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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月传说-第3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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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对她说起确切的离开日期,因此张雯也不知道我们何时会走,在她认为,至少暂时不会。
  睡在我们中间的小许念显得很兴奋,咯咯直笑,比我小时候活泼得多了。事实上我同样的野,只是在高烧失忆之前,自己并不知道罢了。
  我与张雯都没说话,只是逗着他玩,这个孩子,就是我们心灵联系的最好桥梁,使得我们除了爱之外,还多了种血脉相连的感觉。
  张雯那娇柔苗条的身躯就在那么的近,我在梦里不知多少次见到这一幕,然而这才是实实在在的她,我可以闻得到她的体香,感受她轻微的呼吸。
  我在心里实习了无数次之后,终于尝试将手伸出去,并且抱住她。
  张雯并没抵抗,只是任由我搂着,早在她没有反对我住于她房间时我就知道了结果,然而此刻还是大大松了口气。温香软玉在怀,我感觉自己已经拥有了全世界,恨不得时间能就此停止,让这一刻定格在永恒。
  或许在我怀中让张雯获得了许久未逢的安全感,她很快也沉睡过去了,只有我一直都没闭上眼睛,只是静静地看着怀中的张雯,还有许念,我的妻子与孩子。眼光没有移开过,现在的我很贪婪,只想将我们相处的每一分一秒,都深深铭记在脑中。
  可拉的夜很寂静,寂静的夜总会给人特别漫长的错觉,然而我却觉得分外的短暂,不知不觉间东方已绽出一丝曙光。我知道告别的时刻到了,依依不舍地再看了一眼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然后轻轻放开手臂,蹑手蹑脚地走出房间。张雯和许念都睡得很香,丝毫未觉。
  依照昨晚的约定,几女已经准时在门外守候了。
  我不舍的表情就是瞎子也看得出来,方晴叹道:“许逐,你确定真的要这样一走了之吗?”
  我狠狠心以回答表明了坚定的立场:“走吧!”如果有选择的话,我无论如何都会把张雯带回去,或者留在这里照顾她,就算他不接受,我也会在她屋子的附近找地方住下,就算每天可以见她还有许念一面都好,然而思思她们的事迫在眉睫,时间紧得甚至让我不能多留一两天。
  车子停在比较远的地方,因为我怕引擎声会惊动张雯。
  我们在镇子上补充了一些干粮,以及其他所需物资,然后驱车往东边的死亡森林赶去。
  路旁的植物渐多,并且愈加茂密,没多久一块大石碑出现在面前,除了是分隔标志之外,上面还写满了警告之语。因为沿这此路继续下去,就是令人闻之色变的死亡森林了,远远可看到绵延不绝,无边无际的一片绿影。晨曦沐浴在林上,让它散发出一层淡淡的金光,美丽非凡,隐约可听到鸟儿清脆的鸣叫,充满活力,就外表看来,估计很少人能想得到它恐怖到有着“冒险者坟墓”之称。
  越过了石碑,能否再由此回来就是个未知数了,我加大油门提速,仿佛为了让自己克服负面情绪,增添一往无前的决心似的。
  正当此时,石碑旁一条隐秘的小迳中忽然冲出一人,挡在并不宽敞的路中央。
  我急踩刹车,车子在地面上滑行,到她面前仅剩两米处堪停下来。
  看清她面容的我们都失声喊了出来:“张雯?”
  张雯身上不少地方还被荆棘划破了,气喘吁吁的道:“为什么?”
  我知道已不再可隐瞒,说去死亡森林旅游,估计就是白痴都不会相信,而且满载的物资说明了我们并非只是到外围观光的,以张雯的聪明细心,不可能骗得了她,于是整件事情大白。
  张雯默默地听完整件事情,然后在我们注视下好不犹豫地走上了车子。
  “你……”
  一直不做声的张雯忽然泪流满面,脸朝小屋的方向喃喃自语道:“对不起,小念,我不是位称职的母亲,但我太爱你父亲了,我不能没有他!”
  我想,这句话是对小念说的,同时也是对我说的。
  积攒好的满腹苦劝之语,忽然间全烟消云散。除了深切感受到张雯不可动摇的决心之外,我还很可耻地发现,我同样是一位不称职的父亲,一位自私的丈夫。 
 
 
 
  
正文 第三百四十二章 魔性之瘴
 
  真正发现我们有所异动的人是张雯的邻居喀罗尔大叔,他习惯早起打猎,仅比我们晚了那么一点点,不过恰巧看到大量购买各类物资的我们,在镇子上这样做的人基本上只有一个可能性——进入死亡森林。因此他立刻折返告诉张雯,看看是否知情或能给予我们劝阻。看我们也并非探险家之类的人物,如果仅是处于好奇,年纪轻轻就送命的话,那就太不值得了。
  张雯是个敏感的人,昨天那别样的奇怪气氛早让她觉得蹊跷的,然而没意识到事情是那么的严重,我甚至只能与她呆一晚上。因此得到消息的她立刻将许念交给喀罗尔大婶照料,并抄最快的捷径赶来,刚好碰上即将越过分隔石的我们。
  自私也罢,不称职也罢,总之我发现自己现在很高兴,就算死,能与最心爱的女人死在一起,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至于我们的儿子许念,我想即使我们不能从森林中出来,叶维民与张雯父母也会循着信上的地址找到他,然后好好的抚养长大。这是我安慰自己的理由,否则想到自己的孩子没有父母孤零零地生活在世上之时,我总会忍不住想掉转方向盘。
  越野车带着我们的喜悦与深埋内心的歉意驶进了森林中,外围还有些人,除了本镇居民,远道而来的观光客或者植物学家。他们不约而同都对我们这辆向深处驶去的车行注目礼,除了敬佩之外,目光中还包含着永别的信息,他们仿佛已看到,森林中又多了几副新鲜的尸骨。
  车子沿着前人足印开辟出来的,不是路的路直直前进了三十公里,经过平地,高坡,河流,草地,人为所留的痕迹开始模糊,那些小白兔松鼠等可爱的小东西渐渐稀少,取而代之的是凶猛的肉食动物,首先发难的是一只猎豹,猛的从林中窜了出来,扑向我们的车子,好在方晴反应够快,一枪正中其脑门,立时将其击毙。不过经历此事后的我们开始意识到了危险的逼近,纷纷拿起了武器,为了早些适应陌生的感觉,提高活命的机会,方晴早在来可拉的途中对李晓几女训练过了。尽管有些临急抱佛脚,但总比没有的好,而且,真正的经验,还是得在面对敌人时培养起来的。
  新手中,叶柔最是强悍,她原先就对军事很感兴趣,对各种武器以及其特性如数家珍,上手得特别快,持枪射击姿势有模有样的,而且准星很不俗,看不出丝毫菜鸟的样子,连方晴都啧啧称奇。至于其他几女就马马虎虎了,毕竟对处于和平时代的她们来说,战斗有点勉为其难,并非人人都是叶柔的。因此,在进入最危险的地方之前,来几只猛兽其实上是好事,至少能给她们点实战经验。好在方晴的武器都比一般的要容易掌握得多,后坐力小,省了不少麻烦。
  不出意外,随着往深处的挺进,猛兽出现得愈来愈频繁了,甚至有两只,三只一起的跳出攻击的。我们让经验尚浅的慕容倩,成怡,李晓,思思四人先攻击,实在不行再由我与叶柔,方晴出面解决。
  这样一直到下午两点时分,一条宽敞湍急的大河出现在我们面前,这是越野车能送我们的最终站了,尽忠职守的它在那么短短一百多公里路已破烂不堪,可见路途的颠簸。
  从车后厢中翻方晴的那堆世上最顶尖的武器,原本给我们准备的已经被弃用了,因为无法携带太多。
  我们各自都只取了一枝机枪,太贪心没用,不如利用剩余的力量多携带些子弹来得划算。我用的自然是威力强大的重机,我力量强,它在我手中轻若无物,叶柔的选择与我同样,只是取的型号不同而已。此外,每人两支手枪一把匕首,以备不时之需。还有就是数颗闪光弹。叶柔,我,方晴各自再外背一柄激光刀,由于重量不菲,李晓她们挥动都很困难了,因此也就放弃。叶柔试了一下,光华一绽的同时,她面前的一块半人高的坚岩被从中剖为两半。
  叶柔吐了吐舌头,大为兴奋的道:“好家伙!”
  所有人当中力量最强的我自然负责了绝大部分的弹药携带,叶柔原本不大服气,以为她比我更强而抢着承担此任的,但当她看着在生死关头不再保留的我背上小山似的背包时,眼睛瞪了半天说不出话来。没有人问我为何会拥有那么大的力量,她们只知道,自己的保命机会又多了几分而兴奋不已。
  食物并不成问题,森林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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