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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三村-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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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俗土瘠民贫,山多田少,男子谋生各抱四方之志,而家事多任之妇人。故乡村妇女,耕田、采樵、缉麻、缝纫、中馈之事,无不为之。挈之于古,盖女工男工皆兼之矣。自海禁大开,民之趋南洋者如鹜。始至,为人雇佣,迟之又久,囊橐稍有余积,始能自为经纪。其近者或三四年、五七年始一归家,其远者或十余年、二十余年始一归家。甚有童年而往,皓首而归者。当其出门之始,或上有衰亲,下有弱子,田园庐墓概责妇人为之经理。或妻为童养媳,未及成婚,迫于饥寒,遽出谋生者,往往有之。然而妇人在家,出则任田园樵苏之役,入则任中馈缝纫之事。古乐府所谓‘健妇持门户,亦胜一丈夫’,不啻为吾州之言也。其或番银常来,则为之立产业,营新居,谋婚嫁,延师课子,莫不井井有条。其或久赋远游,杳无音信,亦多食贫攻苦,以俟其归,不萌他志。凡州人之所以能远游谋生,亲故相因依,近年益倚南洋为外府,而出门不作惘惘之状者,皆赖有妇人为之内助也。向使吾州妇女亦如他处缠足,则寸步难移,诸事倚任婢媪,而男子转多内顾之忧,必不能皆怀远志矣。”

    因此,梅县妇女不但不缠足,而且直到明代末期,梅县“男女饮酒混坐,醉则歌唱”,或者“饮酒则男妇同席,醉或歌,互相答和”。在客家地区,女性甚至参加宗族的一切祭祀活动。这些在其他汉族人民中是不可能的。

    小家庭大家族的集体聚居方式是客家风习的又一个重要的特点。江南地区的汉族人民在长达千年的时间里逐步迁移万里,从中原来到南方定居,其间经历了许多艰难困苦。他们克服这些艰难困苦的支柱力量之一是宗族或家族的团结,所以,宗族或家族的凝聚力很强。他们聚族而居,形成血缘村落。宗族有组织,有公产,有法规,有管理制度,具有地方自治单位的全部职能。还有不断续修的家谱,记载着宗族的历史和世系。各个宗族或家族牢牢记得他们在中原时候的郡望,用来作他们在新定居点的祖屋或宗祠的堂号。一个堂号,一部家谱,几句乡音,便能使飘流各地的后裔认祖归宗。这种宗族凝聚力表现在血缘村落的结构布局上。在安徽、浙江、江西各省以及福建和广东的许多地区,与宗族的层次结构相应,村落里有宗祠、分祠、支祠直至香火堂的各级家庙。各级宗族组织成员的住宅以这些家庙为核心,形成团块,这些团块再构成整个村落,以大宗祠作为全村布局的重心。虽然这个布局格式在血缘村落中清晰可辨,但它是松散的、随机的、无定形的,除了少数特例,住宅规模一般不大,只适合于一个家庭居住,它们是独立的、内向封闭的,有很高的私密性。按人口计算,住屋面积很宽裕。

《梅县三村》第一部分 一、客家和围龙屋(2)

    但是,客家的集体聚居方式很特殊。一个大家族之内的十几个甚至达200个以上小家庭的居室,以祖堂为中心,组合成一座结构形制相当严谨统一的超大型集体住宅。一座超大型住宅几乎相当于其他民系的一座血缘村落,所以百姓也叫它为“屋村”。小家庭居室在这所大宅里既没有完全的独立性,也很少私密性,更谈不上个性。它们显示出客家人对宗族共同体特别强的依附性。

    这种类型的聚居住宅,虽然在潮州、漳州一带非客家汉民中也有,但无疑在客家中最流行、最典型、最大量集中,成了客家文化中最容易被直接感知的独特因素。它们在各地区也有差别:福建西南部的汀江流域,盛行圆形土楼、方形土楼和五凤楼;在江西南部,赣江上游和东江上游的一角,盛行有角楼的方形土围子;在广东东北部,梅江流域的梅县,则盛行“围龙屋”。除围龙屋为单层的之外,其他各种都是多层的楼房。此外,在客家地区,还普遍有堂屋和横屋组合的住宅,两堂或三堂,两横或四横,最大的有三堂八横,即俗称“九厅十八井”的集合型住宅。

    这些超大型聚居住宅,相互间的差别虽然很大,但都遵守相仿的布局模式,核心部分都是“堂横式”的。五凤楼的底层平面甚至和围龙屋的平面十分近似,不过五凤楼是多层的,围龙屋是单层并有一圈马蹄形的“围屋”而已。

    这种大家族小家庭的超大型聚居住宅,大约形成于明代末年。形成的原因很复杂,众说纷纭,一时难有定论。不过客家的长期长途迁徙、当地的土客斗争以及此起彼伏的各种盗寇,迫使客家人产生很强的宗族凝聚力和个人对宗族共同体的依附,无疑是必要的条件之一。因此,圆形土楼、方形土楼、五凤楼都有很强的防御性。

    但是,梅江流域的围龙屋在初期并没有特殊的防御性,虽然在光绪《嘉应州志》上有关历代各种匪患的记载不绝于书,只有到清代中叶,一种改进的围龙屋才封闭起来。至20世纪初30~40年代造的“华侨屋”则有铳眼、炮楼出现,可能是华侨的发家造成了客家内部阶层分化的结果。

    围龙屋的形成,除了宗族的内聚力和客家人对宗族共同体的依附之外,至少还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妇女的作用和地位的特殊性。这有两个方面,一是妇女作为劳作的主力和家政的主持人,地位比较高,所受的礼制禁锢比较少,所以才能出现没有小家庭私密性的集合式住宅。另一方面,劳作和持家的妇女,更需要群体的支持。清人黄钊在《石窟一征》中写道:“乡中农忙时,皆通力合作,插莳时收割皆妇功为之,惟聚族而居,故无畛域之见,有友助之美。无事则各爨,有事则合食,征召于临时,不必养之于平日。屯聚于平日,不致失之于临时。其饷则瓜薯芋豆也,其人则妯娌娣姒也,其器则篝车钱也。井田之制,寓兵于农,三代以后,不可复矣,不意于吾乡田妇见之。”他把充满了合作精神的“屯聚”比作三代的井田之制,而且归之于“田妇”的需要。

    另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是普遍的贫穷。从事于农耕的客家人,其宗族内部还没有发生有明显影响的贫富分化,在超大型聚居住宅里,每个小家庭不过占有三五间小小的房子。小家庭在早期围龙屋外圈按既定模式造房子的时候,也是三五间甚至一两间而已。在寺前排村,清代中叶第一个因经商而致富的十二世潘钦学,便离开住了九世的“老祖屋”而另建了一幢改进型的“上新屋”。在“老祖屋”里居住直到如今的,都是些务农的比较贫穷的人家,已经到了第二十世。

    至于超大型集合式住宅的基本形制,则无疑受到潮州一带非客家汉民的“堂横式”大住宅的影响。潮州的汉民,也是从中原播迁而来的,也有大家族聚居的需要和习惯。他们的大型堂横式住宅,由小型的“四点金”、“三间过”、“五间过”到“三堂串”再加横屋,发展过程历历可见,很完整。潮州的经济和文化发达比较早,它位处韩江下游,而梅江和汀江是韩江的两大支流,所以梅江流域和汀江流域的经济和文化受潮州的影响很大。梅县的各作建筑工头都要到潮州学艺,有些工匠,如石匠、雕花匠、油漆匠等都从潮州聘来。所以,围龙屋的基本部分,即中央的堂横式部分,或许由潮州传播过来。梅县地方的特点是加了后面的围屋,成了围龙屋。但是,汀江上游的福建省永定、连城一带也流行堂横式住宅,并且可以见到围龙屋发展过程各阶段的典型实例。所以围龙屋的最初起源,更可能在汀江上游。

《梅县三村》第一部分 二、一根扁担挑来的村子

    寺前排、高田、塘肚三村是典型的围龙屋聚落。

    这三村的主姓潘氏宗族有一套近年付印的族谱,可惜很简略,只有谱系,以及从江西寻邬光绪年间的《项山黄金潭潘氏五修族谱》引来一篇例行的得姓缘起和一篇项山开基祖潘任的传记。梅县潘氏是从寻邬迁来的,谱系历历可寻。至于三村潘氏的早期历史就只好依靠传说,光绪以后,可以从几块碑记和少许私人资料了解一些情况。传说不是史料,但传说是一种民俗文化,反映着乡民的一些重要的意识,所以也有某种文化价值。

    潘任的传记最早见于《寻邬县志》,是道光时江西长宁县贡生潘曾撰写的,全文是:

    “潘忠节公讳任,字肩宏,项山潘氏开基祖也,原籍闽汀三洲。宋德初(1275年)募义勤王,二年(1276年)元军入广州,帝命文天祥开府南剑。天祥遂开督府置僚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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