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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中桃花-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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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沾


穿越在悔恨里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本人不沾,那个本人就是不沾。第一章稍稍有雷,话说,穿越的初期多半有些难以避免的雷,外加不沾是个无能作者,于是乎,首章是用第一人称写的。两章起就换成了第三人称,绝不再换!(抱头)

此文抱着以还原明朝真事的百姓生活为伟大且崇高的目的,希望某只能在结文的时候说到做到(咳咳,才开文就啰啰嗦嗦。。)

咳咳,鞠躬下台!芙蓉锦帐高高挂,高床软枕缎子面。

一睁眼,我被一屋子的一派堂皇之气,惊着倒抽了一口凉气。但由于本人一向强大的自我安慰能力,于是乎,抱着被子翻个身,告诉自己:“做梦做梦,接着睡。”

在床上翻了两三个身,却丝毫没了睡意,一时“腾”地从床上弹起。用手使劲一掐粉红小脸蛋,哎呦大叫一声:“完了完了,真是怕什么来着什么,竟然穿了!”

本姑娘连忙颤颤巍巍爬下床,抓起桌子上的铜镜,闭上眼,念叨了半天的阿弥陀佛,上帝保佑,才缓缓睁开双眼。

镜子的女子怎么看怎么显得一股生分劲儿,但好在长得还算标致,柳叶弯眉樱桃口,倒是比生活在社。会。主。义里的那个我长得标致了几分。

放下手里的镜子,心神还没定。这容貌还成,不知穿到什么样的人家。

我披着长袍子在屋里溜溜地转了一圈。

烟鼎熏香,绿绮芭蕉,碧玉金钗,看来还是个富庶之家。

我甚是满意地点点头,心想着怕不是真穿到了什么王侯宰相的家里做了个千金小姐吧。正得意得给自己斟着茶,嘴里念着极爱看穿越小说的死党常常默诵的名言:“倾国倾城常常有,沉鱼落雁帅哥侯,一朝穿成平民女,准是前世没修够。”

却听,啪的一声,门被人推了开。

一个碧鬟金钗的俏丽妇人带着一个小丫鬟就进了屋子。妇人生的美,长的俏,一看就是一红颜祸水的主儿,我正踟蹰着该怎么称呼,却听美妇人先开了口:“女儿,时辰到了,还不快换衣服。”

妇人娇滴滴的声音激得我起来一个寒战,心里估摸着,难不成这妖娆女子还是我娘亲。也罢也罢,即穿之则安之,一步一步慢慢,刚想跟夫人拉近关系,哆嗦地开口叫了声:“娘……这是……”

女子一听笑得花枝乱颤:“叫娘就叫娘吧,春桃,把衣服拿过来,给我女儿换上。”

叫春桃的小丫鬟,端着衣服上前立在我的面前。

我伸头一看。

这……这……这……怎么是新嫁娘的嫁衣!

顿时脑子一炸,难道本小姐命运不济,刚一穿就要被霸王硬上弓,抬去给人做老婆?!

心里暗暗大叫着挣扎,身子一僵,扯着一丝寒意幽幽的笑:“娘,女儿不嫁!”

美妇人一听笑得越发欢实:“说什么嫁不嫁的,这傻孩子,妈妈也是这么过来的。这楼子里的姐妹们也都是这么过来的,都这些年了,我们家的小春还没看惯吗?”

妈妈,楼子,姐妹?!难不成这是……是青楼?!

那我不就是,窑姐!

身上顿时惊出了一阵冷汗,贴身的里衣湿了一片。我一把拉过身边捧着衣服的春桃,低声问道:“小姐姐,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怎么回事?”

美妇人用眼斜了斜春桃,小女子噤声不语,过来坐到我身边,摇着的孔雀羽扇子挑起我的下巴:“春儿,别怪妈妈狠心,自打你死鬼爹把你卖进这里,你就该明白,破。身接。客是逃不过的命。求只求能找个好点的恩客早早地把你赎出去,少受点罪。”

妇人说着挑挑眉毛让春桃给我换衣服。

一听这话,我噗通一声瘫坐在了地上,像是失了神智般,喃喃道:“穿穿穿,穿什么穿,穿过来就是给人扒衣服的!”

金银钗钿盘乌丝,奈何佳人苦难提。

春桃收拾完了失了魂魄的我,将我半扶半抱地交到了妈妈的手里。妈妈摇着扇子啧啧地叫了两声,扶着我上了花台让客人们叫价。

丝竹管弦靡靡之音里,我昏昏沉沉地靠着椅背,半眯着眼看着台下色。欲横流的一双双眼睛,还来不及抱怨命运不济,天不与我的惆怅眼前便有是一黑,倾倒在花台上。

命运大神对我的厌恶来得太猛烈,不是我一介娇生惯养的80后能承受的了的,外加上我孱弱的小心脏,不晕倒就对不起初中时“病美人”的光荣称号。

于是,在“弥留之际”我暗暗祈祷,让一切消失在本姑娘黑暗的眼眸里吧!

一件好事一件坏事

明万历三年,宁波府。

海定则波宁。

秋老虎刚过,天气刚凉了没几天,秦春穿着单衫搬着凳子坐在酒挑子下,悠悠闲闲地看着隔壁两个光屁股的小孩在泥地里打架。

秦春一边摇着扇子扇着风,一边呵呵地笑着。

“春娘,客人想点桃花鱼,今儿你做不做呀?”芳姐儿从酒铺里伸出脑袋,盈盈地笑道。

“今儿几月初几呀?”秦春懒懒地问道。

“今儿廿十三,七月廿十三。”芳姐儿扯着嗓子又叫道。

“廿十三?回客人,今儿春娘身上懒,对不住客人。”秦春摇摇扇子答道,又咯咯一笑,眼看着张家的小三儿在李家小丫头的粉屁股上放了一条蠕动中的大蚯蚓,吓得小妮子哭天抹泪的哇哇大叫。

秦春悠悠地叹了口气,廿十三,七月廿十三,又是一年秋意凉呀。

四年前的今天便是秦春施施然晕倒在花台上的日子,也就是说,今天被秦春光荣地称作为“穿越纪念日。”

秦春从怀里掏出一只小银铃。在手里轻轻一摇,铃音清脆。这是四年前秦春唯一从暗香楼里带出来的东西。当时她也说不准是因为什么,就在迈出门槛的那一瞬,似有什么贴着她耳朵告诉她要把小银铃带着。

秦春一时神神叨叨地就揣进了怀里,至到穿越后的半年的某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梦神娘娘敲开了秦春的梦,在梦里告诉她再找到另一个银铃便能回到原来的生活里。

梦醒的时候,秦春将信将疑,怀疑自己是想回去想的成了魔障,才做了这么个荒诞的梦。

但虽说是梦,秦春还是暗暗记下了,毕竟这可能真是一条回去的路,另外这也是在这里生活下去的盼头。

老妈说过:“人不能没有盼头。”一向把老妈的话当成圣谕的她,不可能不记得。

秦春不悦地皱皱眉,心想着要是回去了一定要写一本《穿越心理指南》,指导大家在穿越后正确面对人生,哪怕穿成了窑姐也要自强不息,努力奔向新生活!秦春想着想着就忍不住地笑了,到时候盆满钵满一定能发迹。

女子爱财取之有道,出书赚钱长名声,不怕没出路。

做完美梦就必须要面对回不去的现实,外加上这四年里的那些波折,秦春已变得成熟了不少。半年前来到宁波府,身上也就只有几十两的银子,多亏有着一手酿酒的手艺和吃饱了就爱瞎琢磨的好脑子,秦春就倚着湖西河支起了个小酒摊。本以为这种招徕过路客的小生意,只能勉强过活渡日子,或许一不留神就得活活饿死,却不想让秦春小小得发了笔财。

酒客们喝杯秦春的桃花酿,下筷夹一块桃花鱼,再砸吧砸吧嘴里的滋味,都是要看着秦春呜呼一声,赞叹的一番。于是,久而久之,小酒铺的生意就在酒客们口口相传的口碑里赢得了一片赞誉。

人人都说:“这酒铺酒香菜好酒娘美。”当然这仅限于一城的老少爷们。

于是乎,秦春的生意不赚钱也就瞎了老天的眼了。

生意一天好似一天,秦春估摸着是不是该鸟枪换炮,租个店面开个小酒铺。思来想去,算来算去,终于在三个月前,秦春一狠心,一咬牙决定扩大规模,按现在的话说叫投入再产出。

酒铺临开张的前一天,秦春决定做两件事,一件好事,一件坏事。

好事是,秦春大清早就叩开了银花楼的大门,拍着桌子叫老鸨领个刚给卖进青楼的小姑娘再卖给她。当然,在当时的情况里,秦春必定没有这样的趾高气扬,威风凛凛,但秦春思量着这一伟大的善举怎么招也得有点侠士风范,于是乎在此事变成记忆之前,人为地将他打包美化再存进了人脑里。

老鸨见秦春大清早就进来闹事,摇摇帕子,几个大茶壶刚要冲将上来。只见秦春从袖管里不慌不忙地摸出一锭银子,“啪”地扔在桌上。

秦春在青楼楚馆里呆过,自然明白老鸨都是些认钱不认人的主。只要让白花花的银子闪了眼,泼皮也就成了上上等的贵客。

此招一出,老鸨自然无力搭档,乖乖缴械投降。

因此,芳姐儿就成了秦春这一仗的“战利品”和“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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