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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偶像-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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辈!”说完跳下了吧台椅,对吧台内的男子大喊道:“成勇哥,他是朴天秀啊,就是帮林肯公园写歌的那个朴天秀啊。”

朴天秀笑道:“你们好,我是朴天秀,我听我朋友说,你们这的乐队很牛,好奇下就来看看。”

吧台内的男子走了出来,对朴天秀笑道:“我是这的老板白成勇。欢迎你,朴天秀。一起坐着喝几杯吧。乐队的人等会才能到。”

那男孩等朴天秀两人落座后,很激动的对朴天秀行礼道:“朴天秀前辈,我是YG公司的权志龙,请多多关照,我很喜欢你的歌的。”

朴天秀笑着回了礼,“哦,原来你是秀民啊。”

权志龙的回答却让朴天秀有些尴尬,“不,前辈,我不是秀民,我只是喜欢你的音乐,我也是一个音乐人。音乐人之间只能互相欣赏,不能互相崇拜的。”

朴天秀大笑着化解尴尬,“哦?志龙喜欢我的那首歌呢?”

权志龙很认真的答道:“开始喜欢前辈帮林肯公园写的两首歌,还有艾薇儿的那首,现在喜欢《hurt》和《一天又一天》、《最后的问候》。”

朴天秀微笑道:“原来你喜欢摇滚啊。”

权志龙笑答道:“是啊,我们black酒吧的都喜欢摇滚。喜欢摇滚的来black酒吧就算是来对了,这里有韩国最好的摇滚人。”

权志龙说完这话,看到了朴天秀脸上的笑容,有些脸红起来,“当然,韩国最好的摇滚乐手是前辈,我的意思是。。。。。。”

朴天秀笑着摆了摆手,打断了权志龙的解释,“没什么的,文无第一,我今天来就是来见识你嘴里说的韩国最好的摇滚人的。。。。。。”

就在这时,酒吧的门被推开了,一个人冲进来大喊道:“出事了,快抄家伙。。。。。。”

PS:这两章绝非灌水,是必须要写的。相信我吧。

45章 摇滚的精神

冲进酒吧来大喊着抄家伙的人是个光头大汉,嘡亮的脑门上纹了一只蝎子,蝎子那红色的尾勾斜搭在他的右边太阳穴。此刻由于大汉的情绪激动,那蝎子就像活了似的,让人看了一阵不舒服。

白成勇马上跳了起来,问道:“承俊,怎么回事。”那承俊冲进了吧台,拿了几根钢水管后道:“前几天我们不是和一帮江南佬玩了篮球斗牛吗,他们输了点钱不服气,今天就叫了十多个人来堵我们。别说了,范根和在元还被他们堵在小木船呢。。。。。。”

朴天秀从承俊进来以后就没说话,他有些后悔,虽然朴天秀这家伙的为人和君子扯不上半点关系,但是君子不立危墙的道理他还是懂的。而旁边的辛大龙已经恨不得抽自己大嘴巴了,要不是他的坚持,朴天秀就不会遇到这种狗皮倒灶的事。。。。。。

白成勇制止了想要拿水管的权志龙,微笑道:“志龙,你们的身份去不合适。你在这陪朴天秀,我们马上回来。”权志龙迟疑了下,就不坚持了。

朴天秀却站了起来,笑道:“我从小就喜欢打架,有年多没打了,今天正好玩玩。”说完就走到了光头身边,从他手里抽了根水管,微笑道:“成俊是吧,带路吧。”

朴天秀不是傻子,他前世就是一个极其阴狠的角色。无数次斗殴的经验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强龙不压地头蛇。他从白成勇的从容里看到了这次要真打起来的话,那帮从江南过来的人肯定是要吃大亏的。如果打打酱油也能让别人对自己有个好印象,这样的好事为什么不干呢?

朴天秀笑着对辛大龙道:“大龙哥,还不来拿家伙,想什么呢?”又对权志龙正色道:“你还没出道,这样的事别来,帮我们去冰些啤酒,一会我们回来喝。”

事情没有出乎朴天秀的意料,那群从江南过来找场子的人被几倍于己方人数的敌人在那个叫小木船的网咖狠狠的修理了一顿。朴天秀手里的水管甚至都没机会挥出一下,战斗就结束了。回酒吧的路上,辛大龙看着与白成勇、金成俊几人大声谈笑的朴天秀,觉得自己的这个朋友让他越发感到陌生。辛大龙太了解朴天秀了,他能肯定朴天秀一定是早就料到这次出来没危险的。辛大龙发现,朴天秀做事变得越来越有目的性,他不怎么喜欢这样现实的朴天秀。

其实辛大龙有些误会了朴天秀。朴天秀除了有打酱油博好感的考量外,还有个原因就是白成勇他们的生活让他想起了自己的上世,一样的生活在社会底层,一样的对音乐痴迷。。。。。。但是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半个月前朴天秀接到了朴智星大叔的电话。在电话里,大叔和他说了件事,原来人间蒸发了的李英俊这段时间一直躲在大邱。在一个小赌场里,手发痒的大叔正好遇到了同道中人李英俊。一通海扁后,李英俊承认了是S;M公司的金振贤让他诬陷朴氏父子的。。。。。。

朴天秀终于知道了整自己的人是谁,但是他却没对任何人说这事,现在天秀艺能里大部分员工都是几大经纪公司支援的,翻脸对自己很不利。不过,朴天秀睚眦必报的个性注定了他不会吃哑巴亏,他有了扩大公司规模,把公司走向正轨的想法--白智英过档是第一步,第二步,就是要抢人才、抢苗子。可是,绝大多数的好苗子都被选秀机制完善的各大公司瓜分了,所以,他抱着看看没损失的心态到了black酒吧。。。。。。

朴天秀等人回到酒吧后,一脸焦急的权志龙马上迎了上来。朴天秀笑道:“志龙,叫你冰的酒呢?”

权志龙脸红道:“我太紧张了,忘记了。”

辛大龙低声道:“要不我现在出去买吧。”

白成勇大笑道:“哪有人到了酒吧还出去买酒喝的道理,今天认识了天秀和大龙,我很高兴,我们喝烧酒吧。”

几人坐下后,就正式做了介绍,被人堵住的两人是孙范根和李在元,他们分别是blackjack乐队的贝斯手和键盘手,而光头男金成俊是乐队的吉他手,白成勇则是主唱兼吉他。

朴天秀很好奇,“恩?难道你们的乐队没鼓手的吗?”一个摇滚乐队的构成方式可以有很多,但是没有鼓手的乐队是不可能的。因为鼓手就是一个乐队的节拍器。

朴天秀的问题让孙范根等人有些尴尬,权志龙马上道:“有鼓手的,可是他很少来,这段时间我客串得比较多。”

白成勇在旁边补充道:“恩,鼓手是我弟弟白夏霖,他不喜欢我们老是唱别人的口水歌,就。。。。。。”

朴天秀笑道:“一个乐队本来就该有自己的音乐,摇滚本来就是用来宣泄感情的,老唱人家的歌,是没什么意思。”

权志龙大声应和道:“对啊,我和白夏霖也是这样想的,我们写了不少歌,但是不怎么满意。”

朴天秀笑道:“要不我们去练练手?”

朴天秀一进白成勇他们位于地下室的练习室就被震住了,他没想到,这样的一个地下乐队用的装备竟然会如此奢侈--架子鼓是珍珠牌的,随意摆放的几把吉他都是ESP的。这些乐器的价值可能不比black酒吧低吧。李在元看出了朴天秀的惊诧,有些骄傲的大声道:“我们都是音乐人,乐器就是我们的武器,当然要用好的。。。。。。”

朴天秀随意的拿起了一把吉他,拨弄了几下,笑道:“音很准啊。”又走到架子鼓前,鼓槌在手里漂亮的转了几个圈后,《波兰圆舞曲》的鼓点就回荡在练习室里,随后贝斯、键盘也在朴天秀手里很听话。朴天秀很快乐,好像又回到了上世,没有玩伴的自己就和乐器玩。。。。。。

朴天秀的表现让白成勇几人很佩服,喜欢音乐的人是单纯的,只要你足够优秀,他就会接纳你。大家嘻嘻哈哈的合作了一首BonJovi的《itmylife》,虽然是第一次合作,但是朴天秀的鼓点很好的把大家组合起来,除了权志龙的英文发音有些不伦不类外,整首歌的完成度竟然不错。

就在权志龙等人对朴天秀的打鼓水平赞不绝口时,一个冷冷的声音响了起来,“只会玩花式转鼓槌的家伙根本不配碰鼓!”任何人都不喜欢听不中听的话,朴天秀当然也不例外。他循着声音看过去,就见到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家伙正靠着门不屑的望着自己。

朴天秀制止了想说话的白成勇,对那家伙笑道:“你是白夏霖吧,你觉得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碰架子鼓呢?要不你来教教我?”

白夏霖也不说话,坐下来就直接打起鼓来。等《CrazyMama》曲毕后,朴天秀对正用鄙视的眼光看着自己的白夏霖鼓起掌来,“滚石乐队要知道你这么去糟蹋他们的经典的话,他们会哭死的。打鼓不是打铁,用力过猛的话会影响节奏的。”

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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