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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闹,有鬼呢-第1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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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烂大街的词儿,还创意呢。”我咧着嘴巴,心情因为廖泽的调侃而渐渐轻松和愉快起来。

廖泽忽然改了调侃的语气,认真而又严肃的对我说:“宁彩,喜欢任酮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我没当成好玩的事儿,我是认真的。”我努努嘴,别眼看向窗外。

“我就怕你认真,怕你认真到最后,伤了你自己。”廖泽声音越发认真起来,“任酮并不适合你,他能带给你的,只有安全感,其他的温柔啊体贴啊浪漫啊,这些都没有办法带给你。我看你并不单单只想和他谈个简短的恋爱,你想和他天长地久的在一块儿。但我得告诉你,任酮不适合过日子。以后你有个头疼脑热的,需要人关心的时候,他根本不可能体贴着你。”

我不赞同廖泽的话,“任酮是体贴的,只是他的体贴很粗糙。我不是苗如兰那种娇弱的女人,我也并不需要细腻的呵护和体贴。粗糙的体贴就适合我,我就中意这样的。”

润了润嘴唇,我继续说:“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看待感情的,但在我这里,感情并不是一样能用理智去克制的东西。如果我能用理智去克制,那我就会在还没有感受到任酮粗糙的体贴的时候,就果断的中止这种爱慕。”

“也许你只是迷恋他依赖他崇拜他。”廖泽替我分析着,“你看,所有在任酮身边的女人,都会对他产生这样的情绪。苗如兰是这样,梁倩媚是这样,你也是这样。”

“这就是喜欢,我喜欢他,迷恋依赖崇拜也是喜欢的一部分。”我反驳着廖泽的话。

廖泽好一会儿没发出声音。

车子拐弯的时候,他叹息一声,“宁彩。”

“我会加油的。”我接上他的话尾音,用力握了下拳头,表达决心。

廖泽无奈的笑了笑,将车子停了下来。

因为尸体太多,所以将解剖化验尸体的地方,临时组建在了一所研究所的后头实验室里。我和廖泽进去的时候,欧博士正带着法医们,热火朝天的干着活儿。

有的在拆解分析那些组合‘人’,有的在解剖人脑袋,有的在化验组织,有的在提取组织液或者某些细胞分子。

欧博士在研究眼球。

他仪器下面的小玻璃器皿里放置了一个眼球,他正专心的操控着仪器观察着。

旁边稍微大些的矮帮玻璃器皿里面,放了四个眼球。那些眼球明显是刚从眼眶里掏出来的,还带着湿润的组织管腺和血丝。

我嘴上蒙了三层口罩,喘气的时候,口罩下面的皮肤湿腾腾的,别提多难受了。但难受我也得带着,因为这里面的味道实在是难闻至极。

廖泽在尸体面前的表现,永远都是闪亮出众的。他只戴了薄薄一层口罩,进来没两分钟,他把口罩拉了下来,很轻松自如的呼吸着尸臭弥漫的空气。

“你不觉得臭吗?”我很纳闷的问廖泽。我很怀疑,他的呼吸器官有什么病变,所以才导致他闻不到这种能把人熏晕的奇臭。

廖泽很自然的回答,“臭啊,尸体就该是这个味儿。”

他呼吸的怡然自得,嘴角挂着浅笑。

看到有个法医在解剖内脏,他眼里放光的凑过去,吓法医一跳。

法医的眼神极为惊悚,看廖泽和看鬼怪似的。

“我出去思考思考案子。”我同廖泽商量。

廖泽正心花怒放的看着脑浆呢,听我招呼他,他胡乱的朝我摆摆手,就把我放了出去。

很巧。

我一出门就碰见个熟人。

是那个押金仲到我们科的胖警察。

不等我打招呼,他先一步吆喝开了,“嗨,是你?”

“是我,你好。”

“你在这儿干什么?处理那些个尸块子?”

“对。”

胖警察凑过来,肥硕的躯体挤到我身边,歪低着脑袋,小声和我说:“我和你说,凶手就是金仲。”

我的注意力被他脖子和肩膀之间那三层肥肉吸引住,好不容易才扯开目光,看向他的双眼。

“你为什么认为是金仲?”

胖警察贼腥腥的朝我皱皱鼻子,呼扇了一下两个大鼻孔,然后朝着研究室撅撅嘴,“那还用说,这附近几里地就这么一个神经病,不是他是谁?我看没跑了,就是他。”

不等我说话,他抬起肥胖的手,捂在嘴边,揪揪着大嘴,悄声说:“我看你亲切,我就和你说个实话。这金仲,以前干过这个事儿,不过那会儿他还小,只是砍断了那人一只脚。”

“你说什么?”我心里一跳,“砍断谁一只脚?”

“姓胡,都叫他胡老头。他本来就是个残疾,少条胳膊。后头,咱也不知道当时究竟是怎么个情况,金仲就拿着刀过去砍了他一只脚。”

“哪只脚?”我追问胖警察。

“右脚啊。”胖警察回答的很快,“我记得清清楚楚,就是右脚。”

“那个胡老头现在还在么?”

“这我不知道,可能在也可能不在。我不是那个片区的,不可能老关注那片儿的事儿,那区的同事会误会我想跨区抢案子。”

我上下审视着胖警察,连他脸上的痣都不放过。

“你怎么这么看我?看的我怪冷的。”胖警察抖抖一身肥肉。

“你来这里查案?”我问他。

胖警察摇摇头,“我朋友在这儿,我过来找他。”

“嘿,来了。”他乐的腮帮子上的肉颤动了几下。

走廊对面走来一个男人,瘦高个子,长相普通。他走路姿势有点儿奇怪,像是脚后跟下面塞了什么东西似的,走起路来,一颠一颠的,有点儿脚后跟不着地的奇怪感觉。

第184章 尸脚十一

胖警察对我介绍,瘦高男人叫于行,是这家研究所里的一名普通研究员。

“对了,一直没问你叫什么呢?”胖警察拍拍肥胖的肚子,乐呵呵的先自我介绍了一番,“我也忘了向你介绍我自己了,我叫吴叔,口天吴,叔叔的叔。我这名字特别霸道,崩管谁见了我,都得叫叔。”

“我叫宁彩。”我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自己,然后故意将眼皮朝上抻,摆出好奇的样子,看向于行。

我在观察于行,并尽量将观察他的行为掩饰成对他职业的好奇。

于行有着极为普通的长相,令人过目即往。

通俗点儿讲,掉人堆里就捞不着他了。

唯一不普通的是,他戴着美瞳,暗金色的美瞳。如果不是刚刚他侧了一下脸,光线让他美瞳的侧边以及略有刻意的纹路显露出来,我根本发现不了他戴的是美瞳。

我甚至不会发现他戴了隐形眼镜。

因为那美瞳的颜色,和很多人眼瞳的颜色一样,很普通,很自然。

一个朴素的男性研究员,却戴着美瞳。

这令我感到十分奇怪。

他为什么戴美瞳?如果近视眼,那完全可以戴透明的隐形眼镜,还能避免过多的损伤眼睛表面结膜。

难道,他在掩饰他的眼神?

我怀疑他,但不敢过多的进行脑内活动。因为脑内活动会导致眼神发生变化,即使掩饰的再好,也会有蛛丝马迹显露在眼睛里。

我不能让他知道我怀疑他。

所以我很快的低下了头,将右手掩在嘴巴上,大大的打了个喷嚏。打完喷嚏后,我捂着鼻子,用力揉了揉,皱起脸,做出难受的模样。

期间,我一直垂着睫毛,用睫毛挡住眼神。

“怎么了这是,是不是被里面尸块子给熏着了?”吴叔关心的朝我这边凑。

我赶紧摆摆手,右手掩住嘴巴鼻子,“不行,我还想打喷嚏,我先去个洗手间。”

“嗳嗳,行行,那有时间再联系啊。”吴叔在我身后咋呼着,声音特别热情。

我动作不停的朝前跑,挥手朝后摆了摆,然后窜入旁边的走廊,快速进了女厕所。

对着厕所的大镜子,我思考着于行戴美瞳的问题。

我思考了没几秒钟,就被从隔间出来的打扫卫生大妈,连骂带轰的赶出了厕所。她很强硬的声明,研究所的厕所只给自己人用,绝不给外来人用。

她还十分骄傲的拍着胸脯,俨然两袖情风的大清官似的,“我告儿你,就算你给我一千块,也甭儿想进这里上厕儿所。”

这大妈,也不知道从哪儿学来了一口不标准的京片子,说的不伦不类的,听的我耳朵难受。

她估计常常臆想有人给她一千块,苦求她放路进去上个厕所,但是她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拒绝了一千块,得到了所有人赞美和崇拜的目光。

我留给大妈一个白眼儿,转身离开厕所,以及厕所周围两米范围内。

因为大妈说了,那也隶属于厕所,我不准踩上去。

她的地盘她说了算。

不让踩我就走,正好我想和廖泽讨论一下我的发现。

回去半途,我和廖泽碰上了面,他正出来找我。

“你哪儿去了?一眨眼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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