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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前传·银鳍-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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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苦又涩,简直咽不下去。但渐渐地,他不再喝茶,还养成了喝咖啡的习惯。

早饭后,他们喂饱了肚子,心满意足地上路了。

“麦克斯叔叔怎么样?”詹姆斯问。

“怕是不好啊,詹姆斯。你好像没见过他几次吧?”

“爸妈死后就没见过。”

“那你得有个心理准备,他最近瘦得吓人,咳嗽很厉害,真让人担心。”

“有多严重?”詹姆斯问。

“够严重的。医生说,他能活到现在,简直是个奇迹,可你叔叔是个斗士,硬得像块石头。真是不公平啊,想想他的经历,这么多苦都挺过来了,最后落在这病的手里。可是,怎么说呢?生活就是不公平的。癌症真是个可怕的东西,折磨人哪,他肺里的癌细胞扩散开来,慢慢会要他的命。好了,不说这些倒霉事啦……他很想见你呢,你回家会让他开心的。”

快到格林菲南的时候,他们离开大路,向北拐了个弯,驶上了通往西部高原小镇凯斯利的蜿蜒小路。凯斯利是个窝在小山深处的村子,人们住在由坚硬的灰石打造的小屋里,好对付这里寒冷的冬天。

麦克斯的小屋不在镇上,他们驶过窄窄的街道,经过了小酒馆和邮局,沿着河边的一条小径,开进了树林深处。

“整天在这里上山下坡的,也不知道对车有什么影响,”查蔓正在吃力地把着方向盘,对付一段很险的弯道,“不过,感谢上帝,这车造得还真不错。”她回头对詹姆斯笑笑,接着说:“这地方看上去偏僻,可进出的人很多。麦克斯身体太弱,医生会常去看他。现在照顾你叔叔的,是梅和她丈夫阿力克。梅给他做饭、洗衣和管家,已经有好几年了,阿力克就帮着照看花园。还有一个叫戈登的老佣人陪着他,你叔叔钓鱼的时候也有个伴。

“他常去钓鱼吗?”

“哦,当然,你不知道?这是他的命根子哟。他在这里买房子,还不是为了这个……屋前就是河流,可以随时钓鱼。他是手不离竿呐,我想,他死了,也会叫人把鱼竿埋在身边。”

他们拐过最后一道弯,小屋就在眼前,它坐落在一片空地上,掩映在枝繁叶茂的铁线莲、忍冬花和玫瑰丛中,隐约可见。詹姆斯想,如果这里所有的植物一起开花,小屋就完全看不见了。

麦克斯叔叔在那儿呢。

詹姆斯想,幸好查蔓事先警告过他,因为,叔叔看上去真的很糟糕,皮肤蜡黄,瘦得脱了形,衣服在他身上松松垮垮地晃荡。他拄着一根拐杖,詹姆斯想起,他以前走路也有点瘸,那是他在战时受的伤,小时候,詹姆斯还觉得打仗挺刺激。现在,叔叔连走路都困难了,可是,他还是打起精神,挣扎着朝他们的车走来。詹姆斯这才想起,叔叔曾经是个多么英俊潇洒的男人。

詹姆斯对叔叔最早的印象是1925年的时候,麦克斯带他去温布雷,参观大英帝国博览会。当时,麦克斯叔叔高大挺拔,带着一股军人的英武之气,简直光芒四射。詹姆斯想起,他们在温布雷乐园站下了火车,自己紧紧拽住叔叔的手,在拥挤的人群中穿行。他还记得自己抬起头,看见游乐场过山车的巨轮高高地悬在空中,

有点害怕,可有叔叔在一边保护着,他觉得安全极了。

可眼前站着的这个人,驼着背,又瘦又弱,仿佛是另外一个人。

“詹姆斯,”他喘着气,一把抱住了侄子,“孩子,见到你太好了,欢迎来到我的小天地……”

他听上去气喘吁吁,因为说话用了点气力,引发了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

詹姆斯担忧地看着他,一阵咳完,麦克斯用手绢擦了擦嘴,“对不起,”他说,“我闹个没完,恐怕你得习惯一下。来,把包给我。”

“胡说什么呀,”查蔓姑姑打断他,“别干蠢事。”

“姐,别老把我当孩子呀。”麦克斯叔叔语气中带着一丝幽默。

“你自己像个孩子,我才把你当孩子。”查蔓说着,打开后车盖,自己拎出了行李。“我来提包,你进去,带詹姆斯看看屋子。”

小屋一眼望去不大,实际上还挺宽敞。原先其实有两座小屋,外加一个牛棚,麦克斯把两座小屋打通,变成了一所房子。詹姆斯的房间本来是干草仓,近老牛棚的地方。

麦克斯拍拍斜屋顶的笨重房梁说:“你可得小心,不然会撞破头的。”

第22节:享受一下

“我习惯了,”詹姆斯说。“我在伊顿的房间也那样,不过只有这里一半大。”

他环顾四周,墙纸上印着玫瑰花,跟屋外长的那些还挺像。一个整洁的小铁床,原木地板上,铺着一条色彩鲜艳的地毯。靠近浅蓝色的门边,有个抽屉柜,上面立着一盏油灯,傍边的花瓶里插着一蓬水灵灵的野花。

“我很多旧玩意恐怕都在这里,”麦克斯指着书架上的一排排旧书说。詹姆斯看到了一些熟悉的题目……《金银岛》、《福尔摩斯历险记》、《热带丛林》、《索罗门国王的宝藏》。另一个架子上有一排彩色泥塑:两条狗、一只猫、一只猴子和一条龙。

“这是游园会上射击比赛的奖品。”麦克斯说,“那时,我大概就是你这个年龄吧,瞧……”他指给詹姆斯看一幅油画,上面画着一头雄鹿。“这是我的作品。”

“你自个儿画的?”詹姆斯微笑着问。

“是啊,曾经幻想自己是艺术家呢。战前,还在德国学过一阵子……结果什么也没搞成。”

詹姆斯走到窗前,看了看外面的景色:宽阔的、浅浅的河流,还有对岸的树林。

“想钓一把试试吗?”麦克斯过来跟他站在一起,“看看我们能不能搞几条芬诺克当午饭。”

“芬诺克?”

“就是海生鲑鱼。从大西洋来的。眼下的水流正好啊。河里有了鱼才有活力嘛。前几天刚下过一场好雨,河水猛涨,也更加清澈了。”

“我不太懂钓鱼,”詹姆斯抱歉地说,“跟我谈这个,就像跟我说日本话一样。”

“别担心,孩子,我会把你变成一个渔夫的。这条河多棒啊。”

“对……真好。”

“你知道,詹姆斯,你可以看着一条河,可以在河边走,可以把它画下来,可以朝河里扔石头,可如果你想跟河流融为一体,那就得钓鱼。当你站在河水里,用诱饵钓鱼的时候,你就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了,你好比一只苍鹭、一只翠鸟,你对河流像老朋友那样熟悉。有时你会出神,站在那里,几乎忘记自己在干什么。忽然,哗的一下,鱼咬钩了,鱼竿沉甸甸的,在你的手里晃来晃去,像一条狗在摇头,然后,就剩你和鱼了……”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叔叔给詹姆斯示范钓鱼的初步要领:怎么穿线、怎么系钩,下钓的时候,先得把鱼线朝肩后甩,再向前用力一挥,就像举着锤子在墙上打钉子似的,这样,鱼线才能在河面上飞出去,让诱饵正好落在你预想的地方。

詹姆斯喜欢学钓鱼,可等鱼上钩真叫人心焦。有一次,他觉得像是有鱼咬钩,可一下又滑脱了。麦克斯那边甚至一点动静也没有。

“这就是钓鱼,”麦克斯说着在岸边坐下,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你永远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我想,如果每次都保证能钓到一条鱼,你很快就觉得没劲了。”

詹姆斯不以为然,什么也捞不着,不是太让人失望了吗。麦克斯贪婪地吸着烟,脸上掠过一丝快乐,接着又剧烈地咳了起来,身体缩成一团,让人看得心疼。詹姆斯以为他咳不停了,可麦克斯终于缓过气来,他咳得眼泪也出来了,又用手帕擦了擦嘴唇,看着手里的香烟,声音嘶哑地说:“这玩意对我那可怜的肺没什么好处。”

“那你为什么不戒掉呢?”看麦克斯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詹姆斯忍不住问。

“真是的,为什么不呢?因为太晚了,破坏已经造成了。我反正离死也不远了,”麦克斯说着,又是一阵急风暴雨似的咳嗽,“所以呢,我干吗不……享受一下……趁我还活着……”

“我想我永远不会抽烟。”詹姆斯说。

“那多好……”麦克斯喘着气说,“这就是年轻人的信心。你知道,詹姆斯,我小时候对许多事情也非常肯定,可悲的是,等你长大了,信念就崩溃了。生活总爱耍花招,暗地算计人。我是战争年代抽上烟的,大伙都抽,当时可管不了许多,哪怕我们知道香烟会杀人,也照抽不误,因为死亡是我们唯一确定的事情,我们琢磨,就是不抽烟,也早晚会死在某条肮脏的战壕里。”

詹姆斯觉得自己没碰上战争,真是幸运。他无法想象打仗的局面,动不动就得杀人,没准什么时候就被别人杀了,这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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