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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夺玲珑酷女郎-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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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凰《巧夺玲珑酷女郎》
  
  禾马珍爱小说964  
  出版日期:1998年08月  
  男主角:洛云飞  
  女主角:尹珑
  
  内容简介
  
  浪荡不羁的他喜欢游走于群芳之中  
  逼得家中长辈主动为他寻找适合的新娘  
  果然她的出现就让他打破工作中不碰女人的原则  
  但他既想拥有她又不愿给她永恒的承诺  
  直到她为了帮助他受伤后才使他意识到她的重要性  
  为了保护她的安全及揪出幕后的那只黑手  
  就算会伤了她的心,他仍执意诈死来掩人耳目  
  她的最新任务就是找回他那颗爱人的心  
  无奈他俩首次见面即争吵不休、互不相让  
  为了要把他拉出「花丛」,她改变自己狂放的性格  
  努力成为他称职的秘书及合格的情人  
  没料到她却先被他笃定的笑容所迷惑  
  让她的一举一动严重干扰了她执行任务的能力  
  可她早已发誓不再为任何人而停留  
  如今她走不掉了,是不是就代表她能爱……


  
  一个人的下午白凰
  
  一个人的下午,看着电视画面在眼前闪烁,白凰的脑子里只是不断地想着一些无聊至极的事……
  
  前天把自己的刘海剪得像狗啃似的,姊姊们说我好勇敢,但我已经后悔了,现在感觉自己好象是西瓜太郎,不敢照镜子。
  
  眼结膜发炎了,医生说七天内不能戴隐形眼镜,但明天要去逛街,我决定把医生的警告拋在一边,戴了(等会儿记得多点两滴眼药水)!
  
  早上吃了一个布丁,害牙疼又找上门,前几天才想到好久没见到那位有点帅但是头发稀少了一点的牙医叔叔而已,没想到这会儿就「美梦成真」(呵呵,要约会了)!
  
  白凰打了一个大呵欠,但还不能睡,等一下会回放昨晚错失没有看的「小熊维尼」,看完再让眼睛及脑袋休息吧(崇拜偶像真累啊)!
  
  对了,我要出书了,白凰我真的要出书了耶!
  
  呵呵呵……
  
  白凰直盯着电视屏幕狂笑,是节目太有趣了吗?喔,当然不是,相信各位知道我在高兴何事,希望将这份喜悦与大家分享。
  
  楔子
  
  「奥洛」其实由来已久,现代的人们只知道它能掌控世界经济,却很少有人追溯它遥远且传奇的历史。
  
  早在中国明朝末年,「奥洛」的祖先已在中国东南沿海自成团体,也就是外人眼中的海盗。他们丝毫不受内陆乱象的影响,反而愈见茁壮。
  
  明清交替,西风东渐,「奥洛」将其势力远播西洋,傲视中土。清末兵荒马乱,根基雄厚的「奥洛」便将资金移退于南洋列岛,避开战祸,养生休息。
  
  二次大战后,各国疲乏倦怠之时,「奥洛」乘机坐拥世界科技与矿产资源,当时的领导人洛韬独排众议,将一干产业移往美国。
  
  如今「奥洛」的势力已遍布全球,有人在南洋拓岛为王,有人到南欧开创事业,以黑手党声名远播,在日本、中东方面,也主宰着官场下的黑暗势力,美国则是他们的大本营。
  
  在分家前,领导人洛韬和所有的部属首领之间只有一个约束,那就是其子孙在年满五岁时必须回「奥洛」本部接受教育与训练,三十五岁之前都必须服从洛家主人,在这期间,他们有权参与「奥洛」的中枢运作事宜,而后再回去继承家族事业。如今,这个约束已逐渐失去了控制,而新一代的洛家继承人更是叛逆,不过他仍旧敌不过洛韬。
  
  「回去吧!这里根本就不是你待的地方。」洛韬沧桑老迈的声音叹然。
  
  躺在床上无力动弹的年轻男子沉默了许久,才幽幽开口道:「也许你说得对,我答应你,祖父。」
  
  老人慈蔼一笑,温柔神情中带着不可抗拒的强硬。
  
  第一章
  
  「小偷,别跑!」嘈杂的人群中忽然传出石破天惊的叫骂声。
  
  只见一名粗壮的金发大漠追逐着一个瘦削、全身骯脏的少年,却没有人肯出手相助,任由他们在大街上穿梭追逐。
  
  少年利用灵活的身手奔窜在人群中,身后的男子被人潮阻挡,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皮夹连同那毛小子消失在街角。
  
  过大的粗布格子衬衫扎在褪色的牛仔吊带裤里,头戴黑色的棒球帽,少年全身上下只有一双球鞋合脚,那可是他吃饭的工具,一点儿都不能省的。一双精敏的眼睛玻ё排ㄅǖ男σ猓宦繁蓟夭衅频钠睹袂
  
  「小鬼,又得逞了?」小巷的转弯处走出一名黑人,年约十六、七岁,也是一身邋遢。
  
  「关你屁事!」少年不领情地哼了声,挑眉睨着眼前的人,「你是知道的,老大允许我拿全部,你别妄想分一份。」
  
  「我当然知道,老大和你的收养人达克是拜把兄弟,现在达克病重,我怎会见死不救?我也是很关心的。」黑人少年刻意咧出一抹讨好的笑容。
  
  「算了吧!你又想背着山马干买卖,想要我帮你把风是不是?」少年对黑人少年的好意感到不屑。
  
  「真聪明!谁不知道你这小鬼机伶,任务交给你一定妥当,事成的话二八分帐。」堆在黑脸上的笑意足以腻死人。
  
  「三七,否则免谈!」少年不留谈判余地。
  
  「成交!」黑人少年露出一口白牙,直在心中庆幸自己的好运。和这小鬼做生意没被压到五五分帐,那真感谢老天帮忙。
  
  少年耸耸肩,不在意他的反应,径自打开皮夹数着里面的钞票。他没有名字,每个人都叫他小鬼,往好的方面想,是在恭维他的聪明、机伶,难听一点则是在讽刺他无父无母。
  
  没人知道他的出生年月日,达克养他几年就算几岁。今年「十四岁」的他比起同年龄少年,似乎太过瘦小而不堪一击,但那又何妨,既然能在贫民区生存,他就必须有些本事。
  
  把钱塞进口袋,他将皮夹往垃圾筒里一扔,抬眼看看天色已暗,该是回去喂达克的时候了。
  
  他勾唇一笑,今天收获不赖,就买些好吃的回去堵达克的嘴,好让耳根子清静清静。
  
 
  
  「小鬼!妳跑到哪里混了?想饿死老子是不是?」才刚开门,里头就传来吼声。
  
  「还能这么大声说话,不赖嘛!」小鬼反唇相稽,捧在胸前的那口大纸袋几乎淹没了自己。
  
  「不要命了是不是?竟敢这么对老子说话!」达克拖着龙钟的病态,狼狈大喊。
  
  「看看你这什么德行?想对你客气一点都难。」小鬼无动于衷的说。
  
  「哼!好歹我也养了妳十几年。」达克不服气的咕哝。
  
  小鬼将纸袋往床边一放,扠腰恶狠狠地道:「吃不吃?要吃就别啰唆!」
  
  见一袋食物放在眼前,达克笑得合不拢嘴,开了一罐微冰的啤酒便喝了起来,半晌后才满意的道:「很好,总算没有白养妳。」
  
  看着面黄肌瘦的达克,盯着他微微发颤的手臂,小鬼的眼睛一酸涩,哭了出来。「去医院好不好?钱我会想办法的,让我带你去医院好不好?」
  
  达克闻言,气得砸了还剩些许液体的啤酒罐,怒道:「看我教出了什么孬种,要哭别在我面前哭,出去外面哭死我也不管!」
  
  「达克!」小鬼敛不住伤心和泪水,抱着达克如柴的身躯啜泣。
  
  达克叹了口气,抚拍着小鬼的背,反常的慈蔼道:「哭什么?人都还在妳眼前,妳就先掉眼泪咒我快点死是不是?」
  
  「不是!」小鬼急用手背抹泪。
  
  「去睡吧!」达克的眼中也有泪,但他成功地掩饰了它。「明天我会告诉妳一些事,或许妳会感觉好一些。」
  
  小鬼懂事得不再多问,转身回到另一面墙边的单人床上,坐在床上又看了达克一眼,才用被子蒙住自己的脸躺平,不久薄薄的被单就被热泪湿透。
  
  想到达克不久于人世,以及自己孤孑一身,小鬼就不禁悲从中来,久久不能成眠,最后终于因哭累了才合上眼,陷入不安的黑暗之中。
  
  达克倚在床头叹了口气,养了她这么多年,明白她是个惹人怜爱的性情中人,但环境不允许她多情,也不容许她拥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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