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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之姿态+3番外 作者:郑音(晋江2013-12-12正文完结)-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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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超人看了她半晌,只不吭声。
  李时珍扑哧一声笑了,道:“看吧,就知道你不相信。”
  “也许我该相信你,”徐超人忽然也跟着笑了,一副释怀的模样,“你家住哪儿?我开车送你过去吧?”
  “谢谢,还是算了,”李时珍忙谢绝,“我下班要去练瑜伽。”
  “那行,早点回去吧。”电梯门适时地开了,徐超人趔趔了身子,李时珍走出电梯后,嗡地一声,门关上了。
  “这是三千五百块钱,五百块钱你拿去当利息吧。”
  “谢谢。”李时珍接过银行卡随手往手提包里一扔,她怜惜地看了一眼还剩下大半杯的奶茶,正欲站起身走人。
  “你不是想听我解释吗?”林蓬忽然叫住她。
  “现在已经不想听了。”李时珍说着已经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为什么不想听了?为什么?”林蓬显得很是气愤,他压低声音说道。
  “你的解释对我来说已经无关紧要了。”李时珍回头看了他一眼,灿然一笑,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不行,你一定要听我解释!你必须得听!”林蓬气急败坏地抓住她的袖口,将她往座位上拉,李时珍轻松一挣,摆脱了他的控制,她抚平自己袖口上的褶子,复在座位上坐下,叉着腰问他:“好吧,那你说吧。”
  “我早就忍受不了你了,你不够女人味,你太独立,从咱俩恋爱的时候起,你就把我当局外人,不跟我同居,也不经常去公司里找我,叫你去看电影你也总是推三阻四,更别提喊你跟我朋友一起玩了;你知不知道你很无聊啊,李时珍,你就跟古人一模一样,无趣迂腐!我觉得没有人能像我这样忍受你长达两年……”
  “你早就忍受不了我了?”李时珍笑着问林蓬道。
  “是。”林蓬被她的状态吓地傻了,只得木讷地应道。
  “我何尝不是呢。”她突然笑嘻嘻地说道,“我巴不得有个人能收留你呢,我好把你送过去;林蓬,我肯放弃你,不是因为你不爱我了,而是因为,我不要你了。”
  “李时珍!”林蓬一双眼睛差不多能喷火了,他的脸早涨成了猪肝色。
  “祝你们幸福美满,顺便帮我感谢一下她。”李时珍扭动着纤细的腰肢走出店门,刚走到林蓬看不见的地方,她立即蹦跶起来,一双橡皮跟在地板上像两只发泄锤,又像两只交错的啄木鸟的嘴,总之欢快无比。
  作者有话要说:  


☆、怀念菠菜水手

    李时珍到瑜伽房盘腿坐下多时,岑溪才粗鲁地破门而入,大声叫着:“抱歉!堵车!”她风风火火地先去换运动服,再猛地深呼气调整呼吸,打坐。
  李时珍瞥了她一眼,略显不满,“恋爱中的女人啊,真让人无话可说。”
  岑溪瞪她,道:“你这是嫉妒啊还是嫉妒。”
  “活生生的嫉妒。”李时珍咯咯一笑。
  这节瑜伽课的重点是胸部锻炼,当然不是为了丰胸,不过也有丰胸的副作用。瑜伽改善女性胸部四周的血液循环,对乳腺癌有预防作用。恋爱中的岑溪一改往日时不时抱怨的运动作风,态度认真,每个动作都尽量规范,李时珍一边嘲笑她一边想,她何时能遇到一个愿意为他改变的男人?
  一身汗味地坐在咖啡厅里。李时珍这会儿有点饿,点了一碟马卡隆和蜂蜜水,听岑溪不厌其烦地讲着她跟顾诗厚相处的点点滴滴,她那个兴奋劲儿,李时珍不忍心打断。
  “对了,你跟那个叫什么?大力水手……还在联系吗?”岑溪忽然停下来问她道。
  “大力水手?”李时珍愣了一下,才回过神来,笑着拍了她一下,“你是说菠菜水手吧?”
  岑溪点点头,“就是你那个偶像,你还为他纹身过。”
  “早就不联系了,大学毕业后,我也有了男朋友,就没再联系了。”
  “菠菜水手是男的?”
  “他肯定喜欢吃菠菜,又喜欢出海,所以应该是个男的吧,我也是瞎猜的。”李时珍不自然地捋捋头发,苍白地笑了笑。
  “可惜了。”岑溪忽然感慨道。
  “可惜什么?”
  “你不是恢复单身的吗?”
  李时珍撇嘴苦笑了一声,说:“说的好像我脱离苦海了一样。”
  “我记得大学的时候……我们还是敌人的时候,除了林蓬,你关注的对象也就只剩下那个声名远播的菠菜水手了吧?”
  李时珍埋头想了想,仿佛大学四年是很遥远的记忆一般,她眯着眼睛想了很久,才点点头,“是吧,我好像就只关注林蓬和一个虚无缥缈的菠菜水手吧,现在想起来,那四年还真是一片空白啊。”
  “当然不是。”岑溪撅着嘴,一副十分不满的模样。
  李时珍皱了皱眉。
  “某人跟我斗得欢着呢。”
  李时珍盯着岑溪看了好大一会儿,仿佛在端详着一个j□j的少女,最后,她扑哧一笑,道:“对哦,我的死对头。”她抿了两口蜂蜜水,忽然问岑溪,“为什么忽然问起菠菜水手?”
  “老了呗,”岑溪夸张地笑了,“下午在收拾东西,忽然看见大学四年留下的日记和照片,你知道吗?我整整四本日记上几乎每页上都有你的名字,我真是要气死了……”
  “你并不吃亏哦,”李时珍不好意思地搓了搓脸,“我的日记里你也出现过无数次呢,不过,我没写什么好词……”
  “我的日记里曾经出现过数十次菠菜水手的名字,想了好久终于想起来他是你的暗恋对象,好奇心驱使我问一问。”
  “可惜了。”李时珍继续道:“可惜了,我只远远地见过他一面,以至于连他是男是女我都不能确定。我本想在毕业前要到他的签名的,可惜他那次讲座之后再也没有去过学校。”
  “我很好奇你是怎么跟他联系上的?”
  “他在讲座后留了邮箱的。”
  “你就直接给他写邮件了?”
  李时珍点点头,稍显害羞道:“他果真回了呢。”
  “OMG!”岑溪拍了拍脑门,欲撞墙的表情。
  “然后,我们就用邮件联系了两年左右。”李时珍耸耸肩,颇有自豪的架势,事实上,她的确为自己感到骄傲,能跟自己仰慕的人直接沟通,是世上多少人想要做却做不来的事。她觉得自己是其中的幸运者。
  “也不知道他现在如何了,恐怕现在是更加厉害的广告策划了吧。”她自言自语道。
  “真怀念那时候,”岑溪的话里不无遗憾,“真怀念有榜样的自己。”
  洗澡的时候,李时珍看到自己肩膀上的纹身:SAILOR,水手。差不多六七年前正值对菠菜水手热血崇拜的时候纹在身上的,现在看去,自然淡了许多,好像另外一个单词:SAINT。毕业后,有好几次,她穿露肩的连衣裙时,总会有人问她这个纹身是什么意思,她一律淡淡地回答,圣徒。闻者便用着一种宗教崇拜的眼光看着她,却不再问了。唯独林蓬问她的时候,她答得诚实,说:这是我的偶像的英文名字,他叫水手,是个广告策划界的精英……听到这里,林蓬脸上就挂不住了,愤然离去,自此再也没有提过这个纹身,但也没强迫李时珍把纹身洗掉。
  洗完澡后,李时珍一边吹头发一边打开邮箱,这是她每晚的习惯。她吹干头发后,冲了一杯蜂蜜水,她忽然回翻从前的邮件。
  与菠菜水手的邮件,整整持续了两年半,平均每个星期一封,一百多封邮件。信手点开一封,她看到自己写道:
  “亲爱的菠菜水手:
  谢谢你的耐心解答,你推荐我看的案例我已经看了不下十遍,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不是说读唐诗百遍,不会作也会偷么?我想练练手,你能当我的裁判吗?给我出道题吧。
  敬候佳音!
  祝好
  李时珍”
  她再翻开一封邮件,又翻开一封,又一封,再一封。
  她忽然发现自己脸上凉丝丝的,用手一摸,湿湿的,那是泪。
  她想起了过去拼搏、有梦想的自己。
  很多时候,我们怀念的,并非过去,而是过去的自己。
  大学毕业后,由于她毕业前的巨大成功——成功俘获林蓬,于是守住爱情、经营爱情大行其道,几乎占据了李时珍所有的体力和精力,尽管她当时也在工作,在一家小型私企里做广告策划,时不时也能接上一两个案子。渐渐地,她习惯了平庸,习惯了默默接受身边的人一个个升职,习惯了自己的策划案被排挤在角落里发霉烂掉。
  并且,林蓬当时在这个巨大的城市的不同区间轮岗,为了能常常陪在他身边,她只好跟随他轮岗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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