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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不晚-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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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来,我给你找!”他其实很喜欢帮她选衣服,平时还没机会,这下态度自然是好。

最后选了件淡黄色的高领衫,她再把头发盘起来,很有些作家的知性风味,阮茉香在镜子前三照两照觉得自家男人眼光还不错,于是投桃报李地跑来帮他选领带。他已经穿起了白衬衫黑西服,很是百搭,她在他的领带里面找了条和自己的毛衣颜色最接近的拿出来,搭在他脖子里。

“颜色是不是有些淡?”他在镜子前照。

“你戴不戴?”她一挑眉毛。

“你给我戴。”他仰起头来享受着伺候,哪敢说半个不字?

磨磨蹭蹭终于下楼,穿着粉红睡衣的陆天然还坐在餐桌前,一看见这两个人马上大喊:“妈妈,生日快乐!”

“谢谢你宝贝!”阮茉香眉开眼笑,跑过去在小女儿脸上好好亲了两口,然后转头去准备早饭。

陆若言也过去,把孩子抱起来放在腿上,问:“然然怎么自己吃饭啊?哥哥呢?”

“臭哥哥出去过情人节了,不带着我!”小公主说到做到告了状。

陆若言闻言哈哈大笑,大声冲着厨房喊:“听见没有?你儿子都已经过上情人节了!”

阮茉香端了牛奶出来,纳闷:“他跟谁过啊?”

“还能有谁?还不是那个赵小小!”父女两个齐声回答。

“怎么还是赵小小?从上幼儿园就是赵小小,咱儿子怎么这么死心眼啊?”

“咱俩的儿子,怎么可能不死心眼啊?”他跟她逗,被她翻了一眼。

“这个臭小子,他约会去谁看着他妹妹?”当妈的忽然愤愤。

“那你就打电话把他叫回来呗!”陆若言闲闲道。

她斜了他一眼,说:“你怎么不打这个电话?我打赌叫不回来!”

“嗐,你让他带着赵小小一起回来,不就得了?”

“啊,我不要当电灯泡!”陆天然大叫。

最后,阮天赐同学,还是悲催地带着小女友回家看孩子,而他爹妈各忙各的去了。看着在如此重要的日子里仍然各自奔忙的爹妈,他不禁怀疑,难道说这就是传说中的七年之痒?

而此刻如许多年没能学会开车的阮茉香坐进了陆少前阵子新换的座驾内,这座驾说是换了,其实就是在宝马的新车型里挑了一个,她看了以后问他怎么就喜欢这种暴发户品牌,他摇摇头无奈说:“情有独钟!”那样子就好像她也是个暴发户品牌。

此刻她一边给自己拉安全带一边问:“你说现在的孩子是不是都早熟啊?天天约会去倒是不奇怪,然然怎么连电灯泡这种词都知道了?”

“现在电视上什么不演啊?当年天天这么大的时候不也什么都知道了?你就别瞎操心了,这小丫头让她哥哥教得好着呢,天天也是,你说这小子现在心里谁最重?不是你更不是我,就是他这个宝贝妹妹!护得紧着呢!”

“不是还有那个赵小小吗?”她随口玩笑。

他也就一笑,而后才正色一些问她:“你看见他们两个,有时候会不会想起雷杰?”他早就想问这个问题,可是这毕竟是她最深的伤痛,他不能不小心。

她愣了愣,释然地笑了一下:“偶尔吧,其实我和雷杰年龄差距没这么大,相处不是这种模式,而且我的个性可不像咱们家然然这么多事!”

想到陆天然小朋友的多事,当爹的也不由笑出来。

就在前一阵,过年两个人回G市,她终于把那边的房子卖掉了,雷杰和洛可可的骨灰也入土为安,算是放下了一些什么。这些都是两个人私下做的,没让孩子知道。她想她会把天天教育得很好,让他去过对他最合适的人生,更多的重量她可以背着,何况现在,还有人帮她来背。看看驾驶座上的男人,她觉得踏实。

阮茉香被送到她的秘香小筑去和她的读者探讨情感问题,陆若言到他的开服典礼现场主持工作,中午通了个电话没说两句,晚上又都有应酬,一整天不能见面。不过这么重要的日子,总得有些惊喜的,比如说晚上的晚宴,两个人就又见面了。

阮茉香得到的消息是苏家主持的一个慈善晚宴,约她的人是祁展,不过谁会把慈善晚宴放在情人节?事实上她心里面是有些猜测的,所以到了现场看到一干好友以及两个孩子在陆若言的带领下推着蛋糕出现的时候,也没有惊讶到表情失控。

“惊喜吗?”他上前伏在她耳边问。

“谢谢!”她乐意配合,拥抱他。

切完蛋糕放起音乐,一对对纷纷滑入舞池,酒店大厅里温度很高,女宾又都是穿礼服,她身上穿的自然不再是早晨那件毛衣,而是一条和他的领带颜色质地都一模一样的旗袍,两个人往一块一站就看得出是情侣装。她的身型极适合穿旗袍,更重要的是这种衣服既庄重又不会暴露她背后的伤痕,所以她遇上郑重场合通常是要穿旗袍的。他也爱极了她腰肢曼妙的曲线,拥着她在舞池里晃动,在她耳边说:“这些天我一直都在等你承认,情人节晚上是祁展约了你,可是你一直都不说,我还真是失望!”

她眼睛

77、番外之七年很痒 。。。

里滑过一丝狡黠,说:“咱不是七年之痒了吗?”

“你还真痒啊?”他知道她使坏,手在她腰上捏了一把。

她软了一下,喃喃:“我还在等着你告诉我为我准备了生日会,你也没说啊!”

“你猜到了?哎呀那不是很没成就感!”

“是啊,我们实在是太熟了,都没新鲜感了,要不怎么说是七年之痒呢?”她是盯上这个词了。

“你哪痒?我看你是皮痒了!”他出言威胁了。

“是啊,很痒,哪都痒,痒到骨头里去了!要不然今晚我把小野兽放出来吧,不过早晨玩那么疯,你还行吗?”她无限狡猾又魅惑地瞅着他。

“你个坏蛋!”他忍不住低头,紧紧拥吻妻子。

周围必然是哄声四起,两个孩子本来在练习舞步,阮天赐叹一口气,果断地捂住了陆天然的眼睛,这两个没长进的大人啊!

要论了解,他们了解对方身上每一丝缺点,这个男人自私自恋爱吃醋,优越感太强总是真正打击不到,给阳光就灿烂,有时候脾气还不小,而这个女人胆小谨慎却要硬撑一个霸道的外表,心思别扭记仇,脾气倔,喜欢胡思乱想,不懂抓住自己最想要的,没有安全感,太容易放弃,必须紧紧抓着才不会跑。这世界上没有完人,这一对更是毛病一堆,只是,亲爱的,你是我认定的那个人。

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能够有运气有勇气在十年之后寻找回自己最爱的那个人?不过是短短的七年而已,我们还有一辈子,我怎么忍心在这个时候跟你痒?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一个番外,本文华丽丽落幕,后面可能会写一个后记唠叨两句,与正文无关,不想看也没关系。

大家容我抽袋烟,就开下个文,下一篇文是关于米小青同学的,届时茉香和花晓都将作为抢戏的配角出现,敬请期待……

感谢一路支持,我爱你们!╭(╯3╰)╮

78

78、后记 。。。

我和我的反骨

十七岁的时候爱过一个人,那时候我叫他哥哥,他住我家楼下,感情最好的时候,他经常敲暖气把我叫出去聊天。自高中毕业以后,至今已经五年,我再也没有见过他。所以有人说我的小说里总是写楼上楼下,写暧昧的哥哥,不能不说和我自己的“童年阴影”有关,这个故事的前半借鉴了许多我的经历,但也并非我的故事,长久以来我确实试图让自己鼓起勇气面对那些发生过的细节,但是终究,写小说就是写小说,不是读取记忆,也不是漂白记忆。

写这个故事,从考研初试结束那天开始,到接到复试通知为止,为期两个月,30万字,这个速度超出我自己的预计。为一个这样的故事写30万字,其实在我的价值观里这不值得,我也很多次告诉自己,既然是选择了在网上写言情小说,那么就按照游戏规则来,难道我不喜欢其他成功的网络小说里那些善良的女主角和控制一切的男主角吗?那样的故事谁都喜欢,只是喜欢是不够的。

写完这一切的今天,我直言不讳,我不喜欢这个小说,一如不喜欢以前写过的那个《此去经年》,因为它们除了爱情也并不能说明什么东西,作为读者看这些东西打发时间自然高兴,可是作为作者,写这样的东西总觉得有些浪费时间。相对来讲,我喜欢上篇的写法,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都会在心里引起波动,一丝一缕的心思,说不破道不出的,生活很多时候是那个样子,而不是下篇那样,所谓的浪漫,所谓的痴情。

年少的时候,我总是跟自己说,我不可以对这个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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