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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原始社会领主-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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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甲衣脱下来!”罗本指着毛毛道。

毛毛糊涂了,愣愣地看着罗本发呆。

“狗日的!没听清!?”罗本吼道。

毛毛揉了揉耳朵,急匆匆地把身上的甲衣脱了下来,想知道罗本叫他脱甲衣干什么。

他见到的是,罗本把他的烧得惨不忍睹的甲衣脱下换上了自己的甲衣!

“首领!”毛毛眼睛里都快冒火了,这哪里像首领,简直就是无赖嘛。

“干吗?!反了!?”换上甲衣的罗本翻了毛毛一眼大步流星地来到了沼泽跟前。

释放火术的那个人,只露出一缕头发在外面,身体的其他部分都深深地陷进了泥水之中。

罗本连连反打两个手印,大叫一声:“解!”

土沼泽瞬息消失,那9个燧火部落的人齐齐倒在地上。在泥水里淹溺了这么久,早都晕过去了。

仓浩和仓义带人迅速用绳索将这些人一个一个绑得结结实实,然后押送到罗本跟前问怎么处理这帮俘虏。

罗本来到那头目跟前,恨得牙根痒痒,刚才算是糗大了,从来没有这么丢人过,而且还是当着全族人的面。罗本非常想当场宰了他,可仔细一想,暂时还不能宰,自己对燧火部落了解不多,大敦部落对他们也是一知半解,把他们带回去严加审问说不定能问出什么有价值的信息来,另外,自己如果把这帮俘虏带到大敦去,也大大长了自己的威风,叫大敦人不敢小看了自己。

主意打定,罗本吩咐仓浩和仓义将这些人的嘴堵住,再用绳子把他们捆成粽子压着上路,那个头目,罗本则把他交给了毛毛、多多和卡卡,他们三个一个是大唐族有名的猛人,一个是臭名卓著的流氓无赖,一个是重量级的终极杀手,量那个头目就是三头六臂,也绝对逃不出他们的手掌心。

安排完毕,眼看耽误了不少时间,罗本命令大队人马赶紧继续向大敦部落的驻地开进,刚才有时沼泽有时火的,动静已经够大的了,再不走肯定会引来更多的燧火部落的人。

第八十九章 初到大敦

伏埚头前带路,大队人马重新安静前行,只有毛毛小声嘀咕,罗本的那套甲衣先是被火烧得焦臭,又泡满了多多和卡卡的尿,骚得刺鼻,还要穿在身上,简直要命。

“哼什么?!牙痛了?!”罗本瞥了毛毛一眼,毛毛立码老实了,脸上顿起层层褶子,笑得比哭都难看。

发生了刚才那样的事情,亲眼见识了燧火部落火术的厉害,大唐军的每个人都收起了原先的那种轻松心态,全都警觉地观察周围的情况,火速赶路。

过了林地,走了一段路程,一条大河出现在众人面前。清冷命令的月光之下,河水翻着蓝色的淡淡磷光有种别样的美。

这条河比大唐族领地内的泾河、渭河都要宽大,河面静无波澜,一群群水鸟在水面上静静游弋,虽是秋天,河里的水草还没有死掉,不少开出大朵的花来,香气四溢,一些被罗本称为“灯虫”的类似萤火虫的小昆虫在河面上四处飞舞,虽称不上是灯火阑珊,倒别有一番风味。

“狗日的,这大敦部落真会挑地方,这环境比我们那里强多了!毛毛,你们也真是的,周围这么多好地方,你们非得在那个小山下找个窝!”罗本羡慕大敦族的环境之余转而抱怨起毛毛来。

毛毛被罗本念叨得一脸无辜:“首领,这又不怪我,我们族人祖辈都生活在那里。”

看着毛毛一脸哭相,罗本心有不忍,对着身后的众人道:“是,我们生活的地方是没有大敦族好,但是你们要相信我,将来的大唐,经过我们的努力,一定会超过任何一个部落,有没有这个信心!?”

“有!”众人被罗本这话挑逗得群情激昂,信心爆满。

罗本满意地点点头,摸了一下被烧焦了的头发,指了指已经浮现在面前的河谷大声道:“好,目前河谷大敦驻地,前进!”

伏埚说的那个河谷就在眼前,河谷口就是大敦族的驻地,虽然看起来近在眼前,但是一步一步地走过去,确实很远。

幸亏大唐军大部分都是骑兵,惟一不行的独眼人们脚力也是很好,连夜赶路虽然辛苦,但是没有人脸上露出倦意,恰恰相反,因为种种的刺激,大唐军很是兴奋,对大敦族的好奇,对不久的将来和燧火部落间发生的战争的想象,对未来新生活的憧憬,使得他们斗志昂扬。

伏埚告诉罗本,旁边的这条河,大敦族人叫它“敦河”,视它为圣河,只要它不干涸,大敦族就会一直存活下去。

罗本看了看这条宽阔宁静的河流,不知不觉间喜欢上了它,可能它和自己记忆中的那条泛着黄色泥沙的华夏母亲河一点都不一样,但是它也用它那博大的胸怀孕育了生命,把甘甜和生机赐给了万物生灵。

如果没有燧火部落,大敦人可能还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宁静而安然。但是现在,这条河流的附近,只有战火和死亡,剩下的就是仇恨。

自己要做的,会终结它,还是会把它扩大化?

罗本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可他至少目前觉得,自己带着大唐军到来,是个正确的决定。

敦河在前方拐了一个弯,分出了一个岔口,右面的支流来自于那个郁郁葱葱深邃不可见的河谷,左边的支流则来源于一条条汇聚而来的细小溪流。

伏埚告诉罗本,大敦人管左边的这条支流叫风河,管右边的支流叫曾川。而大敦族的驻地,就在丰河的河南向阳之地,离这里很近。

听伏埚说目的地就在前面,大唐军都加快了前进的步伐,穿过了几片落叶林,一片巨大的盆地豁然出现在星斗之下。

下了高坡,走了不到两百米,忽然从前方树林里跳出来一队人,前面仓浩的第四小队长枪平端便要发动进攻却被罗本一把制止。

出现在眼前的这队人,一共有30好几,与伏埚一半打扮,头上扎着髻,上面插着四脚红鸡的尾羽,手里拿着的是用石刀砍尖了的木棒和石头,领头的是个和罗本差不多高的壮汉,一米八几的身高在周围的人中绝对是鹤立鸡群的高度。

他们恶狠狠地盯着罗本一行人,木棒和石块都高高举起,准备随时动手,而大唐军则更是嚣张,毛毛的第一小队不仅举起了长枪,还端起了黑铜弩,其他的小队也是抽刀的抽刀拉弓的拉弓,独眼人则挥舞着大斧嗷嗷直叫。

看着如此奇形怪状但是训练精良杀气腾腾的敌人,对面的这个小队明显地有点犹豫、退缩起来。

这个微小的变化,被罗本看在眼里,他也突然想通了一个自己很久都没有想通的问题。那就是燧火部落虽然厉害会使用术法,但是大敦族本来就人丁兴旺再加上周围六个部落的投奔,这样一个人数众多的联盟为什么会一败涂地。

现在看来,大敦部落的人,虽然人多,民风也像伏埚说的彪悍,但是他们一旦遇上强大的对手或者从来没有见到的让他们感到害怕的事物,士气就会很快低落,变得踟蹰不前,这样的队伍,怎么可能打胜仗。

队里的伏埚见到这帮人,脸上出现了灿烂的笑容,他从队里一路小跑奔了过去,到了对方那个看似头目的人的跟前,叽里咕噜了几句又打了一顿手势,那头目神态顿时变得轻松起来,对着身后的手下吼了几声,所有人都放下了手里的木棍和石头。

伏埚又屁颠屁颠地跑回来,告诉罗本只是大敦族的一个小分队今天晚上负责大敦族的安全守卫,现在他们欢迎大唐军的到来。

既然人家都放下武器了,自己这边也得有点友好的表示,毕竟是在人家的一亩三分地上。

罗本冲毛毛挥了挥手,毛毛在马上转身对大唐军高喝一声:“收兵!”

哗啦哗啦!一百多人同时收回手里的武器,动作整齐划一。罗本和各队的头目在伏埚的带领下上前和那头目打招呼,一番了解,才知道这人叫伏次,是大敦族的长老之一。

伏次对罗本等人态度十分地亲善,始终咧着嘴笑,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罗本又问了问伏埚大敦族有多少位长老,伏次伸出了五个手指头。

伏次冲手下比划了一下,这帮人分成两队,中间让出宽宽的空档来,伏埚、伏次头前带路,大唐军逶迤穿过。

走了约有一里路,罗本等人被带到一个高坡下,伏埚指了指高坡,告诉罗本大敦族驻地到了。

罗本在马上直起身子看了半天也没见个人影不禁纳闷起来,照伏埚说的,大敦族族人众多,怎么到了驻地一片寂静呀。

伏埚见罗本一脸的疑惑,笑着头前带路上了高坡,罗本等人跟着,上了高坡之后,大唐军看着眼前的情境,都惊讶得长大了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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