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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人文读本 夏中义-第2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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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因毁了违章建筑而获“为民办实事”的美称,还与几个宪兵一道面临被起诉的命运,而
且,法国政府也因此陷入一场危机。此间,我无意比较,因为,这两个类似事件的当事人的
不同际遇,使人民在各自的国家里占有什么样的份量,已在不言之中。我也无意以这两个事
例的对照为违章占道经营或违章建筑作辩护,而只想说,清理行动一要先解决被清理者的谋
生、栖居等事关生存权的后顾之忧,二要合法。不先行解决被清理者的谋生、栖身问题的“清
理” 说得客气是政府失职,
  ,          说得不客气是不顾百姓死活;而粗暴“执法” 本身就是
                                 ,    “不法”。
  不过话说回来,这一幕虽然让纳税人不受用,毕竟还有部分合理动机可寻,可以让天下
最受得气、最有忍耐力、最善解官意的纳税人心理上横竖取得平衡。但另一些情况就不行了。
北京有 10 万来自河南的民工。他们出苦力,干别人不愿干的脏乱差活,还整天到处被驱赶,
过着这边撵、那边挤的边缘人生活。设在北京的河南劳动厅驻京办事处为河南民工做了些什
么事呢?一张成本仅两角的劳动输出卡,省物价局批准收费 1 元,层层加码到建设厅成了 6
元,到劳动厅驻京办事处就要收费 25 元,还扬言如不加盖他们的章就不准在京打工⒁。如
此“公仆”,与占山为王,收取买路费的山贼又有何异?在湖南,岳阳有刑警姜某光天化日
下率人闹市抢民女,并抢杀其夫⒂;来阳市公安局副局长之子、警察李某对辖区居民跋扈如
占领军,横行不法如黑社会。他挨家挨店强收“保护费”,不交就砸店打人;因与某村民发
生冲突就带枪冲进村,两天内一死四伤⒃。安徽枞阳县农民被不合理负担压得喘不过气,三
位中南政治学院法律工作者抱不平,控告该县一个镇政府。结果,参与起诉的农民上了“黑
名单”,县检察院及镇村干部组成的“特别行动队”一路逼抢,“所到之处,鸡飞狗跳”,三
名法律工作者人身安全受威胁⒄。
  如果说这几起事件还是少数贪官、不法警员和腐败司法人员的小打小闹,那么,十位著
名作家联署的《一起天理难容的大冤案》
                 (简称《天理难容》)⒅披露的事件则是地方恶势力
与一个牵涉面甚广的巨大腐败网联手进行的司法谋杀:1998 年 9 月 25 日,与腰缠万贯、恶
贯满盈的村霸联手的郑州市公检法、河南省高级法院秘密抢杀了风华正茂的青年、有强烈正
义感和秉公办事的西韩砦村民选村民组长曹海鑫。原村民组长、村霸曹新豹在任期间蛀空了
两千多万元集体资产,1995 年春,在选举中败北。新组长曹海鑫一上任,就积极配合上级
查帐。他用收回的钱给村民办好事,解决实际困难,并定期公布帐目。久遭村霸压迫的村民
终于扬眉吐气,有了当家作主之感。但曹海鑫的祸端却由此而生。村霸团伙对他恨之入骨,
在多次寻衅滋事之后,干脆持械聚众,深夜闯入曹海鑫家大肆殴打。歹徒人多势众,曹海鑫
在劝阻无效和报警受阻的情况下,被迫操室内猎枪自卫。领头歹徒、曹新豹之弟曹新春与另
一歹徒围上去夺枪,争夺中猎枪走火误中曹新春。曹海鑫再次欲用电话报警和向医院求救却
再三遭其他歹徒阻碍、殴打。夜闯民宅的歹徒曹新春就这样被他自己的同伙耽误了抢救时间,
流血过多而死。在村霸曹新豹活动下,郑州市公安局以“故意杀人罪”逮捕了在自己人身安
全受严重威胁时实施正当防卫的曹海鑫,并迅速移交检察院。郑州检察院不到一周就准备好
了起诉书,又神速送达郑州市中级法院。起诉书颠倒黑白,隐匿歹徒聚众持械夜闯民宅、殴
打无辜的事实,隐匿了曹海鑫被迫自卫以及猎枪走火误中夺枪歹徒后三番五次欲报警、求救
的事实,把正当自卫说成“开枪行凶杀人”。西韩砦村民成群结队四处上访,为曹海鑫申冤。
郑州市中级法院在事实十分清楚的情况下无视真相、不顾冤情,以莫须有的“故意杀人罪”
悍然下达死刑判决书。而此前一个月刚审结的一起真正的故意杀人罪,对连连开枪导致两死
一伤且事后伪造现场的罪犯,同一个郑州市中级法院下的却是“防卫过当”的结论。在曹海
鑫上诉后,在村民们再次掀起的上访高潮中,在新华社力促公正审理、连发三次专供高层领
导参阅的材料,全国最高法院也干预之后,河南省高级法院仍然置事实于不顾,驳回上诉,
并于 1998 年 9 月 25 日秘密处决了曹海鑫。早就自称在公检法有“铁哥们”的恶霸曹新豹,
在其弟死后扬言以百万巨资买曹海鑫人头,他真的是如愿以偿了。秘密行刑后,第二天河南
高级法院贴出一份编造得比检察院的起诉书还要颠倒黑白和更难自圆其说的所谓曹海鑫罪
状。这份奇文被愤怒的村民撕下,作为控告这帮无恶不作的贪官的铁证。
  这一可怖事件的性质,用《天理难容》的作者们的话来说,是公检法某些人“帮助恶霸
枉杀好人”(李普)“是党政及公检法系统从基层到上级机关内一些握有……实权的坏人执
         ;
法犯法”“蓄意制造的大冤案”
    ,         (邵燕祥)。
  诚然,前面列举的警察逞凶杀人或行政机构充当拦路打劫的山贼角色,并不是普遍现象,
否则,民众就将人人自危了。但这类事件肯定也不能说是很个别。即使在我国传媒受约束甚
多的情况下,类似事件也不断爆出。诚然,曹海鑫案也不是普遍现象,否则,人民就根本没
有活路了。但无论上访村民、抱不平的新闻界,还是最高法院的干预都未能阻止这一司法谋
杀,这幕后的力量就很不简单了。这一案件成了一个危险信号——“是对中国人权中最基本
的生存权的挑战,是行政司法权力与社会恶势力勾结形成‘黑金政治’趋向的信号”(邵燕
祥)。顺便提一下,这起恶劣的司法谋杀中还有一个应该被钉在耻辱柱的人,那就是与地方
和司法黑势力沆瀣一气的法律学界败类——郑州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兼职律师刘德法。他在
曹海鑫一案是已死歹徒曹新春家属代理人,在前面提及的那起两死一伤的真正故意杀人案中
是杀人者辩护人。两案前后相距一月,他以截然相反的两种法理逻辑先是把在无人夺枪情况
下连开数枪,见人就射杀的杀人狂说成有理,要求轻判;一月后又把自卫的曹海鑫说成故意
杀人犯,要求从严(19)。如果说曹案中党政司法部门中一些人的所作所为是行政司法权力与
社会恶势力勾结而趋向黑金政治的信号,那么刘副教授的丑恶表演则是知识界、律师界败类
卖身投靠社会黑势力,与黑势力联手作恶的信号。
  骇人听闻的曹案和类似于岳阳、耒阳个别警察及河南劳动厅驻京办之所为有典型性但尚
不具普遍性,另外一个情况却是普遍的,这就是: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各级党政机关门难进、
脸难看。从《天理难容》一文可以看出,河南省一些领导机关对上访群众的冷漠、敷衍、推
托无疑是导致曹海鑫枉死的重要原因之一。据戴煌披露,因冤苦层出不穷,河南省委、省府
门前每天都有上访者。如此多的冤苦本来就值得政府反省,而当平民百姓的冤情发生,他们
无权无势无可依傍,又到处求告无门。在这种情况下,为他们伸张正义,对他们进行司法援
助和其他形式援助,就成了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对政府主持正义的期待则是冤主们最后
一线希望。然而,高宅大院深似海,一道门卫就把许多上访者最后的希望击碎了。一对到河
南省政府请愿的夫妇,连去数次不接待,绝望之下要自焚,传达室仍然不闻不问。当夫妇二
人浇上汽油,就要准备用打火机点火,门卫竟然说:
                      “你自焚,我给消防队打电话。
                                   ”这种毫
无人性的态度把夫妇二人驱上了绝路,双双在省政府门前烧死(女的未当场烧死,但伤势过
重,四天后死亡)(20)。
  无论是曹案中的公检法,还是被媒体曝光的行凶警察、揩油官员或是冷漠无情的“衙门”
中人,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在供养。在这些并非个别的事件中,纳税人的钱不仅没有换来哪
怕劣质的服务,反而养虎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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