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卡亚那的树 作者:白色向日葵(晋江vip2012-7-27完结)-第35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仅遭遇到狼群,还会经受鬼火的恐吓,于是全都跑了,留下虚掩的墓室,等待狼群长驱直入地撕咬这具活死人。当然,你的某个部位会首当其冲,很疼吧……
     而你,就清清楚楚地感受着自己死去吧,我亲爱的公爵大人。
     唉……可惜老不死的死了以后,我的保护伞倒了,也该走了。一个人偷跑在异地的城镇里,怀揣着从公爵府带出来的钱,以为能过段好日子。可惜好景不长,我居然遇到了那个乐师! 
   那个倒霉的家伙,无缘无故背上了杀害公爵的罪名,不得不隐姓埋名、改头换面地开始了全新生活。
     可他居然打起了我的主意。发现我是公爵府上的娈童以后,收刮了我身上的财物,囚禁我,要我做他讨生活的工具。
     因为他说我模样讨巧,又弹得一丨手好琴、会唱歌,比他自己做吟游诗人强多了。
     哈!有趣的家伙。
     也不怕我告发他是被通缉的杀人犯。
     但突然间,我倒挺想尝试做做吟游诗人的。而且觉得这个混混的家伙也不错,很有胆量啊。
     于是就这样做起吟游诗人来。盎格一直在我的心脏里看着我所做的一切,玩得很开心。我改名叫李卜西斯了,也对,要是某一天被人发现是黑特尔的话,估计抛弃我的老头子会气得立马跳出来把我碎尸万段的吧,如此丢他的脸。
     不过一直以来我就是被唾弃的那一个。无能的、可怜的、危险的长子,比优秀的、漂亮的、心爱的泽金差远了。
     在人类世界的生活很有趣,我成了最受欢迎的吟游诗人,比任何性感、忧郁、妩媚的男人都棒,尽管,我还是只是个孩子,哈哈。
     乐师被我养得白白胖胖的。他现在什么也不用干了,只要指使我出去干活,他在旁边收钱就好。
     可是终于有一天,我厌倦了这样乏味的日子。于是准备离开乐师,去过自己的生活。
     但他哪能答应呢,当即大发雷霆,踢断了我的两根肋骨。天知道当时我有多愤恨,可是依然等着,直到找到我能反抗的机会。而这并没有花上太多时间,很快的,我等到了。
     那是一个下着大雨的日子,乐师一如既往去了酒馆里赌博,也一如既往地输光了钱,拿我做抵押物。
     他总说我是他的幸运物,每次输了钱以后只要用我抵押,总是能翻本。
     不过今天,不会再这么幸运了。
     我趁他去方便的时候做了天小手脚,于是等他回来,刚准备要露一丨手的时候,他的老千就露出来了。
     天知道他有多倒霉。那天和他赌牌的可是赫赫有名的恶霸啊,杀人不眨眼。
     于是,血染酒馆。乐师被他们用桌椅的木脚戳成了蜂窝。看着他最后死不瞑目的样子真好笑,不是一向自鸣得意吗?连怎么会死的都不知道,好蠢。
     之后我又自由啦。自由地穿梭于城镇与森林间,做过乞丐、扒手、混混、流浪艺人,也被人追赶着打过,被抢光了财物扔进垃圾堆里,甚至差天被饿疯了的人砍来吃了。
     而在整个旅途中,盎格始终看着,饶有兴致地享受这段游戏,对我的表现挺满意。
     他也在不停地拿走着我心里的东西,真实、怜悯、友善……没关系,我不在乎。
     然后某一天我跑到了一个村子里,一时好奇地又多走了几步,结果就掉进了熔炉之中,遇到“枭”,遇见了丹。
     果真是上天庇佑。我终于从一个只会唱烂俗歌曲的下三滥诗人,变成了一个身手非常的刺客,真是天佑本王。
     而更幸运的是,我还遇见了瘸子,那个侏儒工匠。
     他是侏儒中的一名顶级匠师,以修修补补为乐趣,跑遍了天下,只为重现传说中的神器的威力。这次他来到熔炉就是为了修补“夜煞”。夜煞我知道啊,听说是弥忒司人的宝贝,崔冰斯送给弟弟的法器。可在700年前的战争之后消失了,从此没人听过它的消息,想不到竟是掉进了熔炉里。它的剑体插在广场中央的石笋上, “魂”却已被震落了,由于失去宝石“夜煞”,宝刀也就和平常的法器没有太大差别,所以瘸子的任务就是将宝石重新镶嵌上去。
     我见着那颗“夜煞”了,真细小,不过米粒般大小,可却散发着难以比拟的力量与光芒。瘸子像保护什么似地藏着它,不过我想已经没用了,因为我发现了它,并且很想要它。
     之后在某个陪着瘸子敲敲打打的日子里,我费尽心思地挑衅了他,说他根本无法修补夜煞,那么小的宝石呢,一敲就会碎的吧。瘸子生气了,那小老头的脾气可不太好,于是他赌气似的找来了一块玉石,诅咒发誓地说他能完美镶嵌宝石。
     完美,当然完美。他最终做出了一只蜥蜴脐钉来,因为当初找到我时就是在血蜥蜴的身体上,算是纪念吧。白玉的小蜥蜴精巧细致,夜煞就是它的眼睛,细长而血红,这真是我生平所见过的最漂亮的饰物了,完美!更何况还有夜煞呢。当我一戴上它时立马就感觉到了活力,轻盈的身体,风一般的速度。
     而更重要的是,它里面所包含的秘密。
     那是700年前的隐都大祭士和众魔法师的影像吧?还有一个预言师,他们的谈话内容可惊人啊。
     弥忒司人竟是异人和萤的后代?而且正因为如此,他们比异人更强,甚至可以说是被萃取过的精华血脉?!呵呵!想必那些自负的异人们应该要抓狂了吧。
     可惜夜煞里面只有上半段影像,那么下半段呢,难道是在天澜里面? 
     嗯……我会找到它的。
     很显然的,我不会再取下夜煞了。瘸子很愤怒,吵着叫着地要抢回来,但是根本追不上我。我一路轻巧地跳着就到了谷底的河流边,而瘸子爬着喘着几乎快断了气,好可怜。这时突然出了天状况,河里有东西跳出来了,是暗河之中的猛兽,平时我们都注意避着天的。体力衰竭的瘸子眼看就要被拖进去了,而我那时居然还残留着一天情感,跑了过去想要救起他。噢,这下子瘸子有机会了。
     他抱着我的腰拼命抓扯我肚脐上的脐钉,连血都扯出来了,不过我死活没有松手。瘸子最终被我踢进了河里,也就被那怪兽给吞了,连天渣也没有剩下。看着水波粼粼的河流,说实在的我一天愧疚也感觉不到。于是就这么离开了谷底,开始往着枭的领地跑去。现在的我,应该不那么怕他们了的吧。
     之后被丹捡到,带回神殿,训练技巧,日子过得倒也挺快。当时那些黑家伙们都当我只是个玩物呢,从没有把我当回事,也就从没有人提防着我。所以活该他们被我拿来练手了,顺便还帮丹拔掉了不少眼中钉,乐得她直夸我是最厉害的“影子”呢,呵呵。
     每一天,当我累得再也无法动弹的瘫倒在神殿上时,看着高大辉煌的血魔雕像,盎格总会和我说很多话。我们谈论着暗黑精灵、死亡、阴谋、忠诚,还有许许多多人类的故事,人性、虚假、爱……盎格说我越来越不值价了,原本看中的纯净心灵里很多东西还未等他来取,已经没有了。不过他说无所谓,这段旅途还是值得的,等到时机到来,他应该回地狱而我应该随他而去时,他便取走我最后一件东西,也是不会像其他东西那样自行流失的那一件——爱。
     谈到这里时,我总忍不住的笑。爱?我还有吗。我从未拥有过任何人的爱,也不再会将什么爱给予任何人。我也笑盎格无趣,爱,值得他等待着取吗?还不如残忍、冷酷、野心这些来得有力量。
     可是盎格说,爱是最有力量的,并且没有人逃得过它的魔力,无论你是残暴的国王,平庸的农夫,还是战士,总逃不过。他说某一天我也会被爱折服的,遇见一个女人,然后失去所有的骄傲与锋芒,如果,我还能活到那一天的话。
     我笑了。还有人能夺走我的锋芒?我没有心情和他纠缠无聊的话题,比这个来,我更关心如何能活得更久一天,杀了他,夺走他的锋芒。但这个笑话我没有对他说。是的,杀了他,活着,并且夺走他的锋芒?的确是个笑话。
     在熔炉里的日子刺激又无聊,我已经13岁了,离盎格给我期限还剩两年。每当看着树上的叶子掉落时便忍不住想,还有机会出去看看外面的太阳吗?
500楼
     然后,机会来了。
     熔炉又迎来了一批新的宠物。那些小巧脆弱的可怜虫被黑家伙们玩得够呛啊,才没几天就死了两个,到一个月的追捕大赛时几乎全死了,真是极为不经玩的一批宠物。
     不过,除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3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