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论太子妃的倒掉+番外 作者:茂林修竹(晋江vip2012.8.27完结)-第7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一回阿狸和左佳思终于不再互相亏欠什么,但很奇异的,自那次阿狸去见左佳思,两人就一直没断了来往。
  左佳思说的很直接,“不知怎么的,总觉得在哪里见过阿姊。第一眼看到就喜欢。”
  这一回似乎是左佳思不依不饶的贴过来,终于与阿狸成了闺中密友。
  阿狸记忆中她一贯是骄傲的,你不理她她便也不看你。被她这么主动的亲近,还真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话又说回来,她们两个一贯是投契的,初夏傍晚一起坐在檐廊下面看星星,手持团扇扑流萤,或者面对着面聊天聊到同榻睡过去——如果没有司马煜,她们原本应该是这样的关系。
  而如今终于真的成了这样的关系。
  有一种很微妙的圆满感。
  左佳思送来的东西总是很实惠,都是吃的。这一回还捎来了禾花鱼和螃蟹,“东西不多,阿姊吃吃看。”她总是这么说。
  阿狸还记得春末的时候她采了一篮子地梅来,两个人就坐着檐廊下面边吃边聊,弄得满嘴红汁。
  算起来,她也有四五个月没来了。
  聊起来的时候——
  “已经开始绣嫁妆了。”左佳思就略有些羞涩的解释,“我阿嫂都不让我出门。”
  “啊……”阿青也到这个年纪了……阿狸是完全没感觉到。
  说真的,根据二周目的经验,阿狸觉得跟她定亲的那个男人很不靠谱——无能,没有担当,把她当货物观望掂量。是个很典型的小男人。但是……果然就算是闺蜜,这话也不能说的吧。
  阿狸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
  “阿姊瞧,满手都是针眼。”左佳思急着转移话题,就十分夸张的给阿狸看,“嫁衣绝对是新嫁娘的指尖血染红的!”
  阿狸:……虽然心态积极了不少,但她果然还是个囧孩子啊。
  “你啊,针线活还是做不好吗?”
  “……可,可是我会挖笋子哟。”这姑娘总是能转移视线,找到自信的地方,“再过两个月,等天寒笋子肥了,我给阿姊刨冬笋吃。”
  阿狸忍不住就笑起来,“你还是先把嫁衣绣起来吧。”
  要出嫁的姑娘了,阿狸自然不能留她太晚。早早的就催她回去。
  也知道,这一回之后,想在见她大概就很难了。
  建邺城外最近有些流寇,不那么太平,阿狸便令人套了车送她回去。
  但是那辆车一直没回来,傍晚的时候才有家丁回来报信——车子被流寇劫持了。
  偏偏阿狸娘入宫也久不回来,阿狸只好匆忙赶去找她阿婆商议,好派兵去救人。

    57花好月圆(三)

  而这个时候,卫琅已经从守城门的郎将手里接了一对巡城的护卫,追赶去了。
  在混乱中消息很容易传错。卫琅在路边酒肆外歇脚的时候遇上了回城报信的家丁。家丁没有读过书,回话毫无重点,卫琅只听明白了“大女公子”与“被劫持”两个关键词。
  阿狸四叔顺道去拜访剡县的好友,没有跟卫琅一道回来,这个时候只能卫琅自己拿主意。
  而卫琅的做法是,选一个家丁回复报信,自己就近进城,拿刀比着郎将的脖子,逼他立刻签手令调护卫出来。守门郎将手里能有多少兵,卫琅也只调出十二个人来罢了。
  加上他和护卫,也只有十五人。不过这也就够了。
  建邺城附近没有太多适合落草的荒山野岭。富庶之地,杀人越货的必要也不高。卫琅估计流寇也不错二三十人的团伙。
  他自己能以一敌十,再略用些疑兵之计,还是有很大胜算的。
  当然卫琅虽然是个杀胚,却不是没有谋略的莽汉。促使他这么粗疏的做出决定的,恰恰是他对贼匪的了解。这三年里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跟这些人打交道,他很清楚一个姑娘落到他们手里会有什么下场。他拖不起。
  这是建邺暮秋的傍晚。
  荒草没膝,凌乱的生在郊外野岭上。太阳即将落山,熔金般的辉光吞没在黝黑的山坳间。晚风吹过枝桠,发出野兽悲鸣一样的声音。
  山坳间嵌着一个小寨子,寨子里已经有灯火亮起来。那灯火彰显着屋垣的排布,粗略一看,就知道不止是二三十人的规模。
  寨子四面围着栅栏,想来是用来防御猛兽的。入口处有守门的匪徒正在换班。
  卫琅在谈判和杀进去之间犹豫了那么片刻,便决定放一把火,然后趁乱杀进去。
  这甚至连一场正规的战斗都算不上——对方不过是拦路抢劫的盗贼。但天时地利人和,这也确实是卫琅成名的一战。
  卫琅粗略判断,指了一处命人去放火,而那里真就是贼窝堆放粮草的地方。秋日干燥,风助火势,盗贼们放火意识不强,这么容易被点着的地方,居然连水都没备下。不过一会儿功夫,火就像从地底喷出来一般烧红了半片天。贼窝里乱成一团,到处都是端着锅碗瓢盆去灭火的人。
  而那个少年就在这个时候登场。黑眸子里烈火如红莲缭乱,面容美艳如花,冷漠如霜。手上双刀有魔性一般,所过之处必有血光,刀刀入肉,惨叫声此起彼伏。
  冷兵器时代,对阵时决胜的不止是刀,更是气势。这少年身上就有这种令人畏惧的杀人的气势——你甚至不用问他的目的,他身上就不停的散发出一种“我是来砍人的”残虐感,仿佛除此之外没有什么能取悦他。你只需要乖乖被杀就可以了。
  这种气势压制住了原本就有些措手不及的盗贼。局面比卫琅预计的以一敌十还要理想。
  当对方在慌乱里向卫琅讨要名号时,卫琅十分入戏的配合道:“河东百人斩,”卫琅这个名字太文气了些,在贼窝里吃不开,卫琅又有审美癖,南霸天这种名字他说什么都不会用,于是自动跳过,“不想死的,让你们老大出来。”
  动静闹得这么大,贼头子怎么可能在堂上安坐?
  早已经在众人簇拥下上走上前。
  天已经完全黑了,但是熊熊烈火烧透,将寨子照的如白昼一样。那不详的红与黑与光交织中,他眼前少年的美艳就尤其凸显。
  少年身前左右凌乱的插了七八把刀,都是在先前的砍杀中随手从盗贼手里截下,刺入泥土的,刀柄的皮子上还渗着血。他周身三四丈都没人敢靠近。他就像立在断剑尸山——好吧,尽管地上没什么尸体,但他就是给人这种感觉——的修罗,周身有一个绝对领域,踏入者死。
  杀人越货者其实比正常人有更多的畏惧,尤其卫琅身上还有一种妖鬼之性。贼首心里也有了一丝一丝攀上来的寒意。这么多人包围着一个人,居然问道,“阁下为什么要找我们麻烦?”
  卫琅没有回答。
  他忽然便冲过去,身形快得只能捕捉到一道残影。手里双刀如绽放般砍杀和格挡,像飞刀一样丢出去,砍中双臂不能及的敌人。而后精准的将泥土中插着的长刀□补足。
  当他跳起来,将贼首两侧的人踏翻在地,双手双刀刺下去的时候,贼首才终于明白了他的目的,慌忙回挡。而卫琅身形一躬,从背后又拔出两把刀,就势砍向他的双手,只一招就将他缴械。
  卫琅从一开始就知道——以少敌多,非长久之势,他们不过是趁乱杀出才能占得先机。他叫贼头子出来,唯一的目的不过是——擒贼先擒王。
  兵行诡道。作为未来的名将,正面对抗也许有很多人能让卫琅折戟,但是出奇兵致胜,少有人能赢他。
  他的刀锋就比在贼首脖子上,到此刻他才开口作答,“你抢了我老婆。乖乖还给我,如果她毫发无损,就饶你一命。”
  左佳思就这么死死的裹住衣襟,在熊熊烈火中和刀剑劫持下,面色苍白,却强作镇定的走出来。
  卫琅愣了那么一瞬,手上刀锋忍不住就往贼首脖子上划了一小下。
  他完全出戏了。他就想嘛,如果是阿狸被劫持了,怎么会有三个家丁回去报信——一个就够了。
  白耍帅了!
  此刻他的心情很复杂——他当然不希望阿狸受辱,但是又很想英雄救美——男孩子总是忍不住在女孩子面前表现的。
  “有没有受伤?”卫琅还是把戏做下去了。
  左佳思摇了摇头。
  然后卫琅又问,“他们……有没有碰你?”
  左佳思脸上立刻就红了。还是她身边的盗贼替她回答,“没有没有……王家的女公子,借我们一百个胆子也不敢碰。一直好吃好喝的供着。”
  卫琅没理他,依旧只是问左佳思,“你来说。”
  对上他的目光,左佳思心里的慌乱竟稍稍平复下来——这个人虽然看着像恶鬼,但左佳思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