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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往事-第2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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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大白腿依然住在她奶奶家,也就是当地第五人民医院的宿舍楼。那六层楼房在20世纪80年代初绝对算是当地最好的住宅,但到了2000年前后,绝对算是最破的住宅了。当年的红墙已经斑驳,楼门还是木制的,楼道里全是灰尘,没人打扫。大白腿的奶奶和爷爷已经去世了,所以,大白腿独自一人住在那儿。

迷愣出狱以后也在家住,但大白腿总赶他走,说他总半夜醉酒回家打扰她学习。她其实是想一个人住。她经常带男孩子回家,而且还是不同的男孩子。

迷愣觉得自己在世上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了,就这么一个牵挂了,她说什么就什么吧!迷愣也没多问,让大虎送了他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自己住,让女儿继续一个人住在爷爷奶奶家。

大白腿这孩子二狗也算是认识,据二狗了解,此女虽然性格暴躁,但品质还算不错,在同学中人缘还可以。唯一的缺点就是比较风流,喜欢帅哥,而且喜欢上谁一定要搞到手,两三个月就换一个男朋友。由于她人长得漂亮,身材好,硬件条件出众,俘获帅哥基本没什么难度。二狗估计学校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帅哥不下十个。

据说有一天晚上八点多,在学生上晚自习的时候,迷愣忽然回五医院的家中去拿东西,结果他一开门正好看见自己的女儿和一个男孩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XXOO。

迷愣十分平静,随手关门,然后下楼。

半小时后,迷愣上楼,敲门:“完事了没?开门!”

大白腿和那个男孩子吓死了,谁也不敢开门。都琢磨着:这下他还不得杀人啊?

此事中的那个男孩子二狗不认识,说不清楚究竟是哪个人。但据二狗身边喜欢八卦同学说,此男绝对是个帅哥,是他们那个年级的“校草”。后来《流星花园》热播时,此男被我校女生称为“花泽类”。这花泽类平时很腼腆,一说话就脸红,学习成绩也一向不错,就是不知道那时候怎么被大白腿勾搭上了。那段时间,大白腿几乎成了全校女生的公敌。

“没事,开门。”迷愣语气很温和。

门终于被打开了,大白腿开的门。据说那花泽类当时就坐在她家四楼的窗台上,只等迷愣一动手,他就跳楼。

“孩子,下来啊。”迷愣罕见的温柔。

“我……”花泽类本身就很腼腆,见到了江湖中传说的迷愣,更是连眼皮都不敢抬。

“下来啊!坐那干吗?下来,坐!”

“我……”花泽类从窗台上下来了,双腿颤抖,不敢说话。

“坐!”

虽然迷愣表现得很温柔,但是大白腿和花泽类还是大气都不敢出。

迷愣端详了花泽类半天,笑了。

“你小子长得不错,难怪我女儿会喜欢你。”

花泽类和大白腿还是不敢说话。

“你今年多大了?”

“17……”

“哦,和我女儿同岁。你怎么这么老实?”迷愣看出眼前这孩子被他吓傻了。

“叔叔……”

“你叫我啥?”迷愣吼了一嗓子。

花泽类和大白腿都吓坏了。

“叔……”花泽类颤抖着说。

“爸……”大白腿以为迷愣要动手了。

“你要和我姑娘一样,叫我爸!”

“啊,叔……”花泽类一时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儿。

“你叫我啥?让你叫爸,没听见啊?”

“爸……”

“这还差不多,你得对我姑娘负责啊。”

“是,爸……”花泽类汗如雨下。他琢磨着如果和他女儿上次床就要负责的话,那迷愣至少得认十个女婿。

迷愣是一眼就看中了花泽类这孩子。

这孩子不但满足他择婿的首要条件:老实。而且这孩子长得百里挑一,可比迷愣强太多了。

迷愣是真喜欢。

第二天晚上,迷愣就带着大白腿去了花泽类家,具体过程和其中的纠结不谈,况且二狗也不清楚。只说说最后的结果:两人的婚事暂定,暂时由花泽类认迷愣当干爹,等两个人结了婚再改口。这也是当地的习俗。

腼腆的花泽类忽然多了个爹,而且还是混黑社会的爹。

话说回来,花泽类这爹对他真不错,中午有事儿没事儿就去校门口最好的饭店点上七八个菜,什么菜好点什么,然后请自己的女儿和“姑爷”吃一顿。

他听说花泽类喜欢打篮球,就花了2000多块买了篮球、运动衣、运动鞋一整套的送给花泽类。

花泽类的同学都跟花泽类开玩笑:“哎呀,成黑社会家属了?”

“……”花泽类有苦难言,才17,居然就订婚了,而且对象还是大白腿,他或许只是想和大白腿玩玩。

后来大白腿和花泽类在一起腻了,甩了花泽类,但迷愣还是经常请他一起吃个饭什么的。

从此事中可以看出迷愣这个人有如下几个特点:

⒈本性还算善良,虽然坏事儿没少干,但还不是丧尽天良那种。从他女儿和花泽类分手后,他还对花泽类那么好就可以看出来。

⒉对自己女儿溺爱到了极点,到了黑白不分的地步。女儿是他在这世界上唯一的牵挂,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给了女儿。

⒊他可能知道自己随时会离开这个世界,所以做好了准备,在女儿17岁的时候就急吼吼地给女儿定下个女婿,尽管最后没成功。

大虎和赵红兵起了冲突,当然要去找迷愣。

迷愣知道:大虎用他的时候到了,既然接受了大虎那么多钱,被他养了那么久,就该为大虎卖命。

大虎手下的这群猛虎即将出笼了。

出笼,咬赵红兵去。

和大虎相比,赵红兵消失得并不彻底,还有人能在市区里看到他。只是他行踪极其飘忽,说不见人影立马就不见人影。

大虎派出了一群饿虎,赵红兵知道,当然知道。

据说,赵红兵在某个下午到了省城。赵红兵当然不是去省城跑路去了,他是要见一个人,他希望这个人能给他一些做事的方法。

这个人,可能是他的一生中除了赵爷爷之外对他人生影响最大的一个。2000年后的赵红兵能破茧成蝶也得归功于他。

这个人当然是九哥。他好像从来都没给赵红兵的生意帮过什么忙,也好像从来没给赵红兵的生意提过什么好的建议。

他和赵红兵只谈做人、做事的方式和方法。

偌大一个城市,赵红兵似乎真的找不到一个和自己同样“段位”的人沟通,连沈公子都不行。

九哥的“段位”或许不能说比赵红兵高,但肯定不比赵红兵低。这是个老江湖。当赵红兵、张岳等人在街头喋血时,九哥已经在富丽堂皇的酒店里跟社会名流把酒言欢了。

赵红兵和九哥是在省城的一家茶馆里见的面。九哥穿着一件黑色的唐装,佝偻着腰笑眯眯地走了进来,拍了拍赵红兵的肩膀。

“红兵,有事了吧?”好像什么事都瞒不住九哥。

一壶绿茶喝完,赵红兵把事情讲明白了。

九哥静静地听赵红兵讲完后,没回话,抬头朝服务员说了句:“两份炒饭,两份蘸酱海蜇头。”

两人开始狼吞虎咽。耕良田千顷不过一日三餐,有广厦万间只睡卧榻三尺。这两个身价千万乃至上亿的江湖大哥,最经常吃的,无非就是一碗炒饭而已。

九哥虽然又瘦又小,但是吃得可比赵红兵快多了,好像一扒拉就把一盘子炒饭吃光了。九哥慢悠悠地擦嘴,认真地看着赵红兵吃。

通常被人看着吃饭都挺不舒服,可赵红兵还是慢慢悠悠地吃。这两人的心理素质,都和正常人不太一样。

终于,细嚼慢咽的赵红兵也吃完了,抖起餐巾纸一丝不苟地擦。

“红兵,多久没打过猎了?”

“十几年没开过枪了。”

“今天咱俩去打打猎。”

“去哪儿?”

“蒙古国边境。”

“打什么?”

“黄羊。”

“好!”

赵红兵真是有心情,居然真的跟九哥打猎去了。一辆大越野车开了十几个小时,第二天早上,终于到了阿尔山。

时值初春,阿尔山的草还是枯黄的,直没过膝。这片孕育了无数草原英雄儿女的沃野,今天又迎来了两位枭雄。一个腰杆笔直,另一个是半个罗锅。

这两个人都是一脸沧桑,手里都提着一把猎枪,漫步在这齐膝的草地上。

呼吸着草原清新的空气,望着草原上高高的蓝天和白云,赵红兵的心情也畅快了许多。

“今年这里的黄羊不是很多了,去年要比今年多。”九哥极目远眺。

“为什么呢?”

“因为今年蒙古国没雪灾,黄羊过境的不多。”

赵红兵也在远眺,没搭话。

“前两年蒙古国大雪灾,上万只黄羊跨过国境线,来到了这里。再有几次这样的雪灾,估计黄羊该绝迹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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