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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无雨 by流水无情-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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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下这句话,席方靖摇头叹息着去了,留下席方雨一人独自品味。 

——你总要为自己的将来想想,人不能总活在回忆里! 

不自觉的,手紧紧的抓住了右腿。许多年前摔断的地方,此时又隐隐作痛起来。 

 

 

 

二 

下午五点钟起,老式陈旧的办公楼里陆续有人背着包离开。除了就在附近住的,几乎人手一辆自行车,唯一例外的就是席方雨。他的脚实在不适宜骑车。 

有顺路的同事好心要带他一段,都被他微笑着拒绝了。反正太早回去也是面对家中那种抑郁的气氛,不如在外面走走透透气。所以这里离家虽然还有三站的路程,他却从来都不坐公车。 

这座小镇似乎从来就没有繁华过,陈旧得几乎要被人遗忘了。只有几辆专线长途,和时而从镇外呼啸而过的火车,才让它和城市有了些许并不亲密的联系。 

小镇给人的感觉永远是灰蒙蒙的。放眼看过去都是灰色的或者惨白色的相同样式的楼群,单调而阴郁。这里的空气也并没有因远离市区而有所转好,天空中永远象罩了层雾。倘是春夏时节,红花绿树还能添几分生气,然而在这冬季里,伴随光秃秃树干的只有那同样光秃秃的电线杆,偶尔几只乌鸦停在上面,发出刺耳的、凄厉的叫声。 

沉沉欲死。这就是席方雨的感觉。 

脚伤以后,他辍了学,由父亲托人找了个坐办公室的工作,钱拿虽的不多,但到底清闲,每天在办公桌前一坐,处理完了一些档案,就净等着下班。这工作做了五年,他几乎以为自己要锈住了,要发霉了。 

“你该为自己的将来想想。”大哥的话不知怎么又跳到耳边。 

将来?如同这小镇一样雾蒙蒙的看不到,也许就会一直这样过到死吧。从十七岁那年起,“将来’这个词对他来说就少了那份吸引力了。 

“席方雨!” 

在这里,被人从大街上叫住并不算什么希奇,每时每秒你都有可能遇到一两个熟人,因为这里实在太小了。 

“你是——”眼前这个人年几跟他差不多大,很眼熟,一时间却认不出。 

“我是陈明高呀,你不会连高中同学都忘了吧?” 

是了,是高中的同学,关系一般,相处了大概一年吧,因为第二年他就辍学了。 

相比于席方雨的沉默,对方的态度就热络许多。 

“难怪你认不出我,都有七、八年了。自从上了大学我就不常回来,毕业以后在A市工作,直到这几天才休年假回家,我想着上街逛逛也许能遇到熟人,第一个就看到你了!” 

A市,那是个的大城市,一定比这里繁华许多,也有生气许多吧? 

“对了,你在哪里‘高就’呀?” 

“我?”微微一笑,席方雨随手向后一指,“那座楼里,五楼,很‘高’。” 

“怎么?你还窝在这‘边疆’?为什么不出去闯闯呢?哦!对了,你的脚——”话说到一半,后知后觉的闭上了嘴。 

“是呀,我虽然想闯,这脚却不愿意动。”席方雨自嘲的一笑,一抹苦涩还是不小心从眉宇间流露出来。无奈接受了这个事实,也认了,但别人那种遮遮掩掩的同情,还是让他觉得难受。 

谈话已经开始转向尴尬,陈明高自以为聪明的转变话题:“你知道我在A市遇见谁了?” 

“谁?”漫不经心的顺着他的话头问下去。 

“向飞。” 

向飞!轻轻两个字,在席方雨听来却比晴天霹雳还要响,震得脑子里一片嗡嗡声,几乎不能反应。 

“你不会连他也忘了吧?我记得高中时候你们俩关系最好了,整天腻在一起,就算他后来搬家走了,你也该记得呀!” 

怎么可能不记得呢?忘了谁也忘不了他!这个名字,这个人,已经嵌入他骨子、融进他的血液里了!勉强扯出一丝笑:“他怎么样了?” 

“这小子,混得不错!你听过中科电子么?明星企业!他就在那里工作,也算是社会精英了吧?我瞧咱们这些人中,就属他最强了。” 

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努力让对方看不出什么异样,席方雨小心翼翼的问:“那……你有他的地址么?” 

“家里的没有,不过我知道他公司的,……怎么你想找他?” 

“不……啊……嗯!” 

微微颤抖的指尖接过那张写着龙飞凤舞字迹的便笺纸时,席方雨感到自己的心似乎跳漏了一拍。 

八年了,第一次有了“他”的消息。 

 

 

 

我发现我还是写这种文顺手~~~~~~~~ 

 

 

 

 

三 

“打架了,打架了!” 

“打他,打他!” 

住宅区的空地上,聚集着七八个孩子,每人的神情不尽相同:有兴奋得大叫的;有紧张的握住拳头,恨不得冲上去帮忙的;也有一脸担忧甚至偷偷缩到一边的。 

草地上,两个男孩紧紧地纠缠在一起,都想摆脱对手的束缚,都想把自己的拳头印在对方的身上,就这样僵持着,直到没了力气。 

终于,压在上面的那个较为高大的男孩松了手,就势一滚,坐到一旁喘气。 

“看不出你人不大,力气倒是不小。” 

男孩瞪着眼睛说道,他的一双眼睛又大又亮,炯炯有神,如果在平时,一定是个十分帅气的小男孩,可惜现在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破坏了美感。 

另一个较为瘦小的男孩这时也气喘吁吁地坐起来,原本清秀的小脸此刻也是一塌糊涂,一看就是吃亏较大的那一个,不过一脸的倔强,没有半点退缩之色。 

“你服不服?” 

瘦小男孩哼了一声,不予理睬。 

旁边立刻有人叫:“揍他,揍到他服为止!” 

高大男孩止住了小“手下”们的叫嚣,盯着瘦小男孩,忽然笑了:“有种,我喜欢!” 

这一笑牵动了嘴角的伤口,疼得他“哎呀”一声直眦牙。 

“喂,你是新搬来的吧?叫什么名字?” 

瘦小男孩迟疑了一下,终于还是回答:“席方雨。” 

“我。”高大男孩指指自己,大眼睛在夕阳下闪着光,“向飞!” 

 

 

 

混混沌沌的从梦中醒来,天已经微微亮了。席方雨一个翻身坐起,几下爬到书桌前,从背包里摸出一个软皮本来。革制的封皮里,夹着一张小小的便笺纸,贪婪的浏览着上面的几个字 ,在睡梦中激荡的心终于平静下来。 

自从得知了那个人的消息,连续几天的梦中都是两人相处时的情形。许多已经不再想的,本以为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沉淀搁浅的过往此时又鲜活起来。 

这才发现,其实自己从来都没有真正忘记。只需一张纸片,就把心中的那把封存之锁打开了。 

深深吸了口气,回过身:“小安,小宁,起床了!” 

女孩嘟囔了几句,不情不愿地张开眼;男孩则翻了个身,还想赖床,却被他一把拎起。 

客厅里,大嫂已经把早饭准备好,一家子都是豆浆油条,只有席方雨吃不惯,单给他煮了粥。 

每次看到这碗粥,席方雨的心里就会泛起一种难言的感情。大嫂其实是个好人,也很照顾他,只是一提到房子就有了心结。尽管这房子席方雨自己也有份,住在这里却总觉得象是欠了她的。 

“方雨。”大嫂一边给孩子盛豆浆一边发话,“今天下午跟你们头儿告个假,张姐给你介绍个女孩,约好三点在你们单位对面的快餐厅见面。” 

又见面?“大嫂——” 

“什么都别说,乖乖地去,你也不小了,难道单身一辈子?” 

偷偷看了眼大哥,后者埋头吃饭,好似充耳不闻。 

“……好吧。” 

 

 

 

“这是刘英。” 

“这是我们家方雨,席方雨。” 

坐在对面的女孩长得并不漂亮,但看来端庄文静——大嫂的眼光向来是不错的。 

这种相亲的安排其实最尴尬,当事人都低头不语,谁也不肯发话,反倒是介绍人兴致极高地说个没完,从双方的人品、性格、爱好一直聊到结婚生子以后的种种,似乎一切已成定局。 

席方雨百无聊赖地坐在那里,漫不经心地听两个已婚妇女的无聊谈话,渐渐地,一种厌烦感慢慢升起来。其实这样的情形已经经历了很多次,只是不知为什么,这一次突然觉得尤其难以忍受,那两张不停一张一合、涂着俗气的艳红唇膏的嘴,还有噪音般喋喋不休的声音,以及对面那双假装看地面、却时不时抬起来偷窥他的眼睛,交织成一张无形的、却充满压迫的大网,紧紧的把他笼罩住,唯一的念头只想从这里逃离出去! 

终于,在六道错愕的目光注视之下,他站起来,三步并作两步冲出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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