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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赐-第1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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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程世猛地坐起身,睁着朦胧的睡眼四处望了望,又看了看眼前的人,呼出一口气又接着躺下。巩志一着急,使劲将程世拉起,程世睁开一只眼,趁巩志不注意,往他的脚下一勾,巩志结结实实地摔在地上。

“哈哈哈……”程世拍了拍身上的草屑,哼着小调朝远处得意地走去,巩志在后面一瘸一拐地跟着。

    
程世来到校园广播站,里面设备陈旧,但已经是那个时候少见的了。程世很规矩地坐在一个木板凳上,对着一个裹着布的小话筒清晰地朗读着:“传播知识的空间,沟通情感的桥梁,展示才华的舞台,大家好,这里是校园广播,我是高二4班的程世同学。今天为大家朗读的是“青春”,昨天,勾勒宏伟蓝图的是青春;今天,编织崭新风景的亦是青春。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明智。回眸过去,憧憬未来。再看看当代的铁路人儿,一样的青春年华……”

    
程世的声音飘荡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那时候的女孩子有的剪着齐耳短发,有的梳着麻花辫,吃过晚饭都整整齐齐地坐在离教室不远的台阶上听广播,有的人还拿着一个小本子在那里记着笔记,摘录广播里传出来的好词好句。

    
没有人不认识程世,他被成为“校园才子”,不仅声音好听,长得也是少见的英俊。平时学校五四搞联欢,程世又当主持人,又唱歌跳舞,早就成为了一个公众人物。再加上平时喜欢和人交朋友,在远近的各所学校都小有名气,平时别的学校举行什么活动,都会来找程世要求他帮忙。

    
巩志在另外一所高中读书,从小和程世一起长大的,对于程世这个朋友,巩志历来都是引以为傲的。程世经常去巩志家吃饭,那时候巩志家比程世家阔绰一些,巩志的父母也很喜欢程世,经常“儿子,儿子”地叫。程世也经常在巩志家一住就住好几天,程世的家里也没什么意见,因为程世有2个哥哥,2个妹妹,生活本来就拮据,能少一副碗筷家里人没什么不乐意的。

    
“这个叫程世的傻小子指不定哪天我得逮着他……”厉中信狠狠咒骂一声,从床上利索地蹦起来,点起一根烟在窗前**似地抽着。听着外面的声音,他的太阳穴突突地跳着,表情阴冷。什么东西!天天大中午吵人睡觉,显摆自己有一副破嗓子,整天念叨那几首破诗。

    
厉中信20岁,职高毕业,在那个时候职高比高中相对要好一些,可以安排工作。厉中信被安排在一家机床工厂做工人,没做两天就待不下去了,和厂长打了三回架,还找了一伙人抄了厂长的家。厂长告到镇上去的时候,厉中信早就坐火车来了北京,在这里混了将近一年。

    
北京中心城市也处于刚发展的阶段,厉中信起初算是身无分文地来到这里,再加上本地人排外,他过了一段时间的苦日子。那时候的有钱人基本上都是本地的“吃老”一族,当官的家里有一些钱,下一辈就好过一点儿。

    
后来厉中信做起了防盗门生意,那会儿防盗门刚兴起,做的都是有钱人家的生意,厉中信就趁机会狠捞了一笔,还结识了不少有头有脸的人物。厉中信帮人做事从来都是干净利索,年纪轻轻手段却老道狠辣。所以短短一年,厉中信就在北京发展了不小的势力。

    
厉中信中午有睡午觉的习惯,他就是看上了这块地皮,平时照顾自己的事业,就在这里买了一套房。谁知这个地方正好对着市里一所高中,每天中午他都会被校园广播吵醒。那时候马路上的车极少,看到汽车是很新鲜的一件事,所以整个城市显得很是安静,那广播站的声音就能清晰地传到每一处。

    
厉中信睡觉警觉性很强,有一点儿动静都会马上醒来。所以那激情洋溢的广播无不成了厉中信的一块心病。他上个月就打算去这个学校,建议撤掉广播站,如果不同意就直接拆了那个破喇叭。谁知中途货源出了一点儿问题,他去了一段时间的山西,就把这事给忘了。刚一回来打算好好休息休息,又听见这个烦死人的广播,一天三次,早中晚,连广播员都不换,内容永远是青春祖国,厉中信气结。

“程世……你算是让我记住了,我不废了你们那破广播站,我也要废了你那破锣嗓子。”厉中信站在窗户口,磨着牙看着不远处的学校。
 
恩赐 暴风骤雨 第二章

“程世,准备准备,下个礼拜有一个联欢,好多老板要来呢!”

“那台词要我自己写么?”

    
“嗯,你自己写吧,人家问起来我还能给你夸几句。这回来的人好多都是民企的老板,平时资助过这所学校的,你就甩开膀子夸就成了。就是走一个形式,你要是表现好了没准直接给你弄厂子里当个宣传员啥的,往后不用自己找活干了。”

    
程世认真地点点头,等到老师一走,他的脸立刻换了一种表情,从乖顺变成了一脸坏笑。太好了,又有一次演出,只要是学校有演出,他就能趁机会躲过那些义务劳动。那时候每个孩子的手基本上都是粗糙的,唯独程世的手是细长白皙的,可见他在逃避劳动这一项上发费了多大功夫。

“嘿!”程世朝着门口的巩志招手,巩志看到他,立刻露出笑容。

    
巩志背着一个草青色的书包,穿着土蓝色的制服,肩膀被衣服撑的宽宽的,与瘦削的脸庞极不协调。巩志矮了程世半头,长的很清秀,说起话来细声细语的,听在程世耳朵里特别舒服。

“对了,下个礼拜有节目,你想看不?”

“想!”巩志使劲点着头,一脸期待地看着程世。

程世的嘴角浮现一丝笑意,他扬扬眉毛对巩志说:“想看可以,叫声‘哥’听听!”

巩志一听这话不做声了,一脸窘迫,低头不语。程世哼了一声,加快了脚步。

    
“哥,叫你哥还不成么?”巩志迎头追上,程世笑得合不拢嘴,好像占了多大便宜似的,巩志见他的表情,闷声闷气地说:“程世,往后别老让我喊你哥,人家都搞对象的时候,女的管男的叫哥,你老让我叫你算什么事啊?”

“你知道搞对象?你咋知道的?”程世用手指着巩志的脑袋,一脸阴险的目光,“说,你是不是偷偷喜欢谁呢?”

巩志满脸通红,抓了抓脑袋说:“你别瞎说,多丢人啊!”

    
程世忽然间觉得胸口一阵憋闷,从小到大,巩志什么都和他说,可是最近好像总是有什么事瞒着他一样。问他他总是躲躲闪闪的,程世一想到巩志有东西不和他分享,就觉得心里很不痛快。

“给你!”程世拉住巩志的手,往他的手里塞了一把花生。

巩志低头数了数,又抬起头瞪着大眼看着程世问道:“你哪来的花生?”

“前两天我们家来了亲戚,给捎过来的,我一个人没舍得都吃了,给你留着呢。”

巩志满脸的感动,程世有些不屑,阴阳怪气地说道:“我就是想告诉你,我有什么都和你分享,你也要这样对我。”

“前两天我吃白薯不是给你掰了一半么?”

 “谁说那个呢!”程世跳起来,朝着巩志的脑袋使劲拍了一下,接着说:“那些不算,我说的是你想什么都得和我说,有啥都得告诉我。”

 巩志愣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朝程世尴尬地笑了一下,把花生装进了书包里面的一个小兜里。

    
厉中信晚上和人出去喝酒,在一家新建成的歌厅里面,几个人定了一个很大的包厢,里面的灯很是花眼。在那里端茶倒水的小姐都是一律的大卷头,艳红的嘴唇,择得只剩下一条线的眉毛,看得厉中信心里甚是腻味。

    
喝了一些酒,这帮人已经是兴致高昂,在中间的舞池里乱扭着。厉中信一人坐在沙发上,冷眼看着那些官员老板像一群饿狼一样,在小姐身上摸来摸去,他掸了掸手里的烟灰,哼笑了一声。

    “小伙子挺有定力啊!”不知什么时候,一个年约40岁的中年人做到厉中信身边,满脸笑容地看着他。

    厉中信轻笑了一下,淡淡地说道:“不是有定力,是不感兴趣。”

    
“哦?还真邪门了,男的对美女没兴趣,我倒是第一次听说。”中年人有些诧异地看着厉中信,这个人虽然只有20岁,可在北京城也算个狠角,要不是给他大哥开车,他也见不到这号人物。

    “您没听说的事多了……呵呵……我有洁癖,碰不了那些人。”

    中年人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厉中信皱了一下眉头,忽然转过头看着中年人,定定地看了几秒钟,然后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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