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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个天使-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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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当初被人们称为“双子星座”建筑,当时在这一带很时髦,甚至是这一片城市发展的标志,据说是个香港设计公司设计的,楼内充分体现了香港人思维,楼层间距低矮,走廊回环缠绕,你要进去找人十有八九要转晕。现在,这楼看着已经很土了,像当初在全国流行的粤语一样已经被人们彻底无视。

方格盯着这栋楼,牵动嘴角笑了一下,才又踩下油门,往魔鬼公社走。

拐了几个弯,在西安路附近的一条街上,方格停好车,和纪如眉一起走进一家叫魔鬼公社酒吧。

城市里似乎就这些东西,看起来高深莫测,其实平淡无奇,饭店,酒吧、电影院、剧场、厕所,除了干活的地方,就是吃喝玩乐拉撒的地方。

一般酒吧多少都会有些特色,这个魔鬼公社有什么特色,一时半会根本说不上来,用纪如眉的话说,就是一个字:乱!用山芋的话说,就是两个字:很嗨!用郁刚的话说就是:很变态!

方格没有评价,方格最开始来这个地方唯一的理由就是这个地方卖“绍兴花雕”,这种黄酒是最近一年方格唯一喝的一种酒。这种酒对胃刺激小,酒精含量比啤酒高3倍多,容易醉,后劲大,味道苦涩而微甜,喝几口就晕,但一时半会还不会醉,方格一口一口地喝,有时候,在微微的晕眩中,喝着喝着就睡了。

酒吧的门口,放着一个告示牌,牌子上潦草地写着几个字:“有痣者进天堂包间开会。”

方格歪着脑袋看了半天才把这几个字看清楚,然后笑了笑,心里骂道:“没文化!还‘有痣者’!这么几个字,就有10%错字!”

方格发现,当他看着这个告示的时候,纪如眉目光游离地看了自己好几眼,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对了,程思大概还找了山芋和郁刚都一起来了。”纪如眉突然说。

“哦,那你先进去找他们吧,我出去买盒烟。”方格一感受到酒吧这种氛围,马上就想抽烟,摸了摸口袋,发现没烟了,方格一般只抽白盒黄山,这酒吧没有。

买完烟,方格走进魔鬼公社,里面静悄悄的,昏暗的灯光下,人们脸色暧昧,彬彬有礼地面对面坐着,个个一副轻声细语的样。

方格在门口整理了一下刚才裤子上烫出的窟窿,窟窿里的大腿火辣辣地灼痛,方格用手使劲打了几下痛的地方,然后面无表情地进了表演台附近拐角处的一个封闭包间。

和郁刚他们在魔鬼公社的时候,他们一般都是这个固定的包间。

方格毫不犹豫地推开门,走进包间的时候,面无表情的脸上更加没有表情了,他简直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

这包间将近20平方米的样子,在酒吧,这样的包间就很大了。能容纳10来个人坐的大粗木桌子和凳子没有了,最让方格没想到的是,包间原来用熏木装修的黑乎乎的四壁现在变成了一尘不染的纯白色,而且,最让方格惊异是,连地上都是纯白色。

这还不算,最有视觉力的是包间的正中央,放着一张通红的桌子,血一样的红。

桌子上放着一个纯黑色的烟缸,一个穿着一身白色长袍的男人此时正站在墙边,像花岗岩似的一动不动地盯着墙上挂着的一幅装裱好的国画,国画十分简单,画幅的下方,只有一个女人的胸脯,用一笔画出来的,就是一个曲线,女人的胸脯上站着一只鸟。鸟做展翅欲飞状,十分生动形象。整幅国画大部分是空白,用术语大概叫留白。

如果换一个人进了这样的屋子,估计得吓出一身冷汗,屋子里的场景,怎么看怎么诡异。

就是方格,也被这个完全陌生的包间搞得半天没做声。方格诧异地扫了好几眼,然后眼睛盯在那个穿着一身白色长袍的男人身上,突然就笑了起来。

这个男人就叫程思,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像疯了一样酷爱国画,用他的话说,没有任何艺术形式像国画这么写意有趣,充满了想象力。

这个男人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如果他不说,打死都不会有人猜出来,他竟然还是一个妇产科医生。

就在方格笑起来的时候,男人慢慢转过头,一看是方格,笑了笑,两只无比干净而修长的手在他那身雪白的长袍上擦了擦,显得颇为羞涩。

“这包间现在是你的办公室?”方格问。

“嗯,方兄,你的朋友在红尘!”程思文质彬彬地说。

“你不是我的朋友?”方格问。

“我不是!”程思想了想,认真地说。

“红尘在哪里?”方格问。

“在厕所附近。红尘只能在厕所附近。”程思想了想,然后一丝不苟地说。

“为什么是‘只能’?”方格问。

“----”程思羞涩地看着方格笑着,却没回答。

“你这个地方叫天堂?”方格突然想起门口的那个告示,突然问了一句。

“不是,这里是地狱。”程思断然地说。

“走了!嗯?”就在方格扭头要走的时候,突然看到国画上女人的乳房上有个黑点,方格又猛然停下来,问:“那女的乳房上的黑点是什么?”

“是命运,是命运的眼睛。”程思显得很沉痛地说。

“是不是一颗痣?”方格的眼睛突然放出光来。

“是!”程思点点头,承认了。

“我送你几个字?”方格盯着程思道。

“说吧,我听着。”程思羞怯地笑笑说。

“你他妈是个变态!如果你不是我朋友,老子得揍你!”方格骂完转头就走。

“不送!”程思楞了一下,然后拱了拱手,不冷不热地说。

程思是方格一伙的的朋友,开始是因为总在这家酒吧喝酒,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不太与人接触的方格,和更加不愿意与人接触的程思,竟然就聊上了。

开始的时候,方格十分反感这个人的装腔作势,没事穿个长袍,怪兮兮的,总是把自己搞得一副遗世独立的样子。但是时间一长,方格却又觉得这个人还有点意思。一个人装腔作势时间一长,惺惺作态也就成了一种气质和风格。

可是,不久之后,方格发现,在某些地方,自己似乎与这个人有某种相通的地方,似乎有一种共同的气味,让他终于和这个人聊了起来,并成了朋友。

方格一边往厕所的方向走,一边瞪着眼睛两边看,目光透着一股阴郁与怒气,就像所有人都得罪了他一样。

“这个变态居然喜欢乳房上有痣的女人。”方格越想越觉得烦躁。

周晴的乳房上就长着一颗通红的好看的痣。

当方格第一次看到周晴乳房上的这颗痣时,方格的心差点从胸腔里跳出来。

正文 第29章 她乳房上有颗痣

想起周晴乳房上的那颗痣,方格大腿上刚才被雪茄烫的地方又开始隐隐作痛,那股阴郁之火又开始在胸腔里燃烧。

这股火已经烧了2年,经久不息,在火中,有一朵鲜艳美丽的花,只要这火一烧起来,就会在方格的心中轰然盛开。

每当这个时候,方格总是无法自控地浑身僵硬收缩,仿佛浑身的肌肉都要奔向心脏,去呵护心中那魂牵梦绕的花朵。

通常,这时的方格只有三个地方反应剧烈:头脑,胸口,和小腹,其他的地方全部都僵硬得无法动弹。

当方格的心开始剧烈跳动的时候,他的目光又开始变得雾气朦胧,脑子里,与周晴最后一个晚上的一些细节又清晰地浮现出来。

那个周日的晚上,方格还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看到周晴的裸体,而首先看到的就是周晴乳房上那颗红色的米粒大小的痣。

这颗痣颜色红晕、饱满,很美。

痣美不美不是问题,关键这痣是长在周晴的那个地方。

看到周晴的乳房,尤其是那颗痣之后,方格本来熊熊燃烧着的欲火竟然温和了许多,不是方格断了欲念,而这欲念被周晴身上这个神秘的痣引导到一种命运的遐想上,欲望上升到了美学和命运的高度。

对方格来说,周晴身上的每一个地方都是神秘的,只不过,那一刻,这个地方是方格目光的焦点。

记得当时,方格竟然忙里偷闲傻乎乎地笑了起来,用手摸着这颗痣,说:“有意思,这里怎么会长痣呢,这里长痣有什么说法吗?”

方格本来只是很随意地问了一下,问完之后,他也没心思追问答案,继续准备往周晴身体的下方游走。

方格平时根本都不相信痣相命理这一套,以前和周晴闲聊的时候,也谈到过这方面的问题,方格记得当时周晴对这个问题的态度也和方格很一致:就是不信。

但让方格没想到的是,方格这一问,周晴却兴致盎然了起来,按住方格的手,羞涩地说:“哥哥,你看过这方面的书没有,你说这个地方长痣有什么讲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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