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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花-第4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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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唱首歌吧,为自己送行。

我是恒星

你是流星

你注定要走

我注定厮守

我无法改变

你在我的世界里不能永远

只能期待着

下一次

与你幸福的擦肩

……

秦玲,如果人生还有下一次,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我发誓,我一定会紧紧牵住你的手,永远不再松开。

在雨中,终于,我的心也已经湿透……

我抬起沉重的脚步,在这瓢泼的大雨中,在电闪雷鸣中,一步一步,向大院子的方向走去。

我知道,秦玲,我漂亮的女班长,你一直在那里,你一直,在等着我。

永远。

(全书完)

书结束了,不过从明天起,本书还会继续一天两更,当然,都是凑字数凑出来的,凑给喜欢看这本书的人。

不喜欢这本书,但还要继续看的兄弟,嘿嘿,那您也接着看吧,就是别太认真,为一本书气坏了身子,不值得。

骂我的人请继续骂吧,以前从没有想过,挨骂这东东,也会有适应的一天,好象从半月前的某一天开始,我突然对骂我的那些人和那些话没什么感觉了。

就这样,在漫天的骂声中,我脸皮变厚了,我成长了,我……我快变成一个标准的三流写手了!

最后,嗯,预计本书在成功凑出一百五十万字之后,还将再凑出第二个一百五十万字出来。

有些人看到这句话别拿头撞墙,我不赔医药费的。

明天,我们不见不散

第528章 新的开始

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这些天,我经常在想这样一个问题。

比如,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爱情?事业?泡妞?复仇?

还是在漫长的生命中,慢慢消磨自己,让自己学会什么都不想。

整天发呆。

也许发呆就是一种幸福,因为很多人连发呆的时间都没有。

很多事情,我都不知道答案,但我知道,有一天,我终将会慢慢老去。

在老去之前,或许我会养一大堆小孩儿。

繁华过后,谁是白发苍苍时陪我一起看夕阳的人?

想这么多很累,还是继续发呆吧。

今天我呆在这里,当然不只是为了发呆。

我是为了吴刚。

虽然我很想这辈子就这么发呆下去算了,但是在可以发呆之前,我有几件事一定要完成。

那几件事,有些,我依然没有头绪,只能先搁在那儿了。

有一件事,我已经理清了所有的头绪,只需要继续下去,就可以给自己、给小芳、给王姨一个结果了。

这件有头绪、可以给出结果的事,就是找吴刚讨回小芳的房子。

还有,让吴刚为王姨的死血债血偿!

W市没有秋天,夏天过了之后就是冬天,今天才刚刚进入十一月,就已经很有些冷了。

我的身体略微有些僵硬,但不是因为冷。

因为我稍稍有些紧张。

临战之前,难免会想多一些,也会有些紧张,但是一旦豁出去、开始行动了,我就不会再紧张了。

那时候会有一种临近血腥地兴奋感驱使着我,让我忘记很多其他的感觉。

应该叫噬血才对。

噬血三人组虽然不再,但肥仔现在在我身边。

虽然肥仔现在很有些色,甚至还变得很有些懒,但和从前一样,有他在我身边,协助我的行动,让我感觉背后很安全。

有时候我觉得肥仔就是另一个我,他给我的感觉是……几乎没有什么思想,我让他做什么,他就会做什么。

大学这两年,他不在我身边,让我感觉就象少了只手臂一样。

好在,现在这只手臂又回来了。

这会儿,肥仔呆在一百米外的一条巷子里帮我望风,在这种时候,多一双眼晴,都会让计划成功的把握多上几分。

我的手机振动了,是肥仔打过来的。

“他来了。”

“嗯,知道了。”

“要我过去帮忙吗?”

“不用,继续帮我守在那里,有什么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我。”

“那好吧。”

挂断肥仔地电话,我开始做起最后的准备活动了。

肥仔很让我放心,也让我安心,就比如他问我,要不要过来帮忙,但我如果说不用,他就不会擅自往这边跑。

这样会避免一些无谓的损失。

小强就不这样,以前打群架的时候,我偶尔会临时改变战术,行一招险棋,把对方主力引开,然后再伺机各个击破。

肥仔会按我既定的战术执行,让我不用担心他那边,但是小强看到那么多人围攻我,会立刻冲过来支援我,让我突发奇想的险招彻底无用武之地。

今天如果是小强跟我在一起,他弄不好在仔细分析了形势之后,觉得他再留在那里望风已没有什么意义,会偷偷跑过来帮我。

所以,小强比肥仔更聪明一些,并且很有个人主见。

但我更喜欢和肥仔搭档,因为我觉得我高达250商的脑子已经够我们两个人用的了,我需要的,是肥仔的执行力。

……

吴刚过来了,他一个人过来地。

为这个计划,我筹备了整整一个月。

我设了一个妙局,让吴梦影把吴刚骗到这里来的,但是吴梦影并不知道是我暗暗利用了她。

为了避免我可能留下的线索,我甚至专门找了家黑网吧和吴梦影联系。

当然,用的也不是我以前用过的QOO号。

现在,我觉得,如果吴刚失踪了,或者死了,警察将会很难查出是我干地。

就象上次的红皮鞋女事件一样。

不对,比上次的红皮鞋女事件更加精妙。

我抄起身边的木棍,准备要行动了。

吴刚年轻时肯定身经百战,就算他现在已经人到中年,我仍然不能对他掉以轻心。

这一棒子下去,至少要废掉他半条命,然后再慢慢折磨他。

如果能拿回小芳的房子最好,拿不回来,吴刚他一样死定了,他要为王姨的死一命抵一命。

吴刚到了,他站在那里开始吸烟,然后等待着什么。

我用黑布蒙上脸,把头顶的黑色毛线帽也拉低了一些,只露出两只眼晴在外面,然后慢慢从藏身地那栋破楼里走了出

我准备从楼后面慢慢绕过去,从背后对吴刚发动袭击。

我轮换着两只手,把手心里的汗在衣服上擦干净了,这次偷袭,不能有半点闪失,否则,我一旦失手,就会暴露自己,不仅自己要倒霉,还会把我身边所有的人置于危险之中。

当然,以后再想找到这么好的捕杀吴刚的机会就难了。

走过前面的转角,就是靠近吴刚的最佳位置了。

到转角边上时,我再次向吴刚那边观察了一下,他果然背对着我这边的方向。

正面和他对搏,以我现在完全恢复了的身体状况,应该也有七分把握。

不过我不想把事情弄得那么麻烦,从网络小说里得到的经验,一个成功地杀手,最擅长的是偷袭,而不是强攻。

我要做一个成功地杀手。

对了,杀人之前,要先酷酷地冷笑两声。

我现在肯定很酷,可惜没有观众。

不摆酷了,动手吧!

意料不到的一幕发生了。

“喂!干什么?”一个男人在我背后大喊了一声。

我不得不回头看了他一眼。

心中很有些奇怪,这里明明没有人,我侦察了很久才选定这个地方,而且肥仔还在一百米外仅有地入口处帮我望风。

这些人是从哪儿来的?

我头脑里闪现地第一个念头,他们是吴刚的人,第二个念头,肥仔可能已经落到他们手上了。

我实在想不通,我这么周密的计划,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并且引起了吴刚的注意,让他有足够的准备埋伏了我和肥仔。

“抓贼啊!抓住他!”那男人冲我大喊起来。

我现在有两种选择,一、逃跑,放弃这次的行动,二、上前去拿木棍打他的头,打死他。

第一条路还可以留得青山在,以后再拿来当柴烧,第二条路……似乎是一条不归路。

我没有时间犹豫,但我马上想到了另一件很重要的事,肥仔肯定在他们手上。

也许就是这样的几个闪念,从附近居然一下子又冲出了七、八个人,一起喊着捉贼,向我猛冲了过来。

想跑,却发现这些人个个训练有素,早就封死了我可以逃掉的每个空隙。

这种情况下,反抗等于找死。

……

当我被摁压在冰冷的地面上时,我仍然有些想不通,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不过有一点我很清楚……我完蛋了。

这些人居然拿出手拷把我被他们反摁在背后的双手给拷了起来。

不过至始至终,他们都没有揭开我的面罩,而且把我摁压在地上之后,仍然在那里大喊着‘捉贼啊!捉贼!’。

我努力抬起头向旁边看了看,发现吴刚已经很警觉地从这里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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