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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预言 by初澐 [新花流] - 1011only_com-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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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

                    「我高兴叫什么名字是我的事,这一点你管不着我。」黎复文的口气淡淡的,却有一种冷漠的气质,现在他不是在黎家,没有必要当唯唯喏喏的黎轩。

                    「喔?他都死两年了,你还把名字改成他的,这不是欲盖弥彰是什么?不要忘了,你生是黎家人、死是黎家鬼,你的身体与心都必须属于我……还是你忘记了?」黎腾在他耳边吹着气,这小弟的身体够弹性,全身上下没一丝赘肉,他睡过的男女中没有一个品质像他那么好,说起来,他已经有四年没碰过他了,还真有点想念那味道。

                    「大哥。」黎复文的身体轻微颤抖,黎腾的举动让他感到不舒服,他知道黎腾想干什么,不过他现在并不想。

                    「这里不是黎家,我可以拒绝你。」一个巧妙的转身,让他的身体离开黎腾的掌握范围内,这里是他新买的房子,他不想在搬进来第一天就弄脏这栋房子。

                    「你的身体这么长时间没有男人的碰触……行吗?」面对明显的拒绝,黎腾没有生气,反而笑了,这小他十几岁的小弟向来怕他,现在好不容易培养出一点反抗之心,玩起来会更刺激。

                    「你别忘了,这世界上除了男人这种生物外,还有一种叫做女人的生物,必要时我会花钱解决需求。」黎复文打开大门,这房子虽然落座在新店市郊,但是南来北往的人车依然不少,他相信黎腾没有当众表演的嗜好,再者,他也有送客之意了。

                    「你能碰女人吗?哼,我会等着你回来找我的,弟弟。」

                    黎腾给了他半年的时间逍遥,半年后,他若是不能做回黎轩,那么黎家就再也不承认他,组织也不会留一个没有向心力的杀手。

                    简单来说,世界上再也不需要这个人了,除非他重回黎腾怀抱。

                    住在新店的生活简单而惬意,一开始黎复文做出来的菜简直就像一团黑炭,后来终于能烧出一桌味道不错的菜,对烹饪愈研究愈有心得。

                    这种生活总是让他想起与简复文同居时的情景,那时负责所有家事的是简复文,他虽有心想帮忙,却总是弄得一团乱,搞得情人不得不建立生活守则,在家里头不准他动这动那,免得哪一天把家里给炸了。

                    那两年中,简复文照顾着他的一切,无怨无悔,甚至让他产生了幸福的错觉……或许,那并不是一种错觉,只是自己一开始接近他的动机太不单纯,这种动机注定了他没有得到幸福的资格。

                    简复文是重案组警员,屡建奇功,若不是黑道在警局还有些势力,他早就升到大队长将全市的黑道扫地出门了。

                    这样的人对道上兄弟来说无疑是眼中钉肉中刺,多少人想杀他都不果,最后大哥想到了他,送他进警校念书,一毕业就安排他到重案组里当简复文的同事。

                    他花了一年的时间成为简复文的朋友,又花了两年的时间成为他的情人,曾经有一段时间,他宁可相信他真是一个警察,他与复文是真心相爱,他们会有一个美满的结局……

                    可惜,他无法抹杀黎家那宛如附骨之蛆的掌控,他也摆脱不了黎轩这个名字。

                    而现在,再也没有人可以照顾他了,他必须学会照顾自己,不想吃外食就得自己做饭,黎复文在生活中得到了一个理论的证实,任何人只要少了原本的庇护,再困难的事也学得会,比如下厨,比如遗忘。

                    简复文这个名字在他的生活中消失,他几乎是着魔地,想用复文这个名字活下去……他也想狠狠记着这个名字,不管它是否消失。

                    锋利的菜刀不小心划到了手指,多年未见血的他居然对血产生了一种惧怕的心理,他用清水洗清伤口,把染了血的肉放回冰箱,他必须做点事来让自己分心。

                    总是这样的,这几年,他一旦静下来,两年前的种种都会像跑马灯一样侵袭着他的神智,任他怎么抵抗也无用,所以他不断出走,到世界各地不是为了散心更不是为了增广见闻,只是不想让自己闲下来,不想让自己的脑中再次浮现那人的身影。

                    他已经死了,已经死了,黎复文不断告诉自己,死了的人,再如何追忆也无用。

                    他抬起眼睛看向墙上的时钟,晚上九点了,他刚搬来这里没多久,家里还缺少一些日用品,他该去附近的大卖场买些东西回来,把这个房子布置一下。

                    古人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当真是一点也没错。

                    黎复文不过是出去买些日用品,就碰到一场倾盆大雨,这种雨在台北原是不算什么的,台北的地型让这个城市不是笼罩在热气中就是在大雨中,所以碰到下雨他一点也不意外,他意外的是,自己居然会大发慈悲捡了一个醉汉回家,依他当警察时的经验,这种人送警局会好一些,而且他敏感地察觉到,这人的生活背景应该不寻常……

                    简单来说,他在那人的身上闻到同类的味道,而那味道,居然让他一时着了魔,将人扛回他新店郊区的住处。

                    醉汉醒来后告诉了他一个名字,简伯宇,这就是他的名字。

                    这个醉汉很啰嗦,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啰嗦的人,啰嗦到让他忍不住甩了他一巴掌,连他自己都很意外,他以前很少失控的。

                    而这个男人的啰嗦,却让他失控了,黎复文拧了拧眉,他发现自己难得的好心可能给自己带来一个大麻烦,本想把人丢出去,又觉得大费周张把人带回来又丢出去好像是很蠢的行为。

                    那个啰嗦的醉汉拉着他说了一个很长的故事,主角之一就是眼前的醉汉,虽然他觉得听人家隐私不好,可是那醉汉死命拽住他,让他连逃也没得逃,最后只得乖乖听他说完故事。

                    隔天早上,醉汉醒来第一句话就是要求他把房子租给他,虽然黎复文有时候会觉得自己听力不太好,不过从没有一次像这样怀疑过自己的听力。

                    「你说……你想跟我租房子?」黎复文试着跟他讲道理,不过对这种死皮赖脸的人似乎没多大用处……

                    「是呀。」笑眯眯说出这一句话后,简伯宇又说出一大堆黎复文非收留他不可的理由,虽然那些理由怎么听怎么不太对劲,可是黎复文也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对了,居然就这样答应把人留下来。

                    就这样,他的单身生活中硬生生闯进一个陌生人,虽然造成了他莫大的不方便,可是也减少了他失神想起往事的机会。

                    黎复文忍不住想,也许寂寞才是让他回想起前的最大因素吧?

                    若要说简伯宇住进来后对黎复文生活的最大改变是什么,那毫无疑问就是饮食起居。

                    简伯宇这人很挑嘴,但自从他吃了黎复文煮的东西后,除非必要,否则他绝不吃外食,工作风流之余全都留在家里巴着黎复文讨食物吃,看起来就像一只永远喂不饱的小狗。

                    除此之外,另外一件让黎复文头痛的事情是,简伯宇很喜欢喝酒跟到外头鬼混,然后一喝醉就会拉着他说一晚的故事,搞得他睡眠不足挺着一双黑眼圈。

                    可叹的是,他鼓不起勇气赶他走。

                    其实在简伯宇进入公寓的第二天,黎复文便已去证实过他说的故事是真是假,结果相当意外,整个故事都是真的,掏句话说,简伯宇这个人跟黑道人物住了将近十年,跟黑道的大哥级人物相恋(或许是单恋)然后又伤心出走,这么一个有趣的人物,是他前所未见的。

                    他的出身在一般人眼中看来或许很肮脏,可是他本身看起来又相当纯洁……呃……如果不去计较他三不五时喝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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