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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型服务端-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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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窖很小,最多只能放下一张单人床,那小小的空间,他要睡觉、要吃喝拉撒,环境的恶劣可想而知,特别是一到夏天,地窖闷热的就像蒸笼,又混合着说不清是哪些东西出的臭味,苍蝇蛆虫孳生,病菌横行。

许多次,他都以为自己要死了。

但最终还是活了下来,然后在六岁那年,他出的寒气第一次能将锁冻脆、碎裂,他从地窖里逃了出来。

即使已经过去近二十年,他依旧记得从地窖里战战兢兢走出的那天,太阳那么温暖,苍白的皮肤,被阳光晒得晕红,脑袋晕滔滔地,满眼都是斑白闪烁;空气那么新鲜,没有臭味、馊味以及汗酸味,鼻尖萦绕的,全是花草的清香。

没有蚊蝇滋扰,没有昆虫在脚下、身上爬来爬去,那一瞬间的感觉,就好像进了天堂。

他不想再回到地窖里,再也不要回去了,于是,在赶来的父亲惊恐的喝骂中,他把他,杀了!

过程很轻松,就像他在地窖里玩了几年的捉虫子游戏一样,抓住,冰冻,摔碎!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流浪在外的他,都是这样对待那些想把他抓起来的人,什么醒狮啊,昆仑啊,去死去死团啊之类的,话说去死去死团那些人真是神经病呢!

比他还神经病!

不过这样简单、轻松的方法,却不能用在王旭身上,虽然王旭也关了他,但无论如何,对方曾救过他几次,即便不考虑打不打得过这样的问题,他也无法对王旭出手。

于是在某次王旭来探望的日子里,他随口提出要出国度假的要求,原本是当作玩笑来说的,但不知道为什么,那个从去年开始渐渐变得沉默的青年,没有考虑多久,便点头答应了。

“冲绳?你开始喜欢海滩了么?别去那里,还是去夏威夷吧!”他这样提议着。

喜欢海滩是没错啦!可冰刀觉得自己最喜欢的,还是海滩上那些穿着泳衣的少女、萝莉,夏威夷火辣美女不少,但看不见萝莉啊,他心中理想的圣地,应该是冲绳那样的地方。

但是,既然王旭不让去,夏威夷也勉强凑合。

为了这次度假,他特意准备了好多东西,甚至还穿上了花衬衫——电影不都这么打扮的么?

可惜最后还是没去成,王一死了!

“死的真好!”

这是他得到消息时,脱口而出的一句话,话出口他才反应过来,在场的还有王一唯一的亲人——王旭。但老实说,他根本没办法从王旭脸上看出哪怕一点点哀伤,甚至听了他的话,也没任何类似恼怒的反应,只是很平静的说:“啊,我知道了冰刀,你去一趟,查查是谁杀了他,把凶手解决掉再去度假吧!”

他很高兴,别看嘴里在抱怨着王旭言而无信,事实上他兴奋的心脏都快要跳出胸膛了。

悲惨的童年造就变态,他的童年很悲惨,他认为自己就是变态,而变态的最高境界应该是像《沉默的羔羊》里汉尼拔博士那样的食人狂魔——浸泡在血液中,吃着三分熟的心肝,杀人时不以死为目的,折磨的过程才是美味的享受。

这样的至高境界他还差得远,最近没再杀人,那一个个无聊的夜晚,是多么渴望鲜血与人死前那饱含恐惧的尖叫啊!

在那渴望驱使下,得到王旭命令的他,就像被主人松开链子的疯狗,终究可以肆无忌惮的挥着自己扭曲、阴暗的变态思想。

站在广播室所在的高高楼层上,透过被冰柱轰踏的墙壁,看着脚下校园里无数少男少女尖叫着,像没头的苍蝇一样四处乱窜,间或有强壮的推·倒挡在前面的同学,从他们身上沉重践踏过去。

穿着花衬衫的年轻人,迎风咯咯大笑。

他最喜欢,并陶醉其中孜孜不倦追求的,就是这种感觉——操纵他人生死的畅快感觉——看着那些蝼蚁般的凡人,在死亡逼迫下,撕去所有伪装,暴露出人性最软弱、最黑暗的一面,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就是掌握了世间真理的神。

“逃吧,赶快逃吧!躲起来,躲得紧紧的哟!不要出任何声音,在心里计算着时间,向神祈祷吧,因为我们的游戏要开始了,20秒后,我会去找你们的,如果有谁没有躲好被我抓到,那可是会没命哦”

轻佻的变态的声音,被喇叭放大,传遍整个校园。

然后冰刀满意的看到,人群更混乱了,后面的人拼了命的想跑到前面去,前面的人则拼了命的想要阻止,在死亡的威胁下,没有谁更高贵,谁更低贱,他们的焦灼无法忍耐,耽误1秒时间,就少1秒的活命机会。

这样焦灼,终于在20秒时限快要到来之前,演变为了暴力,一个高大的男生抄起地上的碎玻璃,狠狠扎进前方一个女生的脖子上,霎时间血光乍现,那通红的颜色顿时将一些理智接近崩溃的人刺激了。

然后,最终的混乱开始,那些丧失了理智的人,像野兽一样将爪牙挥向昔日熟悉的或不熟悉的同学,扭打、厮杀,尖叫声,怒骂声在瞬间停歇,转为惨叫

冰刀很欣赏这样的场面,他鼓掌大笑着,有些后悔自己没带dV,这样的场面不能拍摄珍藏起来以后慢慢观看,实在太遗憾了。

“以后一定要记得带上,这次就算了,虽然有点可惜!”他舔舔嘴唇,想着,接下来便拿起麦克风,准备再加一把火,让场面更热闹一些。

但,就在这时,后门方向忽然传来一声剧烈的爆炸,从实验楼方向可以隐约看到,他释放寒气冻出的冰块,在爆炸中剧烈颤抖,随即大蓬大蓬的细碎冰渣飞扬上半空,将那片被家属楼挡住的空地上空,弥漫的一片蒙白。

“啧,那小家伙已经来了吗?为什么要选在这个时候呢?真败兴算了,玩到现在也差不多了,如果让王旭知道那小家伙又从我手跑掉,说不定他真会永远把我关起来呢!”

遗憾地咂咂嘴,冰刀考虑了一下,还是觉得应该把那个杀掉王一的高中生干掉,虽然很不情愿啦——杀了那个高中生,他就再没理由继续待下去了。

一蓬朦胧寒雾自四周升腾起来,将冰刀环绕其中,他整个人就带着这样的雾,忽然从广播室所在的三楼跃下,身在半空,双臂一振,寒雾散开,咯吱咯吱响声中,一座晶莹滑梯顿时被制造出来,垫在脚下,滑梯尾部正好接到地面。

先天进化者与后天觉醒相比,能力上并没有质的改变,他们的优势在于对异能随心所欲的使用技巧,因为是自胎中带来,就像胎中婴儿会下意识活动手脚一样,先天进化者也会下意识的锻炼异能,等出生后,异能的使用已经成为本能。

若是一个后天觉醒的冰冻异能进化者,想做到冰刀这样,身在半空便瞬间制造出一个能让自己滑到地面的滑梯,其中所涉及到的技巧,若天分差些,至少也要废寝忘食的锻炼几年才能做到,这关系到人生而带来的杂念,总会在重复某件事的时候,不自觉走神,无法像胎儿那样专注。

拳术中也有类似的警示,人心如镜,杂念如尘,须勤勤拂拭,才能明心照性,练出高明的拳法。

且转回正题。

冰刀刚滑到地面,便远远见到操场另一边家属楼拐角处,一个少年捉刀奔出,跨步如风,杀气凛凛地直奔而来。

“白痴!”眼见少年半点不隐藏行迹,大模大样的往这边狂奔,冰刀撇撇嘴,很是不屑哼了一声。

他最讨厌这样没脑袋的人,只知道一味猛攻,不知道避实就虚,害他没办法享受抓住无辜人要挟的趣味儿。最喜欢的则是那些自以为聪明谨慎的家伙,那些家伙会躲起来,观察他,寻找他的破绽,而他也装模作样当作不知道,大家一起玩猫捉老鼠,等耐心都消耗的差不多了,他就会抓过无辜的普通人,威胁那些家伙现身,说一句话杀一个无辜人,然后看着那些虚伪的家伙被逼跳出来,愤怒跳脚的模样,想想都乐死了。

可惜今天没办法玩了。

他叹息着,手往身后一招,高高耸立的滑梯顿时崩解,无数细碎的冰粒将太阳光反射出道道五彩虹芒,纠缠在一起,涡涡旋转着,像一股白色飓风,随着他手往身前挥移,立刻从身侧穿过,呼啸往少年覆盖狂卷过去。

“好纯熟的技巧!”

即使才见过两三个进化者,可冰刀这一手化整为零的手法使出来,那如行云流水般自然的姿态,立刻让林同书知道,这人的技巧一定达到了很高的程度。

飓风卷来的很快,躲不过去,他狂奔中不敢怠慢,手腕一转,挽出个刀花儿,刀身顺势贴上手肘,同时双臂抱胸,肌肉一绷,浑身密密麻麻的大筋顿时弹起来,浮在皮肤下,就像有无数小蛇在扭动,极为恐怖骇人。

在运出大筋的一瞬间,内劲也在心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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