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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风云再起-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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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飓风

【】

第一卷 暴风前夕

楔子(一) 战场

…………………………………………………………………………………………………………………………………………

血色的天空下,波澜壮阔的生死画卷已顺着山河连绵展开。

巨大的峡谷,边上都是彤云笼罩的连绵山峰,密集的闪电风暴警示着那里是人类的禁地。

峡谷的入口处约有千米宽,却被一道百米多高的黑色城墙完全堵住。

城墙没有城门,却有人,密密麻麻的人正往城墙上攀爬,仿佛是黑压压的蚂蚁爬上了方糖。

一方守城,高喊:“把那些混蛋都砍翻下去。”一方攻城,高喊:“杀敌,破城。”

但这里已经不能仅仅用战场来形容,修罗地狱或者更为恰当,到处是残破的尸体,大声呻吟的伤员,努力砍人或者被砍的战士,由大量禁魔属性组成的黑曜石巨大城墙,彷佛被刷了一遍红漆;城墙下的土地都已不能承受如此多的鲜血,积成了一片片血的水洼,即使远离城墙百米的土地,随便一抓都能捏出大把的血来。

喊杀声,刀剑相交声和濒死的惨叫声,一道道手臂粗细的电流如灵蛇般穿过四五个战士的身体将他们电成焦炭;一颗颗拖着长长尾巴的大火球不时落在人群中,激起一阵阵巨大的爆炸,咻咻声的羽箭穿出了一蓬又一蓬的血雾,带走了一个又有一个不甘的灵魂。

城墙上的天空是红色如岩浆般翻腾的火云,不时有巨石从云中破出,砸在城墙中激起一个个大坑,也将不幸运的守军或者攻城者变成一团团模糊的血肉。

这里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绞肉机,守军一队队前赴后继的从城墙后面涌出;城下排列着十几个巨大的攻城方阵,随着长官的高声号令,一个个方阵的士兵沉默中踏着整齐步伐涌向城墙,走向死亡。

城下的尸体越积越高,而城墙上的人数却没有变少。

生命在战场上已卑微的有如草芥。

攻城方大营,一个身材挺拔的年轻人出列道:“父王,已经鏖战了整天,各军团将士们都已疲惫不堪,士气已衰,不如让将士们停下休整,明天早上再来攻城。再有三天,我们肯定可以将要塞拿下!”

被称为“父王”的老者身材高大,给人一种顶天立地的感觉,黑色瞳仁似乎雷霆在闪耀,但在将视线转向年轻人时,眼中退去了锐利,多了慈祥:“你说的兵家常理。但是战争应着眼于大局。据可靠消息,钱谦已不日即将抵达要塞驰援。攻下要塞确实只是时间间问题,但时间恰恰却是我们最缺少的。”

年轻人又道:“父王教训的是。那请父王允许我带领本部三千禁卫军参与下一次攻城,孩儿一定将城池拿下献给父王。”

大王却没有回应,只是将视线转移到了边上一位身材挺拔、穿鲜红色铠甲的战士身上。

那战士快速出列,右手击胸,左手外摆,左脚拖上并拢行了个军礼,大声道:“羽林军三师六团团长田翼,愿意执行下次攻击任务。”

年轻人怒道:“田翼,你敢和我抢任务!”

田翼不卑不亢弯腰行了个礼,道:“还请殿下恕罪。相信陛下会选出最合适的攻击人选。”

年轻人转头道:“父王??????”

大王挥手制止了年轻人,道:“羽林军三师六团团长田翼听令。”

“末将在。”

“看到城墙上那面黑旗了么?去把它给我夺下来。”

“遵命。”

田翼退回队列后快速跑到一头高约三米,长着尖锐长角的巨马旁边一跃而上,手一盖,一道红色的鬼面盖住了俊朗的面容,道:“羽林军三师二团战士,全体都有了,列散兵阵列,今天晚上我们要用敌人的头颅当酒杯,让我们的战马饱饮他们的鲜血。”

右翼一个骑兵方阵如雕塑苏醒,有序的奔驰出阵列出了散兵线,排在队列最后的穿白色长袍的祭祀举起书高声吟唱,随着古朴、浑厚、激荡人心的歌声,一道淡红色的光芒突然从空中洒下,将出列的二团千余人马笼罩其中,人的眼神由开始漠然生死变成了对血的狂热渴望,马的眼睛慢慢由黑珍珠变成了鲜艳的红宝石,不时有战马人立长嘶起来。

站在前面的田翼将骑士长枪与横刀负于身后,右手持投枪,高声喊道:“羽林!”

“长胜。”

“羽林!”

“不败。”

“血与荣耀,战士们,跟我来。”

战马刚开始是小踏步向前,越走越快,最后快速奔跑起来,虽然只有千余骑冲锋,但声势却非常惊人,哒哒的马蹄声如踏在人的心上一般,沉重的让人喘不过气来。

大王左边一位峨冠博带的中年文士皱眉道:“大王,让骑兵攻城是否值得?钱谦十日前还远在北线兰和城休整,即使他回援,五天之后赶到已经是行动迅速,三天之后赶到简直就是神兵了。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即使他五天内赶到也势必需要一天休整,如果他只带凤凰军团来增援,凭借我们现在的兵力甚至能够围点打援。羽林军不但是我军精锐中的精锐,而且大多是贵族子弟,如果伤亡过重,只怕引起后方局势不稳。”

“我直面过十三次精心刺杀,你知道我为什么到现在为止还毫发无损么?因为每当危险来临的时候,我的直觉都会提醒我。”大王深吸了一口气,“现在我的直觉告诉我钱谦正在以我们不能想象的速度赶来。这是我国数百年来夺取嘉兰要塞的最好机会,我不能让它在我手中溜走。如果赢了,也许一战就可定百年国运。”

长角的马速度奇快,很快穿过城墙上弩炮的阻截,来到了城墙三四百米的城下,田翼喝道:“投。”千余只长矛呼啸而出,只听一阵的“咄咄”声,绝大多数长矛错落有致地钉在了城墙上。

田翼喝道:“下马。斩将,夺旗!”说罢跳落马匹俯身手持横向前冲去。攻城与守城人数足有数万之众,但看到这千余火红铠甲的战士加入战场,竟然让气氛更加紧张起来。城下攻城方士气大振,而城上众人露出骇然神色。

城上的守将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眼神有点猥琐的中年汉子,看到羽林军千余人加入了攻城,眉头大皱,却用开心的语调喊道:“兄弟们,翔狗的羽林军也来攻城了,看来这次大伙真要为国捐躯了;放心吧,圣灵殿上有我们的蹲位。”

“滚,你当官死光了老子都没事。”

“老子号称金刚不坏,怎么死也轮不到我。再胡说,小心老子画个圈圈诅咒你!”

“蹲位?你以为是拉屎啊,诅咒你拉屎就掉茅坑里面,让你生的平凡,死的窝囊。”

士兵们叫骂起来,但是这么一打岔,城上的紧张气氛顿时一扫而空,羽林军来了又如何,守的住就守,守不住就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那将领又喊道:“翔狗这么拼命来攻城,说明他们等不及了,光明侯的增援随时可能会到,弟兄们,杀一个羽林军抵得上十个小兵,赚功勋的时候到了!”

“长官,功勋是什么,能吃么?”

“可以啊,来换老婆都可以。”

“那好啊,到时给换六个,星期一到星期六每天换不一样的。”

“那星期天呢?“

“你以为我拿个长枪就真的是长枪不倒,星期天也要休息的啊。”

边上的守军大笑起来,一边笑着一边和敌人拼命,很多人一边笑一边咯血,但好像他们都没看见一般,旁边的战士也似没有看见,大家都笑的有如天真的孩子。

羽林军没有理会守军的调笑,依旧俯身前冲,即使有几个被击中也只是在闷哼中倒地,而无论是盔甲防御或者个人能力羽林军战士都远高于普通士兵,所以虽然得到了守城将士的重点照顾,但接近城墙时,也只有十数名身着鲜红色盔甲的战士战死,而只要有一息尚存,羽林军战士就挣扎着向城墙方向蠕动,强悍的如单细胞生物。

田翼跑动速度并不很快,可破空的弩箭,地上突起的地刺,爆裂的火球近身时,他都是以毫无征兆的斜向移动堪堪避过,攻击都只能击中残影,引起守城方的一阵阵叹息。

一只翼展两米的火鸟发出尖利的鸣声,升空,半收翼,朝田翼俯冲下来,田翼这次却是抽刀直线前行,双手画半圆举起横刀,刀身上隐隐发出红色的斗气光芒,下斩,火鸟一声悲鸣,劈成两半消失在了空气中。

田翼收刀横移,从战场上拿了四把长枪,连珠矛发,朝城墙上守将射去,长枪来似长虹惊天,去如流星坠地,矛上红缨竟然因为和空气的摩擦燃烧起来。

守将大喝一声,弃刀,左右手各抓一支射来的长枪,双枪交叉后一剪,第三支长枪顿时被搅的粉碎。

看似瘦弱的守军将领竟然有如此大的臂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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