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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雄赋-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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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街以外,挨着丹青巷,是一片街肆食档,大小招牌争相辉映,吸引着一众食客。

这是一间昏暗简陋的小饭馆,没有招牌,只是用粉笔在一块木板写着:填肚子。

很实在。

饭馆原本就是用来填饿充饥的,现在不少人却将其理解为奢侈享受的场所,不伦不类。

店的主人是一个枯瘦伛偻的老头,跟这间店铺破旧残败一样,都有些风烛残年之意。

他还有个伙计,是个矮小漆黑的青年,平时不大爱说话,见人总是一脸腼腆的笑容。

小店很小,光线也不大足,天未开始黑,房梁屋顶中央的那盏60瓦灯泡就已经亮了。

只有五十平米的铺面摆了七张八仙桌,有些拥挤,没有太多繁琐雕花装饰,简单实用。

由于小店并不金碧辉煌,也没有空调风扇之类的温度调节器,大热天时,谁不会想在填肚子的时候受罪,所以客人寥寥可数,只有几只苍蝇停留在桌面没有仔细擦干净的油迹上,偶尔搓搓几条细腿。

老头也落个清闲,蹲在门口,捧着一根竹节烟斗,掏出火柴点燃,咂巴咂巴抽起来。

烟雾缭绕。

他抽了几口烟,似乎受不了呛味,弯下腰,不停地咳嗽,每一次都从咳入心肺。

傍晚的阳光虽艳,却温柔,从门外斜照进来,把老头的影子,轻柔地投影在地上。

矮小青年坐在进门第一张笨重的积满油腻的木桌旁,看着老头的背影,憨憨笑着,手里端着一碗拌着焦黄猪油渣的酱油饭,不时地扒两口,虽然不是什么山珍佳肴,他却吃得津津有味,远非满嘴腻腥的随意,一碗饭吃完的时候,没有一粒米饭残余,还意犹未尽地舔着碗里的剩油。

倏然,小店的对面出现了七八号形迹可疑的人物,正远远观察着这边的情况。

“陈皮哥,这条街就剩这一家没有同意搬走。”一个戴着金项链的痞子指着小店。

“店的老板有什么背景吗?”瘦竹竿一样的陈皮显得很谨慎,心机果然很重。

“就是一个半死不活的老头,带着一个废物矮子,哪有什么靠山?”那痞子不屑道。

“嗯,不过还是小心为上,走,哥几个去小店吃点东西。”陈皮大手一挥,便走过去。

这几个流里流气的地痞大摇大摆走进小店,大马金刀地坐了两桌,拍着桌子叫老板。

原本安静僻远的小店,一下子喧闹烦嚣了起来。

一对情侣正眉来眼去吃着美味可口的猪肉炖粉条,见势头不大对,钱还没给就溜走了。

只剩下昏暗角落里一桌,背着门口坐着一个人。

那人戴着鸭舌帽,似乎没察觉有什么异样,依旧低头,专心致志地吃着鹅肉炖宽粉。

蹲在门槛抽烟的老头并没有拦住夺门而出的那对情侣,两根嶙峋的手指生生将燃烧得正旺的烟丝掐灭,缓缓起身,露出个笑容,满脸的皱纹折子,在古铜似的皮肤衬托下,像一朵被太阳晒焦的**,走到几个痞子面前,微笑道:“几位,吃点什么?”

“给我们推荐几个好吃的菜。”那个脖子上挂着条金光灿灿的项链的青年傲慢道。

“袈裟鱼,红烩牛尾,青菜狮子头不错。”老头掰着手指,说了三样。

“好,就来这三样吧。”那个项链晃眼的痞子扬扬手,挤出一个虚伪的灿烂笑容。

“对不起,没有。”老头轻声道。

“没有?那你给我提这三样干什么?耍我?”那痞子愣了下,一拍桌子,大声质问道。

“你只是问好吃的菜,我没说就一定有。”老头不恼不怒,笑容比那条项链还要金灿灿。

“那你们这,有什么招牌菜?”那痞子也觉得理亏,便忍气吞声退了一步。

“拌山蕨菜,肉丝煮榨菜,虎皮肘子炖菜粉。”老头脱口而出,显然这是他拿手好菜。

“不会又没有吧?”那痞子吃一堑长一智。

“这是我们的招牌菜,你说呢?”老人笑而不答。

“好,先弄着,每桌上一盘。”那痞子有些不耐烦道。

“对不起,没有。”老头轻声道。

“妈逼,你刚才不是说有吗?”那痞子阴沉着脸,隐隐作怒。

“刚才是有,现在卖完了。”老头轻声道,微笑的时候,灰白的眉毛轻微斜起。

“那你有什么?”那痞子望了眼默不作声的陈皮,强压下那腔怒火。

“什么也没了。”老头说了句足以让任何人都忍无可忍的话。

安静,掉针可闻,夕阳斜斜铺洒进来,映照出每个人狰狞阴冷的面孔。

陈皮突然露出一个阴笑,却恰到好处,不会让人觉得恐惧,可眼睛里却充斥着明眼人都瞧得出来的怒意狠辣,掏着鼻孔,翘着二郎腿,显然不把这位古怪老头放在眼中,阴阳怪气道:“老人家,好高明的耍人手段。”

气氛有些剑拔弩张。

那个矮小青年自始至终对老头与这几个痞子之间的一触即发视而不见,仍在舔着碗底。

老头笑笑,显得谦恭而谨慎,不逾规矩,极有分寸,像是一个大家族的管家,手中提起那根竹制旱烟斗,从裤袋中掏出点烟丝来,点燃,吐出一口浓烟,轻瞥了眼坐在那个昏暗角落的身影,皱了皱眉,没有再说什么,转身回到门槛那里,蹲下,抽着土制旱烟,一如既往地望着街上陌生的行人。

陈皮有些意外,干瘦面庞肌肉轻轻抽搐,几个小弟也面面相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老头怎么突然就甩手不理了?

只是他们没有看见,在刚才老头点起烟的时候,坐在昏暗角落的人恰好放下了竹筷子。

“你就是陈皮?”一把声音横空出世,荡漾在小店的每个角落,甜得就像雪梨蜜糖。

突如其来,几个痞子神情骇然,因为这把声音就是那个始终背对着门口的人说出来的。

他们存心来这找茬闹事,也不在乎多一个见证人,就没赶,却没想到竟然是个娘们。

陈皮虽然对这个来路不明的陌生女人有些震惊警惕,她竟随口喊出了自己的名字,不简单,但在三十二年的生活历史中,从来只有他玩女人,没有女人玩过他,此刻遇见了个例外,顿时来了兴趣,回首望去,只见那个戴着鸭舌帽的女人正拿着一张纸巾,兰花指微翘,一寸一缕地擦拭着娇艳诱人的嘴唇,撩人心扉。

“我就是陈皮,不知你怎么称呼?”他的眼睛死死盯着那双光滑晶莹的小手。

“你想知道?”女人虽然转过身,却将鸭舌帽压得很低很低,庐山容貌依旧看不清。

“当然。”陈皮又将视线往下移了移,转到了女人那盈手可握的纤秀双峰上。

“知道了,会没命的,你还愿意吗?”女人娇唇微张微合,每一句话都腻得人酥软。

陈皮咽了咽口水,轻声道:“如果我不知道,比死还难受,快告诉我你的名字吧。”

女人嘴角轻轻上扬,声若游丝,缓缓吐出两个字:“凤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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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老头,女人,矮子,三副棺材

《夜玫瑰》:每个人都可以假装欢笑愤怒或悲伤,却无法控制眼神的深度。

陈皮就是这样,此刻的眼神空洞到没有焦距,近乎一种万念俱灰的绝望空白。

任何一个人,如果见到自己的七个手下瞬间惨死在自己眼前,都会是这种反应吧。

这七个人死的时候,没来得及哼一声,就倒地而亡,每个人眉心处都有一个小红点。

不是子弹造成的,而是一根竹筷子,筷尖从后脑勺穿入,从眉心穿出,无半点差池。

这个死神,既不是抽旱烟的老头,也不是神秘的女人,而是那个毫不起眼的矮小青年。

他的确很矮,身上无论哪里都要比平常人小一半,却很匀称,绝没有一点畸形丑陋。

他常年穿着一身破旧灰布衫,皮肤黑不溜秋的,偶尔几处露出的肌肉却格外结实。

此时的他,早已没有了刚才杀人时那种暴戾冷静到变态的妖气,傻傻憨笑着,露出一嘴异常洁白的牙齿,捧着那只绣着大红牡丹的瓷碗,里面盛了大半碗的清茶,表面还飘着一层油渍,他却满不在乎,蹲到老头身旁的门槛上,一小口一小口啜饮,时不时笑着望向那个端着一个精致瓷杯浅尝慢饮的女人。

瞠目结舌的陈皮一脸呆滞地望着眼前这个女人,感觉到周围的气氛仍然压抑到窒息。

这个女人笑得极为清美,像朵青莲,却没想到她的内心比毒蛇的獠牙还要可怕万倍。

他当然不懂,有些人即使微笑,也比一脸杀气更加让人胆寒心惊。

凤凰凝眸望向他,轻笑道:“我说过,知道我名字,会没命的,你偏不听。”

陈皮脸色煞白,平时无论在哪个场合,他都绝不会将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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