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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雄赋-第5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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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间店原名叫吉兴园,始创于清同治末年,即1874年,距今已有120多年的历史了。店的创始人那吉有祖籍沈阳,满族正白旗人。那吉有根据东北民间及满族人逢年过节喜爱杀猪吃白肉血肠的习惯,在其店试营“白肉血肠”这个菜种,并逐渐形成独特风味,结果顾客盈门,名声大震。至清末明初,即1912年,正式挂牌“那家馆”。

日寇侵占沈阳时,那家馆一度迁往北京,直到1957年那家馆才又重新在沈阳开张。

现在,已经过了凌晨两点了,按照平常,那家馆早就关门灭灯了,可今晚却依然灯火通明。

“邪了门了,今晚这个点,竟然还开门!”苏楠下车后,见到那家馆这个景象,惊叹了一句。

“说不定专门就是为了恭候我的。”萧云得了便宜还卖乖道。

“你想得还真多。”苏楠翻了个白眼,没让薛子他们下车,她一个人扶着萧云往里走。

在门口,早有一个老板模样的中年男子在那里等候,见到萧云和苏楠,立即热情迎上来。

“您就是萧公子吧?终于把您给盼来了,里边请!”那中年男子带着弥勒佛般的笑容。

萧云听到这话,转头看向苏楠,那笑容太邪恶了,明知故问道:“我刚才说什么来着?”

苏楠的白眼翻得更深了。

偌大的餐馆,只坐了一个人,背对着门口。

苏楠一路走一路好奇,这个人大半夜地在这里等着,会是谁呢?

等走近一些,她幡然醒悟。

白山黑水堂的大太子,向午!

此时,向午已经站起身,向萧云道:“你真行,大半夜的,还让我叫老板开门给你弄吃的。”

“我是真的饿了。”萧云拍拍肚子道,他知道想这么晚在那家馆吃上东西,只能请向午出面。

“无耻。”向午笑骂了一句。

而苏楠还没从震惊中苏醒过来,被桌角绊了一下,差点摔了个大趔趄,好在萧云用力拉了把。

“尝尝吧,新鲜出炉的白肉血肠。”向午等他们坐下后,指了指桌上的两碗热气腾腾的美味。

“都是给我们的?”萧云问道。

“嗯。”向午点点头。

“你不吃?”萧云表情很诧异。

“我没有吃宵夜的习惯。”向午微笑道,从他保持得无可挑剔的身材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不识货。”萧云摇摇头,今晚第二次给出了这个评价。

向午汗颜。

苏楠坐在萧云旁边,没有动筷子,因为她也没有吃宵夜的习惯,把她那碗也推给了萧云。

萧云多多益善,狼吞虎咽吃着,不到十分钟就完事,擦擦嘴,对苏楠道:“给我去买包烟吧。”

苏楠心思细腻,一下子就明白了萧云让她回避的意思,向向午点头致意,然后就走了出去。

空荡荡的饭馆寂寥无声,仿似天边那一抹冷月,只剩下那两个似乎有一肚子话要密谈的男人。

*****

(清明节要祭祖,请假。)

第九章 二当家

外头大雪纷飞,里头温暖如春。

向午让老板温了两壶黑龙江的烈烧酒“北大仓”,再弄了黑白菜、拍黄瓜、尖椒干豆腐等几个下酒小菜,与萧云雪夜畅饮抒怀。说到东北人的下酒菜,那可真是不少,花样百出。但不论是富甲一方,还是下里巴人,选下酒菜都不是越贵越好,对于东北人来说,实实在在的才是最好的,如同东北人一样,朴实豪爽的性格。

“‘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至理名言啊。”萧云一杯酒落肚,火辣辣,看着空杯子感慨。

“这话,也就咱东北人敢拍着胸脯大声嚷嚷,咱啥都可以没有,必须有酒。”向午带着几分自豪。他这个人,白白净净一张脸,瘦瘦高高的身材,长得很秀气,态度也很斯文,神情间还仿佛带着几分小姑娘的羞涩。他的衣着很华丽,剪裁得也非常合身,只不过眼睛里带有些红丝,经常显得有点睡眠不足的样子。

“是因为天冷的缘故吧?”萧云又给自己斟了一杯。

“这是其中一个原因,东北的冬天的确冷,我最记得当我还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的时候,跟着我爸去加格达奇谈林木生意,当时我线衣、毛衣、棉衣全都套上了,外面还穿了皮大衣,早上四点一下火车,竟然觉得完全没有穿衣服,浑身像针扎一般,等走到旅馆的时候,手脚全都麻木了,好一阵子都缓不过来。”向午心有余悸道。

“难以想象,还有啥原因?”萧云夹起一根黄瓜嚼了起来。

“冬长,东北的冬天长得离谱,辽南这块还好,到吉林往北,就是一年里头有半年冬了。到小兴安岭北坡,一年里没有无霜期,白霜几乎天天有,七、八月也不例外。再往北,到大兴安岭,冻土一年不化,冻到两米多深,夏天来了,开始化,到秋天的时候,才化不到五十公分,底下还没化呢,上面又开始冻了,用不了一个月,上面下面就接上了。所以啊,大兴安岭人从来不用买冰箱,这个天然冰箱好使着呢。你琢磨琢磨,咱东北就是这么一个一年里面半年冬的生活环境,人们没事不出门,叫‘猫冬’。猫着干什么?除了打麻将,就是女人嗑瓜子闲扯淡,男人喝酒吹牛。猪肉炖粉条,小烧锅苞米酒,小孩子从小耳闻目染,长大了,也就学会了。其实不用学,熏都熏出来了。”向午几杯酒落肚,脸色红润了不少。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啊。”萧云感慨道。

“有没兴趣留下,做个东北人?”向午笑着发出邀请。

“得,对于我这种习惯了冬暖夏凉的人来说,还真没办法适应这儿的天气。”萧云坚决摇头。

向午大笑了起来。

他们俩是在南京认识的,就是在辛稼轩举办的秋水长天庆功宴上,萧云万没想到向午竟然是辛稼轩的幕后合作伙伴,占了九鼎房地产集团20%的股份。看来,不光是向晚有经商头脑,下江南与南宫青城合作投资实业,他的哥哥向午更是目光深远,早就秘密南下,踏足房地产业了,毕竟要想脱颖而出,不能死守东北这一亩三分地。

“今晚,本来我有机会替你除掉向晚的,你爸都说把他交给我了。”萧云晃着酒杯道。

“我知道。”向午垂下眼睛,当向鸡鸣说将向晚交给萧云时,他第一时间向萧云作了个手势。

“心软了?”萧云侧头望着他,当时向午给他打的手势是左右摆动食指,意思是别轻举妄动。

“他毕竟是我弟弟。”向午平静道,啪一下,扬起手就把一杯北大仓干了个底朝天。

“如果你的心真是柔情似水,软的不行,那就先放冰柜里冰冰呗,会硬的。”萧云揶揄道。

向午默不作声,低下了头。

“介意我讲实话吗?”萧云询问道。

向午摇了摇头。

“也许,一个人要走很长的路,经历过生命中无数突如其来的繁华和苍凉才会变的成熟吧。”萧云忽然百感交集,修长手指轻轻敲着桌面,轻声道,“实话实说,向午,我觉得你此前三十一年的人生走得太顺了,基本上都是一马平川的柏油马路,以至于碰到了一条泥泞小路,你都不知道怎样去迈腿。人有善良的一面,是好事,但对敌人善良,就会把好事变成坏事。”

向午动动嘴唇,想辩解一句,最后还是忍住了。

“天上不会掉馅饼的,你想吃到馅饼,就要挣钱去买,或者自己学会做。”萧云严肃道。

向午还是没出声,神情开始凝重,有点崇山峻岭的味道。

“我不是在这里撺掇你去跟向晚窝里斗,但你要明白你现在的处境,向晚是向鸡鸣亲生的,而你只是养子,向鸡鸣再喜欢你,再欣赏你,他选择接班人的时候,一定会倾向自己的亲生儿子,从起步来说,你就掉队了。留下向晚,就等于养虎为患,历史上兄弟间骨肉相残的例子不胜枚举,曹植被逼七步成诗,李世民玄武门之变等等,你都可以去仔细品味揣摩,所谓‘以古为鉴,可知兴衰’就是这个道理。向午,你是我的朋友,我又是公子党的魁首,于公于私,我都希望你能被扶正,明白吗?”萧云语重心长道。

向午若有所思,犹豫了一下,最终抬头道:“还有补救的余地吗?”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萧云笑得山明水秀,夹起一箸凉拌豆芽菜吃了起来。

“这么有把握?”向午虽然问着,但也笑了起来,因为他知道这个年轻人已经想好后招了。

萧云呷了一口酒,微笑道:“聪明人能洞察事物未来,他们在发洪水之前养鸭,而不是养鸡。”

——————

凌晨三点。

苏楠已经心急如焚地在车里等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估计是为了方便下车,车门并没有关实,冷风飕飕吹进来,像刀子一样割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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