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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故事上-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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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发表时间: 2006…10…08 15:38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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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故事 上 BY smokingdog
  警察故事
  By smokingdog
  1
  包仁杰是个警察,刑警。
  包仁杰长得实在不像个刑警,个子虽然高,但是瘦,很瘦,瘦得像根竹竿。脸色苍白,是那种白得有点病态的,几乎透明的白。头发一根一根地像针一样竖在脑袋上,看起来像个倒立的板刷,让人有一种蘸油漆刷墙的冲动。
  不光是长得不像,包仁杰本来也不是干刑警的料…谁听说过哪个警察见血就晕的?真是枉空了这么硬气的名字。
  说起来包仁杰会干上这一行,完全是拜他那位过了世的老爸所赐…至今警界提起当年那位铁面神探包大队长一个个还都肃然起敬。说是虎父无犬子,所以,还没等包仁杰读完中学,警校的录取通知就已经送上门来了。
  包仁杰其实还算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是子承父业的材料,本来打算婉言谢绝人家的美意,可是父亲的得意门生、如今是包仁杰顶头上司的王志文不由分说就替他填了表:这是你爸爸的遗愿!我一定要替他了却这个心愿!
  说得好象包仁杰不点头就是十恶不赦的忤逆不孝,搞得包仁杰再想说话都来不及,其实包仁杰一直怀疑老爸到底有没有过这么个遗愿?毕竟老爸是出了名的神探,应该不至于连这点洞察力都没有,怎么会想着让一个杀只鸡都手脚冰凉的儿子继承自己的事业呢?所以了,老爸临终前说的那句‘做个最优秀的刑警吧’十有八九是说给妹妹听的,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可是如果是这样,那么那句‘做个最优秀的幼儿园老师’难道是说给自己的?包仁杰越想越糊涂。
  不管怎么样包仁杰最终还是从警校毕了业,虽然说成绩不是太理想过程也稍微曲折了一点,反正包仁杰是继承了老爸的遗志,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唯一不太合适的就是制服的问题,包仁杰的身材实在太特殊,现成的警服没有合适他穿的,不是过长就是过肥,搞得老远看过去总让人以为是一套警服挂在衣架上在街上游荡。
  解决这个问题的是王志文,他也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套包大队长年轻时穿过的警服,别说,还真是合身,严丝合缝地把包仁杰衬托得神采奕奕,颇有神探当年的风采,让包仁杰自信了不少。只是那身制服年头实在老了点,是最早那种白大褂的款式,让人很容易就联想起改革开放初期的反特片…还是那种黑白色,响着很糁人的背景音乐,特务头子不是代号老K就是黑桃皇后的烂片子。
  王志文照着那套旧制服的尺寸给包仁杰把新制服进行了再加工,从那以后,包仁杰见着王志文就不再叫‘王大哥’而改称‘王队长’了。
  本来刑警大队不是包仁杰进得去的地方,问题是包仁杰在学校的成绩实在太突出,搞得别的部门都不敢收留这小子,结果就是谁捅的漏子谁收拾…谁叫你王志文当初打着包票硬把人家拉下了水呢?
  包仁杰出勤的第一天就闹得警队上下鸡飞狗跳,具体过程咱就不叙述了,好歹得给老队长留点面子是不是?反正是全市的医务工作者都知道了,以后救护车出任务的时候要留个心眼,别看见有警察倒在现场就以为人家因公受伤了,说不定只是吓昏了而已……
  这次事件让警队人人无语问苍天,连挂在墙上的老队长的相片都是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甚至有好事者暗地里对比包仁杰和老队长的DNA,想弄明白是哪一段基因发生了恶性变异……最后大家伙终于从包妈妈年轻时的照片上发现了端倪,这位当年的大美人路过一个车祸现场时昏厥在刑警队长的怀里,成就了一段英雄救美的风流佳话…可见所谓英雄美人的结合绝非表面上那么完美,而所谓‘老鼠生儿打地洞’这句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最抬不起头的当然是包仁杰本人,尤其是当他听说自己是被本已负伤的王队长亲自送上救护车的…据说王志文当时很是神勇,一只胳膊差点就废了还用另一只胳膊把包仁杰托上了车,那姿势和神态决不亚于董存瑞托着炸药包喊“为了新中国,前进!!!”
  从那以后包仁杰就觉得自己有点喜欢王志文了,注意,只是有一点,一点点而已。小说上说的那些什么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一见他就心跳加快之类的症状全都没有,最多就是本来就抬不起来的脑袋垂得更低了一点而已。
  而王志文对此全无感觉,哦不是,也不是全无感觉,至少后悔的感觉是有的。王队长发誓以后再不能随便为了所谓的遗愿就稀里糊涂地打包票,早知道老队长死的时候装一次聋子不就什么麻烦都没有了?
  说包仁杰是个麻烦,这话一点也不错。警队上下众志成城,纷纷表态…队长,咱上有老下有小,如果你派包仁杰给我搭档……咱也不说什么了,回头我老婆会来跟你谈的……
  于是,包仁杰就成了王队长的忠实搭档。这让王队长很羡慕那些结了婚的同事,他第一次知道了有个老婆是这么美好的事情。
  所以,王队长也开始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以便于以后跟上司讨要办案经费的时候能再理直气壮一点……
  刑警大队年轻有为风华正茂的大队长想找老婆的消息传得很快,警局里的官太太们从来都对做媒的事情最为热心,再加上王队长对未来的另一半要求很低…长得难看点没关系,王队长充分吸取了老队长的教训,英雄难过美人关啊。于是,很快的,王大队长就有了个革命路上手拉手的红颜知己。
  包仁杰看在眼里,自然是有一点伤心,初恋的情愫刚刚发了个芽就遭到了这么严重的打击,搁谁身上也难免受不了…更何况包仁杰这个人充分遗传了老妈多愁善感的天性,看见路边的落叶都会心里发酸的。
  一般警队里的哥们儿心里不痛快的时候都爱到局长太太开的小酒馆里喝两杯,局长特意照顾刑警队八折,时不时地还送上几张优惠券,包仁杰捏着手里积攒下的一大堆优惠券,打算来个一醉方休。
  第二天早上包仁杰是在一张很陌生的床上醒过来的,身上基本上是一丝不挂,旁边躺着一个基本上也是一丝不挂的很陌生的男人。
  包仁杰对此的反应还算冷静,他知道自己不是女孩子,犯不着歇斯底里地表演尖声惊叫,所以他很干脆地……昏了过去。
  再醒过来的时候包仁杰觉得特别地不好意思,因为他发现人家根本没对他怎么样,纯粹是他自己神经过敏胡思乱想,以为自己是GAY所以全天下的男人就都一个德行……至少面前的这个男人应该不是,看看窗户外面晾着的俩人的警服就知道了。
  包仁杰其实也不是一点优点都没有,他最大的优点就是很懂礼貌,所以他很恭敬地向人家道歉:实在对不起,我昨天喝多了,我真的不是故意要吐你一身的……
  结果那个男人说:其实用不着对不起,其实你虽然喝醉了,但其实你根本没吐,其实是我吐了你一身,其实我吐完了就醒了,其实你喝多了一点不知道,其实就是这样,你明白了吗?
  包仁杰被这一串‘其实’绕糊涂了,努力挣扎着问了下一个问题,请问您是……
  哦,我叫王天石,听说过吗?我是你们队长他弟弟。
  我们队长?包仁杰觉得心脏忽然跳了一下,是不是自己昨晚上喝醉了的时候说了什么?不然他怎么会知道自己是刑警队的?
  结果王天石笑嘻嘻地扬起了手里的警官证,久仰大名啊哥们儿,你就是刑警队出名的虎父犬子包仁杰吧?
  2
  包仁杰和王太平就是这样认识的。王太平长得和他哥哥不太像,性格也不太像,王太平很爱笑,笑起来会露出两颗小虎牙,有半边脸上还有一个浅浅的酒窝,包仁杰觉得他满可爱的。
  王太平可爱的地方不只这一点,王太平是唯一一个不会笑话他的警察,王太平从来不认为警察就不应该晕血,晕血是很正常的生理反应,警察也是人,凭什么警察就不该晕血?
  后来包仁杰知道了,其实王太平也晕血,可是王太平是搞档案的,基本上不用出现场,所以也用不着像包仁杰这样把脸丢到姥姥家……
  包仁杰很羡慕王太平,他做梦都想和王太平一样去管档案,可是档案科已经超员了,连王太平本人都不一定呆得下去这也就是王太平那天晚上喝多了的原因。
  于是包仁杰退而求其次,撺掇王太平也调到刑警队来,两个人一起丢脸总比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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