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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眠(高干)+番外 作者:梧桐私语(晋江vip01.25完结,强取豪夺,高干)-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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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真的和陆志军说的一样,苒苒是急了,不过不是急着碎碎冰,而是急着要和言楚一起回D市。
 
    “妈妈,爸爸说我在家有个小姐姐。”没问过乔然意见自己就开始整理箱子的言苒苒一本正经的说。
 
    小姐姐,那是什么?乔然疑惑。
 
    “小喻的女儿,沐川满世界忙着抓苏喻,自己的女儿丢到我那里去了。”言楚认真的解释。
 
    乔然更听不懂了,苏喻明明知道自己有病,怎么还是把孩子生下来了,而这个言楚口中的沐川又是谁?
 
    “这个病的遗传概率是50%,孩子没事。至于沐川,是某个人的劫数。”
 
    于此同时,苏喻坐在一架飞跃东太平洋海岸的飞机上,打了个喷嚏。
 
    不知什么时候,她旁边空着的头等舱座位上突然多了个人,那人递了块纸巾过来,“是我忘了说,还是你需要再被提醒一次:出门加好衣。”低沉清冷的男声。
 
    苏喻身上一抖,猛睁开眼——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是结局吗??是吗??是吗??
 
    我喜欢沐川
 
    推个文→→

59、疼痛在零下七度
 
    【番外一】疼痛在零下七度
 
    1。
 
    我不是个好女孩;这我知道。
 
    哥哥常说;心里多了太多执念的人会不幸福。他是在说他,也在说我,这我也知道。
 
    可我就是放不下;因为我是女孩儿,因为我的身体;因为我姓苏不能姓言。我是苏喻,本该有个更好听的姓氏;却最终成了一个不能“言喻”的秘密。
 
    一切事情的改变在那天毫无预兆的降临。纽约城的夜生活从晚十点开始。
 
    当时我正坐在纸醉金迷的吧台边;翘着穿了黑**的长腿;喝一杯叫前世今生的鸡尾酒;和一个金头发的混血男孩儿调着情。我心情不好。
 
    男孩儿叫Dannii,十八岁;干这行才一个月,人有点羞涩。他妈妈也是做这行的,爸爸是他妈妈的主顾之一。
 
    喝完今晚的第五杯,我媚着眼掏钱包,数都没数就朝他腰带里塞了很厚一搭。Dannii脸一僵,说,“姐,你想怎么做?”我爱听他叫我姐的声音,低低腻腻的像糖糕。
 
    我把头贴在他肩上,“你已经做了。”我只是想找个人陪我,仅此而已。鼻息喷到他脖颈,混合了大男孩的体香,熏染着我的嗅觉,我人更醉了。“姐,我技术可以的,你不信我?还是你觉得我是鸭,嫌我脏?”
 
    “Nonono!”我伸着食指在他脸前摆了摆,“在我心里,你是纯洁的,肮脏的只是这世界……”
 
    临别时,我在他唇上浅浅的啄了一下,作为临别的放纵。我不是好女孩,我放纵、却不放荡,那道底线我有的。
 
    七月的纽约街头,晚风都带着香水的味道,从高贵的Dior到廉价的第五大道,几条街的暧昧都混杂在一起。瞧吧,在寻欢作乐这件事情,贵族们同下等人一样直接。我哂笑一下,弯腰脱了高跟鞋,赤脚在马路上慢慢的走。街灯照在脚丫上,拖出长长的影,几个白种人从我身边经过,一个带着棒球帽的小伙子手放在嘴边一声口哨。
 
    我也没客气,两只鞋一只手抓着,闲出来的那只朝他比了比中指,然后昂着头走开。我可以在纽约最混乱的酒吧里同牛郎喝酒,却不愿□一样在大街上和小混混调情。
 
    转过几条巷子,我到了住的那栋公寓楼。自从哥哥回国那天起,我也从那间大别墅里搬了出来,就算再好的房子,一个人住也太冷清。楼道里的声控灯又怀里,我站在黑漆漆的楼梯口低咒声,这才摸黑往楼上挪。谁知道刚走了一楼半,光着脚的我直接就被绊倒了。Tiffany的高跟鞋顺势飞了出去。“Shit!”我蹭蹭发热的手心,心想一定破皮了。“兰尼太太就不能不总往过道堆东西吗!”我摸摸身下那团湿湿黏黏的东西,心里突然一惊,是血的味道,浓重的血腥气熏的我要晕倒,尖叫就卡在喉咙里,就要冒出来时,黑暗中突然伸来一只手,捂住了我的嘴,“IfIwereyou,keepingsilencewillbeagoodidea。”带着冰点温度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浑身一哆嗦,可当黑暗中我看到那双眼睛时,就突然不那么害怕了。
 
    几步之下的楼洞口,一阵皮鞋交杂的声音。我拿手捅了捅他,“把我松开,对你有好处。”我的眼神他应该看懂了,因为下一秒他松了手。
 
    公寓的地方不在纽约什么高等地段,周围鱼龙混杂,小姐、混混,还有黑帮。我开了门,把他架进去打开灯,情景惨不忍睹。我真怀疑眼前的到底是不是个人,身上除了血的红还是血的红。
 
    “你一时半会儿死不了吧?”我说的是国语,因为他是个黑眼黑发的东方人,刚好我还认识他。
 
    你去干嘛?他眼神止住我的动作。拜托,我翻了个白眼,“总要把你留在走廊里的“印子”处理下吧,纽约黑帮的智商可不仅只会在楼外兜转的。没错,这个正是纽约最大的黑帮组织里的二把手沐川,前几天我刚在报纸上见过他的报道,地板砖大小的报纸他占足了半面,神秘的东方男人,Shark组最厉害的杀手之一。
 
    可现在真面对面看着传说中的黑帮杀手,我突然没了害怕,说明了离开的用意,他闭上了眼。
 
    他很聪明,我装成夜游的女人下了楼,除了他最后呆过的地方有些血迹外,外面竟没一处,看来他受伤后跑了很久,连血都干了。
 
    在公寓外的转角处,我看到几个黑人男子,从表情看应该是来找他的。我撩了下头发,歪着步子从他们身旁经过时,昵了其中一个一眼,那人眼神刚有些晃,就被旁边的人拍了一巴掌,几个人又左右看了会儿,这才算是走了。
 
    回到家时,我被眼前的一幕吓了一跳:沐川正拿着家里厨房的餐刀割开胳膊,拿手取着里面的子弹。我看着他腿旁一共三颗的子弹,咽了口口水,出生这么多年,我第一次佩服一个人。关公刮骨,今天总算亲眼见了。
 
    绕开地上那摊血,我走进卧室拿了药箱,再出来时,他已经满头大汗,一张脸苍白着正闭目养神,粗气声很重。我倒了杯水,从药箱里胡乱抓了一大把药在手里,“吃药。”
 
    他眼睛都没睁一下,半天才声音虚浮的说了句,“你这些药都是对我症的?”
 
    “当然。”踩了一晚上高跟鞋的我也累了,被他这么一问,我也懒得伺候,“爱吃不吃。”
 
    他猛睁开眼,接了药眼睛再没一眨,把那一把或扁或圆的药片吃了。
 
    盯着男人滚动的喉结,我把那句没说的话咽了回去:那把药里的止疼药是治我痛经的。
 
    半夜的时候,我被怪声哼醒了,虽然吃了药,沐川还是发起了烧,高烧。
 
    从他嘴里蛮横的收回稳定剂,我看了眼说,“看不出,黑帮老大发烧也破记录的,39。9,再努力努力肚皮就好煎鸡蛋了。”别怪我对他嘴毒,我有起床气,而这种睡到一半就被弄醒时的起床气尤为严重。
 
    他眼睛睁着,却看不出是不是在看我,我觉得他是烧糊涂了,也是,胳膊连着腿,三处伤口,虽然深浅不一,却都没缝合的,也该发烧的。
 
    叹口气,我揉揉睡成鸡窝似的头发去冰箱拿冰块,送佛送到西,我总不能真看他烧死在家里吧。
 
    再回来,我脱掉了他的上衣,沿着次序,一点点的拿手擦拭,而他始终睁着眼,只是眼珠这次是跟着我走的了。
 
    物理降温很有效果,几个来回下来,温度降到了38。3,我呼口气,正想停手,却看到一个不该立起来的地方竖起了旗帜。夏天,大家的衣着都单薄,那里看着就更明显了。
 
    我呼吸一滞,男人的精力真就好到这种程度吗!!我瞪着眼,“忘了还有个地方没降温。”我直接解了他的腰带,把冰块塞了进去。再不看腰弓起来的男人,我拍拍手,回房睡觉。
 
    我不是好女孩,我内心阴暗,我救沐川,纯属意外。
 
    2。
 
    第二天清早,我照例先去医院看妈妈,大夫和我说了她的病情后,照例劝了我两句,银头发的法籍医生态度和蔼,却丝毫解不下我心里的包袱――终有一天,我也会变得和妈妈一样,失去正常语言的能力,口歪眼斜的控制不住奇怪的动作。那病就像孙悟空的魔咒,在不久之后的将来在我头顶念起,把我带上妈妈的那条路。不过我比妈妈幸运,我没有爱情,所以不会有被抛弃后的痛。
 
    离开医院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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