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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菊(寄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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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行老三的罗菊衣娇憨甜美、冰灵生俏,小嘴甜腻十分得人宠,她不像罗梅衣那般善口舌、懂谋略,专门算计人,但天生的聪慧狡黠有其姊的七分真传。

    唯一不同的是她比较善良,心眼虽多却不会用来害人,老是突发奇想的搞砸手上的事儿,张冠李戴偷错人家指定的货物。

    贼不一定只偷自己喜爱之物,有时她们闲来无事也会接些差事做做,一来练练身手,二来打发时间,三来还可以去观赏别人的收藏,何乐而不为呢?

    像这次罗梅衣要她在半路盗取卫天堡的血玉观音,她手巧人也巧的伸手一摸,倒让她摸出个玩意儿。

    只不过人家要的是观音,她得手一只血玉蟾蜍,虽是同一块血玉所分割出来的宝物,但意义却大为不同,惹得她平白的挨了大姊一顿冷嘲热讽。

    说来也巧合,竟让她在无意间发现血玉蟾蜍内的秘密,她不知道这是不是武林人士趋之若鹜的藏宝图,但以她当贼多年的敏锐直觉,铁定也是价值不菲,不去玩玩似乎有点可惜。

    反正大姊、二姊前後离开红叶小筑,她们忙自个儿的事都来不及了,她爱玩多久就玩多久,不怕有人唠叨,这才是她此行的另一个目的。

    「贼就是贼,还有分二流、三流的吗?」小乞儿满脸怀疑的一嗤。

    一知道是「自己人」,他的态度为之一变地用上吊眼睨人,少了先前的惊惶恐慌,多了一分你能奈我何的流里流气。

    总之是不怕她高喊捉贼,一个瘦不拉几的「同行」哪敌得了他的乞丐同伴,他随便一吆喝就有一大夥乞丐聚来吓得她腿软。

    「小鬼,你这轻蔑的口气听在姊姊耳里非常不痛快,像背上多了一根刺般。」她最忌讳人家说她只有半桶水的功夫,好像只能落於大姊、二姊之後。

    他不驯的一哼,两脚叉开地仰高鼻孔。「不然你想怎样?」

    捉他报官吗?

    超龄的冷笑浮现在他扁薄扬起的嘴角,一副被生活磨出来的老练,丝毫不认为她敢大声嚷嚷。

    大宋年间百姓都极为贫苦,除了少数商家和大富人家能过得无忧外,大多数的农家和贩夫走卒都是勒紧肚皮在过日子,能少一张嘴吃饭就尽量少一张,省得拖累全家人。

    所以街上的乞丐以老人和小孩居多,养不起孩子的父母只好任其自生自灭,抛老弃幼地勉强度过连年战乱,现在蛮夷又开始蠢动了。

    他小乞儿的身世就比较悲惨了,尚未出生就克死爹亲,不及三个月大娘亲又辞世西归,老实的祖父母听了道士的一派胡言就将他丢弃野外,准备让狼群叼了去。

    幸好他命大被个老乞丐给拾了,有粥吃粥,没粥啃树皮的赖活了六年,直到某一年冬雪冻死了老乞丐後,他才自食其力的四处行乞。

    只不过挨饿的感觉实在不好受,三天吃不到一顿温饱的情况下,他渐渐的打起别人系在腰间荷包的主意。

    「不怎么样,本来打算见者有份三七分,现在倒是便宜我了。」一人独吞。

    罗菊衣笑笑地抛著绣上狻猊的银袋,一脸和气生财的俏模样。

    「你……偷了我的银子!」他跳起来要抢,可惜九岁大的身子看起来比七岁还瘦小,力不从心。

    「你的吗?我以为是刚刚那对主从所有。」唉!双足生得不长是一大悲哀,连她细瘦的手臂都构不著。

    「我……我……那是我先拿到手的,是我的!」气愤的双眼瞪得如牛鼻子上的铜铃般大,随著她的左抛右掷而转动火大的眼珠子。

    「在谁的手中就是谁的,这是江湖上的规矩。」谁叫他没能好好磨练,抱在怀中的财物都能让人神不知鬼不觉的摸走。

    火候不够。

    小乞儿的表情一沉,像要扑向她,「银子再不还给我,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喔?怎么不客气?」她拭目以待。

    欺凌个头不到肩头的小乞儿是有些可耻,此事若传出去还真不好做人,堂堂的菊盗君子居然也是个凌弱之徒,盛名受累。

    可是这跳豆似的小人儿著实有趣,即使一身破烂脏污还挺有骨气的,明知技不如人还拚命抢她手里头的银袋,好像他还有机会夺回似的。

    只见他左扑右扑如扑蝶般想追上她粉嫩身影,几番跌倒又爬起的以手背抹鼻,下肯死心地随著她飘怱无踪的足尖一再落空。

    瞧他一头的汗和一脸不甘,心软的罗菊衣不忍再折腾,乱世出盗贼,贫民猛如虎,就给他几锭银子吃顿好的,养壮没长肉的小个头。

    「买馒头去吧!以後见到我记得留神点,不要让我摸光你身上的碎银铜板。」

    天空落下几锭银子雨,忙著捡拾的小乞儿急得脸发红,想追著轻笑而去的她夺回全部银两,又怕落在地上的银子会被人拾去,气急败坏的弯腰又跺脚,直说大白天见鬼了。

    风吹动杨柳,飘来一阵清脆悦耳的笑声,煮熟的鸭子就这么飞了,留下一串串懊恼的咒骂声。

    西湖三映月,映出笑闹人生。

    华丽的画舫划过湖心,溅起层层白浪,琴瑟和鸣博君子展颜,一文落题「西湖春」。

 第二章

    「啊!小偷,你偷走我的银子!」

    划破天际的一声喊叫如铜锣响起般,铿锵有力、落地声洪亮,宛如平静的湖心忽然投入千斤巨石,白浪溅高三尺余,落下无数涟漪向岸边漾去。

    一时间整间茶楼鸦雀无声,众目灼灼地往倚窗二楼雅座一瞟,不知发生什么事的微露疑色,半晌後,大夥又谈笑风生地品茗。

    事不关己何必惹是非,哪有贼儿绫罗绸缎的穿得好似大家闺秀,面容姣好谈吐高雅,单侧面一瞧就足以称之为美人之姿,何须做贼自贬身价。

    何况有哪个偷儿敢大大方方的出现在失主面前,无疑是自往虎口里投,让人逮个正著。

    所以一切又恢复平静,仿佛未有刚刚那一声惊天动地的呼喊,没人当一回事的赋诵风月,为繁华似锦的杭州城带来更多的文史。

    「请问银子刻上你的名还是你的字,怎么它还有主人的?」人家哪有偷,不过是大鱼吃小鱼地黑吃黑而已。

    人娇嗓音柔,甜甜腻腻犹似刚起炉的雪花糕,含在口里化在心里,叫人酥软软的温了心房。

    「那明明是我的银袋,去年中秋在京城李老爹的铺子买的,我记得很清楚。」她还讨价还价了老半天,李老爹才肯割爱。

    「人有相似、物有相同,你如何肯定它就是你的呢?」相仿的银袋满街都是,市集卖荷包的摊子随便一挑有一成排一样。

    「我……我……」要什么肯定,那根本就是她刚失窃的随身物。

    「我知道没钱装阔是不好的行为,但也不能诬赖别人偷钱,你有亲眼看见我行窃吗?」如果真被她瞧见了,那她也别想在这一行混下去了。

    表情坦荡的罗菊衣看不出一丝心虚,以两锭银子打发唱小曲的姑娘,没有愧色的与主从三人并桌而坐,并「点了」一壶上等的碧螺春。

    当然,寻常的茶楼酒肆哪有进贡的好茶,她点的是一壶热水,自备一小包茶叶放在器皿里由小二倒水冲泡,她自得其乐地跟著旁人学起风雅。

    嗯,这窗外的风景好呀!有青山、有绿水,还有一头头很肥的羊羔子,出来一趟真是值得,不用来去匆匆赶著回林。

    难得闲情呀!

    「我……我是没看见你下手,可是那个银袋真的是我刚才掉的,袋口的丝线落了两针。」西凤急道。中原人未免太不讲道理了,别人的银袋还占为已有。

    拿高一看,罗菊衣惊讶的掩著唇轻笑。「真的耶!线掉了两针,和我一样不善女红。」

    一听,气得想用鞭子抽她的西凤怒拍桌子。「谁跟你一样不善女红?我是找不到合适的丝线才姑且著用。」

    「哇!姑娘好大的脾气,自个银两没保管好还迁怒他人,借题发挥找人晦气,这种心态真是要不得。」她的表情似在说:女红差劲也不会有人怪你,反正你这么泼辣可以驱魔避邪,连鬼也怯於近身。

    「你……你……」西凤当真恼上了火,指人的手指因压抑不住的怒意而发颤。

    「西凤,坐下,别引人注目。」

    一句简单而清冷的命令消弭了她一触可发的杀意,悻悻然的收回放在鞭子上的手,她不怎么情愿的拨弄杯盘,令它发出扰人的声响。

    「二少爷,绝对不能纵容不法之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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