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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校的涩涩小妻 作者:沧海明珠(潇湘vip2013.11.15完结)-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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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肃痞气的一笑:“都是战友,何必这么较真呢?”

    “妈的,老子若这会儿把你干死了,老子也不较真。”营长嘟嘟囔囔的把身上的武器装备卸下来,准备撤出战场。

    马骐抬了抬手里的微冲,笑道:“哎,老规矩。吃的喝的,还有烟,都交出来吧。”

    “哼!”营长同志不忿的瞪了马骐一眼,看清对方肩膀上的中尉军衔后,极不情愿地把身上的压缩饼干水壶都摘下来丢到地上。

    “烟。”马骐笑着指了指对方的裤兜。

    “这个不是战备物资。”营长抬手捂住,只有半盒烟,自从下飞机他就没舍得抽过一口,回去的路上还得解馋。

    “哥们儿,别那么小气嘛!”严肃笑了,露出白森森的牙,“说实话,你若是不留着那半盒烟,我还没那么容易摸上你呢。”

    “就是,我们队长就是奔着你的烟来的。”马骐笑着上前去,不由分说把那位兜里的烟掏出来,甩手丢给严肃。

    别人不知道,马骐可是明白的很,他家队长对‘烟’这种东西情有独钟,只要你身上有,他鼻子一嗅,准能闻见味道,比哮天犬还灵。

    “得!碰上你们这帮混蛋,算老子倒霉。”营长同志怎么也搞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一根烟都没抽,藏在那么隐蔽的地方,还是会被对方发现,骂骂咧咧的甩手带着同样‘牺牲’的部下离开战场。

    严肃拿出一根烟来,压在鼻子底下狠狠地嗅。这次演习全程防红外,高温会立刻引起对方的注意。他烟瘾再大这会儿也得忍着。

    “队长,只能看不能抽的感觉,是不是特别难受?”

    “滚!”严肃瞪了马骐一眼。

    “是。”马骐打开通讯设备公共频道,宣布最后一组目标已经清除,大家各自收拾装备,原地待命。

    丛林中,一个个隐晦的身影以肉眼难见的方式各自转移。

卷一 一见钟情 第三十章 思念(二)

    白天是不利于行动的时间,这世界上最好的伪装就是黑夜。

    收拾完这个小岛上的对手和一切潜在的危机之后,严肃决定让忙了一个晚上的大家潜伏轮流休息四小时,集中精力准备晚上的泅渡行动。

    马骐和严肃搭档,小伙子打开探测仪把方圆几十米探测完毕后,说道:“队长,你先睡,我守着。”

    严肃二话不说一把把这小子摁在草丛里:“睡你的,到时间我叫你。”

    “好吧。”这种时候争论是没必要的,马骐把手里的仪器交给严肃,调整自己的姿势,趴在灌木丛中。

    他们这些人都受过严格的训练,可以让自己快速的进入睡眠,身体也会保持十二分的警醒,在危机发生时做出最快的反应。

    他们都是万里挑一的精兵,又经过千锤百炼,是国家秘而不宣最精锐的武器。

    严肃靠在一块被植物覆盖的岩石上守着探测仪器,抬手看了看手腕上的多功能手表。中午十二点半,这个时候宁可拿小姑娘在干什么呢?

    小姑娘吃饭的时候很娴静,不是那种自诩富贵之家的呆板规矩,更不是那种小门小户的没规矩。她随性自然,不经意的一个小动作都那么优雅,这样的姑娘会是什么样的人家教养出来的呢?

    最后严肃给自己的思考下了判断,不管她是什么人家的姑娘,她一定有一个优秀的母亲。

    而此时的宁可却正抱着枕头躺在床上睡得正香,对几千里意外荒岛丛林里某个人的思念丝毫不知。

    宁和是周六中午才从J市回来的,一下高速他便驱车直奔宁可的小公寓来。

    宁可昨天下午睡了一下午,晚上来了精神,码字码到凌晨才睡。宁和敲门的时候她还没醒。

    敲门声把美梦惊醒,宁可皱着眉头去猫眼里看了一眼,见一个染着黄发的酷帅男孩子手里提着几个饭盒笑眯眯的站在那里,无奈的叹了口气拉开了门:“扰人清梦的人是最讨厌的。”

    “哦?”宁和嘻嘻笑着进来,把鞋子拖在门口,穿着雪白的袜子往里面走,把手里的饭盒放在小餐桌上,“连美食也不能抵消扰你清梦的罪过吗?”

    “唔……”宁可闻到食物的香味,肚子里条件反射的咕咕叫起来,“好吧,勉强。”

    宁和带了谭氏私房菜的胭脂冬瓜球,什锦炒饭,还有一份紫薯银耳羹。宁可看了食指大动,她从昨晚到现在都没吃东西,肚子早就抗议了。于是匆匆洗了手跑回来吃东西。

    “晚上的宴会你是我的女伴吧?”宁和坐在对面看着那只眯着眼睛吃东西的波斯猫一样的姑娘,拿了汤碗来给她盛紫薯银耳羹。

    这丫头一天总有五六个小时对着电脑,必须给她吃多花青素的食物养眼睛。

    “嗯。怎么,你另有安排啊?”宁可放下碗筷接过汤碗来,吹了吹热气,慢慢地喝了一口。

    “没有没有,我求之不得呢!”宁和连忙摆手,“以往这种机会你可是都留给凌墨的,今年怎么忽然发了善心,肯回来陪我了?”

    “凌墨有小羽毛了。梁氏在江南跟苏家有合作,小羽毛肯定也会参加今晚的宴会。”

    “哦!我说呢!”宁和无奈的耸了耸肩,“原来我们的公主殿下的骑士另有新欢了。”

    “少胡说。”宁可喝完了碗里的汤,又给自己盛上半碗。谭氏私房菜的紫薯银耳羹炖的很好喝,宁可这个不怎么喜欢银耳的东西也喜欢这个味道。

    “哎我说,凌墨不是你门下的万年走猫吗?怎么又去哈什么苏家的小姐?”八卦也是某些美男的潜质。

    “你这话说的,凌墨怎么会是我门下的走猫?他根本就是小羽毛门前的一只忠犬好吧?”

    “这不科学。”宁和严肃的摇头。家里谁不知道凌墨从小护着宁可,不管宁可有什么委屈,让凌墨知道了,一定十倍奉还委屈了宁可的人。

    “这绝对科学。”宁可笑着起身,准备收拾碗筷。她可没有跟哥哥谈恋爱的打算。

    “放着。”宁和伸手拦住,“我来收拾,你来给我讲讲这个科学故事。”

    宁可果然收回双手,转身去给自己倒了半杯清水漱口,看着宁和把碗筷都收进厨房去刷,才跟过去靠在厨房门口说道:“他们认识很久了,凌墨心里最护着的那个人可能是我。但最爱的人绝对是小羽毛。所以你以后说话注意些,我可不想因为这些乱七八糟的缘故失去我最亲爱的闺蜜。”

    “很久?”宁和不服气的挑眉,“比认识你还久?”

    “那倒没有。”宁可轻笑,凌墨从自己一出生就认识了,怎么可能还有别人认识凌墨比自己还久。

    “那是多久?”宁可锲而不舍的追问。

    “九年了。”宁可说话的时候,掩饰不住脸上的动容之色,“那时候我在加拿大呢。”

    “九年前?”宁和认真的回忆九年前的事情,“那时候凌墨被父亲送到了省体工大队练散打去了。”

    “是啊。那年他十六岁。已经在省体呆了一年多了。”

    “可十四岁的苏羽不应该在江南苏家吗?”

    宁可的脸色沉了沉,低声说道:“那年,苏羽跟着她妈妈住在J市。”

    实际情况是苏羽的妈妈发现苏羽的爸爸不忠,便带着女儿离开苏家回了娘家。

    苏羽的外祖父当初在J市任常务副市长,在政界威望很好,自然看不得女儿受这样的委屈。

    不过后来苏家的态度很诚恳,苏羽的爸爸主动请调到J市来主管这边的业务,又重新追求了一次,才把夫人给迎了回去。

    宁和点点头,虽然他还是很好奇,但碗已经洗完了,宁可也已经转身离开,他再想问什么也问不出来了。恰好此时门又被敲响,宁和去开门,却是宁仲翔派人给宁可送礼服来。

    宁可接了衣服把人打发走,转身问宁可:“你穿什么衣服?我也好跟着你一起搭配。”

    “我穿白色的。”宁可看了一眼宁可手里抱着的四只礼服盒子,无奈的皱了皱眉。

    “白色?”宁和把盒子放在茶几上,挨个打开,四件衣服有两件是白色,一件镶钻,一件镶嵌的是珍珠。另外一件浅蓝一件浅粉,样式都是清新的款,跟宁可的年龄和气质相配。

卷一 一见钟情 第三十一章 酒会(一)

    宁和把两件白色的衣服拿出来看时,宁可已经从自己的衣柜里拿出一件白色的礼服。

    说是礼服,其实并没有礼服的那种感觉,反而像是一件可以随便穿出去的白色长裙。没有钻饰,也没镶嵌任何珠宝。无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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