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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by慕天-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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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传晖这样的高度,已是不可能按着自己的心性去为人处世了。 

            房子装修好了,传晖又雇了个新近由大陆南下的特级厨师,竟是过起居家享乐的日子来。 
            对他的变化,家人同事都觉得原本应该如此。 
            秘书南茜评说,“这才象过日子的。” 
            早先他的日子,过得实在匆促简陋。他对自己的苛刻,身边的人,早就看不过眼。 

            传晖初创传讯时,把自己关在小公寓里没日没夜地写软件,倦了喝杯黑咖啡,饿了啃白面包,连泡速食面都嫌费事。 
            到公司业务上了轨道,场面上的应酬多了起来,与客户吃饭,也是功课之一。各国各派的菜系巡回往返,吃了个遍。却因吃饭的主题是项目、合约、订单,心思只在那上头,饭菜再精美,也尝不出滋味来。 

            遇到好酒纠缠的客户,饭还没吃一口,已经喝到七荤八素、昏天黑地。 
            哪里是吃饭,根本是在搏命。 
            公司起步时的那些个生意,全是他拿自己的命搏来的。 
            外面的人,却只当他是沈家二公子,一切都来得全不费力气。 

            倒是在骆皓恩那里,每天无所事事,除了吃就是睡,饭菜点心,样样精益求精,几多日子下来,把口味也养得刁了。 
            回到香港,三明治竟是咽不下去了。 
            可见人的本质,都是耽于享乐的。 


            30 


            传晖原本不大吸烟,只在绷得太紧的时候,偶尔抽一支放松情绪。 
            近来却是越抽越凶了,象上了瘾一样。 
            烟抽得多了,睡眠也受影响。 
            半夜醒来,传晖总是不自觉地将手探向旁侧。 
            手伸出去,探了个空,顿时心也觉得空落落的。 

            睡不着,传晖坐在黑暗里,虚无地抽起烟来。 
            一抽,便停不下来。 
            袅袅的烟雾,彷徨着,久久不肯散去。 

            传晖横过身子,将旁边的一只枕头勾过来抱在怀里,轻轻拍着。 

            那个每晚要他抱着拍着才能睡着觉的人,没有了他抱着拍着,还能睡得好么? 

            没有了那个人在身旁,传晖总是睡不安稳。 
            总是想着,想着那个温热的身体。 
            那个长不大的,总是要人哄要人捧的人。 

            再一想,那个人会缺了人捧少了人哄么? 
            那个人不过是在岛上住得无聊了,一时兴起,才与自己闹出这段,等烧退了,指不定有多后悔。 

            那样想着,传晖脸上便现出些自嘲的笑。 
            就算除去了所有的禁忌与束缚,那个人,又是他要得起握得住的么? 

            晚上睡不好,到了周日,便赖起床来,睡到中午才起。 
            早餐中餐并在一起吃了,传晖觉得应该出去走走。 

            一个人散漫地走到海边,胡乱地走着,看着。 
            忽然听到呼救的声音。 
            传晖来不及脱衣服,就直接跳入海中。 
            在美国念书的时候,有好几个暑假,传晖都在佛罗里达的海滩做救生员。 
            听到呼救声马上跳海去救人,对他,是本能反应。 

            将人救起后,传晖立刻拍打溺水者的背部,让他将灌进肠胃里的水吐出来。 
            到那半大男孩“哇哇”地吐出来,传晖只觉得头晕目眩,看出去,天摇地晃的。 
            见到被救者脱险,他意识一松动,身体顿时不能自控地瘫倒在沙滩上。 

            恍然间,传晖觉得有热的泪滴在脸上。 
            “传晖,传晖。” 
            带着大丹狗到沙滩散步的方文琪,见传晖浑身湿漉漉地晕倒在沙滩上,以为他出了意外,一时失了方寸,扑到他胸前。 
            见传晖躺在那里,双目紧闭,象是没了声气的样子,文琪忍不住落下泪来。 
            传晖努力地睁开眼睛,“我没事。只是,累了。” 
            他在佛罗里达的海滩,前前后后救起过十多个人,也没出过一点儿岔子。 
            如今,只是救起一个半大的男孩,他已是觉得力不从心,差点儿就跌在海里爬不上岸了。 
            他的身体,是大不如从前了。 

            传晖慢慢地坐起身,慢慢地抬起胳膊,伸出手,拭去文琪脸上,为他而落的泪。 
            “文琪,别为了我而哭。我不是能给你幸福的人。” 
            传晖的声音,淡定而明晰。 
            他知道自己放弃的是什么。 
            因为知道得太过清楚,心里,预先有了悲凉的感觉。 

            他的心,他的心早被那个人占得不留一丝缝隙。 
            那个玩过就放手丢开的人,那个让他做了一场星光乱梦便从此不在的人。 

            文琪看着笑得那样绝望的传晖,脸上的泪,竟象是止不住了。 
            明明是在恰当的时候,遇到恰当的人,结局却不能圆满。 
            她只是不甘心。 

            这也许是她此生,唯一能去爱的人。值得她去爱的人。 
            因隔着无法逾越的距离,看着他寂寞孤清的一个人,她却无法去爱他。 

            被传晖救起的男孩醒过神来,走到传晖身边。 
            “谢谢。”男孩说着对救他性命的恩人鞠了个躬。 
            传晖说,“天凉了,别再到海里游泳。要是喜欢游泳,我家有游泳池,欢迎你来。” 
            说着把方向指点给他,“就是那边那幢房子,蓝灰色屋瓦的那幢。” 
            男孩就嬉皮地笑了,“我知道你。你是沈传晖,香港十大杰出青年。只要周刊上有你的照片,女生都会跑去买。” 


            31 


            天,自早晨就灰蒙蒙地阴着,积了一层厚厚的雨云,却一直闷着掖着。 
            天气预告中的雨,总是落不下来。 

            到了下午,一通霹天雳地的电闪雷鸣之后,终于痛快地落了场暴雨。 
            雨势来得猛,住得也快。 
            雨过天晴,玻璃上挂着一条条的水痕,象孩子的泪脸没有擦干净。 

            传晖站到办公室的落地玻璃窗前向下看。 
            他看着被雨清洗干净的街道和广告牌,感到心里积郁已久的一些东西,也随着这一场雨,自觉地释放了大半。 

            这天没有应酬约会,到了下班的时间传晖便自己开车回家。 
            因为是自己开车,传晖开了那辆沃尔沃X系列的越野车。 

            这种瑞典车,外观阳刚硬朗,内部装饰简洁,开起来动力强劲,十足是一款男人的车。 
            当然,传晖选这款车的一个至重要因素是:这种车的安全性极高。 
            用旁人的话来说,人有了钱,就格外怕死。看沈二公子开的车,就知道他是个怕死的人。 

            旁人的话,传晖一向不往心里去。 
            城中有那么多无聊的人,不说点儿别人的闲言碎语,便象是活不下去了。 
            他不是那种将心思放在旁人身上的人,旁人喜欢说他的事,便由得旁人去说好了。 

            他创立传讯的时候,多少人等着看他的笑话。 
            若不是顶着四方八面给他的压力,传讯大约也不会有今天的局面了。 
            压力越大,他反弹的力度就越大。 

            公司发展需要资金,他没有向沈家开口,而是自己四方游说去打开融资的渠道。 
            唇枪舌剑地磨砺下来,他才知道人的潜能是无限的。 
            而他的潜能,是受到外力刺激才释放出来的。 

            人言可以把一个人挤压成碎片。 
            反过来,不畏人言,用力击碎人言的同时,也能成就一个人。 

            车子出了市区,视野逐渐变得开阔。 
            转弯进了私家路,传晖远远地就看见自己家围墙底下坐了一个人。 

            那人似乎是坐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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