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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夏的重生日子-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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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他未来的那个媳妇冷眼冷语对待她母亲,而林辉却无能为力,管教不了的样子,林夏冷哼两声,狠狠道:“完不成作业就给姐加倍,我看你还想不想玩,还做不做作业。”

看着这样威严的姐姐,林辉不禁打了个寒颤,却不敢反驳。只瘪了瘪嘴,拼命往嘴里刨饭,化悲愤为饭量。

傍晚的空气并不算太热,正午阳光炙烤的大地吸收了过多的热量,黄昏十分的晚风吹来,将那暑气吹散,只于干净的气息。

晚自习的途中,早有三三两两的老人,端着竹椅放在门口,拿起了蒲扇,恣意的说着闲话。

余晖下的溪水镇,显得这么宁静,近出小孩的闹声,远处传来的犬吠,让空气中都染上了几分人气。

林夏没有像从前那般快步劲走往学校赶,而是慢慢踱步,或是看着远处似棉花糖的云,或是看看街道两边已有了年岁的斑驳的屋舍。

电线杆上贴着不知过了多久,已经看不出原貌的小广告,细细辨认,才发现上面写着什么“疑难杂症”之类的话语。

属于她一人的,独处的时光。

晚自习依然是千篇一律的做题,结束前,林夏向任洁借了本《少男少女》和《青春校园》。

任洁一边把书递给她,一面挤眉弄眼道:“前两天还说什么爱情怎么样平淡之类的话,现在又原型毕露了吧。”

林夏无语,“我借书有用的。”

“安啦安啦,”任洁拍了拍她的肩膀,一脸我懂我懂的样子。

林夏撂开她的手,拖上李静,“咱们走,不理这个疯子。”

看着林夏气冲冲的离开,任洁觉得扳回了一句,笑眯眯的在身后挥手,“白白,明天咱们俩讨论讨论情节啊!”

回到家,林家其他三人早就睡了,林夏冲了个澡,花了半个小时将两本书看完,选定了其中一篇名叫《别跑!我的王子》,开始虚构起一个校园故事起来。

是的,林夏决定从这种最简单的校园杂志入手。

这些故事情节简单,不需要太大的文笔,都是千篇一律的灰姑娘和王子型,实在是适合她练手。

花了一个小时,仿造这个文风,林夏写了一篇《灰姑娘的水晶鞋》。将文章用稿纸腾了一遍,林夏合上了杂志。

这类文章过于简单,要是想靠手里的这支笔杆子吃饭,仅仅写出这种文章肯定是不够的。

想到未来网络文学发展迅速的时候,这种文章哪里还会有人看。

看来必须得买几本现在流行的小说回来,好好研究研究才是啊!

可是,买小说的钱从哪里来?

就靠她那仅剩的10块零五毛?

林夏叹了一口气,当务之急,是要多写点这种文章,凑够稿费才是啊!

想到这里,林夏又打开了杂志,开始的虚构之路。

普遍撒网,总有那么一两个杂志社会看中她的文章吧!

只要有杂志社看中,建立关系,不就有收入来源了。

打定主意,林夏埋头苦写,半弓的身影映在窗帘上,颇有些孜孜不倦的味道。

正文 016效果貌似还不错

2003年,郭敬明的幻城席卷了整个文坛,横扫各大书市,是继韩寒《三重门》之后,又一名少年天才似的种子型选手。

而在溪水镇这个小地方,却是第一次出现他们的名字。

林夏捧着手里的《零下一度》,不是不感叹。

韩寒果然是一个天才,这确实不可否认。

看着那个18岁的少年辛辣老练的笔调,在看看自己这个30岁的老女人,还在写着校园童话式的故事,林夏不禁一阵脸红。

没错,溪水镇就是个连正规书店都没有的偏远小镇。

只有一家买文具的杂货铺的架子上放在两本类似《学王一拖三》的辅导教材。

而她手上的这本《零下》,还是从她表弟柳皑的手上夺过来的。

林夏老妈有兄弟姐妹五人:大姨夏春姣,二姨夏梦姣,表弟柳皑就是二姨的小儿子。林夏的老妈夏瑶姣,还有四姨夏元姣,小舅夏泽淼。

大姨生了两个儿子,大表哥陈显,二表哥陈赫,加起来就是显赫的意思。可两位表哥志不在读书,大表哥初中未完,便到外面闯荡去了。二表哥倒是读了个大专,现在刚读大一。

二姨家有三个,老大柳雪,老二柳皓,老三,自然就是柳皑了。三个娃秉承父愿,都取了个冰清玉洁的名字。

雪,皓,皑,都是洁白盈素之意。

柳皑比林夏迟了那个五个月,但就是这五个月,柳皑不得不乖乖管林夏叫声姐。虽然次数很少,但小时候的柳皑可没少为这事闹腾。

柳雪比林夏大5岁,眼下正在县里读高二,柳皓大林夏2岁,和林夏在一所初中,现在正是初三关键时期。

而这本《零下一度》,正是柳雪从县里面带回来的。

原来的林夏,在初三中考之前,都没有出过小镇,那时候的县城,对她而言,就是“大城市”了。

而现在,重来一次的林夏,自然不是当初的吴下阿蒙。

“夏夏,夏夏,这几篇文章写的可真好,你还有么?”任洁拍打她的肩膀道。

“诶,真的不错。”陈娜手握稿纸,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这篇《少女,不哭》,很独特,虽然只有一个短短的开头,却能让人从中看出你的风格,有你的烙印。按照这个写,说不定你真的能够在青春文学杂志上面创出一番天地。”

“那个不好,这篇《灰姑娘的水晶鞋》写的才好呢,你听听:当两片温热的唇畔相接,天地似乎也模糊遥远了起来。暧昧的夕阳斜斜的打在伊宁的身上,和欧阳熙长长的影子叠在一起。树叶悠然飘落,伊宁能清楚的看见他长长的、密黑的睫毛和那鼻翼上一颗浅浅的小痣。”

“还有这个:天空滑过飞鸟的痕迹,伊宁独坐在山坡上,仰望宁谧的天际,期望时间停止。”

“没有任何理由的,就是这么喜欢,喜欢到在他身边,没有一丝距离。”

“啊啊啊!夏夏,你写的实在是太好了,我太喜欢了。那个《别跑!我的王子》和你的这篇《灰姑娘的水晶鞋》比起来,简直是弱爆了!”任洁将稿纸一拍,假装严肃道:“林夏同志,我命令你必须把这篇文章投稿,一定会发表的!”

林夏接过稿纸,犹疑道:“真的假的,说实话,我觉得这篇文章很一般,完全没有特色。”

“不,你听我的,一定要投稿,这个一定会被选中。实在是看不出来,你一个晚上就写了三篇文章,还都这么好看。”任洁立刻换上一副哀怨的脸,“你那个《似水年华》写的好是好,就是太虐了,你能不能改一个结局,让莫似水和戚年华在一起啊!拜托!”

林夏从她手里抽过稿纸,“大姐,我不是写了一篇喜剧给你么,还没能治愈你啊!我这是普遍撒网,看我是适合写悲剧还是喜剧,是适合写校园言情,还是青春疼痛,亦或是小清新励志。”

陈娜将目光从稿纸上移到林夏脸上,拔冗开口建议,“既然你无从选择,就交给市场去淘汰,读者喜欢的,才是最好的。”

一语惊醒梦中人!

校园言情、青春疼痛和小清新励志,她确实不知道该怎么选择,可读者会选,市场会淘汰。

在这个80后青春文学即将正式崭露头角的时代,她,这个90后的初一新生,应该用她手中的笔,写下稚嫩的,属于她的,独特的感悟。

写下她的,青春的光芒。

“对了,你这个《少女,不哭》,确实很独特,很治愈。连我自认为千疮百孔、百毒不侵的心看了,都会感到温暖。”

陈娜是单亲家庭,母亲跟别的男人跑了,从小是父亲养大。

当年,林夏也曾和她说过一两句话,可她语言犀利,说话做事也有些阴阳怪气的,青春期的小孩哪个受得了这样怪异的女孩,林夏自然和她说不上话来。

林夏一行人关系交好,小团体也团结的很,她不是很喜欢的人,其他三个自然也不喜。这个时候的小孩都是敏感的,而林夏四人在班上人缘颇佳,很快,陈娜便被人孤立。

因林夏的关系,任洁和她同桌了不到一个星期,便和班主任反应。陈娜的学习算不上好,中等模样,任洁家里又是在老师那里打过招呼了的,陈娜也就被调到了四组倒数第二排,和一个同样沉默寡言的男孩坐在一起。

后来她怎么样了,林夏自然也没关注。

那时候林夏是个孩子王,任洁她们都喜欢聚在她周围,虽然成绩不算极好,偶尔也有一两次超长发挥。而且林夏歪点子多,玩的花样不少,自然能在小团体里面有点地位。

看着陈娜清秀的脸,林夏笑了笑,“你都说行了,那我把这个《少女不哭》修改一下,一起发到杂志社去。”

“可是,你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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