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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夏的重生日子-第2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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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嘛,本来就爱打扮,更何况是恋爱了的女生,自然希望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获得男友的喜爱。

女为悦己者容嘛。

于是,上个月的工资就这样拉入了花销中,还不算平时夏梦姣给她的生活费。

当然,在她谈恋爱的第一时候,林夏就把这个消息卖给了二姨,夏梦姣女士。

就算林夏两世为人,毕竟还是女生,世界上就没有不八卦的女生。

于是,在夏梦姣的指导下,柳雪同志就将周健平家里的一干情况打听的一清二楚。而知道他家里条件之后,夏梦姣自然极为满意。

独子,二老都没有退休,有自己的工资,五险一金也都齐全,还有养老保险。儿子是名牌大学的,工资也不少,加上柳雪自己上班,完全够养活他们自己。并且等以后有了孙子,两老说不定还能不时补贴他们一些。

毕竟只有一个儿子嘛。

然后让林夏这个小间谍拍了她未来表姐夫的照片,看到真人后,真是“丈母娘看女婿,越来越欢喜”。

“你看看这孩子,和小雪站在一起,身高正合适。啧,模样也长得挺好,家里是京城的,还是名牌大学毕业的,这才毕业几年啊,一年就有十五万呢,真是好,好啊!”夏梦姣早就让柳皓把林夏发过来柳雪两人的合照打印出来了,眼下洗了澡,正窝在床上看照片呢。

和丈母娘不同,这老丈人就特不喜欢女婿,觉得自家女儿还小呢,就这么被人抢走了。

柳砚哼了一声,翻了个眼皮子,“这照片你都看了几十遍了,还不厌么?”

他凑过来,捏住照片一角,点评道,“你瞧瞧这鼻子,太高,这嘴巴,太大,这额头,还有这头发,还有这眼皮子……”总之将周健平批评的一无是处,“就这么丑一个人,怎么配的上咱们家小雪。”

夏梦姣一把扯过照片,翻了个白眼,“你知道个什么,这样的男人才是能过日子的。这男人要长得好干吗,长得好看能当卡刷,能当饭吃么?我瞧健平这孩子就很不错,名儿也不错,健健康康,平平顺顺。”

正文 276 分班考试

“名字哪里好了,土气的要命,还没有我们家孩子的名字好听,还都是大城市的呢。”对偏走了自己女儿的这个男人,柳砚可没有什么好感。

这也算是每一个做父亲的通病。

就像婆婆永远不会喜欢媳妇儿,觉得她抢了自己儿子一样,老丈人也永远不会觉得女婿好,不会觉得他对自己女儿好。

因为世界上对一个女人最好的男人,永远都是她的父亲。

“怎么不好了,我瞧着就挺好的。这马上就要过年了,一定要好好拾掇一下家里,让小雪把人领回家一趟,能考上重点大学,一定是个聪明的孩子。”听到这里,柳砚不由翻了个白眼,这才九月,离过年还有大半年呢。

夏梦姣自个想的美美的,也没看到他的白眼,继续道:“正好让他好好辅导一下小皓和小皑,这两人都高三了。小皓是哥哥,又复读了一届,听说复读过的孩子压力都特别重,只怕这孩子心里会有点疙瘩,正好让他开导开导。”

原本柳皓比柳皑高一届,今年应该是读大一的。只是去年考的不大理想,因为三本院校费用太高,而又不愿去那里,便选择了复读。这样一来,就和弟弟一届了,所以心里压力大的很。

说起儿子,柳砚倒也有说什么了。

柳皓学的文科,柳雪倒可以辅导一下,这柳皑学的理科,有什么问题他们都不懂,倒真的需要这个周健平教一教。

好歹是个九八五重点出来的,当个老师应该绰绰有余。

柳雪现在工作算是落实了,等四年之后柳皓出来找工作,柳雪倒可以帮帮忙,不用麻烦老三一家。

只是柳皑学的理科。就算是夏夏,也不认识理科出来的人,到时候大学选专业什么的,还真的要这个便宜女婿出主意。

这样一想,柳砚倒对这个周健平的感觉好了那一丁点。

当然,也正是因为这么以丁点,让周健平第一次去岳父岳母家的时候,柳砚对他的态度温和不少。

虽然不像夏梦姣那样热情,但至少也没有冷眉竖眼的,只是当一个普通的客人。

但是周健平本来就是个比较内敛的人。虽然对夏梦姣百分百的热情很是感动,但还真的有点吃不消。倒是更喜欢这个内敛平静中透着睿智的岳父,觉得更像他的性子。

看来。小雪是遗传了岳母的热情和自来熟。

不过,他转念一想。

这样的岳父和岳母过了一辈子,那他也可以这样和小雪过一辈子。

内敛的人自有一套自己的闷骚想法,倒是一个人乐呵了许久。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暂且不表。

当林夏抱着书本,再次漫步在校园里时,真的很难说出此时的心情。

上辈子的十七岁,她抱着书本漫步在校园里时,在想些什么呢?

是了。

受了郭小四的影响,上辈子的青春。她一直在幻想。

幻想什么时候,就有一个书中那样的王子出现,就那样安静的出现在她的眼前。长长的头发盖住他的睫毛,盖住他的眼睛。

而他,就这样安静的出现,像隔绝了时空,出现在第四维一般。

所有的事物。因他的出现而静止,只有他细微的动作。被无线放大,让后变成永不退色的风景。

他有精致的眉眼,有世界上最干净的眼睛。

也许两人之间没有暧昧的情愫,但是就这样,两人一起看遍桃花开遍,走过草长莺飞。

然后毕业,然后各奔东西。

或许在某一天,她已经嫁为人妇,想起他时,仍会勾起嘴角,带着怀念的神色。

只可惜,这样的人,真的永远只能出现在小说中。

因为骑白马的,一定是唐僧。

王子,何其少矣。

转过一个弯,前面就是定海中学刚刚修建成的实验楼。

她离开的时候,它还在动工,等她回来,这里都已经建成了。

从外观上看,建筑物很大,很漂亮。

林夏更喜欢那个原本是一连排的老房子,有着历史的气息。

老房子前面栽种着两排树木,走在那里,你仿佛能听到铅笔在宣纸上的沙沙声,能问道树的清香,还有那打在脸上的光影。

校园的东南角老房,终于还是变成了眼前这个光鲜现代,人来人往的理工楼。

林夏心里有些遗憾,但还是踏步往前走,离开了这片地方。

历史,只能是历史,就算再喜欢,也只是历史。

林夏来的比较早,校园里并没有多少人。可她到教室的时候,教室已经坐了一大半的人,桌上也都摆着厚厚的书堆,大家正埋头苦做习题呢。

看到这个样子,林夏不由有些感叹。

马上就要摸底考试了,大家可都卯着劲儿在学习呢。要知道,这考试过后可就要分班了,大家都是一个班级的,可不想到时候被踢到平行班去。

林夏知道这一点,所以也明白他们这种心情。

高中生正是爱面子的时候,大家可以不比吃不比穿,但一定会比成绩。

尤其是在最后一年被踢出去,以后见到老同学,真是要丢脸丢大发了。

卢巧和陆云也在其中。自从曹丽华出事之后,没了她,卢巧这个她后面的小狗腿也成不了大事,夹着尾巴和陆云呆在一起,倒也相安无事。

见有人进来,靠近大门处坐着的几个同学抬头看了一眼,复又低下了头。

原本因为保送而放松了心情的林夏,见到这种场景,也不由生了几分紧张的情绪。

刚看到一个空位,原本打算坐下来,可刚走近,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味道。林夏抬头,就看到了油光可鉴的头发。空位置的旁边坐着一个埋头写字的胖子,估计有N天没有洗头了。

林夏快了走了几步,在隔着一条走廊的靠后两个位置的空位上坐了下来。

这些男生为了学习,夏天可以一个星期不洗头发,冬天有时候两个多星期能不洗头发。那衣服上的黑色的脏东西,都能结成痂了

啧啧,让人看到了就恶心反胃。

幸好文科生,本来就是女多男少,女生爱干净一些。夏天教室的大门和窗户都敞开,空气还能让人接受。到了冬天,门窗紧闭,真是逼仄极了。

林夏掏出书本。也跟着大众看了起来。

这几年都会在国内,英语可不能丢掉。

然后和所有高三开学的班级一样,老师来了,告诫了所有人一番,又匆匆离开了。

一周复习的时间很快。林夏觉得自己把所有能理解的知识和会用的到的东西都记住了。有不懂的地方,就让柳雪打电话询问她男朋友,好歹也是名牌大学的理科生,对文科生的这点题目,还不是手到擒来。

两人正式交往两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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