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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件构成 by 花的小孩 (虐心+悲文)-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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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木然的道:「杨骚,你要我的坚强?」为什幺你要连我最后的一点坚强都要拿走?那只是微不足道的东西,为什幺你不让我继续欺骗自己? 

他却摇头道:「错了,我是要你的脆弱。」 

他不理会我的默然,从房间拿了些东西出来,扔在我脚旁,道:「你回家了吧。」是肯定句而不是疑问句,我做了什幺,杨骚只怕比我自己更清楚,我猜他其实是我肚子中的蛔虫,「这些是惩罚你特意忘了我说过你不能见你的家人。你总是记不下我说过的话,你太愧对你过目不忘的脑子了。」 

顿了顿,他冷冷的道:「你总不能什幺都忘记掉。」 

我的痛苦,只有我自己记得最清楚,所以,我从来都不想记得,何必,太在乎呢? 

从小到大,老师们写在成绩表上称赞我的评语中大约都有这幺的一句:「天赋异禀,记忆力极佳。」即使是无意义关联的一大堆数字,我都牢记不忘。我曾经很感激上天让我有这样的天赋。 

母亲却摇首道:「会吃苦的。」 

我终于在杨骚身下明白这句话。人类最伟大的地方是,懂得遗忘,忘记一些不愉快的,对自己不重要的事,然后,又是新的一天。甚至许多曾经对自己很重要的事、很重要的人,也渐渐的埋葬在记忆之海中,不复记起。 

第一次被杨骚上,我告诉自己,我忘记了。 

我忘记了来到阁楼之前被关起来那一段黑暗的日子早就让我崩溃。没有人可以独自面对无尽的黑暗,我只能管住自己不发疯,却管不住对家人的思念,还有管不住我的恐惧,之后两年,我都十分怕黑。 

我忘记了我被绑在床上冷冷的感觉,忘记了他一根手指探进挖弄时极度不适的感觉,忘记了他耳语的道:「你的身份,由现在开始,就是我的玩具,将来也是……永远不会改变。」 

我忘记了那撕心沥血的痛楚进出……三年来的每一天,每一夜,每分每秒,我都告诉我自己,我忘记了。 

我学习遗忘,我学习适应,我学习笑。 

最后,我甚至忘记了我原来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件物件。 

杨骚坐在沙发上,冷冷的道:「阿侠,事不过三,不要再刻意的找死。我的容忍限度,你现在知道了吧?不用再试了。」 

我慢慢支起身体,抓起那些在我脚旁的东西。 

杨骚带笑的瞅着我,我漠然的戴上他扔下的东西,这些东西,我不是没戴过,也十分清楚它们的功效,毕竟我早有前科,杨骚也不是第一次惩罚我,他的手段我还没尝过的只有很少。他说得对,我想测试他,我想知道他对我可以容忍多少,何况,我没有损失。 

杨骚的刑罚,是很有专业水准的,最不起眼的东西,最大的功效,而且不见血。这是我中肯的评论,也是我亲身的经验。肛塞乳环什幺的,自是不必说,既然是刑罚自然不会是轻松的大小。 

我跪好,虽则刚被上完,加上杨骚留下的体液,也要用手辅助。手指探进去用力掰开,深呼吸,一咬牙,插至尽。若果不是这样的话,磨磨蹭蹭是肯定弄不进去的。充窒的感觉,令我逼出一身冷汗,我等了一会,事实上是不得不等,才抓起另外一件。 

乳环,我才总共的三枚,丢在地上的是钻石那枚。啪一声,冷冷的镶嵌在我乳首,所以说我最讨厌冷的东西。 

然而,真正的刑具是我手上一串精致的东西。四个戒指般的东西用银链子串连在一起,叮叮当当。杨骚第一次将它用在我身上时说过:「这是最诗意的刑具。」 

他曾抚着我指间道:「戒指,象征誓约。」 

柏拉图在《对话录》中有一个假设:原来的人都是两性人,自从上帝把人一劈为二,所有的这一半人都在苍茫人世上找寻那一半。爱情,就是我们渴求着失去了的那一半自己。 

而当人找到那一半自己的时候,就会交换这样的一个东西,证明两人的心结合完整,证明他们从此以后,愿意不论灾难病痛,互相扶持,永不分离。 

永不分离吗…… 

四个银戒指般的东西,套住我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头,这东西的正确名称,应该是拶指(注1)。拶指,就是夹挤手指引致剧烈痛楚的刑具。 

我毫不犹豫的拉下那相连的银链子,本来宽松的指环立即紧紧的收束勒死,完全嵌入脆弱的手指,完全不需要压抑的痛叫,事实上我也没想过要压抑,毕竟十指痛归心,一剎那九百生灭转念间的锥心之痛— 

「啊啊—!!」 

一剎那是九百分之一秒,我的惨叫至少持续了五秒。这就像是将手放在门缝里,用力的关上门扉,而且一直都不打开…… 



每一秒都是煎熬,我没有再叫喊,杨骚抱起地上痛得剧烈颤抖的我,轻轻抚着我满是冷汗的腮边,道:「阿侠,我很公平的,你姐的事,成交吗?」 

我哆嗦着,惨白着脸望着他俊朗的脸庞,从牙缝中挤出一个音:「Deal。」 

我愿意付出,杨骚可以拿走我很多很多东西,我也可以毫不犹豫的将我的所有都出卖,但是我的知识、我的回忆、我的梦、我的心,无论杨骚和我自己都无能为力的,怎样也拿不走。 

他轻轻的嗯了一声。 

寂静在蔓延,缠绕着我和他,只有我难耐的喘息声。 

拶子不会对身体造成永久的伤害,可是,却是最难熬过。痛极而泣的话,杨骚不希罕,我也不用浪费我的水份,所以我没有多余的哭号。 

很痛。痛得很难再想其它。 

除了痛还是痛。 

直至杨骚取下那串戒指,我还是一样的痛,痛,痛,痛。 



********************** 

注1 : 明代沈德符《万历野获编.镇抚司刑具》:「诸刑俱可应故事,惟拶指则毫难假借。盖紧拶则肉虽去而骨不伤,稍宽则十指俱折矣。」 


22 〈回家〉 

我仍旧沉醉在痛楚的余韵中,没空理会杨骚在干什么。待我回过神来,他丢了一套衣物在我身上,示意我换上。而他自己早就穿戴整齐,只差没系上领带,我睨着眼前高拔的身影,四个字,衣冠禽兽。 

杨骚的衣着品味,我没有置喙的余地,对一个终年只会穿牛仔裤的人来说,杨骚无论穿上什么都不会像一个人就是了。然而,从客观的立场来看,有穿和没有穿衣服的杨骚都能令女性移不开眼。 

我花了不少时间才穿好衣物,对于一个伤残人士不能要求太高。杨骚也没有不耐烦,看我穿好就带我往楼下,上车,离开。 

破晓时份,天穹不再是黑沉沉,蓝红色的烟云渺渺,云霭轻轻飘荡,渐渐的发白,水一样的清凉的风扑入心里,一时之间,我真的忘记了一切。金光从云间透出,这个城市正一点一点的苏醒,温暖的阳光折射在高楼大厦之间,黎明染化了长空,车窗外的景物呼啸的疾疾倒退…… 

夜的清冷,好象远去了。 

在很多年后,我不断的怀念这个冬天的黎明,我不断的看一个又一个黎明,企图找回这样的一个纯粹的景色,找回在我回忆中这么的一个黎明。 

然而,我花了很久才明白,每个人的生命里都有些无法照耀的角落,而人,因为这样的缺憾而懂得生命。 

车子停下,杨骚摇醒了我,我睁开惺忪的双眼的问他:「这是哪儿?」他不理我,径自下车,我也推开车门下车才发现这里是机场。杨骚旁已围畔了一堆人,却是静静的没半点声音,有两人上前来扶我,我也没挣开,我现在走路的确有点吃力。 

杨骚看了我一眼,他脸上架上了一副墨镜,这叫装酷。一众人沉默的穿越了佑大光明的机场大堂,我是第一次来到机场,以前虽有机会出国游学,但我都没有去,钱是问题,况且若是有空出国的话不如多做点兼职。 

临近圣诞节,清早的机场已隐然忙碌起来,行李车三五成群,有更多人疲倦的倚靠在椅上等待航机返家或是启程往下一站。杨骚没有经离境大堂,而是走进一个没有任何标示的入口,我们这一群人迅速消失在秩序井然的大堂里,出现在冷清的贵宾侯机室,并立即登机。 

我虽然笨,但也知道离开国境是要办理出境手续,这行为怎样看都是偷渡,杨骚不会是想把我卖了吧,嘿,我又不值钱。登机时看了看这班飞机的起飞时间是凌晨1时,而现在已经……晚太多了,目的地是法国巴黎,飞行时间是13个多小时,而飞机则是一架波音747客机。 

踏入客机,空中小姐们的笑容眩目异常,会不会在心中咒骂我们的迟到呢……而那个罪魁祸首,绝对不是我。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的样子,我没坐过飞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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