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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七辑)-第2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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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金!”
  这话起作用了。我感到抓住我的手臂松了下来。我就乘胜前进。
  “你们以前从未见过我,以后也许也不会再见到我。但我可以帮助你们,给你一些黄金。你们可以用来购买武器,贿赂士兵,资助被监禁的人。你们有没有想过,今天我为什么在众目睽睽之下攻击那些法国兵?”我灵机一动,想到了这个关键的问题。
  “你说吧,”布罗斯特说。
  “想找到你们,”我慢慢地环顾了他们,只见他们个个惊讶得张口结舌。“全英国各地都有忠诚的臣民。他们憎恨侵略者,并决心与他们战斗到底,直到把敌人赶出英国为止。但怎样才能与他们取得联系以便帮助他们呢?我刚刚用的就是其中的一个办法。你们不是缴获了这些武器吗?现在,我再给你们一些黄金,你们可以用来继续战斗。我信任你们,你们也应该信任我。如果你们把我的黄金吞为私有,你们一生可以享乐不尽。当然,我相信你们不是那种人,因为你们为了获得这些武器不惜冒生命危险。你们将继续战斗,我将给你们黄金,然后就离开。我们将不会再见面。我们必须互相信任。我信任你们……”
  “听起来不错,布罗斯特。”有一个人说。
  “我也这样看,”另一个说。“拿些黄金吧!”
  “有黄金我当然也想要。”布罗斯特说。持匕首的手松了下来。
  “不过,他可能在撒谎!”
  “有可能。”我马上接上去说。“但我没有撒谎——而且,说谎不说谎又有什么关系呢?你们将会看到,今晚我就要远走高飞,我们永不再见面。”
  “把黄金拿出来看看。”有一个人说。
  “对,让我们看看。”布罗斯特硬着头皮说,我把他们骗过了,这时他们后悔也来不及了。
  我小心翼翼地打开箱子,同时把一支手枪塞到了我腰间。黄金我也是带着的。这也是我说的唯一的一句实话。我把黄金分放在几个小皮袋里,这是我的行动资金。现在我正好派上用常我拿出一袋郑重其事地交给了布罗斯特。
  他从袋里倒出了一些闪闪发光的金块,周围的人都惊呆了。我紧追不放。
  “我怎么去伦敦?”我问。“坐船去怎么走?”
  “泰晤士河上的每个码头都有法国兵把守。”布罗斯特说,但眼睛仍盯着手掌里的金块看。“你最远只能到阿宾顿。只能走陆路。骑马,走小路。”
  “我不认识小路,我需要两匹马,还得有个响导。我可以付钱。”
  “卢克给你带路。”他终于抬起头来说。“他是马车夫,但只能带你到城墙。进城得你自己想办法。”
  “那好。”这样说来,伦敦也被法国人占领了。英国其他地方情况如何呢?”
  布罗斯特让人去拉马了。有人拿来了一些黑面包和奶酪,还有一些麦芽酒。有酒我精神就来了。我们一起交谈起来,但主要是他们谈,我听。因为话多,就会暴露我的无知。但从他们的谈话中,我了解到法国人占领全英国已有好几年了。抵抗运动基本上已被镇压下去,但在苏格兰还有一些零星的战斗。对他们来说,法国人入侵不堪回首,大炮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英国的海峡舰队一战被歼,从中我可以见到“他”在这一切事件后面的影子。历史被重写了。
  但这个特定的过去时代,并不是我出发的那个未来时代的过去的历史。想到这么复杂的时间关系真令人头痛。这个世界是否存在于历史主流的时间圈之外?或者说,这是否是一个交叉的世界?科伊波一定知道。但我不敢为这点小事麻烦他。我得自己找出答案。吉姆,用脑筋想想。你为自己的聪明自豪,所以应好好想想。一切都应有一个合理的逻辑。第一,在未来,目前的过去并不存;第二,在现在,这个过去确实存在;第三,也许,我的存在消除了这个过去,甚至消除了对这个过去时代的记忆。我弄不懂这一切怎么会发生,但想到自己竟能主宰历史,不由得高兴万分。吉姆·迪格里兹能震撼历史,改变历史。想着想着,我在草堆里睡着了。但不久就醒来了,一只虫爬在我脸上痒痒的,把我弄醒了。
  马天黑才能到。我们商量后都认为最好还是清晨出发。
  我设法在睡觉的地方喷了些杀虫剂,所以这一夜睡得还好。
  路上骑马整整走了三天,真把我累得腰酸背痛。可我的朋友对这次旅行大为高兴,好像是外出远足一样。一路上,他给我讲述经过的地方,晚上在小旅店里喝个酩酊大醉,倒头便睡。我们在亨莱上游处渡过了泰晤士河;朝南绕了个大圈子,避开了中、小城镇。
  我们到达泰晤士河上的索斯沃克了,前面就是伦敦桥,桥后面就是伦敦市的建筑屋顶。
  对岸筑起了高高的围墙,所以看不太清楚。围墙非常干净,与城市的其它受污染的墙不一样。
  “那围墙是新筑的?”我突然想到便问响导。
  “对,两年前完成的。死了不少人。男人、女人、小孩,人人都被一个叫博尼的法国军官赶着去筑墙,把整个伦敦城都围了起来。这样做有什么用呢?他肯定是疯子。”
  对了,只有自我中心主义者的狂人才会这样做。这墙是冲着我筑起来的。“他”当然不想让我进伦敦。“我们得找个僻静的小旅店。”我说。
  “乔治客栈就在前面不远处。”他兴高采烈他说。“那儿有上好的麦芽酒。”
  “你喜欢那儿,可我不喜欢。我要找一个靠河的客栈,可以看到大桥。”
  “我知道这地方。在瓦因巷尽头,有一条咸鱼街,那儿有一家野猪野鸨客栈。店里的麦芽酒也不错。’只要有酒,对卢克来说什么地方都行。但那家小客栈正合我的需要。
  这家客店声誉不佳。门上方挂着一块店牌,上面画了一只野猪,野猪两边是一种少见的鸟,叫鸨。客栈后面有一个木头码头,泰晤士河上的船夫口渴时可在此停泊喝上一口。
  我要了一个靠河的房间。我付了响导的报酬和租马的钱。又讲定了房钱。就关起门来。
  拿出电子望远镜。从望远镜里看伦敦就清楚了,但所看到的情景令人沮丧。
  全城围在墙内。墙是厚厚的砖块和石头砌成的,高达10米——墙上装有各种监视设施,不论从墙下过或从墙上过都会被发现。不必考虑从城墙下或城墙上进去的问题。
  我在房间里可以观察到的唯一入口是伦敦桥的另一头,对此我作了仔细的研究。
  行人和车辆在桥上缓慢前行,因为每个人、每样东西在迸城前都要经过仔细的搜查。法国士兵检查一切行人和车辆。人们一个一个地被领进墙内的一座建筑物。
  我发现,他们个个都回来了。我若进去会怎么样呢?在那座建筑物里,法国兵会怎么对待过桥的人呢?我一定得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这不难,到我房间楼下的酒吧间里就可了解到一切情况。
  大家都高兴喝上一杯不花钱的酒,而我有的是钱。
  独眼店主特地为我弄了瓶红葡萄酒,其他人则宁愿喝麦芽酒。
  我和大家边喝边谈,其中数一个下巴长满粗硬短须的牛贩子最健谈。
  他把牲口赶到城里去卖,有时也帮助屠夫宰牛。他当然说不上是个聪明的家伙,但酒量特大,而酒多就话多。
  我仔细地听他讲的每句话。他每天进出伦敦城。从他的谈话中,我基本了解了进城的过程。
  首先要搜查。这我从房间的窗口就观察到了,搜查时紧时松。但有一个程序人人必做。
  进城的人都要把手从墙洞里伸进一间卫兵守卫房。把手放进去就行了。你什么东西也碰不到,把手一直伸到肘关节处,再拿出来就行了。
  对这一过程,我不得不好好想一想。
  他们这么做想发现什么呢?想获得指型吗?我一直使用假指型手套。自从最后一次行动以来,我已换了三次指型手套。人体温度?皮肤含盐浓度?脉搏或血压?这些古代人的体质状况也许与未来人不同。这样想不是没有理由的。经过3.2万余年的进化,体质状况当然不会完全相同。我得设法找出这个时代的正常人的体状。
  这点也不难做到。我设计制造了一个探测仪,可以把上述体质状况都一一记录下来。
  我把探测器放在衣服里,把传感器制成一个戒指戴在手指上。
  第二天晚上,我和每一个人都握握手。喝完酒,我就回房看仪器里的记录。记录下来的各种数据误差不超过正负万分之六。结果发现自我自己的体质状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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