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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皇帝-第12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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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在汉室的战俘营。

    他们虽然每天都要进行高强度的劳作。

    但是,少府对他们却宝贝的很。

    只要不闹事,认真干活,吃这个方面,必然不会亏待他们。

    旁的不说,标准的刑徒套餐管饱。

    刑徒、赘婿和城旦司空吃什么,他们也是吃什么。

    在过去,汉室用麦子、大豆,这样的廉价粮食作为刑徒和赘婿们的食物。

    但最近几年,大豆和麦子的身价都高了起来。

    再拿这些昂贵的食物去给刑徒、赘婿们吃,少府自己都会心疼。

    恰巧这个时候,东海内附、南越臣服。

    来自东南和南方的稻谷,大量的涌入。

    特别是,当今天子开始推广几种从南越引进的良种稻谷后,在东海郡和江都国,水稻产量年年增高。

    在东南和南方,稻米出现了富余。

    江都国的官仓里,甚至堆满了稻谷。

    稻米价格瞬间跳水。

    为了防止谷贱伤农,当今天子下诏,对东南和南方的稻米,进行保护性收购。

    少府用三十钱一石的价格,从东南和南方甚至南越,拉回了五百万石以上的稻米。

    米是拉回来了。

    但怎么用,就成了问题。

    北方和大部分的中国主力野战部队,都不吃稻米。

    拿去喂牲畜吧,又有些浪费。

    没办法,少府就将南方的稻米,当成了刑徒、赘婿和战俘们的食物。

    同时,还将大量的稻米,用海运,运去怀化,运去朝鲜。

    勉勉强强,算是消耗掉了这些压舱的粮食,避免了它们在仓库里发霉。

    而,匈奴战俘们,受此影响,都能吃上白花花的大米饭。

    这使得战俘们几乎以为来到了天堂!

    在匈奴,几乎没吃饱过几天的他们,到了中国,成了俘虏,反而能吃饱了!!!!

    虽然,这个代价是,他们失去自由,并且还要在监工和官吏们的皮鞭下,努力劳作,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去凿山挖渠。

    但,这就足够了。

    在草原上,为了争夺一块牧场,两个部族都能打的昏天暗地,尸横遍野。

    为的,不就是部族的牲畜能多吃一口青草,多产一滴鲜奶吗?

    更别提,在汉室当劳工,受伤或者生病了,不会被判死刑。

    会有一群来自太医署的年轻医生来救治。

    虽然,那些医生,看上去年纪轻轻,有许多甚至连胡须都没有长起来。

    但医术真是没的说!

    比起草原上的巫医强太多了!

    受伤和生病的人,有八成最后能康复。

    这简直就是奇迹,是神迹!

    所以,现在,这些战俘们,最信服的就是两种人。

    一种就是每天给他们吃的,带着他们干活的监管官吏。

    另一种就是那些穿着青色长袍,背着药箱的医生了。

    尤其是后者,在战俘们眼里,就跟活的神明一样,神圣而伟大!

    “刚刚接到了丞相府的命令……”李哲拿着眼睛,看着这些与他相处了一年多的匈奴战俘们,他的‘同族’们(之所以是引号,是因为李哲觉得他们离洗清自己的罪孽,还差很多)。

    随着李哲的话,所有匈奴战俘,立刻就条件反射的跪下来,匍匐在地,恭听训诫。

    这是李哲和其他监管官吏,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的调、教成果。

    汉家官署命令一下来,所有战俘必须跪下来听命,不服从的硬汉,早已经被皮鞭抽的半死,挂在了战俘营的辕门,吹成了人干了。

    “丞相奉天子诏命,以吾等之众,组成大汉胡骑!”李哲大声朗读着命令,然后带头振臂高呼:“消灭匈奴稽粥氏,拯救匈奴百姓!”

    这个口号,战俘们早已经喊了无数次了。

    自从来到这里后,他们每天早晚,都要喊一次,不喊的人,轻则要挨鞭子,重则挂起来当风筝。

    所以,李哲话音一落,大家就纷纷高喊起来:“消灭匈奴稽粥氏,拯救匈奴百姓!”

    等喊完了,这些战俘才反应过来。

    “我们,不用再在这里劳作了?”

    “我们成为大汉天子的军队了?”

    随即,战俘们发出了远比方才更加高昂的呐喊声:“圣天子万岁!”

    对他们来说,这个命令,比世界上的一切仙乐都要美妙!

    成为汉天子的爪牙,为汉天子而战。

    洗清自己的罪孽,最终,变成一个如同李都吏一般的中国丈夫,实现人身和灵魂的双重升华,让子孙后代,永远不再过在草原上那样朝不保夕,在饥饿与死亡中挣扎,在烈日和酷暑中死去的生活。

    这就是他们现在多数人最大也是唯一的目标!

    李哲心里也是激动不已。

    他知道的事情,自然比这些战俘更多。

    随着丞相的命令下达,他和这些战俘,在未来半年,将会编组为汉军的一支全新部队,所谓‘胡骑’中的一员。

    他将出任这支胡骑的司马,依旧统帅和指挥这些战俘。

    虽然,上头会空降一个司马丞来监督和协助他。

    但,这依然意味着,他李哲,踏出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步:从吏到官,从士兵到军官的飞跃,若在战争中,能立下功勋,那么……

    “王家小娘……”李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激动。

    他自小就与自己的邻居王氏的小女儿青梅竹马。

    两家也算是门当户对。

    可惜……

    王父怎么也不肯将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一个黄须小儿。

    所以两年前,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心爱的女子,嫁给了别人。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王家小娘嫁的丈夫,在去年因为患病去世。

    于是,她就成了寡妇,回到了娘家。

    李哲知道,这是他唯一的机会了。

    若想与王家小娘厮守终生,那他就必须立下功勋,然后风风光光的回乡,将王氏小娘娶回家中,作自己的妇人。

    这很难,但值得他用尽一切努力去完成这个梦想!

    ………………………………

    话说大家在《不败传说》【天地区】燕国创建角色弄得怎么样了,第一次号召也不知道效果怎么样,其实我想知道到底是我号召力大呢还是杜蕾斯话费起点币的诱惑力大,真有趣。(未完待续。)

第九百八十五节 忠勇的楼烦人

    造阳。

    天如穹庐笼罩四野。

    青青绿草,在广袤的草原上,生长的非常茂盛。

    一朵朵可爱的小花,绽放在马蹄之旁。

    一个骑着马儿的牧民,驱赶着一大群牲畜,在这浩瀚的原野上放牧。

    稍稍勒住缰绳,让爱马停下来,他解下自己腰间的一个皮囊,将皮囊中盛的满当当的马奶酒灌入口中。

    新鲜的马奶酒中带着野梅的酸味,清甜之中,有着酸爽。

    这是妻子,嗯,汉朝的话说是细君,今天早上一大早就为他亲手调配好的马奶酒!

    饮着这马奶酒,他就想起了自己的细君。

    他的细君,是一位善良、勤劳、持家的汉地女性。

    她身材健壮,腰粗屁股大,虽然年纪比他大了大概七八岁。

    但这不重要!

    今年春天的时候,细君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

    非常健康!

    小家伙不到三个月就已经很活泼了。

    每天回家,都能听到他稚嫩的哭声。

    这是他现在最大的精神寄托!

    抬头看着冉冉升起的太阳。

    这骑手翻身下马,跪在草皮上,五体投地,对着神圣的太阳祷告着:“伟大的汉天子陛下,您是日,您是月,您是星辰的主宰和万物的至尊,愿您永远照耀世界!”

    略略的顿了一顿,他接着拜道:“请您聆听您卑微的奴婢,楼烦骑赵蒙的祷告,请您保佑赵蒙的牲畜,越长越肥,草原的青草永远丰盛,赵蒙的妻儿,健康平安!”

    然后,他就抬起头来,露出他那张很显然曾经饱经风沙吹打的粗狂圆脸。

    头上的发髻上,甚至还残留着过去梳着鞭子的痕迹。

    脸颊两侧,三五条刀疤依旧清晰可见。

    曾经的他,是匈奴楼烦部族的一个骑兵。

    从出生到长大,都是在马背上渡过的。

    一年四季,他都跟随着部族的贵人,南来北往。

    偶尔,会有部族的贵人,赏他两块肉干。

    在那个时候,他除了胯下的战马和放牧的牲畜,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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