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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扒开杂草,准备弄一些出来,这东西非常细嫩,清热解毒,即便生吃,也是甘甜清脆。
李行之正自高兴的搬弄着高笋,突然感觉脚底下有些异样,伸手一摸,却摸出来一个菜碟大小的东西,还有个脑袋伸长了出来,似乎要咬他的手。
“叮——玩家捕获鳖一只,获得经验1。”
他听得系统的声音,看了看经验,果然多了一点
不过,更让他高兴的是手中那只鳖,现在他那破烂的身体正是需要这些东西。
既然让我发现这等好东西,真天不亡我也!
也不再多看,他那瘦小的身体再也经不起折腾了。
李行之拿着两个摸来的高笋和一只大鳖,晃晃的往回走去。
走近小庙,小狗蛋已经在庙门口探头了。
“看看我抓到什么了!”李行之丢给他一个高笋,说道。
小狗蛋看见高笋就两眼放光,拿到手里就开始啃了,待听到李行之的声音才向他另一只手看去。
“王八!”小狗蛋用那小孩子特有的清脆嗓音,脆生生的说道,“牙子哥,你抓王八干什么呀。”
“吃啊!”李行之奇怪的看了他一眼。
“能吃吗?”小狗蛋便咬着高笋,一边用他那独特的稚嫩而又清脆的嗓音问道。
李行之只以为他没吃过,也不多理会,要小狗蛋去生火,自己则去洗陶罐。
他装了几陶罐水回来,顺便摸了几把除腥用的野草,又拔了几把野菜。
这时狗蛋已经将火生好了,李行之把最大的一个陶罐放在火上,用来烧水。
他把鳖洗干净,然后将鳖放在一块大青石上,又找了块尖利的陶片、一根结实的小木棍,将木棍放在甲鱼鱼头前。
只见那甲鱼头“啪”的一下伸了出来便咬住了木棍,看得旁边的小狗蛋吓了一跳。
李行之一只手抓住木棍,另一只手捏着锋利的陶片在甲鱼的脖根处用力一划,血便“哗哗”的流进了早已准备好的小陶罐里。
“叮——玩家杀死鳖一只,获得经验2。”李行之没有理会系统的声音,这点经验实在没什么用,不过也聊胜于无了。
抖两下,见鳖血已流尽,李行之便将鳖放进烧开了水的陶罐中。…;
他拿起装着鳖血的小陶罐,闻了闻,有些腥气,又撕了两根除腥用的药草在里面,眼见不错,捏着鼻子灌下一大半野生老鳖血。
“大补啊!”李行之心里感叹道。
当然,若非迫不得已,他是绝对不会采用生食鳖血的方法的。
李行之皱了皱眉头,看了看还剩下一小半的鳖血,叫过小狗蛋,直接捏着他鼻子灌了下去。
“不准吐!”看着小狗蛋那皱着眉头,又想要吐的模样,不禁感到好笑。
“牙子哥!”小狗蛋皱着小眉头,鳖血从他嘴角流出,活像一只可爱的小吸血鬼。
“行了,狗蛋,牙子哥不会害你的。”李行之摸了摸小狗蛋的头,安慰道。
喝完鳖血,李行之将陶罐中烫好的鳖捞出,放凉后,用锋利的陶片将甲鱼全身的乌黑的污皮轻轻刮净,再将甲鱼清洗干净,用陶片从甲鱼的裙边底下沿周边割开,掀开鳖盖,将内脏掏净。最后,再用清水清洗一番,斩掉四爪尖和尾鞘,去掉四脚附着的黄油,将鳖肉放入洗净的大陶罐中,加入一些除腥草以及切好的高笋段,和上鳖盖,加些水,用小火狠狠的焖!
不多时,鳖肉的腥香以及笋段的清香混合着从大陶罐中溢了出来,坐在旁边的小狗蛋的眼睛已经伸直了,鼻子像小狗一样狠狠的嗅着,不停的咽着口水。
又等了半刻钟,待鳖肉酥烂与笋段的清香糅合在一起之后,李行之才将火熄灭。
“叮——玩家制作出三级菜肴,获得经验8”
李行之听着系统的提示音,一阵兴奋,终于让他找到攒取经验的好法门了。
待陶罐渐渐冷却,这时,小狗蛋已经一手一个小陶罐在等着了。
李行之轻轻的用树枝将鳖壳夹掉,清香溢满了整个小庙,似乎那小庙也多了份生气,连中间的佛像也显得不那么狰狞了。
小狗蛋狠狠的着吸气,似乎要将散发出的香味全吸到肚子里才甘心。
拿过狗蛋手中的陶罐,李行之先给小狗蛋装了满满的一罐肉汤,再把剩下的倒到自己的小陶罐里面。
李行之美美的吃上一口,真是快活似神仙啊!谁想得到在后世有市无价的野生大老鳖,在这里连他这样一个饭都要不到的人,也能美美的吃上一顿。
他正享受着美味,谁想到旁边的小屁孩竟然直接扑到他身上,又是鼻涕有是泪的“呜呜呜”的哭了起来。
“小狗蛋,你哭什么啊。”
“牙子哥——我只是…只是好久没有吃的这么好这么饱了。”狗蛋抽抽嗒嗒的说道,“我想我爹我娘了。”
到这里不过一日,李行之竟然也有些想爸妈了,心中的愧疚、自责、酸甜苦辣,一起涌上心头,强自抑住要涌出的泪水。
“狗蛋儿,我也没爸妈了,以后就我们俩相依为命,你以后就是我弟弟,有我一口吃的,绝对饿不着你。”李行之说道。
李行之心底暗暗发誓。
第三章 和尚
一觉起来,天清气朗,李行之长大后还从来没有睡得这么好过。
他端详着庙中间的佛像,虽然脑袋少了一大半,但其实工艺还是蛮讲究,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么荒废了。
看着小狗蛋正睡得香甜,也没有叫醒他,轻轻的走出了庙门。
早晨的空气带着丝丝了凉意,让人的头脑特别的清醒。漫步到小湖边,一阵风吹来,周边的芦苇草全都随风压去,一层层的,犹如波浪,镜湖上也扬起了微微波纹。这一刻,天空显得格外的湛蓝、广阔。在一千年以后,这样湛蓝的天空、这样平静的小湖,已经不多见了。
第一次发现,原来生活可以这么美好。
这一日傍晚,李行之跟小狗蛋又在吃野菜炖老鳖,虽然吃得有些腻味了,也只能将就,而狗蛋儿可能是以前没吃过啥好东西,又或许是李行之常常换着法儿做的原因,到现在都还看见老鳖就直流口水。
湖边的鳖可不少,大大小小的由着挑,李行之开始还疑惑——怎么这里人的生活水平这么高,连鳖都不屑吃了呢!后来还是小狗蛋解释说他们这里都不吃鳖,看到鳖一般都是直接弄死,有些时候也用来喂鸡。
李行之心里一阵无语。不知道是初唐时吃鳖没有流行起来,还是他们这里不吃鳖。也是,在初唐这个还吃着生鱼烩菜、人们连炒菜都不会的时代,即便有人吃鳖也少能推广开来——大费周章的摆弄出来也就两坨肉,特别是如果不会弄,吃到嘴里绝对是满嘴的腥味,让你恶心的想吐!
这时,李行之煮的大老鳖,香气已经溢满了整座小庙,并随着风逸散出去。这可不比刚到时,仅仅为了补充营养、连鳖血都生喝的时候了。
随着李行之发现的食材越来越多、做菜的经验越来越丰富,他的厨艺已经臻至登堂入室的境界,做出来的鳖自然也不可同日而语,甚至能达到四级菜肴的标准,不过,厨艺的成长也越发的慢了。
“慢来、慢来!”两人正要分食这只美味的大鳖时,庙外传来洪亮的声音,中气十足,震得庙内灰尘扬起。
在庙里面两个人还在发愣的时候,一个高大的人影出现在庙中,竟然不顾那陶罐上涌起的热浪,直直的将滚烫的陶罐捞入怀里。
李行之心中惊异,见来人似乎没有什么恶意,不动声色的道:“你是谁,怎么连我们两个乞儿的吃食也要抢去。”
“乞儿?我却不知道还有长的这般白白嫩嫩的小乞儿。”
白白嫩嫩?靠!俺一个堂堂正正的大男人竟然被说成是小白脸!李行之被面前这人将的一阵恶寒。
这大半月来李行之与小狗蛋天天吃那老鳖炖汤,身体越来越好,虽然还谈不上健壮,但也面色红润;再加上李行之从现代带来的习惯,将狗蛋儿和自己全身上下都打理了一番,连这庙堂包括佛像都略略打扫了一下——虽然还是破旧,但整洁干净了许多。最后加上李行之那一身异于常人的气质,即便他拿个破碗坐到街边去,也不一定有人给他饭钱!“啧啧——我看两位小友也是不凡人呐!”
这时,灰尘散去,露出一个大秃驴来。
只见那秃驴头上光光、不沾尘土,肥头大耳、腹大如钟,嘴唇肥厚,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