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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宝王-第6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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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喧嚣、匆忙、活力十足,这是纽约给李杜留下的第一个印象。

    打个比喻,这座城市就像一首交响曲,令人筋疲力尽但又变化无穷。

    走出机场,温斯顿集团安排了专车来接待,一辆奢华的劳斯莱斯。

    进车之前,李杜先去车头看了看车标,他见没人注意自己,用手碰了碰飞天女神,立马,女神像以闪电般的速度收进了车里。

    进入车中,他又寻找车内的合金伞看了看。

    一年之前,女神像和合金伞曾经让他赚了一笔,当时劳斯莱斯这种豪车对他来说还只是个传说。

    仅仅一年时间,他已经被当做贵宾用这款车来招待了。

    在车里,李杜给苏菲讲了他和汉斯关于劳斯莱斯车标的捡宝经历,引得苏菲连连惊叹。

    科尔知道他们第一次来纽约,特意安排司机带他们在城市里转一转。

    因为城市实在太大,李杜等人又刚下飞机比较疲惫,司机跟他商量后,决定带他们简单看看,大概有个印象,以后再找重点参观。

    毫无疑问,纽约这种城市里面有无数故事,车子去了布鲁克林区,见到了暴力气息十足的俄罗斯人聚集地,也去了皇后区,看了著名的小南美聚集地。

    还有唐人街、非洲移民区、日韩聚集地、新马泰人聚集地,走马观花,好像在逛万国展览会。

    期间他们经过了自由岛,见到了美国的象征,自由女神像。

    这座雕像无疑是世界上最出名的国家标志之一,知名度可能比中国长城、巴黎埃菲尔铁塔等更高。

    苏菲下车去拍了个照片,可惜不能上岛拍近照,因为纽约刚刚遭遇了一场飓风攻击,飓风‘桑迪’登陆了自由岛,对岛上造成了巨大的破坏,现在小岛在修葺期间,不对外开放了。

    李杜曾经以为自由女神像是石头雕像,苏菲告诉他不是,这座女神像以铁质内构骨架支撑,外层用金属条覆盖着铜片做表皮。

    “知道吗,这女神像在1886年刚揭幕的时候是白色的,后来铜片生锈才变成了绿色。”苏菲笑道,“当然,也有人说它隔着华尔街太近,被股票染成了绿色。”

924。缘分的天空(3/5)

    纽约人是很骄傲的,这从口音能看出来。

    美国人的英语口音差别不太大,顶多有南北区分,纽约比较独特,它有自己的口音,且当地人以这口音为傲。

    早在哥白尼时代,就有人知道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布鲁诺以生命捍卫了这条真理。

    但这在纽约走不通,纽约人认为这里就是地球的中心,也是宇宙的中心,他们以这座城市为荣。

    李杜很能理解这种感觉,就像在中国,北上广的居民也为自己所在地感到骄傲,纽约可是世界第一城市,当地居民为此骄傲一些很正常。

    他们来到纽约后已经是下午,逛游了一圈,差不多可以吃晚饭了。

    司机建议他们去翠贝卡,说道:“那里有非常棒的商业气息,有很多昂贵的公寓、新潮的餐厅,还有精品美食广场。”

    翠贝卡是一条街道的缩写,东临百老汇,在纽约算是个旅游胜地。

    李杜对这种地方没兴趣,他想去唐人街吃晚餐。

    纽约唐人街有超过15万华人居民,这里有很多狭小的出租房和拥挤的公寓,人们住在这里,外表豪华,其实里面也有贫民窟。

    唐人街里很多华裔是非法移民,他们或者是偷渡到来、或者是签证逾期未归,躲在这里面赚钱谋生。

    司机有些为难,说道:“到了晚上,唐人街相对较乱,我担心碰到混蛋。如果您想吃中国料理,我建议您去布鲁克林区的日落公园或者皇后区的法拉盛。”

    这两个地方也是华人聚集地,都拥有十万以上的华人,由此可知,华裔在纽约多么庞大。

    “唐人街里面,其实中国料理并不是很出名,因为里面很多越南人,他们在里面开办了大量餐厅,所以……”

    司机耸耸肩,希望他改变主意。

    李杜笑道:“放心吧,看到我这两个伙计了吗?碰到任何混蛋,他们都能搞定。”

    他往后指了指,哥斯拉抱起双臂露出夸张的肌肉线条,狼哥默然不语,但仔细体会,能感受到他身上那种浸入到骨子里的骄傲。

    看到李杜执意要去,司机只能再度耸耸肩,开车将他们送了过去。

    这个时候的唐人街变得越来越热闹,李杜带着苏菲在里面漫步,听着耳边不断响起的中国话。

    粤语,闽南语,普通话,这三种语言最常见,另外还有鲁语、东北话等等,李杜听了很亲切。

    日落公园和法拉盛有很多华裔不假,可是没有唐人街这样的华人聚集地的氛围。

    街道两旁矗立着一座又一座餐馆、旅馆,火锅店、烧烤店、川菜馆、东北菜馆、鲁菜馆、西北菜馆等等,应有尽有。

    很多饭店的橱窗是透明的,里面挂着烤全猪、烤羊腿、各式熏肉,一些饭店门口有鱼缸,里面游动着一尾尾鲜鱼。

    看到李杜身边依偎着个白人美女,身后跟着两条彪形大汉,眼睛贼尖的老板们顿时猜出他是有钱人,纷纷来招揽他:

    “大佬,来这里啦,最生猛的海鲜,男人吃了硬邦邦,女人吃了水汪汪啦!”

    “老板,过来瞧瞧,地地道道的辣子火锅,吃的最巴适!”

    “大哥,到俺们店里来吧,啃大骨头喝大酒,老带劲了。”

    李杜正饶有兴趣的感受着这里的氛围,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下意识问道:“曹繁,曹老哥?”

    他看到的是个三十多岁的华人,留着小胡子,脸上挂着爽快的笑容,正是他之前在澳大利亚碰到过的华人曹繁。

    他的喊声不太大,曹繁没听到,他旁边一个中年人听到了,诧异的拉了曹繁一把,指着李杜给他看。

    看到李杜,曹繁笑了起来,他快步走过来握住李杜的手,道:“李兄弟,好久不见,咱们竟然在这里碰上了,你说,除了缘分,我还能说啥?”

    李杜笑道:“就是缘分,我也吃惊,刚才还担心认错人呢。”

    “繁二狗这样的丑样,一般认不错。”旁边的中年人笑道。

    曹繁回身给了他一拳,然后介绍道:“这位是咱们华人中的青年俊杰李杜,别看他年纪轻轻,那真是厉害大了。这位是我老表,大猫。”

    李杜和中年人握手,然后小声问道:“曹老哥,这朋友真名叫什么?”

    “叫我大猫就行,也别叫他曹老哥,叫他二狗。”中年人爽快的说道。

    曹繁问李杜来干嘛,不等他说话,他就恍然道:“来参加温斯顿集团的半年会是吧?我真是猪脑子,明知故问。”

    “不是猪脑子,是狗脑子。”大猫笑道。

    显然,他和曹繁关系非同一般的近,曹繁大笑,毫无芥蒂。

    聊了几句,得知李杜来找饭店吃饭,曹繁无论如何请他吃饭,并且说要给他介绍另一个青年俊杰认识。

    盛情难却,李杜跟着曹繁去了一家烤鸭店。

    烤鸭店生意很火爆,门口至少有五十个人在排队,大多数是外国人,不少穿着高档、谈吐非凡,显然是上流社会的人。

    店铺装修风格传统而古朴,主打正宗的果木烤鸭,门口大厅里面有个大火炉,由砖块堆砌而成。

    火炉旁边放着已经收拾妥当的鸭子,数量庞大,除去内脏后,有人在往上层层刷油、刷料,然后放入一些特殊箱子中蒸除水分。

    炉子里面火势熊熊,师傅们往里不断塞入木柴,这些木材都是用小纸壳箱装着,上面写着梨树、苹果树、枣树、杏树等果木名称。

    火炉里面有钩子,一名留着花白长须的华裔老先生用两米多长的棒子往里面挑烤鸭。

    他不断摆弄着棒子,从鸭头、尾部开始烤,期间不断的移动位置、重新吊挂,直到用合适火候烤遍鸭子全身。

    曹繁和大猫出现后,一个服务员立马恭敬的走过来,迈着小碎步带他们上了顶楼。

    “里面两位都是咱们华人圈子里的厉害角色,一个小哥叫唐朝阳,一个大哥叫宋彪子,不过小哥管大哥,哈哈,都是爽快人。”路上曹繁介绍道。

    听着这介绍,李杜觉得有些熟悉,他曾经见过两个这样的人。

925。洪门之子(4/5)

    推开门,他走进去一看下意识愣住了:太巧了,他在路上碰到了曹繁,进了这包间,碰到了他心中那两人,在洛杉矶花一万块买走了劳斯莱斯雨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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