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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木彬光破戒裁判-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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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希求的。”

真是相当激烈的辩论。当然,一个律师往往为了帮助请他为之辩护的被告,而不得不对他人进行攻击或加以伤害,我发现,在百谷律师身上,也有潜伏着这种性格的一面。

“据说,所有女性的身上,都同时潜伏着母性爱和娼妇性。在某种意义上,康子对村田的爱情,也不能说没有母性爱的因素。否则,恐怕他也不会在她身上倾注如此献身的爱情。但是,康子好象并不希望和他结婚。不难想象,这恐怕是出自一种虚荣心。另一方面,也不能说她完全没有娼妇性。看来,好象是一种非常矛盾的性格。但是,人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形体。若不以这种事实作前提,东条康子在这次事件中的行动,将是无法理解的。”

这时,一个法庭的吏卒进入法庭,交给百谷泉一郎一个纸条。他看过纸条,惊愕地抬起头来,说道:“审判长,我请求辩论中断几分钟,不,有一两分钟就够了。”

“为什么?”

“刚才,接到了一个重要报告——一个恐怕要改变这个最后辩论的性质的重要报告。”

“好吧。”裁判长点了点头。

百谷律师轻轻行了个礼,到走廊去了。

我也悄悄地立刻从记者席后边的门走了出去,看见百谷明子站在走廊里。他们两人耳语了两三句,就一左一右分开了。这时百谷泉一郎的脸上,泛出了微笑。

“对不住,我继续辩论。”

刚刚回到法庭的百谷泉一郎继续辩论下去。

“下边我要证明东条康子和津川广基之间存在肉体关系。在东条康子已经死去的今天,津川广基坚决否认这一事实,检察官也在法庭上断言他们没有这种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证明此事,的确非常田难。康子把丈夫的一多半遗产——一千万元转给了津川,但是事实是象津川说的那样借给他的呢,还是赠送给他的呢,还是用近乎敲诈的办法弄到手的呢?这在康于死去的今天,是没办法搞清楚了。但是,从他在法庭上作伪证可以看出,他的话是不可信的。假如他们俩没有什么关系的话,康子为什么把那么多的现款用在他身上呢?

“为了得到这样一笔巨款,另外的手段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津川广基设法了解到第一次杀人事件的真象,以暴露真象来威胁康子。康于把这么大的一笔钱交给一个什么关系也没有的亲属,除了上述特殊情况以外,是不可想象的。但这只不过是一种假定。下边我要证明的事实是,他们两人以前就有关系,第一次杀人那天夜里,津川就在东条家里。问题就在被害人东条宪司的一件遗物——死尸脚上穿着的一双皮鞋上边。”

百谷泉一郎打开了他的笔记本。

“这双鞋上有‘宫村’的名字,警察当局当时好象除西服以外,还想从皮鞋上来查明被害人的身分。一般说来,虽然常常在西服上绣上名字,但没有在鞋上绣名字的。大概是在查明了死者身分以后,对这方面的调查就疏忽了。我也象是得到神灵启示似的,昨天才忽然想到这一点的。因为我耽心怕赶不上最后辩论,所以进行了全力以赴的调查。很幸运,刚才我接到了关于这个问题的调查报告。”

刚才明子和他耳语的秘密,大概就在达里。但是,这双鞋究竟是一个有多大份量的证据,我还无从知晓。

“在案卷中只记录着‘黑色男皮鞋一双’。但是,这家鞋店在浅草鸟越町,那里只订做高级皮鞋。在鞋店的订货名单上,没有东条宪司的名字,却发现了津川广基的名字,这一事实说明什么呢?”

“啊!”旁听席发出了叫嚷声。我也惊得目瞪口呆。这明显是致命的一击。

“当然,一个人外出的时候,也不能说就绝对没有在别处穿错鞋的时候。但是,除了在喝得酩酊大醉时,这种情况是少有的。即使肥瘦长短都一样,也可以通过视觉从颜色、形状加以识别,还可以在穿的时候通过触角从脚的感觉上加以区别。这双鞋要是不是东条宪司的,那么,他是在什么地方穿错的呢?

“有点常识的人,谁都会明白,这双鞋最后不是根据他自己的意志,而是借村田和彦的手穿上的。因此可以断定,这双鞋的主人,当时就在东条家里。

“但是,他不是一般来访的客人。从康子看完戏回家的十点半到十一点前后到村田和彦来到这里的—点钟前后,呆在东条家里的那个人——他要不是杀人凶手的话,那么,这次事什恐怕就没有凶手了。我检举证人津川广基是杀人凶手的发言,我认为现在已经找到了证明。”

整个法庭又骚动起来。我往那边一看,发现百谷明子站在旁听席的一个角落里,她的脸上,闪耀着快意的微笑。好象是在无言之中,送来了对她丈夫的声援。

“这是严峻的事实。你们认为有必要的话,可以用法院的职权,去对那双鞋和鞋店的老板进行调查;或者由检察官作为对津川广基进行攻击的证据去调查也可以,对我来说,只要能够证明被告村田和彦无罪就行……“从各种情况看来,几乎可以肯定,东条宪司那天晚上是为了捉奸而回家来的。检察官曾否定了村田和彦的供词,断定说东条宪司捉住了通奸现常的确如此,东条宪司完全达到了目的,只是被捉住的对象,不是在这里受审的村田和彦罢了。”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可说问题得到了解决,裁判的天平,大大的倾斜了过来。

百谷泉一郎胜利了!冢田允行抓起笔记本,跑了出去。

“这里有一个死尸。这不能说是有计划的谋杀,而是在彼此激烈争吵中,从后头部殴打致死的尸体。这时,一男一女,瞠日而视,呆若木鸡——此情此景,也和检察官推断的完全一样,只是那个男的换了一个人,不是村田和彦,而是津川广基。

“两个人稍微恢复平静以后,当然要商量一下善后的对策。他们若是出来自首的话,还有挽救的余地,但是他们不愿意那样做。津川广基当时若是自己有车的话,他可能自己把死尸运走扔到什么地方,也同样伪装成强盗杀人的样子。但是,他当时没有准备好车子。

“在马路上找辆出租汽车运死尸,显然是不行的。借一辆汽车,或是找出租汽车行——在深更半夜找人家租借汽车,那不是疯子干的事情吗?在这时候,东条康子想到了自己有汽车、估计又能够帮忙处现尸体的村田和彦,不是很自然的事吗?但是,若是直说因为和另外一个男人通奸让丈夫堵住了,所以就把丈夫杀死了,恐怕对方不论多么白痴,也不论多么爱她,听了这话也要气得发抖,马上走开的。再叫他帮忙处理死尸,那怎么可能呢?……“这位未成的大器,没有成功的大演员,在这里施展了她高超的演技。但是,她不是为了赢得千百个观众的喝彩,也不是为了博得声誉,而是为了拯救自己的生命,在仅有的一个男人面前,出色地完成了这一重大使命。但是,另一个演员,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导演的津川广基,这时候当然不能离开她家。他隐藏在什么地方,屏住呼吸在侧耳倾听悲剧的进行。

“搬运尸体时,他们都处在兴奋状态之中,在门口给死尸穿错了鞋(在日本进屋时要把鞋脱下来放在门口)——就是现在成为问题的那双鞋——,是可以理解的。当然,津川广基后来是会觉察的。但是。连警察都没有发现的这个微妙的秘密,犯人自己能够暴露出去吗?——这样的傻瓜是没有的。

“在这种情况下,说村田和彦犯有尸体遗弃罪,我是不好否定的。不过,他是受了康子的骗的,她没有把杀人的实际经过全部告诉他。在这样的条件下,杀人事后伙犯的罪名是不能成立的,这是法律常识问题。

“弄清了第一次事件的真相以后,第二次杀人及尸体遗弃,他们俩谁的嫌疑大,不是不言而喻了吗?

“东条康子一方面和津川广基分担了杀人的罪,又和村田和彦分担了尸体遗弃罪;另一方面,还要扮演一个被魔鬼夺走了丈夹生命的悲痛的遗孀的角色。不管她具有多么出色的演员素质,在这一个月里头,那种消耗心血的戏也够她演的了。她疲劳到了极点,被迫到了发狂、自杀、自首的十字路口,是不奇怪的。

“津川广基有一个比村田和彦有利的条件,他可以戚亲的身分,出入于东条家,以观察康子动静。在万一康子去自首的时候,杀人的伙犯和尸体遗弃的伙犯哪一个更危险,这是连中学生都能分辨清楚的问题。

“这样说来,他们在有乐町的茶馆相遇,也绝非偶然了,或是津川广基最初就安排好的一幕,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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