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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然梦(下部)(完结)-第1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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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建立如此大的功业,已经称的上是前无古人的功绩了。可是,他却不甘心,他的眼中心中,都烙刻着冰凌倒地身死,而自己却无能为力的那一幕。   
  他想要建立一个长盛不衰的国家,他想要建立一个永世不倒的避风港,可以保护自己的家人,兄弟,自己……最爱的人。   
  在几日几夜不眠不休的沉思后,竟真的让他想到了一个惊世骇俗的办法。在与一起出生入死的袍泽兄弟商议后,他毅然决然地将国家的最高统治权,也就是皇位禅让给身边最亲信的宰相——林子冲,改国号为威。   
  自己却带着一些亲信手下和国家大部分财富,隐入地下。利用这些财产和人手,他在多处隐秘购买房产,有时是一间房,有时是一个城,有时甚至是一座岛。   
  他让自己的生意遍及大江南北,酒楼、妓院、茶馆、赌场……无所不涉,无所不猎。   
  仅仅三年的时间,这个以原国号冰凌命名的组织,渗透了天和大陆每寸土地。此时此刻,如果冰凌抽身,那么整个国家的经济,就会一夕崩溃。   
  但惟有一点,是萧若力不从心,无法掌控的,那就是军队。一个想隐藏到地下的组织,可以拥有自己的权势力量,但却绝不可能光明正大的操纵军队。否则便与他当国王时一般无二了。   
  萧若当然知道,自己能如此轻易地让冰凌成为地下王者,都是凭着林子冲的纵容和暗中帮忙。林子冲在十六岁前,瞳人为金银双色,被称为怪物。却因为萧若对他待如常人,而从小发誓效忠。   
  所以,在他在位期间,萧若可以不用担心当权者对冰凌的忌惮铲除。可是,林子冲死了以后呢,没有一个帝王,在有能力铲除的情况下,还会愿意容忍冰凌这样的地下势力存在。   
  萧若不是心狠之人,可是,一旦他下定决心要达成某个愿望,那么,他就将变成这世间上最残酷的恶魔。   
  他要让冰凌永远存在下去,他就必定需要一支可以随时操纵调动的庞大军队。为了达成目的,他竟想到了用天和大陆中早已禁绝的巫蛊之术——冢蛊绝代。   
  “冢蛊绝代”这种巫术,之所以会被人齐心禁绝。是因为,冢蛊是一种天底下最恶毒的蛊。中蛊之人,蛊毒不被引发他就一如常人,无病无痛;一旦引发却是,万虫噬体,疯癫发狂,直到行尸走肉。而冢蛊的可怕,远不只于此。   
  冢蛊之冢,取其墓穴之意;绝代,更有生生世世之说。中了冢蛊之人,只要生育儿女,繁衍后代,那么冢蛊之毒便会没有丝毫减弱地被流传下去。   
  生生世世,永世不消,直到……这个家族的灭绝。   
  巫术“冢蛊绝代”,不说其恶毒非常,要引发的条件更是难如登天。四大神器、四圣石、异能之人,还要一个有着全阴血液的人的……新鲜血液。   
  也许正是天意,当初禁绝之人,没有销毁四圣石和四大神器,只让他们散落各处,是以为绝不可能有人再凑齐他们。即便凑齐了,也不可能合了那万万分之一的几率找到异能之人,全阴血液。却偏偏,却偏偏,那林子冲竟就有着金银双瞳的异能力,而萧若……正是全阴血液。   
  萧若逼着林子冲让所有将士都服下冢蛊,然后引发。军营之中只闻哀号哭泣之声。   
  然后,萧若停止了滴血释音,残酷的将自己的声音传到每一个将士耳中:“无论将来,你们的子女效忠于谁,都绝不可以攻打冰凌王国,否则人间必成炼狱,此蛊不绝,此咒不消!”   
  “此蛊不绝,此咒不消————!!”   
  两百年后,终于还是有人忘记了这个毒咒。于是,血流成河,哀鸿遍野,人间成了地狱,朝代灭亡更替。   
  此时,人们终于想起了萧若的话,想起了那个——“此蛊不绝,此咒不消”的永世诅咒。   
  四百九十几年后,历史重演,惨剧几乎重现。虽然地狱没有出现,天和大陆却重新燃起兵戈战火。祁、尹、钥三国鼎立,这便是如今的天和大陆。   
  冰凌,这个盛极,荣极的王朝,就这么以如此神秘,如此扭曲地形式,世世代代,生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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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 9:44:35 PM《穿越文合集》番外一 冰凌创始     
潇然梦(下部)作者:袁少琼(小佚)       
番外八 金银妖瞳——洛枫       
  司马洛枫啊,那可真是个灾星,出生的时候,害死了亲娘;一睁开眼,就害死了亲爹。   
  你说他?那绝对是个妖怪,小小年纪一双眼睛,象要吃人似的。   
  没有洛枫,我们村里会发生瘟疫吗?杀了他,只有杀了他,才能消灭罪恶的根源!   
  嘿,小小年纪,长得倒是够惹人,你瞧这双眼睛漂亮的……哎哟!你这臭小子,来人,给我打!往死里,活活打死他!!   
  对不起,洛枫,不是姐姐不想收容你。可是,你那双眼睛,你是天生的妖孽,是不该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异类……对不起……   
  妖怪!啊——!!快跑啊!妖怪用妖法了!   
  十岁的洛枫拖着疲惫的身体,一步步走在偏远的山林间。他的身上,全是狰狞的伤口;他的衣衫,凌乱破败不堪,血液沾染着尘埃。可是他的脸上,却一片冷漠。   
  “砰——”他猝不及防下被拌了一交,重重跌倒在地上。伤上加伤的身体,让他忍不住呻吟出声。   
  “哎哟!你这臭小子,想震散我这把老骨头啊!”   
  一阵苍老沙哑的呼痛声从身下传来,洛枫这才发现,自己的两条腿还挂在某个人身上。   
  他冷冷地瞥了老头一眼,须发灰白,至少也有五六十岁年纪。   
  老人抬起头,刚好对上他冰冷的眼神,闪烁着异样的金银光芒。老头微微一怔,随即杂乱的灰白眉毛微微一皱,眼中闪过异样的光芒,忽然举起手,重重在洛枫头上打了一下。   
  就在洛枫眼中凝聚起杀意时,老人一脸理直气壮地训道:“臭小子,撞到了人要道歉,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吗?”   
  洛枫一愣,他的年纪虽小,历练却多过常人数倍。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看到他的眼睛,却是如此反应。   
  不过,也只是一愣而已,他冷漠地甩开他的手,继续往前走去。前面有个洞穴,是他上次发现的,今晚就在那里过夜吧。   
  身上的伤口感染,到了半夜的时候,洛枫便发起了高烧。迷迷糊糊中他只觉一直象在沸水中煮烧的身体,忽然象被凉水浸透了一般,说不出的舒服。   
  尤其额头上,冰冰地仿佛能将身上的热气吸走,让他极度渴望。   
  又过了半夜,他身上的烧退了,身子却发冷发寒,不断痉挛颤抖。然后,他隐约中感觉有一种湿湿粗糙的东西,擦过他身上的伤口。起始时,伤口又痛又痒,象有什么在舔;慢慢地,疼痛退去,他竟感觉伤口有种清凉的感觉袭遍全身,疼痛奇异地全消。   
  直到中午时,洛枫才缓缓睁开眼,首先对上的是一双黑琉璃般清澈的眼睛。他怔了怔,这才发现眼前的是一只银色长毛的小狐狸,正瞪着双乌溜溜的眼睛,好奇地看着他。   
  洛枫毕竟是不过十岁的小孩,对人的防备心虽重,对动物却是没有的。他忍不住伸出过分细瘦的十指戳了戳他脑袋上光滑的皮毛。   
  小狐狸吱吱了两声,竟不害怕,反而低头舔了两下他手指。黑琉璃般的眼睛波光盈盈。   
  “小狸,那臭小子醒了没有?”声音从屋外传来,让洛枫忍不住浑身紧绷,这才发现自己竟不在山洞,而是在一间木屋中。面前站的老头,满脸须发,可不正是自己白天撞到的人。   
  “哦,原来醒了啊!”老人瞥了他一眼,微微一笑,道,“来,刚热的肉汤,趁热喝了吧!”   
  洛枫眉头一皱,盯着他,稚嫩的声音一片森冷:“你是什么人?把我带来这里有什么目的?!”   
  “目的?”老人象是没感觉到洛枫的愤怒,镇定自如地放下汤碗道,“哦,对了,是有目的。”   
  洛枫双目一寒,正待出手杀人。老人一击掌,恍然道:“我这可不正缺个当苦力的吗?”   
  洛枫一愣,小小的脑袋有些反应不过来,拳举在半空,却挥不下去。   
  “对,就是这样!”老人伸了个懒腰,笑道,“我这把老骨头,再操劳下去可就坏了。以后,你负责帮我砍柴、打猎、挑水,我则提供你吃住,怎么样?”   
  洛枫又愣了愣,垂下的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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