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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未婚状态-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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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得不说,我是死心塌地地爱上这个小丫头了。     
    然后我们准备乱搞,用陈茜的话来说就是 fuck,我喜欢她这种直截了当的说法。我们每次吵完架都会这样做,这几乎都成了突突——阿茜定律了。我俩对此都心知肚明。     
    我从抽屉里找了半天,拿出来一个空盒子,里面只有一张说明书。我说:“不会吧,没了。”     
    她还不相信,从我手里拿走盒子看了看,说:“怎么用的这么快,上星期才买的呀。”     
    我说:“给你说,我都不好意思去了。那店里的老板好像把我认出来了,我每次去的时候都冲着我怪笑。”     
    “我去,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买个东西吗?”     
    “要不今天晚上算了吧。”我看着空盒子说。     
    “不嘛,我明天去吃药,好不好?”她脸色绯红,撅着嘴有点不好意思。我就最喜欢她这种表情。     
    “我给你说,那东西吃多了对身体没好处——好吧,下不为例。”我抱起她,假装使劲地把她摔在被子上,她便夸张地尖叫起来。哈哈,真是太刺激了!     
    73     
    有一段日子,学校里的女生宿舍进行大整顿,每天晚上都查人。我俩不得不忍痛分离。我用手机打了几天,觉得吃不消。后来她把她的“小灵通”也让我拿着,然后我用“小灵通”打到她们宿舍的电话上。     
    晚上快睡觉前,她一接着电话就说:“你先等一下。”过上大约半分钟,她悄悄对我说:“好啦,我现在在被窝里啦。”她的意思是说她已经用被子蒙上头了。     
    What I really want then is to be a sort of carpet——for you to walk on so that you need not be hurt by the sharp stones and mud that you hate so,I am nothing more selfish than that。Only I does desire,eventually,to turn into a magic carpet and carry you away to all those lands you longed to be——我在电话上给她念了这段英文,她已经过了英语国家六级,我知道她能听得懂的。她听后十分感动,问我这是否是我专门给她写的。我只好说了老实话,这不是我写的,是我从我们《基础英语》上面抄下来的一段,不过我是专门念给你的。     
    她问我最喜欢的女明星。我说是袁咏仪。最喜欢的颜色。我说是蓝色。最爱说的话。我说是他妈的。最喜欢的歌词。我说是男人哭吧哭吧不是错。最喜欢的动物。我说是狼。最喜欢的花。我说是野花。于是她在电话里给我分析:你骑在一匹狼身上穿一身蓝色的衣服拿着一束野花对袁永仪说:“男人哭吧哭吧不是错。”袁永仪说:“他妈的。”虽然我对这类无聊的游戏十分反感,但是我还是陪着她笑了。     
    我还在电话上给她讲笑话——有男生姓张,一日,与心仪已久的女孩独处。两人边吃边聊,突然,女孩尖叫一声:“张郎。”男孩幸福得几乎要晕过去。美梦醒来甚快,女孩说是他手持的饼干上的半只蟑螂。     
    但是我讲完笑话之后,陈茜每次总是安慰我似的笑两声。可见我这人不幽默,很有意思的笑话从我嘴里面讲出来也是十分无聊。     
    陈茜在电话上给我说过关于女人的一串句子。我觉得挺有意思,还专门记在我的笔记本上:女人20多岁像橄榄球,20个人追着抢;女人30多岁像篮球,10个人追着跑;女人40多岁像乒乓球,两个人打过来打过去;女人50多岁像高尔夫球,打得越远越好。     
    她喜欢在电话上和我聊天,有一个月我们两人的电话费加起来有七百块钱。她说我电话上的声音带着一种磁性,很有魅力。她还说在电话上说有些话在电话上可以说出口,但是当着我的面就不行。我想她说的是对的,就像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很少说“突突,我想要你。”但是在电话上她经常这么说。在电话上她还会说:“Fuck me!”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我只要说:“Fuck you!”她就会拉长声调得意洋洋地说:“e on——”     
    我俩打电话时常常会发生巧合。我们也时常为这种巧合而感到自豪。比方说,我拿起手机正要给她打电话时,我的手机响了,是她给我打过来了。或者当她正准备给我打来时,她的“小灵通”响了。有一次她拿起她们宿舍的电话准备给我打过来,还没拨号的时候就听见电话里有人说话。她当时吓了一大跳,其实那是我。后来我们想,是她在电话铃要响的那一瞬间拿起电话,所以电话接通了,而她没有听见电话铃的响声。     
    那段日子里,她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告诉我说:“突突,没有你,我晚上老是睡不着觉。”我听了之后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就有点生气,说:“哼,人家都这么给你说了,你连点表示都没有,真是没有情调。”我只好说:“你知道我这人嘴笨,不会说话的。好吧,让我使劲亲你一下吧!”说实话,她在宿舍睡觉的时候,我倒没有出现睡不着的情况。但是我觉得这并不能说明她爱我比我爱她深。     
    


第四部分他每一次都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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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个平凡的早晨,我被手机的鸣叫声吵醒。没有想到是古力。自从有了陈茜之后,我就很少去古力那里了。古力在电话里的声音有些沙哑,说他要去德国了,就在这两天。我愣了一下,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总是这个样子,在关键时刻就不知所措了。他接着说,今天晚上聚一下吧,都是你认识的。我说好吧。然后我们就把电话挂了。     
    那天晚上我是和陈茜一块去的。古力的朋友很多,也很杂。我知道他这两天请客是分批分期请的。我们去的时候大约有七八个人在那里了。这些人都比较另类。其中有一个大学四年纯粹是混过来的,现在毕业三个月后没能找到工作,却突然决定考研,每天早起晚归,背着书包提着水壶泡图书馆。坐在我旁边的喜欢冒险,姓邹。他曾经一个人在秦岭里迷路,靠着一小块馒头撑了三天。他在几乎要虚脱的状态下沿着一条小溪往下游走,终于走出“狗日的”秦岭,来到秦岭脚下的一个贫穷的村庄。然后他马不停蹄,又去了华山,在华山上逛了几天后回到西安。他说他从华山上下来后突然很想玩游戏。于是他往口袋里塞了三十块钱,借了傻瓜照相机开始在西安城里流浪。不刷牙不洗脸,夜宿街头,五天后带着用光的胶卷回来了。我见过他拍的那些照片,是我见过的很少能让我感动的摄影作品之一。我记得有一幅照片是呆呆地坐在街头的卖报的年轻人,他给这幅照片配的文字是:他很像我高中时的同学。我那个同学而今在每个夏天把守一个游泳池,冬天不知道在干什么。而一个很像他的人在西安人和商品最多的地方卖报。还有一幅关于他的照片,配文是:我站在这里,静静地想着,有些美好的东西终将一去不复返。坐在陈茜旁边的在刚来我们学校的时候也喜欢写文章,他写的文章很深奥,我看不懂,也没有耐心读下去。等到快毕业的时候不再写文章,改干别的事情了。所以我想写东西其实是一件很寂寞的事情。另外,关于他有一个奇异之处,他有一种说不上来的魅力,他的女朋友几乎接近三位数。所以那天晚上我真担心陈茜跟着他跑了。在喝酒的时候我就想,是什么原因让他离开了他的女朋友或者让他的女朋友离开他。后来这小伙在毕业后就住在一间不见天日的地下室里。在一家广告公司干了几天,就把老板炒了,又去了北京,在中央电视台给一个栏目作策划。     
    在酒桌上古力说我俩其实是他有心撮合的,但是没想到发展神速,比他还快。我和陈茜相视一笑。想起那天晚上在古力的房子里跳舞,就有恍如隔世的感觉。我觉得小酒窝没有古力以前那几个女朋友好看,但是没想到古力这次认真了,两人要一块去德国。     
    那天晚上我们说好了不醉不归的。最后在场的都喝醉了,又唱又叫,个个像小孩子一样争着抢着回忆往事,都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到最后我们让老板上啤酒时老板吓得不敢上了,说啤酒已经被我们喝光。我和陈茜相互搀扶着回我们的小屋里,没从没有栏杆的楼梯上掉下来简直是奇迹。     
    关于古力,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也很难概括出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我想他从前的文章应该可以反映他是什么样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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