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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8-复仇记-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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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王十千的故事应该结束了。但就这样结束是不是太简单了?用这么短的篇幅、如此粗疏的笔墨打发了这么好的一个素材,确实有点可惜。本来还有好多文章好做呀!譬如:我应该浓墨重彩地写一写十千将耳朵涂红的过程,写他涂耳朵时的心理活动,写他涂红耳朵后的心理变化,台湾的姚一苇先生写过一部名为《红鼻子》的话剧,说一个马戏团的小丑,只要戴上他的红鼻子面具,便妙语连珠,妙趣横生,忘掉人世间一切烦恼。只要摘下红鼻子面具,他立刻地萎靡不振、痛苦不堪。戴上红鼻子面具是他逃避现实生活的一种方式。我们都是有过这种体验的吧?我为什么不写王十千三番五次地涂抹耳朵,用过红颜色再用蓝颜色再用黄颜色再用黑颜色。一个本来就因耳大而引人注目的男孩竟三番五次地让耳朵更怪异,这行为里可以分析出很多东西,哲学呀,心理学呀,等等等等。我知道我仅仅粗枝大叶地写了一次十千涂红耳朵并且把涂耳朵的目的十分确切地限定在为了吸引姚先生注意这一点上是多么笨拙,是呵我写得真笨拙。十千涂红他的大耳朵并不一定是为了吸引姚先生,就像雄孔雀开放尾翎并不一定是为了吸引雌孔雀一样,它对着雄骆驼照样开屏。即便他就是为姚先生而涂耳朵,那么第一次他涂了红耳朵姚先生被吓哭、吓跑,第二次假如他涂了蓝耳朵姚先生会怎样?第三次他涂成黑耳朵姚先生又会怎样?这种描写是对小说家的考验同时也是小说家充分展现才华的地方,我本该好好地“展现”呀。


《复仇记》第三部分红耳朵(16)

    一个十五岁的男孩子,每天都挖空心思打扮自己的大耳朵……再譬如,王石清和姚惠被捕后临刑前也有很多场面可以写得很精彩,可以让王十千亲眼目睹王、姚在刑场就义的情景。围观的麻木群众、共产党员凌乱的头发、洁白的衣衫上梅花般的血迹、天上铅色的破云、狮子湾里凄清的死水和死水中萧索的芦苇、天空中黑色的乌鸦、执刑官的狗脸、六月之霜,执枪士兵的觳觫、女共党在最后关头看到人群中那两只鲜红的大耳朵怎样像束火焰刺痛了她的心由此她感到生活的美好死亡的可怕感到她其实对这两只大耳朵萌动了爱情她对着大红耳朵呼喊:红耳朵呵红耳朵我爱你然后一声枪响一发灼热的铅弹洞穿了她的心脏鲜红的热血喷射出来散着血腥散着热量紧接着奇迹发生:一个生着大耳朵的男孩如一道闪电照到姚先生身上他用耳朵去堵她的伤口,让鲜血染红耳朵。她大睁着眼腮上挂着微笑目光定在染血的大耳朵上。士兵们去拉这个男孩却被这个大耳如扇的怪男孩惊呆了啊多好的细节和图画我竟然忘了描写……那男孩看到子弹射进姚先生青春的胸膛后,双耳感到一阵难忍的剧痛,好像子弹不是打在女人胸脯上,而是打在自己双耳上……当那些士兵想把男孩从女共党尸身上拉开时,竟发现他已经昏厥过去,只有那两只滴血的大耳朵还在剧烈地痉挛着……女共党的人头挂在城门楼上,也可以让大耳朵男孩去观看呀,许多革命现代小说里不都有过类似的描写吗?啊,我真笨,我真笨……再譬如,我该把十千在县城三年的生活写一写,如浮浪子弟引诱十千去嫖妓,可以写得十分“床上”,十分“暴露”,十分富有诱惑力呀。写十千初进妓院那种心情、写老辣的妓女、肮脏的环境、龌龊的空气、烟、酒、挑逗的语言,妓女的呵欠、口臭、干瘦的胸脯……突然,姚先生明丽如中秋月的面庞活生生地出现在十千的脑海里,他的大耳朵突然抖起来,他急忙寻找自己的裤子,妓女揪住他的大耳朵不放,说什么,大耳朵,怎么啦?想跑?拿钱来。十千掏光了兜里的钱,穿上衣服,逃出妓院。接下来该写他的内疚,耳朵蒙受的巨大耻辱,感到对不起姚先生,听到姚先生的哭声笑声和呻吟声……这两只耳朵是属于姚先生的,姚先生捏过它、吻过它、抚弄过它。他跑到湾子里去洗耳朵,洗了一遍又一遍。洗完后他对天发誓:姚先生,十千的耳朵属于你,今后谁也休想动它!本来还可以明确地把十千的耳朵写成准性器官,不必像现在这般隐晦,这在生理上是可以解释的,那潘达雷昂上尉不是必须让妓女揪着耳朵才可以达到高潮吗?这故事的大框架是一个男孩子的恋爱故事,一种畸恋。还有呀,十千与百万那个小妾的关系还可以写得更繁复一些,他和她可以是同学,也可以是相识,但现在一个成了“儿子”一个成了“妈”。百万死了,这一对青年男女有好多种可能性。这一段好戏也被我糟蹋了。我写了许多不该写的,该写的反而没写。譬如十千回到巴山镇成了新主人后,与大娘二娘关系怎样?怎样斗争?大娘何不出逃饿死?二娘何不行刺十千?就算让她吊死,何必一笔带过?我真笨。还有,十千豪赌五年,输光全部家产,这期间应该安排两场重头戏,成为“华彩乐章”,可是我又偷了懒,我用干巴巴的语言交代了这段过程,还有还有,十千终于沦为乞丐,与百万梦中所见乞丐一模一样后,他的心境如何?他夜宿学校,日间行乞,夜里怎么度?白日遭不遭狗咬?应该有一些最基本的描写呀。我真笨,我把一个好素材给毁了。    
    十千死后,国军的那位上尉连长用刀把十千的两只大耳朵割了下来,炒熟,用一张纸包了,下了酒馆,要了半斤酒邀来几个同僚,请他们吃,说是猪耳朵。那几个小军官边吃边赞:真肥!真香!从来没吃过这么好的猪耳朵!一大盘一抢而光。哎,伙计,你怎么不吃?上尉连长笑着说:狗儿们,上次炒人肝给我吃,让我呕了三天,今日老子弄了副人耳朵给你们吃。说罢哈哈大笑。小军官们一怔,随即也哈哈大笑,骂那上尉连长:放你的屁,哪有这么大这么肥这么厚的人耳朵?不信不信。    
    1948年底,土地改革开始,巴山镇因为赢了十千的钱发了家而被划为恶霸地主“砸了狗头”的有七人、被划为地主的有十一人、划为富农的二十七人。富裕中农有五十余人。剩下的中农、下中农们也都丰衣足食,较之贫困地区的地主、富农还要富裕,其实我们巴山镇的所谓贫民,在十千豪赌时代,每日都用十千的钱,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享尽了人间富贵。    
    那些被枪毙的恶霸地主被拉上桥头等待枪毙,其中有一位突然觉悟,大声说:“伙计们,咱都死在王十千这个王八蛋手里!”众人都如醍醐灌顶、大彻大悟。这时,在他们脑后一阵乱枪轰鸣,七个头脑浆迸出,七个人横着竖着,跌到桥下去了。


《复仇记》第四部分爆炸(1)

    1父亲的手缓慢地举起来,在肩膀上方停留了三秒钟,然后用力一挥,响亮地打在我的左腮上。父亲的手上满是棱角,沾满着成熟小麦的焦香和麦秸的苦涩。六十年劳动赋予父亲的手以沉重的力量和崇高的尊严,它落到我脸上,发出重浊的声音,犹如气球爆炸。几颗亮晶晶的光点在高大的灰蓝色天空上流星般飞驰盘旋,把一条条明亮洁白的线画在天上,纵横交错,好似图画,久久不散。飞行训练,飞机进入拉烟层。父亲的手让我看到飞机拉烟后就从我脸上反弹开,我的脸没回位就听到空中发出一声爆响。这声响初如圆球,紧接着便拉长变宽变淡,像一颗大彗星。我认为我确凿地看到了那声音,它飞越房屋和街道,跨过平川与河流,碰撞矮树高草,最后消融进初夏的乳汁般的透明大气里。我站在我们家浑圆的打麦场与大气之间,我站在我们家打麦场的边缘也站在大气的边缘上,看着爆炸声消逝又看着金色的太阳与乌黑的树木车轮般旋转;极目处钢青色的地平线被阳光切割成两条平行曲折明暗相谐的汹涌的河流,对着我流来,又离我流去。乌亮如炭的雨燕在河边电一般出现又电一般消逝。我感到一股猝发的狂欢般的痛苦感情在胸中郁积,好像是我用力叫了一声。    
    父亲伛偻着腰,高大地站在我的面前,那只打过我的手像一只兴奋的小兽一样哆嗦着。父亲穿一条齐膝盖的黑色长短裤,赤脚,光背,头戴一顶破了边的卷曲如枯叶的草帽站在我面前,我的父亲,我的威严的父亲用可怜的目光看着我。白炽的阳光里夹带着一股恶毒的辣味,晒着父亲伟岸的肩膀和两只崎岖的大脚。父亲像麦场上生出来的一棵无叶树,不给我丝毫荫凉,他使我灼热难挨。我说:爹,你听我说……父亲柔顺地说:你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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