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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无邪-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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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表面还要做出淡漠的样子;他遇见一个女子,是衣着清素眉目清亮,顾盼流光,而不是穿着刻意,娇娇嗲嗲,媚眼如丝;他握住她的手,而不是趁机揽住她的腰,接近她的嘴;也是适合心意,却不是想着适合一夜情,他拉她到隐秘处只为低低诉说相思,而不是立刻make love。
  比起现世男女感情的纠葛难清,《诗经》里的爱情诗,至纯至善到让人目酸。《野有蔓草》的风格,真的就像原野中随风摇曳的野草一样清新自然。
  诗的大意是这样的:
  原野上的芳草绿茵茵,草尖露水亮晶晶,遇见一位美人儿,眉目清亮多漂亮,没有约定巧相逢,称心如意多欢畅。
  芳草茂密绿茵茵,草间露水白茫茫,遇见一位美人儿,眉目婉转多清秀,没有约好巧相逢,同她藏好诉衷肠。
  诗以蔓草起兴,点出相遇是在长满野草的乡间。这是一个仲春的早晨,天刚亮,日未出。空气清新,露水还挂在草上,这时寂静的旷野上,有一个女子自自若若地走来,被一个心仪她的男子看见。娇艳欲滴的美人,身后是娇艳欲滴的露水,她像一枝沾满了露水的花,美得让人心软。她的出现让开着狗尾巴草的普通田畈也变得美不胜收。
  诗中描绘的场景其实非常简洁甚至普通,没有刻意的修饰和美化,可是往往越是简单,越是直抵人心。陌上花开;女子徐徐而来,意境无限。这样的一见钟情实在是引人入胜,被后世人不断被临摹重现。
  “野有蔓草,零露溥兮。”为后面的“与子偕臧”创造了特有的环境气氛。过去的注释都把“臧”理解为“善”或“美”,独有闻一多先生以为“臧”应该与“藏”同义,即“隐藏”之意,闻一多先生的见解颇有见地,也极富想象力。试想,一名男子在路上巧遇一位心仪已久的女子,那种惊喜自然是不言而喻的,于是机不可失,大胆的小伙子拉着姑娘的手隐藏于幽僻之处,准备一诉衷肠。
  诗中的女子,容颜并没有过多的描写,却依然叫人印象深刻。她的美目是最主要标志。“清扬婉兮,婉如清扬。”目以清明为美,扬也是明。诗是以男子的口吻来切入,吟唱,但我们从这八个字也可以窥见女方的反应。情意是需要刺激策动的,男子的欣喜也感染了女子,她心中欢喜,顾盼生情,显然是两情相悦。
  我们绝对要支持男女交往的自由,绝对要相信“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这句话,在有完全拥有一个人的冲动时不要羞拒。否则还不如“郑风”“齐风”里的大胆男女了。这对两千年后的人来讲,不是进步,而是倒退。
  只是,我们应该知道,心里有一个地方是留给真心的,游戏花丛不要紧,只要你确信在千帆过尽时还能找到适合心愿的那个人。
  当爱情褪去所有的形迹时,希望,遇见你,是在自在无碍的旷野,清洁如露水般地对视,真心盛开,而欲望如虫豸退避。一如两千年前乡间的寻常男女。
  可是,当艳遇变成了一见钟情的庸俗版以后,我们还有多少心胸可以用来承载真正艳遇时的喜悦? 当我们习惯置身繁芜世间,心眼忙乱,即使爱以神迹降临,又是否还能以孩童般明净的双眼望见?
  那野有蔓草的乡间,相看两不厌的两个人,毕竟是远了。我们看着他们的背影,因追不上,为可望不可及而心意荒凉,这样的心境,犹如站在一副古画前,看着画中人默默思量
  ——后来,徐志摩在给梁启超的信中说道:我将于茫茫人海中寻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他向旧式婚姻挑战的勇气着实可嘉,他说他要做中国离婚的第一人。只是可怜他的发妻,张幼仪。一个柔弱女子被丈夫抛弃心中是何等凄惨苦闷,婚变的痛苦是我们未经历过之人难以理解和体会的。之后的陆小曼风姿绰约,浪漫多情,正是对了徐志摩的胃口。但是她在花销上大手大脚和生活作风上的迷乱无度又使志摩为经济事务疲于奔命,一代才子竟为赚钱死于飞机失事……
  叹!
  爱情,不会永如诗章里所写的那样甜美无邪。她不是天真的白雪公主,也许更像复仇索命的女鬼。可惜我们常常看见的只是这面风月宝鉴的正面,而不是反面。谈情说爱无妨,我早已不信这玩意。爱情说残酷些,不过某一时段的激情的感觉,或者说 只有互相欣赏和喜爱,而且在公共活动和私生活都和谐的情况下,感情才是长远而且可以产生依恋的感觉的。爱情存在,的确存在,但是只不过是一个时期特殊的激情而已,说直白些,像高潮不会一直延续下去,但是会给你美好的记忆和感觉,只不过爱情的时间相对要长些而已。过了高潮期后还能相濡以沫的,我宁愿相信是亲情和依恋的感情了。当爱情转化为亲情依恋的时候,其实已经是世间难得的美好了。

  约会么?地点是你家

  ——东方之日兮
  东方之日兮。彼姝者子,在我室兮。在我室兮,履我即兮。
  东方之月兮。彼姝者子,在我闼兮。在我闼兮,履我发兮。
  ——《齐风·东方之日》
  当初,姜尚因为辅佐武王姬发建立周朝功勋卓著,在他东征三年剿灭东夷人的叛乱之后,周天子把东夷撤退所出让的胶东半岛,分封给了姜子牙,是为齐国。事实上,姜子牙本身就是东夷人,以姜子牙镇守胶东,颇有点儿“以夷治夷”的味道。姜子牙毕竟是异姓,也许是为了监督姜子牙,周王在齐国南面又设了鲁国,将大圣人周公封到那里。
  鲁国是周公的封地,却是由周公的儿子周伯禽来打理的,因为周公自己要忙着在京城里辅佐幼主,改造蛮夷的光荣任务就落在周公子伯禽的肩膀上,周小圣自幼受周大圣礼义教育的影响,他来到山东以后,即刻着手着力搞好鲁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对全民的素质教育看得非常重,抓得非常紧。周小圣根据周大圣的“周礼”制定了一系列的礼教规范,要求全民学习。如此经过三年时间的整改,鲁国的东夷人全部被改造过来了,大家遵循着刻板有礼的“周礼”过着温文有礼,束手束脚的生活。与此同时,齐国领主的姜尚也在他的地盘治理着自己的王国。不过他的治国理念和周小圣完全不同,齐国的发展道路也因此和鲁国背道而驰。
  姜子牙本身就是东夷人,他没有革除东夷习俗,而是保留了东夷人的尚武风格和竞争精神,大力发展经济。姜子牙讲求经世致用,举贤上功,重用能人和功臣,他还鼓励经商,不拘一格地搞活经济,开发渔盐,鼓励妇女织造,刺激器皿手工艺生产,引导商朝遗民发展商业以补充农业的局限。(这种改革思路不要说是在当时,就是搁现在也不落伍啊,姜子牙先生真乃不世奇才也!)齐国在他的领导下经济持续发展,国力蒸蒸日上,一直是诸侯国里的强国,后来更成为春秋五霸之首。
  没有了呆板礼教的束缚,齐国的民风也开放,再加上当时的齐国盛产美女,哎呀,真叫人没奈何啊!经济富强民风开放美女风情冶艳,真是想收敛点都难。《诗经》十五国风,大多都是男泡女,惟有“齐风”是女泡男。尤以《东方之日》里写得最直接。
  一个齐国的女子和一个男子热恋,主动到他家中与他亲热,从白天到晚上与他形影不离,这样的大胆前卫恐怕连现代人都要自叹弗如。此诗以男子口吻起兴,写女子的热情,不见其淫邪,只见爱恋的热切。那男子也好,能受得情人的温存,虽是贪欢,更懂得尊重她的情感,并不认为她的投怀送抱就是轻佻。这样的男欢女爱即使在密室也是正大光明的,正合了“思无邪”的本意。
  《诗经》时代的社会风气并不拘谨,男女交往也不像后来礼教盛行时那么亦步亦趋的严肃,男欢女爱是天经地义的事。但齐女的开放还是骇人的。郑国在当时是有名的民风开放之邦,比起齐国来还是差了不只一截。《郑风·将仲子》里那个多情的女子,想着情人来相见,却忍不住央求她的情人:“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二哥啊,别翻越我家巷里墙,别折断我家的杞树枝),齐女的所为却应了牛峤说的“拼将一生休;尽君一日欢”,这点为爱奋不顾身的精神,明里暗里都感染了后世的人。
  道学家们感喟着女子不循礼教而行的淫,却阻止不了读书人时时用文字构建关于女性的幻想:抱月而来的莺莺,自荐枕席的巫山女神,指水为誓的洛神宓妃……“枕边发尽千般愿,要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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