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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遗落在北大-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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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实在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子,这样的女孩子我再也没有遇见过。    
    那些日子林总穿一件大红的裙子,男式的衬衫,头发短短的乱蓬蓬的。林并不美丽,然而第一次看到她我便有一种深深的震撼。在林面前我是卑微的。我谦卑地爱着林,只是欣悦感激地聆听,从不发言。    
    林口若悬河。    
    从不能忘记林竞选文宣部长时的开场白:“我是一个平凡的女孩子”,顿了顿,她以特有的美妙的姿势扬了扬头发,“我的平凡想必大家都能看得出来。”那时我们都是高一,而林,她才十四岁,十四岁的林就那样从容不迫地逼视着我们,巧妙应对并回击着每一双眼神、每一个刁钻的发问。她其实不是那么小的。    
    男孩城来到我的身边。城不怎么优秀,只是高三的日子,谁能说得清呢?我是不愿意继续这种生活了。有一天,做了整整一个晚上的数学题,在栏杆边我摘下眼镜,对自己说:“夜空只有星星。周围该是静寂的吧。”然而他的声音凑过来:“咱们下去,我带你走走好吗?”    
    离开座位的时候我经过林。林笑笑,抓起桌上城的外套披在我的肩上:“你很瘦弱啊,可不会受风。”    
    (似乎还有另一个人出现,可我实在想不出那个人究竟是谁了。)    
    回来时遇到了YinSir。YinSir是班主任。YinSir看了看我肩头的衣服,不说话,转身让我们过去。灯光里城的脸色发白,他是吓的。我并不喜欢这样懦弱的男孩子,不喜欢看他们脸色发白,然而还是舍不得把外套褪下来给他。那时的我,的确太冷,太需要一点点安慰了。我想女孩子们都有困惑吧,那种很陌生的汗与烟草味道,我是喜欢的,犹如靠边温暖的怀里,春天的晚上,当你只穿一件衬衫的时候。    
    然后断断续续的,有一抹微笑、一个眼神、一种手势、一块香味的糖,擦身而过时的紧张与欢乐,然后我桌上便写满了莫名其妙的名字。    
    唉唉,我本不是要写这些的,只是,说起初恋总是无法回避的。当你今天终于能拿起笔写下一点点东西的时候,请让我稍稍恣意一回吧。    
    城那些日子是爱着的吗?已经无心探求了,十八岁终于有了一场像模像样式恋爱,虽然于彼此,只是那种明明知道不太好,明明看得见,可又算了的样子。    
    只是喜欢双双走在田野里那分惬意。他毕竟是个好男孩啊,懂得聆听和适时的沉默。他不夸耀什么,只是走过那条小河时,他谈起另一个名字,指给我看他们曾经走过的那座小桥,独木桥。    
    “你扶着她吗?”“不,我拉着她的手,就像现在。”我默默地低下头,看见自己瘦小的手指尖。他觉察到了,“比你的手小一点点。”然后松手去摘枝头的叶子。    
    “你不大顾及我的感受。”我举起那些翠绿的叶子,对着阳光眯起了眼睛,然后偏偏头看他。    
    “是吗?”他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    
    “然而你还是爱我的。”只好加上这么一句,但不觉得狼狈。在他面前总是觉得安适,就如他的外套。现在已是夏天了。    
    “为什么这样肯定呢?”他严肃起来。    
    我无话可说,是啊,为什么呢?可能,可能不是这样的吧。    
    可林呢?林在对我说话:“到了北大你有好多选择,何苦玩呢?”    
    “可我,我不想留那么完整的自己给他们。”    
    林久久地看我,星空下她的眼睛又是那种逼人的明亮,操场边有风走过树梢的声音。然后她拿起我的手来看看又放下。    
    “其实我也这么想。所以到高二便把初吻送出去了。”我们哈哈大笑,并没有失恋的疯狂,只是觉得彻底胜利和真正的喜悦。然后回到教室填那可厌的志愿表。我的欢喜是不是对城的一种残酷呢?我不由替他悲哀了。    
    还是回到林。    
    林请吃酒,只我们两个,竹叶青清亮的颜色在精致透明的玻璃杯中美妙绝伦。我醉了,为什么不呢?趁着年轻——年轻的强健的胃,此时不醉,更待何时呢?    
    在没有路灯的地方我们大声唱歌,在有路灯的地方我们跳起舞来,灯光下林火红的裙子旋了起来,而我小小的白裙袜给我这种自由,彼此望望,艳若桃花的脸,在路灯下有种凄丽悲怆的美。我们背着自己的诗,一直一直走下去:    
    路灯就是太阳啊    
    我是它微不足道的情人    
    ……    
    十八岁,第一次醉倒在街头。青春就源于那种冒渎的冲动吧。路灯下女孩子明亮的眼睛,该是噙着泪的啊。    
    记得有一次谈起了名字,我对自己恶俗不堪的名字深恶痛绝。然后她说,以后一定要给自己的孩子找一个姓林的爸爸,女孩儿就叫林草,男孩儿就叫林风,“你可以称我林,在向别人说起我的时候。”    
    而城呢!当我一遍遍写下“顾城”、“倾城”这些名字的时候,他早已走远了不知多久了。    
    幕已开启,他不要去安慰更多的人。    
    草草


当爱已成往事丢失的八月

    我当然不会因石头的平常而懊恼,甚至不必失望,因为也没失去什么。我一定立刻扔了它,快走几步,这样便什么也没发生。    
    据说,梦游者的眼睛是睁开的,心灵却是关闭的。    
    他们坐在路边的石凳上。夏日的黄昏是一年中最嘈杂的时候,下班的,买菜的,自行车铃,汽车喇叭,而且在大地余热震慑下发酵的空气剥得人们只剩下了遮羞布,“热得很不文明”,尤其是这条靠近居民区的小街上,像扬起的灰尘模糊了一切。她喜欢黄昏时散步,而且专门挑选那些繁忙的地段,裹卷在如热锅蚂蚁的男女老少中,她总能茫然中找到欣慰。这太自负了,不过在我看来,她也确实是惟一清凉的人。他们走了很长的路,有些疲倦时恰巧碰到了那个石凳,便坐下了。    
    “我这几天就该走了。”    
    “我知道。”    
    “而且车票太贵,我恐怕不能常回来。”    
    “嗯。”    
    “……”    
    “分手,你不是已经在电话里说过了吗?”    
    凭直觉,他们的“分手”并非难事,只是这样的爽快多少让他措手不及。他们的交往很自然,家住得很近,他乐意做护花使者。不知从哪开始,也许是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些,他们恋爱了。正是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他们反而没有想念彼此的可能和必要了。他是篮球高手,而且热爱一切运动。他认为自己的女朋友应该意趣相投,至少要热衷于观看他们的比赛。这是个不错的逻辑,所以她也确实那样做了。你看见她漫不经心地坐在那里,眼神会偶尔聚在空间某一点上,无论这时球员已从她面前跑了几个来回或者身边的啦啦队正喊着什么,她都视而不见,充耳未闻。但是,她每场必到,做得很尽心。    
    很快,他们谈妥了以后的打算,要知道,他们决不会因此而形同陌路继而反目成仇。所以他们甚至为谁先写信争执了一番,像两个打碎花瓶互推罪责的孩子。她首先意识到那有多滑稽,反讥道:“你是男的。”从而结束了话题。她有些懊悔,恨不得把刚才自己的话从中挑拣出来。她宁可把它扔进河里,也不愿意鱼龙混杂,不明不白。于是,她缄了口。往日这样的沉默是常有的,她不会绞尽脑汁地寻找话,因为她并没有为此尴尬。她清楚时间和空间意味着什么,就如同不相信自己的魅力足以牵扯远方的男友那么久。她喜欢他健康,也尽情品尝被呵护的滋味,但她仅仅觉得有一丝怅惘,并无难耐用的苦楚。她常常奇怪,那些希望她痛苦的经历和情境总不能如愿。她想起一个有钱同学的生日聚会。    
    他们挤在洗手间,之后要去切一个漂亮的双层蛋糕,她刚好在前面,就去开水龙头,这没什么。可无论怎么用力,她都拧不动,便坦然地归咎于“太滑了”。主人上前一步,轻轻一按,热水喷薄而出。大家一个个洗手就哄抢起蛋糕来,谁都没有再说起,她也跟着别人愉快地分离着。她知道那些同龄人在心里讥笑她。尽管他们未必就会开那个高级水龙头,同时觉得做东的同学也太炫耀,包括那个豪华的生日聚会。但她并非委曲求全,强颜欢笑。她曾细细检索了自己的感受,没发现一丁点儿可疑的苗头。这正是令她百思不解的地方——她找到了受伤的充分理由,事实上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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