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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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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都裹上了毛毯,不同的是她全身赤裸而发着抖,而他还穿着卡其长裤,一副没事的样子,因为他没感冒,体力也好,没有失温的问题。

“手给我。”他忽然转头对她说。

“咦……?”她迟疑地伸出手,难不成他会看手相?要告诉她说,她这辈子注定多灾多难?那她早就知道啦!

谁知他是握住她的双手搓揉,还皱起眉头说:“这么冰?妳确定妳还活着?”

问题荒谬,但他表情严肃,让她忍不住笑了。“也许我的手不知道我还活着,它们现在跟我的心脏失联了。”

大难不死,还能有幽默感,他该对她另眼相看,这女人虽然有点傻气,却不只是漂亮花瓶。

经过他反复搓揉,她的双手终于有些回温,血液流通后还产生刺痛感,彷佛被电到一样,而|奇+_+书*_*网|他的手又粗又大,给人一种温暖的安心。

“好了,可以了……”她不想继续被电下去,该是自己发电的时候了。

殷柏升看向窗外,他们仍在蜿蜒山路上。台风造成多处路段坍方,到医院可能还要一段时间,这时他应该尽量让她温暖,否则说不定她随时会昏倒。

瞧她那瑟缩怕冷的模样,彷佛他以前捡过的小猫小狗,他实在无法放任不管,既然捡都捡到了,至少得让她好好活下去。因此他又提出要求──

“脚给我。”

“耶?”可卿更讶异了,除了看手相之外也有看脚相的吗?

他毫不客气,从毛毯下拉出她的双脚,一碰就低声骂道:“怎么搞的?妳是冰做的吗?”

“我上辈子可能是雪人吧!”平常就手脚冰凉的她,这时候更是冷得发颤。

这回他不用大手替她搓揉,而是把她的脚放到他的胸腹间,让她直接汲取他的温度,他可不想看她被截肢,小猫小狗万一少了脚,要怎么跳跃奔跑呢?

“你不用这么做的……”她吓了一大跳,他的肌肉结实、体温如火,烧痛了她原本失去知觉的双脚,一阵一阵的好刺好麻。

“我比妳更知道该怎么做,妳最好搞清楚。”他的口气不怎么好,举动却是贴心的,继续“让渡”温暖给她,彷佛武侠小说中传送内功的情节,她一时还承受不起,咬牙忍耐。

除此之外,他的大手也在她的小腿上按摩,促进血液流动,这已算是肌肤相亲,但他没有什么歪念头,此时此刻只要能救她,他绝对尽力而为。

可卿眼眶泛红,一方面是因为冰和热的交替,另一方面是因为他的温柔,瞧他那么认真替她取暖,传送而来的不只是温度,还有感动。

救命大恩难以回报,若在古代,她可能要以身相许了。

终于医院到了,她挣扎着要站起来,但又要顾及身上的毛毯,很不方便,殷柏升脸上毫无表情,一把将她横抱起来,下了车走进医院。

幸好有他在。她不只一次这么想。她不是每天都会碰到救命恩人,大部分的时候她都得自立自强,少有机会倚偎在人家怀里,做个虚弱的娇娇女。

“所有费用由银行转付,把帐单寄到我家。”他对信用卡办事人员交代了一声,便转身抱她走进急诊室。

护士给可卿换上了病人的制服,让她躺在床上接受医生诊疗。

可卿觉得自己像个小婴儿似的,任人随意摆布,又无力又昏眩,几乎想掉下泪来,但一看到殷柏升那张棺材脸,她又觉得无论如何不想在他面前显得软弱,这是种没来由的倔强,常出现在她对一切失去希望的时候。

打过了针,服下药,她看着点滴瓶中的药水一滴滴落下,和窗外的雨慢慢有了一致的速率,这时她已产生了睡意。

殷柏升站在病床不远处的窗口,一双眼不时转到可卿身上,注意她是否有不舒服的状况。

其实,他已经送她到医院了,只要交给医生和护士照顾,他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留下,应该可以一走了之了吧?只是很奇妙的,他居然还不想走,想确认她真的没事,这还能以良知来做解释吗?

打开窗,点起一根烟,他默默吸了几口,听风吹过耳边,或许能告诉他一些什么。

可卿无法多想什么,因为浓浓的睡意已将她紧密包围,她终于闭上了眼睛。

等她醒过来的时候,一定要对那头大猩猩说声谢谢,希望他听得懂人话才好……

第二章

第二天九月十二日周一

从夜晚到清晨、清晨到中午,殷柏升一直守在病床旁,只有在想抽烟的时候,才走到窗边。

他用力捻熄香烟,问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做这些事?真是怪了,那个女人一看就知道是个麻烦,为什么他会不假思索的救了她?

还有,为什么他要替她送洗湿透的衣服,拿出那套内衣时还要忍受老板打趣的眼光?为什么他要找到标签记住尺寸,到女装部购买她的衣服和内衣裤?为什么他不能如期回到台北,却必须待在这沈闷的医院等她醒来?就算他再好心,也不用送佛送上西天吧?

不可否认,她是个好看的女人,还有种奇妙的魅力,身为一个功能正常的男人,会受她吸引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女人!他生命中最难解的问题,最好再也不要沾惹上,否则会死得很难看的。

等她醒了,确定没事了,他就要转身大步离开,没错,这才是他该做的。

还是想想自己的事吧!来花莲一个礼拜了,他待在学长的牧场帮忙,学长不断邀请他留下,而他也认真考虑着,却一时放不下台北的工作,就像眼前的情况,进退维谷,动弹不了。

外头大风大雨的,他在室内来回踱步,像只烦躁的困兽。一转头,却发现那女人已经慢慢苏醒过来,他便走近病床去。

她的眼睛是什么样子,他原本已经不太记得了,现在才发现是如此深邃,有如宇宙中的黑暗与星辰,对比得恰如其分。

忽然间他想通了一件事,她的魅力不只在于美腿、俏脸,更在于这双若有所思的眼眸,时而孩子般的稚气,时而女性化的娇柔,教人一看就通往心坎某个柔软的地方。

“妳总算醒了。”赶在他想打醒自己之前。

“你……你是谁?”她皱眉问道。

怎么,发个烧就会丧失记忆吗?他没倒楣到这种程度吧?“我是谁?我就是那个救了妳的倒楣鬼!”还莫名其妙做了一堆没做过的事,全拜她所赐。

她惊呼一声。“可是,你的胡子?”她记得他是只毛茸茸的危险动物呀!

他摸摸下颚,不过是刮了胡子,换了衣服,这笨女人就认不出他是谁,他也懒得多说什么了。

他在牧场上的生活,等于是远离了文明都市,连镜子都没得照,又忘了带他惯用的刮胡刀,干脆就任胡子随意生长。昨天他在镜中看到自己的脸,才发现模样挺吓人的,索性刮了胡子,这样周围的人就不会瞪大眼睛对着他瞧了。

“反正我就是在妳车后面的那个驾驶人,别怀疑了。”

“嗯……还满好看的。”可卿的说法很保留,事实上她觉得这简直是个奇迹,从大猩猩变成帅哥,上苍造化让人惊叹。

他有着挺直的鼻、薄厚适中的唇、线条男性化的脸庞,更令人惊叹的是,他的眼睛又深又黑,彷佛黑玉藏在其中,随着光线变化而展露不同色彩。

“看什么看?有力气的话,就换上衣服吧,我们得走了!”他不小心竟用了“我们”这两个字。

“去哪儿?”她赶紧收回视线,看帅哥看到发呆很丢脸的。

“火车站!妳走妳的,我走我的,最好不同方向!”因为对自己感到恼怒,他嗓门连带提高了起来,直往门口走,还重重关上了门。

怪了,他不是决定等她醒来就要闪人了?怎么一开口却说出自己也不敢相信的话?莫非是台风造成潮汐变化,潮汐变化又影响地球磁场,而地球磁场干扰了他的脑波?

对,绝对是这样没错!否则教他如何说服自己?一切都太荒唐了!

“凶什么凶?最好和我老爸一样早点中风而死!”在殷柏升走出门后,可卿才低声骂道。

她不情愿地打开纸袋,虽然讨厌他的施舍,却不得不换下身上的病人制服。她最讨厌制式化的东西了,丑得让她沮丧。

但一看到那衣服,她却呆住了。那是一件仿旗袍式的连身裙,银色的丝质布料,绣有粉白色花草,侧边开衩到膝盖上十五公分。

她曾经在百货公司看过类似的款式,也试穿过了,但因为它的高价位而忍住不买。谁想得到那大猩猩竟会有眼光买来给她?

不,不是大猩猩了。他把胡子刮干净后,倒是个很有味道、很富英气的男人。

连身裙之外,还有一套内衣裤,都是银白色的,内衣确实是她的尺寸,内裤正是她喜欢的蕾丝花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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