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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四万年-第11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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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心月当然不知道,李耀所谓“脑子里的另一个自己”并不是修辞手法,是真的有“另一个李耀”的存在。

    她屏息聆听师父对“大道”的理解。

    李耀道:“做个思维游戏,比方说,你是一个十分遵守《联邦基本法》的。真正的修真者,看到一个相貌清秀,体弱多病的妙龄少女遇到了危险,当然要挺身而出,上前保护她。对吧?”

    金心月点头:“对。”

    李耀道:“可是,如果不是少女,而是一个面相凶恶,五大三粗,粗鄙不堪的壮汉遇到了危险呢?要保护吗?”

    金心月犹豫了一下:“还是要保护的吧,长得凶恶又没有罪,看似五大三粗,粗鄙不堪的壮汉,也有可能是一个丈夫、父亲和儿子,他也是普通人,要是遇到了化解不了的危险,被一名真正的修真者看都,当然会出手保护了。”

    李耀道:“如果这个壮汉曾经遭受过严重的疾病,身体99%的器官都衰竭了,不得不换上了金属、齿轮和法宝组成的‘灵械义体’,只有大脑还是原来的大脑呢?”

    金心月沉吟片刻:“换上灵械义体的普通人,还是普通人。”

    李耀目光炯炯:“如果连大脑都没有了呢?他已经死了,只留下了残魂,变成了鬼修。”

    金心月皱眉道:“星耀联邦的法律,承认鬼修的人权,那就是将鬼也当成普通人看待了,理论上来说,还是应该保护的。”

    李耀道:“好,假设,该壮汉在被重病折磨,即将死亡时,唯一可以救他的并不是一具‘灵械义体’,而是一瓶‘昆仑神水’呢?”

    “他服下‘昆仑神水’,细胞变异,变成了一名面目狰狞,生长着锋利獠牙的妖族,他还算普通人吗?还在修真者的保护范畴之内吗?”

    金心月语塞。

    这个问题太过复杂,她实在不知道答案,只能一边深思,一边摇头,不是否定,而是表示自己不知道的意思。

    李耀道:“好,换个问题,假设这瓶‘昆仑神水’经过特殊调制,副作用极小,服下之后,只是令细胞深层变异,但外表和正常人并没有太大不同,唯有犬齿比一般人稍稍长了一毫米。”

    “那么,这名起死回生的壮汉,算人还是妖呢?”

    “一毫米?”

    金心月比划了一下,犬齿比一般人长一毫米,完全看不出来,那当然是普通人了!

    她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

    李耀:“两毫米呢?”

    金心月点头。

    “三毫米呢?”

    点头。

    “四毫米呢?五毫米呢?”

    点头,点头。

    “十毫米,也就是一厘米呢?”

    比正常人长一厘米?有些明显了吧?金心月有些犹豫,勉强点了点头。

    李耀十指交叉,托在下巴上:“如果是三十厘米呢?好像剑齿虎一样,又长又锋利的獠牙,那算是‘人’还是‘妖’呢?”

    金心月想了想,为难道:“很多乱血妖族身上唯一的妖族特征,就是獠牙了,如果是剑齿虎一样的獠牙。那似乎很难再算是一般意义上的‘人’了吧?”

    李耀道:“所以,在犬齿长度为一厘米到三十厘米之间,肯定有一个临界点,来判断这个壮汉究竟是人还是妖,对吧?”

    “假设,该临界点为十五厘米。”

    “如果这个壮汉的运气够好。服下‘昆仑神水’之后,犬齿正好长到了14。99厘米,那他就算是人,理论上来说,修真者应该保护他。”

    “可是,如果他多喝了一口‘昆仑神水’,犬齿长到了15。01厘米,那他就算是妖了,理论上来说。修真者应该‘斩妖除魔’,把他斩杀。”

    “如果他狠狠心,找个牙科医生,将獠牙拔掉,那又从妖变成人了,修真者又该保护他了,对吧?”

    金心月觉得自己的犬齿有些酸疼。

    按照刚才的理论,好像应该是这样。

    可是一旦摊开来说。总觉得哪里不对啊!

    究竟该如何定义“人”这个概念呢?

    金心月完全混乱了。

    李耀叹了口气道:“有些荒谬,是吧?但很多人就是这么看待问题的。包括我自己在内。”

    “你说的很对,虽然我一直在心里告诉自己,妖族来源于人族,所有妖族都是另一种形态的人族。”

    “但是,如果是一部分乱血妖族和银血妖族那样,只不过是在人形上面。加了一根尾巴,一对猫耳,或者一副翅膀——要我接受这样的妖族是同类,问题似乎不大。”

    “可是,那些面目狰狞。完全失去了人类形态,就像是放大数万倍的虫子的生物,我的确……很难接受他们!”

    “我知道这种‘以貌取人’的观念是不对的,但无论怎么克服,都无法在短短瞬间扭转过来。”

    “所以,你要问我,究竟什么才算是‘人’,我真的没资格去定义。”

    “我只想和你说一个故事,一个一百多年前,星耀联邦之中,鬼修争取人权的故事。”

    金心月很认真地听着,强忍住没有插嘴。

    李耀道:“一百多年前,随着‘神魂锁定’和‘灵械义体’等技术的发展,星耀联邦的鬼修越来越多,对于鬼修应该享有什么样的权利,究竟算不算是‘人’,在社会上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

    “有人支持鬼修的人权,毕竟他们保留了生前的记忆和意志,除了没有实体,和生前无异。”

    “但也有人认为,鬼就是鬼,人鬼殊途,能容许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活动就不错了,还奢谈什么人权?把鬼当成人,只会造成传统伦理观念和社会秩序的大崩溃,是绝对行不通的。”

    “在后一种思潮的煽动下,各种‘活人至上’组织纷纷出现,对鬼修的歧视非常严重,甚至出现了对鬼修的迫害。”

    “一些地方,还有心术不正之辈,将鬼修控制起来,操纵他们去违法犯罪,毕竟鬼修没有实体,很多见不得人的勾当,由鬼修来做,会比活人更加方便,这种‘御鬼害人’的事情,古已有之,不足为奇。”

    “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一桩典型案例,一名十二岁的小姑娘,死后保留了一缕残魂,却是被某个犯罪集团得到,犯罪集团的邪修,将她炼制成了鬼修,要她利用鬼魂的能力去犯罪。”

    “小姑娘拼死不从,好几次都想逃走,却是触怒了这些邪修,被打得魂飞魄散。”

    “这件事曝光之后,那些邪修当然就被逮捕。”

    “然而在法庭上,他们的辩护律师却在无可辩驳的证据面前振振有词——是,他的当事人承认将这名小姑娘打得魂飞魄散,但是人不可能死两次,这个小姑娘早就死了,而且是很正常地病死,并不是被他的当事人害死,所以从技术上来讲,他的当事人并没有‘杀死’那个小姑娘,也就谈不上谋杀罪了!”

    “杀人,当然犯法,但杀鬼呢?星耀联邦是**律的,杀鬼犯法吗?”

    “原本,只是简单的刑事案件,但正好处在两股思潮的激烈碰撞中,最后就闹到了联邦最高法院,变成了定义‘鬼’和‘人’的大激辩!”

    “究竟,一缕藏匿于灵械义体中的神魂,算不算是人呢?杀死一个有独立意志,有自由思想的鬼,算是犯了‘谋杀罪’吗?”。

    (未完待续。)

第一千零五章 人鬼平权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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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案子前前后后闹了近十年,因为在联邦法律中,关于‘谋杀’的定义,的确是‘非法剥夺自然人生命’,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鬼魂属于‘自然人’,且鬼魂又的确没有‘生命’,再加上当时支持‘鬼修非人’的势力十分庞大,连很多普通公民都没能扭转过来旧的观念,所以官司打到终审之后,这些邪修的谋杀罪名,还是不成立,只是以几项微不足道的轻罪入刑。”

    “这一结果,激怒了很多人,包括小女孩的弟弟。”

    “距离小女孩病死,已经过去了十几年,昔日小女孩的弟弟长大成人,成为了一名联邦军士兵。”

    “他在抵御‘兽潮入侵’的战斗中英勇作战,不幸被一头‘独角酸蜥’的酸液喷中,左眼、左臂和左脚严重腐蚀,左半边身体,不得不换上了灵械义体,以一名‘伤残军人’的身份退伍。”

    “作为‘伤残退伍军人’,他的生活在物质上没有任何问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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