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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扬天下-第10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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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部的职权越来越重,这本身就违背皇帝分权的思路,皇帝对地方上的司法权不断分解,监察看、执法、审判权已经基本分离出来,何已反正加强中央刑部的权力呢?

    两相一对照,刑部肢解恐怕也只是时间问题。

    对此,葛秀是不打算与皇帝对着干的,他很清楚,对于皇帝来说,这已经是临门一脚,谁在这个时候做出来阻挡,肯定没有什么好结果。

    当然,如果姚培祯自己愿意出来挡一挡。葛秀是很乐意看到的。

    但姚培祯把葛秀红出来会面,想也是让他来出这个头,自己又凯会鲁莽地出来顶雷呢?

    俩人在河房里打了半天哈哈,最后,谁也没能怂恿谁出头,只能各自在心里暗叹,郁闷地散去。

    华盖殿里,秦牧单独招见白铁,对大秦这位开国首任刑部尚书,秦牧是非常满意的。白铁以前也不是什么大人物,秦牧不拘一格任命他为刑部尚书,不光是看好他的能力,还因为他忠直的秉性。

    这几年刑部在他的打理下,向无积案,刑狱总体上很清明,这让百姓对朝廷很有向心力,对此,秦牧非常满意。

    他沉吟地说道:“白尚书。朕前几日特意下那道皇帝不得干预司法的旨意,你可知用意何在?”

    白铁轻抚着长须,答道:“臣不敢妄自揣度圣意。”

    秦牧说道:“白尚书,司法刑狱是国之大事。司法是否清明,与每一个百姓都息息相关,也处处影响着朝廷的公信力,不可不慎。朕以下说的话。望白尚书能牢记下来,并竭力辅佐朕完成这次改革。

    但在朕看来,司法是有别于立法及行政。是处罚犯罪或裁决私人争讼的权力,性质上属于纯粹的法律作用,而非政治作用。

    负责判案的官员不应有主观的判断,不能以权操控司法审判。其不过是律法的传声筒,在审判的过程中,只能依照大理寺制定出来的法律精确地采用法律条文,不具有违法审查权,甚至连解释权亦必须严格受到限制。

    司法的第一特性应该是中立性,不偏不倚,这一点在历朝的案件审理中,也有亲属回避制度为例,但这还不够,除此之外,还要有严格的诉讼程序规则来保障审案官员的中立地位才行。

    司法的第二特性是独立性。司法权的独立性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必要,朕下旨皇帝不得直接干涉司法审判,正是为了保证它的独立性。朕希望看到司法部门不仅完全地独立于立法和行政部门之外,而且还享有违反大秦律的审查权,可以撤销违反大秦律的法律和行政行为。

    第三点,朕要强调的是统一,这统一性有两个方面的内涵,其一是司法权由法定部门统一行使,其他部门不能分享;其二是用司法解释或指导性判例统一全国各级审判部门的裁判尺度。在具体案例中,各个类似的案件,不能因人而异,因地而异,要维护到司法的统一性。

    在朕看来,司法权的统一性保障方面,面临的大敌是地方保护主义。为了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对司法干预的可能性,朕要明确规定,跨州府之间的案件不能由原被告所在州的任何一方司法部门来审理,而要交到中枢司法部门管辖。以便能有效防止了地方保护主义

    专业性,朕将其视为司法的另一个重要特殊,正所谓人命关天,一但错判,百姓性命被夺去,便再也补偿不回来了。

    在这一点上历朝的做法都很随意,掌握着司法权的地方官员,很多都是些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腐儒,他们甚至连律法都不通晓,为官一方后,凭借师爷说两句,就草率地判人生死。想到这些,朕心中就不寒而战,我大秦不能再这样了,绝对不能。

    因此,朕需要一支专业性极强的司法队伍,不仅都受过严格的法学教育和训练,而且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对各种律令和案例了如指掌。在选拔司法部门的官员时,也要要制定严格的规定,以确保司法队伍的高度专业性。

    最后,朕要强调的是司法的公开性,这一点在历朝中,也总是被有意无意的忽略了。官员们审案,高兴就让几个百姓在堂下旁听,不高兴就可以闭门审理,甚至暗箱操作。

    今后,凡事涉人命,必须要有独立的陪审团来监督司法权的透明度,若无特殊原因,所有案件的审理过程不得禁止百姓旁听审案过程。

    公开性是有效地遏制司法**必要的手段,阳光下的审判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本保证,这一点我大秦必须明确,并彻底地贯彻落实下去。”

    秦牧这一大通话,听得白铁既惊又诧,虽然总结下来,就几点:中立性、独立性、专业性、统一、公开。

    但每一点,却都是现在的大秦乃至上下两千年的中国都没有真正做到过的。

    而其中最紧要的是一点是,皇帝竟然说司法部门不但享受共独立性,而且享有违反《大秦律》的审查权,可以撤销违反《大秦律》的法律和行政行为。

    换而言之,哪怕是朝廷做出某一项行政决议,只要这个决议违反了大秦律,司法部门同样有权根据《大秦律》宣布这道行政命令无效。

    而皇帝本身不得干涉司法,这就等于是把司法权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与行政权、立法权并驾齐驱。

    这种的事情,白铁以前想也不敢想,现在由皇帝自己提出来,就如惊雷一样,炸得他有点晕头转向,一时竟纳纳不能言。

    秦牧接着说道:“目前立法权已经划归大理寺,行政权归为内阁和各部有司。司法权朕要划归刑部,但以刑部现在的同列六部的地位,以及简陋的构架,是无法让司法权做到朕所说的中立性、独立性、专业性、统一、公开这几点的。因此,对刑部加以改革是势在必行。

    白卿是刑部尚书,也是朕最依重的大臣,朕提出了要求,这项重大改革,还需要你来大力辅助,才有可能完成,白卿先回去好好思量一下,理清头绪了,再来见朕,记住,这件事暂时不要宣扬出去,等咱们讨论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后,再招集其他大臣合议。白卿,请莫负朕。”

    最后一句请莫负朕,听得白铁眼含热泪,连忙起身拜道:“臣不敢当陛下之请,臣万死。陛下天恩,臣万死以报。”(未完待续……)

第1026章 柳如是的建议

    ***

    有关司法改革,秦牧提出了中立性、独立性、专业性、统一、公开这几个改革要求,这看似简单,但其实上要做到却是难之又难。

    在在先秦之后的历朝历代,都是权大于法,谁手中的权力越大,律法对它的约束力就越小,反过来他们对律法的操控能力就越强,

    所谓刑不上大夫,脱离律法约束的可不光是皇帝,历朝历代高官勋贵欺男霸女,随意残害百姓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中有几人受到律法的惩罚了。

    即便受到惩罚,也多是带有政治目的的惩罚,而非单纯是因为他们触犯律法而受到惩罚。

    在这种大背景下,要谈树立司法的中立性、独立性,谈何容易?

    所谓的司法的中立性,如果将法官比作裁判员,司法权的中立性要求:法官不能像有些球类裁判那样满场跑,满场奔跑的裁判难以处于中立地位,不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就容易做出错误的判断,这也是有些球类裁判判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为什么时常容易引起怀疑的主要原因之一。

    排球裁判却不一样,他站在场地之外,立于场地的正中间并高于球网,运动员触网或过网击球时自己都不一定能察觉,居中裁判者却能明察秋毫,判罚结果也很少引起质疑。

    因此,法官就要像排球裁判那样居中裁判,不偏不倚地、公正地对待原被告和控辩双方,力求不受立场限制地做出准确判断。

    裁判者如果不能保持中立,其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就会受到怀疑。

    蒹葭殿里,秦牧蹙着眉头在思索着,司法改革实际上是他一系列改革的核心内容,如果没有完善的司法体系作为支撑和监督,其他的改革都只是治标不治本。

    而要推动司法改革,绝对不是单纯的把刑部或涉及司法的部门进行肢解拆分就能完整的。这是一套宏大而繁琐的等级制设计。

    比如说司法中立的这一条,柳如是就提出了自己不同的看法。

    蒹葭殿外,西风渐紧,吹过高高的飞檐,发出呼呼的声音,殿内布有地热,温暖如春,柳如是只穿一袭薄薄的宫装,婉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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