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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偷穿越乱世:梦回大汉-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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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下,隐约看到窗户大开,而房间里空荡荡……大色狼竟然不见了。

忽有股冷气从脚底抽起,我在床上怔了三秒,触电似的一跃而下,第一反应便是冲到窗口看情况。

窗外风沙一片,什么也看不清楚。

我有种不祥的预感,天哪,这家伙真的不会就这么扔下我顾自逃跑了吧。

我愈想愈急,也容不得思考,从窗口一跃而下。

轻巧地落到地上,发现守在窗下的两个侍卫已经晕倒在地,果然是大色狼从这里溜走,只是这茫茫一片沙漠,既黑又冷,到处是毒蝎与蛇,他能逃到哪儿去?

风吹得我睁不开眼睛,捂住口鼻,在风中摸索着路,沿着墙壁勉强前行。

绕过一个拐角,风沙小了不少,原是马厩。低矮的棚子下,几匹马正在低头吃草,一盏微弱的马灯随风摆动……

昏暗中,却隐隐传来细微的人声。

我连忙躲进一侧草堆,凝神听去,竟是大色狼的声音,却有一个女声,虽听不清楚,但偶尔传来几声清脆的铃铛声,我一下便猜出是谁。

美女掌柜道:“哥哥所说可是实言?”

霍去病道:“句句是实,我本是中原生意人,可惜半路遇上强盗,被掳到这里,妹妹心地那么好,肯定可以帮我。”

“可他们的打扮像王府的人。”

“现如今的强盗均打扮成官兵模样,妹妹不会不知道吧。”

“确也是。你要我如何帮你?”

“只借我匹马,及几天的干粮便可。”

“我若是放了你,那些强盗可会放过我的小店?”

“妹妹和我一起逃便是了。”

霍去病说着,搂着那美女掌柜不放,她传来一声娇嗔,身上铃铛丁当作响。

“哥哥真坏,我若是与你一齐逃了,你可一辈子养我?”

“那是当然,回中原,我便买大房子于你,总好过在这沙子堆里开店。”

“那与你一起来的两位美女怎么办?你不管她们死活吗?”

“她们一个是强盗同伙,一个脑子傻嘴巴烦,我哪管她们。”

“好,那便说定,不过今晚风沙大,一时可走不了。”

……

我现在如果手边有一颗手榴弹,绝对义无反顾地朝那混蛋扔去。敢情这家伙的计划,就是泡妞加美男计,骗着美女掌柜和他一起逃。

而且这计划中,还居然没有我的分,竟然说我脑子傻嘴巴烦,好吧,霍去病,我与你不共戴天!

正当我想抱着火药筒与他同归于尽的那一刻,他却已搂着美女掌柜不见了。我气得肺炸,在原地跳了大约有几百下,对着那几匹老马骂了一通脏话,仍觉愤愤不平不解气。

最后,我作出一个最英明的决定:偷三天的干粮,然后,骑上马,一走了之!珍爱生命,远离霍去病!

……

尽管天色如漆,风沙漫飞,但丝毫没有影响我的判断力,盗贼的最大优势,就是可以轻易地找到一个场所中最值钱的部分在哪里,在这荒漠的孤独客栈中,显然最值钱的部分,便是它的厨房。

我正准备撬锁,却意外发现锁竟是开着的,推门而入,屋内一片昏暗,摸索了几下,忽然从身后传来一阵风声,似乎有人朝我袭来,我灵活一闪,顺手抄起一根木棍,朝那人劈头盖脸地砸去。那人躲闪不及,被我砸中肩膀,痛得哇哇大叫,在地上打滚。我乘机长身一跃,上前制住他手脚,低喝道:“什么人?”

那人在黑暗中瑟瑟发抖:“在下不是坏人,不是坏人……”

他反复强调着自己不是坏人,我听着声音熟悉,再仔细看去,却才发现他正是白天那个在店里兜售帽子的斗笠男。

“你在这里干什么?”我低低问道。

他不敢正视我,只颤抖着道:“在下,在下只在这里避避风沙,在下没想过偷东西,在下不是坏人,不是坏人……”

他又重新开始强调自己不是坏人,我于是放开了他,他一溜烟从地上起来,开始磕头:“女侠饶命,女侠饶命……”

地上不断地发出咚咚的响声,我想,这家伙手无缚鸡之力,还穷困潦倒,男人做到他这分上,也算是倒霉鬼一个,于是伸手扶起他,准备发表一顿男儿当自强的言论。

他在起身那一刻,终于接触到我的脸庞。

光线很暗,但我还是清楚地看到了他表情的变化。

他的表情原本是局促不安,但一触到我的脸,却顿时变成如见到撒旦魔鬼一般恐怖失措,月光照在他的脸上,更显得他的脸色煞白如死灰,嘴皮子像是充足了电的按摩器一样,抖个不停,仿佛我是从地狱来一般。

我想也许是我睡眠不足的黑眼圈吓到他了,于是咧嘴一笑,表示出极有诚意的友好气氛与平易近人:“先生,你无事吧。”

他一把推开我,连退了数步,忽然“哇”一声怪叫,朝门口冲去。

……

我追上他,他失神落入马厩的草堆,却仍拼命挣扎,嘴里发出怪叫不断。我想我长得并不好看,但不至于导致一个大活人对我的相貌避之不及。我忍不住在他脸上掴了两个大耳光,然后,无比坚定而明确地大喝一声:

“安静!”

他果然安静下来,一个大男人,在我身下,像只即将被强暴的小羔羊,这个画面本来很可笑,但我一点也不想笑,因为我从他的眼神中看出端倪:他,认识我!

在这个珍珠镇上,居然有人认识我,如果他认识我,那便可以找到更多的线索……

一种既期待又害怕的感觉浮上心头,竟让我木木地怔在那儿,一时没了动作。那男人也吓得一动不动,睁着死鱼般的眼神盯着我不放。

我反应过来,探下头,逼问道:“你认识我吗?”

他连忙拼命摇头。

“不认识,不认识!”

“不认识我,为何要逃?”

“在下,在下一时惊慌……”

“说谎,你明明认识我!”我低低咆哮,做出一个狰狞的表情。这种胆小鬼,稍稍一恐吓,便能露出马脚。

他回避我的眼神,我逼上前:“快说,不说,我一刀……”我做了个手势。

他瞬间睁大眼睛,只差是眼珠子滚出来,怔了三秒,忽然像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在哪儿见过我?”

“珍珠镇上。”

“为何见到我要逃?”

他噎住声音,表情变作复杂。忽然用一种盒子挤压出来的声音,断断续续说了一句:

“杀人犯,你是杀人犯!”

第十八章  扑朔迷离

我对杀人犯的定义是穷凶极恶加丧尽天良,如今,这三个字,很不幸地与我画上了等号,听完斗笠男说了“杀人犯,你是杀人犯”这句狗血的话后,我有种再扇他20个耳光的想法。

我要对他说,我不但是一位见到血就会晕的胆小人物,而且还充满了无私爱心,我曾经救过流浪小狗,扶老奶奶过马路,我甚至还想到非洲去办希望小学。斗笠男,你居然说我是“杀人犯”?

我一把擒起他的衣领,所有的话像火山即将爆发的岩浆一样蓄积在喉咙口,下一秒就可以把他烧成灰烬,但我终于还是选择了理智地一笑,将他的身体扶正,然后,准备进行一番革命攻心教育。

“这位先生,你可知诽谤他人是有罪的?”

“在……在下明白。”

“那你说的可句句是实?”

“句句是实。”

“好,那我细细问来,你可不得骗我。”

“女侠若不杀我,我便实情相告。”

“我不杀你。你若说得清楚,我还照顾你的生意,替你推销斗笠如何?”

他朝我瞟了眼,有种英雄相见恨晚的意味。当然,他更明白自己的处境,知道一个白面书生与一个身怀武功的杀人狂魔之间,存在着多大的差距,于是脸上的表情迅速地变化,最终定格在一个视死如归的表情上。

“在下长年在这附近经商,三月前某一天,本是夜黑风高的天气,到了后半夜,却突降大雨……”

他开始娓娓道来,其实他的文采不错,描绘起天气、景色、气氛等,运用了大量的词汇与比喻,再努力几下,就快赶上高考满分作文了。只是,他说了一大通,竟全是废话,绕了半天,终于才说到正题上。

“我才走进庙堂,却看到你将剑刺进了那老伯的胸膛……”

一听到老伯两个字,我大惊,换作两只手死死掐住他,大吼一句:“什么老伯?”

他的脸绷成怪怪的青色,眼珠子夸张地暴涨,像条脱水的鱼。“我……我不认识他。”

他之后开始喃喃自语,我再也听不清,事实上,我的耳朵边嗡嗡作响,什么声音也听不见,我放开他的身体,他急急回转气息,我却混混沌沌坐到了地上。

左贤王说,我在珍珠镇上偷去长生图后,而这男人也说在三个月前见到了我,三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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