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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偷穿越乱世:梦回大汉-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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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历史上,却对他的残暴鲜有记载,褒大于贬,功大于过,其实,政治的血腥隐藏在那些光彩的史书下。

原来,天下的皇帝都一样!

恐惧到极致,反而是冷静的。我的头脑从未如此清醒,不知哪来的力气,坐正身体,沉着道:

“李广是怎么死的?”

董仲舒长叹:“这要问韩姑娘你。”

我惨笑。

“是我杀了李广?”

他点点头:“当年,你潜入李广身边,明是替他寻长生图,暗却在他取得长生图后,奉圣上之命,处决了他。而天鹰会的人也奉命将你灭口……”

我不得不惨笑。

记得穿越来的第二日,我在霍去病军中听到飞马来报,说李广将军自刎,临死前还说:“我与匈奴大小作战七十余次,好不容易有机会跟着大将军直接与单于作战,但大将军把我调到了东路,本来路途就远,又迷了路,天意如此呀。况且我已经六十多岁了,实在不能再去面对那些刀笔小吏。”

历史与真相,只是胜利者书写的,谁又能料到,这位震慑古今的大将军根本就不是自尽,而是……是死在我的手上……

我梦中,那个反复出现的白须老人,原来……原来就是大名鼎鼎的李广将军……

可笑,真是可笑之极……

难怪,他在死之前,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原来,他只是顿悟了生存之道,知道为何而死,感慨政治的黑暗与人生的无常……

我真想哭,但真的哭不出来,我甚至想笑,笑自己的无知与无耻,但我更清晰地认识到一个事实,这个事实在我脑海里如过山车般激荡。

“所以,李敢也是因长生图而死?所以,这次狩猎并不是霍去病杀的他,而是……而是武帝处决了他?”

他苦笑着点头,又猛灌了一口酒。

我额头发冷,颤抖道:“先杀李广,再杀李敢,接下来,便轮到霍去病了,是吗?”

“所谓留他于宫中保护他,根本就是囚禁于宫中,最后,以病死之名,诏告天下……”

我愈说愈心惊,竟一**滑落地面,久久回不上气来。

原来,所有一切的幕后主宰竟是汉武帝刘彻,是那个捧着霍去病似宝贝一般的刘彻,是那个名垂青史、流芳百世的好皇帝刘彻!

李广、李敢、霍去病……这些为他浴血奋战的将军,在平定匈奴,扩大版图后,却一一被他处决,而这样的处决竟都兵不血刃,甚至表面上与他丝毫无关。他,刘彻,还是历史上那个好皇帝,那个待臣如亲爱民如子的好皇帝……我几乎能想象到他在众将追悼会上,痛苦流涕的模样……

这,便是真相。

所以花媛说:

“你已进入权力的核心,只有闭上眼用心去看,否则,你会死得很惨。”

可笑,真是可笑。

可怕,真是太可怕了。

真相,竟如此残忍、如此血腥,让人不敢相信一切是真的。

……

董仲舒低下头,认真地望着我,一字一句道:“韩姑娘,这便是政治,这便是皇权。匈奴已灭,他们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求强者,只会被更强的人毁灭,他们均是未领悟到这一点,才会走上死路。想当年,董某胸怀大志,抱着拳拳爱国之心,欲为我大汉朝强盛,奉上一己之力,事到如今,却才明白所谓的抱负,本是黄粱一梦。如今的董某早已心灰意冷,只想归隐田间,求得半亩苟延残喘之地……我无话可说……韩姑娘,你要保重啊。”

我喃喃自语:“求强者,只会被更强的人毁灭……”

“哈哈哈!”我狂笑起来,忽地起身,将桌上的所有物件全摔到地上,仰天咆吼,“好!太好了!我真是佩服!我不得不佩服!董大人,您的话太经典了。事实上,不可一世的大汉最终也将走上末路。东汉末年分三国,有个家伙叫曹操,他会以丞相的职位,取得‘魏王’称号,结束这个历史上最强大的王朝。之后,西晋,东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你方唱罢,我方粉墨登场,果然没有长久的强者。正是老子所说的那句,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经典,太经典了,哈哈!”

董仲舒愣愣地望着我,他显然是半知半懂我的话,出于文人的素质,他并没有打断我,由着我疯子般地长吁短叹,最后,只得送上一杯酒,来配合我的抓狂情绪。

发泄了所有的情绪,终是筋疲力尽,最后,瘫坐在椅子上,有气无力对着董仲舒道:

“看来我也活不久了吧,经社何时决定灭了我?董大人,能否透露一番?”

他一把扶住我,苦笑道:“韩姑娘,你能走到此时,是有一人一直在暗中保护你,你不可不明了他的情意……”

我眼一湿,耳边响起卫青的声音:

“真真,卫青护你一生的意愿,本无半点假。都城即刻有大事发生,你莫再蹚这浑水了,离开这里。有朝一日,卫青辞官而去,与你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好吗?”

终难控泪水夺眶而出,身体再次软瘫在地上,不住地抽泣起来。

我恍惚着神情,从店里踉跄而出,喝得大醉,连走路也失了方向,眼前的街道模糊而悠长,人们如鬼影般攒动,我又笑又哭,不知被多少人撞倒在地,又重新挣扎着起身,再往前去。

风忽然狂作,人群不知何时散去了大半,几个蒙面黑衣人从数十丈的空中飘然跃下,落在我面前眼前,明亮的刀刃在手间闪烁,逼人的杀气,在眉前凝聚。

我只苦笑。

杀我韩真真,何劳来这么多人,一个人,一把刀,就够了。

死到临头,反倒坦然起来,只干脆在地上一盘腿,支起下巴,“笑逐颜开”道:“各位打扮真是太专业了,不知道杀人是否也一样专业?”

几人面面相觑,其中一人朝另一人打一手势,手中的剑直飞半空,与此同时,那人双臂一张,背后“铮”的一声脆响,一剑脱鞘而出,与那剑在空中一碰,光芒猛然暴射,夺人双目。

道道绚丽的剑光挥洒而下,朝我当头劈来,隐约伴有风雷交作之声。我于是闭上眼睛,不知怎么,耳际响起大色狼唱《死了还要爱》的声音。

死了都要爱

不淋漓尽致不痛快

感情多深只有这样

才足够表白

……

作为一个古代人,他唱得不错,算作是古代卡拉OK的高手,他只听我唱过两遍,却一字不漏地记下歌词,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记忆力,他还唱得深情款款,差点让我以为他爱我到极致,这一切,如今虚幻到真实,竟是心头那一道深切的伤口,比即将落到我脖颈的那把凌厉的刀还要让人痛不欲生,他是我心里的魔鬼,用他那种残忍的方式,将我万劫不复。

死了都要爱,呵,真是个笑话。

算了吧,爱情只是相互追逐和相互利用的游戏而已,何必上升到死的高度?男男女女,嬉笑怒骂,最终也是悄然而过的过客而已,没那么崇高,没那么感人。

死了罢,死了多干净,再是横尸荒野,被狗啃完最后一根腿骨,也与你无关。你是那个空气中缥缈无踪的塑料袋,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世界了。

韩真真,你真要死了吧。但是奇怪的是,你怎么还没死?

那两道剑光,刺中我咽喉的时间,应该无须一秒吧,只半秒的时间,我居然也能感慨如此多的人生哲理?

我睁开一只眼,又快速睁开另一只眼,接着,我的双眼瞪若铜铃,连嘴也配合着半张不合……

眼前一片刀光剑影,一场武打大战正在我的眼前进行……

只见一群白衣人,不知何时,出现在我眼前,与那群黑衣人,绕成一团,打得不可开交。白衣人冲天剑气漫天飞舞,连破黑衣人的数道攻势,黑衣人怒吼连连,手中长剑挥舞成一巨大的光体,让人眼花缭乱,忽然,几支剑透体而过,朝着带头的那位白衣人急攻而去,那白衣人灵活一转,双脚在一侧大树上蜻蜓点水,身体轻盈一跃,那剑体“轰”的一声钉在地上,掀起数十丈高的泥波土浪,向四周急推而去……

白衣人不敢怠慢,数剑如雨捣出,一团团黑气砸向黑衣人。带头的白衣人纵身空中,长剑一指,人剑合一,斩开黑雾,闪电般刺向黑衣人的咽喉,只听到几声沉闷的呻吟惨叫,黑衣人一个个如泄了气的皮球般,瘫倒在地,动了几下,便没了声响……

我始终怔在那儿,被这一幕惊得无所适从。风狂乱地吹拂着我的身体,终支撑不住,朝着地面倒去……

倒下的那一瞬间,一双手伸了出来,稳稳地接住了我的身体,我蒙眬着醉眼望去,隐约看清了他的相貌。

“费连大哥!”

……

我已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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