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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渊之主-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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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成功,而且,这里离安顺街基地有些近,如果韩小璐他们陷入险境,只需要坚守片刻,援军就能抵达。魔侍要的,是一块跑不掉、又没有掩体可守的空地,又或者,让对方在亡命逃逸中将其一一干掉。

    很可惜,有罗凌这只黄雀,魔侍这只螳螂结局已经注定。惟一的遗憾是,死的有点窝囊,他的本事还没有施展出来,就被剁成了排骨块。不过话反过来说,真要是打起来,就算魔侍把自己的精锐属下都唤了来,也不可能让罗凌有现在这般大的消耗。

    地表是很危险的,罗凌的消耗显然不利于接下来的冒险。不过,更让他惆怅的是,到底要不要干掉那些仍在泰兴住宅小区里藏匿待命的魔物呢?他是个做事干净利落的人,对于敌人,素来有着斩草除根的习惯,而作为一个好猎人,打扫战场、清理痕迹,不给任何人留任何线索,同样是他一贯秉承的风格。

    最后,罗凌还是选择了格杀,他要这个魔侍和其率领的属下彻底人间蒸发,这样,估计一段时间内,不会再有新的类似的人物暗中对宋一舟他们下手。当然,这仅仅是他的个人意愿和想法。

    泰兴住宅小区,3号楼四单元六楼东户,对着小区公园那边的铝合金窗,已整扇不翼而飞,只余一个黑洞。一头电爪飞翼魔半展着翅膀,一动不动的蹲在那里,一对眼睛中亮着精黄色光芒,瞬也不瞬的斜下注视着小区公园。

    飞翼魔就是人们熟悉的石像鬼的原型,在很多影片、动画片、游戏、小说中,都有它们的身影,或者是某邪恶城堡的雕像兼门卫,或者是某黑暗势力众多炮灰部队的一员。而实际呢?

    飞翼魔的身体象成年的雄狮一样壮硕,如此一来,换算成人形模样,直立身高超过2米也就不稀奇了。要想载动这样一副身体,翅膀当然也要大一些,翼展6…7米,难怪要把房间窗子的位置撞一个大洞出来,不这样,还真不方便出入。

    不讨论飞翼魔肌肉有多发达,魔爪有多锋利,单单是这样一个大家伙从空中俯冲的力道,恐怕就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了的。金雕尚能抓起一头山羊从高空扔下,飞翼魔掠两个人上天,自然也不是太困难,所以实际上,飞翼魔绝对算让人恐惧的存在。

    而电爪飞翼魔,自然又不是普通飞翼魔可比,它们的名字也是人类给起的,电爪两字恰恰标明了它们的强悍之处,不同于普通飞翼魔的火球和燃烧之爪,这些家伙可以扔雷球并将雷电缠在爪上,电力堪比高压电,一下打不死,也能让人浑身麻痹、丧失力道。

    噗!沙……灰色的光芒闪过,这只飞翼魔的头颅完整的自后颈切了下来,沙沙的声音,是黑红色的鲜血喷涌的声响。失去头颅的身体还在挣扎,不过已经没有什么力道,翅膀展了展,随即完全寂然不动。

    飞翼魔的头颅没有落到地上,而是被罗凌探出的一只手接住了,他的另一只手里,是一件奇特的武器,月牙般的刃,两个尖朝后,不论是里弧还是外弧都是刃,柄很短,镶在里刃的正中,象是把反装了刃面的月牙铲,不过,理解成小镰刀也没什么不可以。

    一步七杀,罗凌没有魔力,还有功力,现在的选择,很明显将导致最后没了魔力,也没了功力,只剩气力,那他到时,就成了较平凡的狩魔人了。

    不论是杀戮的,还是被杀的,整个过程,动作幅度都不大,声音也很轻微,因为隔壁单元的房间里,还有一头飞翼魔。

    一粒海胆般的植物种子被扔进了地上流淌的暗红色的血液中,种子马上变成了珊瑚般的活物,一根根尖刺成了软管,开始吸食血液。这是罗凌在空间裂缝的另一边找到的植物种子,不知道名字,只知道吸食起魔物血液来很拿手,保证清理的点滴不剩。

    蹑足潜踪,罗凌象一名行走在阴暗世界的刺客,找上了第二个目标。

第一章 杂鱼的水准 上

    同样一镰断头,同样一粒种子清理血迹,不同的是,这头电爪飞翼魔即使死了也需要将其身形摆正,因为斜对面的单元住宅里,有另外一头电爪飞翼魔。这些家伙是没有躺倒的习惯的,就如同马不会倒下去休息一样。虽然它们在接到命令或看到目标前,往往喜欢保持固定的姿势,象泥胎般一动不动,但万一呢?万一抬头超这里巡视一眼,看到同伴是倒着的,那就露馅了。

    暗杀是件很需要技巧,也很辛苦的工作。为了尽可能的避免出现上述的‘万一’,罗凌选择了‘对着杀’的方式。也就是说,干掉这头电爪飞翼魔,下一个目标,是对面能较真切的看到这间屋子的电爪飞翼魔,如此这般,交替往返,光是潜踪跑楼层,体力消耗也不小。

    就这,还是因为这次设伏,魔侍没安排象精怪魔暗法师之类的术法型恶魔,否则,这般偷袭根本不能成立,对魔能极度敏感的术法型恶魔,很容易的就能察觉到己方某一个的生命暗能消失了,结果自然是马上警觉到有敌人袭击。

    二十一头电爪飞翼魔,前前后后花了罗凌70多分钟,然后是小区楼房底层埋伏的血刃坚甲魔。血刃坚甲魔是利剑坚甲魔的精英版,血刃,就是经过充分杀戮的标志。

    利剑剑甲魔是人形魔物,长着牛蹄子,一个个跟健美先生似的肌肉发达、身材健硕高大。它们所穿的甲酷似很多动物型魔物体表生长的坚壳,一层压一层,带着让人看了赏心悦目的弧度。当然,对人类来说,这些甲胄的用料是考究的,做工是粗糙的,提炼价值是极高的。

    利剑坚甲魔长着一颗秃头,一张脸上最显眼的就是那张嘴,占掉整个面部的5/6,那张阔嘴,如同某种食人花般分为四瓣,里边有三圈交错的鲨鱼齿,后面就是个淌着粘液的黑窟窿,让人可以轻易的联想到磨碎机的内部结构,罗凌没试过,也没见过这种家伙如何进食,不过他相信,其破碎能力——很强!

    利剑坚甲魔最厉害的当然不是嘴,否则就会被称为利嘴坚甲魔,这种家伙最厉害的是手臂上延伸而出的骨刺,象是步枪前端的刺刀,不是很锐利,但那利于杀戮和放血的弧度和血槽看起来很让人胆寒。利剑坚甲魔不但喜欢给敌人放血,还能利用骨刺制造一种被称为‘魔爆’的爆炸冲击,就在骨刺的最前端。那样式效果,就好像用避雷针推出一颗会象手雷般爆炸的雷球,打着打着突然来这么一下,炸不死你也炸晕你,然后,还是个死。

    罗凌袭杀血刃坚甲魔,才算把一手七杀的能力真正运用到了极致。当然,也是人家血刃坚甲魔给面子,因为住宅房间空间有限,它们的块头过大,所以都是三五一群埋伏,这就给了罗凌个个击破的机会。以至于再耗去50余分钟后,将全部二十三头血刃坚甲魔干掉,顺利的当了一回‘沉默刺客’。

    本来,还有魔侍临时征调的两头巨型寄蟹魔作为堵路之用,罗凌没惊动它俩,这种家伙是很难偷袭致死的,如果是硬拼,也不是不能打,只不过打完之后,罗凌战力恐怕十不剩一,直接回安顺街基地休整就可以了。

    打扫战场,收集材料,一番折腾下来,又是一小时过去,到现在,罗凌已经跟宋一舟差下三小时的路程。

    三小时当然不可能只走5公里,所以,定位器里早没了宋一舟的身影。

    不过,罗凌并不是很担心跟丢,他不久前跟宋一舟见面,可绝不仅仅是打招呼那么简单,在宋一舟肩膀上拍那一下是有学问的,以某种不知名的魔植果实为引、结合魔力拍下的那一掌,可以在十二小时内,不断的释放一种特殊的粉尘,这种粉尘不会受任何元素力的影响,连风也无法将其吹散,跟踪它,罗凌就能找到宋一舟。

    事实上,宋一舟他们的行进速度并不快。在城市里,从a点到b点,本来就很难走直线抵达,更何况现在整个城市已经沦为魔物的游乐场,小规模的遭遇战时有发生。而且到处是断壁残垣、断崖深壑,还得深一脚、浅一脚小心脚下的路,甚至有的地方得借助攀爬工具翻越,这样的情况下,能走快反到是怪事。

    “真怀念有装甲车代步的那段岁月!”任正直发着小小的牢骚,作为一个可以做出悬浮机器人的魔能机械师,却连辆代步的摩托车都没有,这就好像手里有n台电控玩具车,却需要用手摇辘轳打水,别提多惆怅了。

    “要不要再在装甲车上装个扩音器,然后不停大喊:‘我们来了!’?”邢娟接过话如是说。

    任正直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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