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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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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走下坡路时,哈罗德感到右边小腿后侧的肌肉时不时就刺痛一下,髋关节也不太妥当,连抬脚的动作都慢了下来。他双手撑腰,不是因为酸痛,而是感觉需要一点支撑;他又停下来查看一下脚上的纱布,给水泡破了的那只脚换了一张新的膏药。

小路一转,开始上坡,然后又往下倾斜。有时候身边的山岭、原野通通都看不见了,他完全忘了自己在哪里,只想着奎妮,想着她过去二十年的生活是怎样的。她结婚了吗?有没有孩子?在信里她还保留着她娘家的名字。

“我能将《天佑女王》反过来唱。”有一次奎妮这么告诉他。她还真唱了,嘴里还含着一颗薄荷糖,“还有《你不送我花了》。那首《耶路撒冷》也差不多可以反过来唱。”

哈罗德笑了。不知道当时他有没有笑出来。一群嚼着草的母牛抬头看见他,把嘴巴停下;有几头向他走近,刚开始还很慢,渐渐却开始小跑,硕大的身体眼看着会停不下来。哈罗德真高兴自己在路上,虽然双脚有点受罪,挂在手上的塑料袋有节奏地打在大腿上,在手腕上勒出一圈发白的痕迹。他试着把袋子架在一边肩膀上,却总是掉下来。

兴许是袋子里的东西太沉了。哈罗德突然想起了儿子,小小的,站在走廊上,肩上背着新书包。他穿着灰色的校服,肯定是第一天上学。戴维和爸爸一样,比同龄的小朋友高那么几英寸,给人一种比他们大几岁,或者是特别壮的印象。他抬头看住哈罗德,靠着墙说:“我不想上学。”没有眼泪,也没有死死抓着爸爸的裤脚不放。戴维说话的方式简洁,很自觉,很可以消除听话者的疑虑。哈罗德回答道——是什么?他说了什么?他低头看着这个儿子,他想给他一切,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是的,生活就是充满了令人恐惧的未知。”也许他是这么说的。或者“是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又甚或是“没错,但生活有得意的时候,也有失意的时候”。若他虽然找不到话,但将戴维揽入怀里,那就更好了。然而他没有这么做。他什么都没做。他这么真切地感受到孩子的恐惧,却不知道怎么办。那天早上他的儿子看着自己的爸爸向他求助,他却什么都没给到他。他躲进车里开车上班去了。

为什么要想起这一切?他弓起双肩,更加用力地迈步,仿佛不仅仅是为了赶到奎妮身边,更是为了逃避自己。哈罗德终于在礼品店关门前到了布克法斯特。在山峦这一背景的衬托下,教堂的方形石灰石轮廓显得尤其灰沉。他突然忆起他们许多年前来过这,那是送给莫琳的生日惊喜。戴维不愿下车,莫琳当然坚持和孩子待在一块,最后一家人只在停车场停留了一会儿就打道回府了。在修道院的礼品店里,哈罗德挑了几张明信片和一支纪念笔,还考虑了一下是不是买罐僧侣蜂蜜——这里离贝里克实在太远了,也不知道能不能塞进塑料袋里,况且在路上也许会不小心把洗衣粉掉到罐子里。但最后他还是买了,让服务员包了双层的保护膜。周围不见什么僧侣,只有观光的旅行团。那间刚翻新完的“橘子餐厅”比修道院本身还吸引游客。不知道这里的僧侣有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们会介意吗?

哈罗德点了一大份咖哩鸡,端到靠大阳台的窗户旁,看着外面的薰衣草园。他实在太饿了,一顿狼吞虎咽。旁边桌子上有两夫妻好像正在争执,也许和他们的旅行路线有关。男人在说什么突岩,拼命戳着面前的地图。女人不耐烦地在桌面上弹着手指,说突岩都是一样的,没什么区别。两人都穿着卡其色短裤、短袖上衣、登山靴。哈罗德不想打扰他人,开始写明信片。

“亲爱的莫琳:我到布克法斯特了。天气很好,鞋子还撑得住,我的腿脚也一样。H。”

“亲爱的奎妮:我已经走了大约十七英里了,一定要等我。哈罗德(弗莱)。”

“亲爱的加油站女孩:(很高兴你能帮上忙)谢谢你。来自那个说自己要走路的人。”

“来这里一日游?”一个声音从他头上传来。

他抬头,看到一个年轻的端着盘子的女侍应。她一定还不满十六岁,手上的指甲涂成蓝色,像那天早晨的天空。莫琳从前有一段时间把脚指甲全部涂成红色,他曾经笑着看她将膝盖贴到耳朵旁,小小的舌尖伸出一点放在下嘴唇上,全神贯注地给脚指甲上色。他用力将注意力集中到眼前蓝色指甲的女孩子身上,才能撇开脑海里那幅美好的画面。哈罗德可不想她认为自己没在听她的话。她清理桌子时,哈罗德解释自己正在徒步旅行,并没有提到目的地。

“保持健康是很重要的。”她说。哈罗德不知道她是在说他还很健康,还是想表示他是时候对自己的身体上点心了。他也不在乎,因为至少她没有笑他。这种境况让他很感动:遇到一个陌生人,对他表现出不是自己的那一面,或者很久之前已经失去了的那一面,甚至是成为一个自己“可能会成为的人”——如果那些年前作的选择不一样的话。他又点了一杯咖啡,女孩问一句要不要加奶泡,转身去了。

“我无意中听到了,”旁边正和妻子争执的男人开口问道,“你是要走达特姆尔高原那条线路吗?”

哈罗德回答自己不是来游玩的,起码不完全是。他正在走路去看望一个朋友。

“你经常旅行吗?”远足男问。哈罗德回答,除了销售代表的工作需要,他很少出门。但他和妻子以前每年都会带上儿子去一次伊斯特本,那里每天晚上都有娱乐活动,当地居民还会举办一些比赛,“有一年我们的孩子还赢了《每日邮报》的扭扭舞奖呢。”远足男点点头,仿佛不耐烦听下去了。“脚上装备当然是最重要的。你穿的是什么鞋子?”

“帆船鞋。”哈罗德咧咧嘴,但远足男没笑。“你应该穿斯卡尔帕。斯卡尔帕才是专业设备,我们最爱穿它了。”

他老婆抬头更正道:“是你最爱穿它了。”她头发很短,和莫琳一样,眼睛瞪得圆圆的,仿佛戴了不舒服的隐形眼镜。哈罗德恍惚陷入了一段回忆,戴维那时特别喜欢一个游戏:用手表计时,看自己能多久不眨眼。小小的眼睛都开始流泪了,还不肯闭上。和那些伊斯特本的比赛不同,这游戏叫人看着都觉得疼。

远足男继续说:“有人喜欢其他牌子,但我们从来试一次失望一次。因为它们根本不够支撑力。”他还边说边点头,以示同意自己的观点。

“那你穿什么袜子?”哈罗德瞥一眼双脚,正要说“普通袜子”时,发现远足男根本不需要他的回答。“你要穿羊毛袜,”他说,“其他的想都不用想。外套是歌拓斯的吗?”哈罗德张张嘴,又闭上了。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外套,听起来不怎么好,虽然兴许并非这样。

“指南针呢?帽子和手套呢?哨子和头灯呢?”“还有电池。”那位妻子补充道。“没作好准备就上路的伤亡率可比其他事情都高啊。当然,这样一段旅程经常可以成就或者结束一段婚姻。”他妻子的手突然停了下来,坐得定定的。

“那么,你选的到底是哪条线路?”远足男问。

哈罗德解释自己其实是走到哪儿算哪儿,但整体上来说是在往北走,会经过埃克赛特、巴斯,或许还有斯特劳德。“就顺着马路走,因为这段路我只开车走过,其他路线我都不认识。”看到年轻女侍应端着咖啡回来,他松了一口气。她说给他加了双份的奶泡。

远足男又开口了:“他们把科茨沃尔德丘陵那条线说得太好了。我宁愿走奥法堤或黑山那条线。”

“但我想去科茨沃尔德,”他妻子说,“我喜欢那里的茶馆。那儿的石头跟蜂蜜一个颜色,可好看了。那里的人也很好,”她一边研究着桌子,一边用双手把一张餐巾纸折成小小的三角形,“很有礼貌。”

“她是简·奥斯丁迷,”远足男说,“所有奥斯丁小说改编的电影她都看过。但我是个大老爷们,你明白吧。”

哈罗德点着头,压根不知道那人说的是什么。他从来不属于莫琳说的“大男人”类型,也不喜欢跟纳比尔或酿酒厂那些家伙混。有时连他自己都惊异怎么受够了酒精之苦的自己会在一个酿酒厂里做那么多年。或许人就是这样,越害怕什么,就越容易被什么吸引。

“你的帐篷呢?”远足男问。“我在路上的小旅馆住。”“多好啊。”旁边的女人羡慕地说。

哈罗德笑笑,回到桌面写到一半的明信片上。他又想了一阵在伊斯特本度过的假期,莫琳会为旅程准备一些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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