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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字-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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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小火车站以及站外的小街,居然让胡秉宸顿生豁然、繁华之感。他是不是已经很延安了?又觉得车站附近堆了许多铁路器材的储料场也很大,猜想着同学可能有着一份不错的职业,筹措一笔路费的计划也许不会落空。

他买了一碗大酸大辣、大红大绿的臊子面。

一九三九年那个夏天,他还不甚习惯如此激烈,并因它的激烈精髓与革命也与许多革命者似乎有了某种天然联系的食物。他在后来才渐渐习惯这种食物,特别在到达四川以后。

可是他久已不见腥荤又加饥肠辘辘,只好硬着头皮把那碗臊子面吃下去。

他一面用眼睛的余光警惕地扫视着周围的环境,一面吸食着臊子面条,被碗里那陕西有名的辣子,辣得涕泪交流。

他在淋漓尽致、声色俱厉、忘乎所以的吸食中,突然停住,他听见了自己吸食面条的动静,并被这动静吓了一跳。

在延安的时候,他必定也是这样吸食面条的,他惊讶于自己久已没有意识。任何人,不论来自哪里,不论脾性,不论男女,不论出身……只要到了延安,肯定就会这样吸食面条。

于是他的耳边,生动地再现出大食堂里众人一浪浪“横扫千军如卷席”的吸食面条的动静。

他对自己感到了陌生。

4

在这一瞬间的茫然中,胡秉宸想起了老四合院里那碗信远斋的酸梅汤。

他不觉地暗恋着北平那韵味十足的老日子,也许因为他在那个院子里出生。

胡同深处那个好几进的四合院,从前清时候起就是胡家的房产。依稀记得,幼年时家里还养着马匹。不知谁把一匹黄骠马拉进了院子,马在院子里扬起前蹄,嘶鸣起来,吓得他紧紧搂住妈妈的脖子。

马倌却解释说,这是因为马见了贵人,小少爷至少是二品顶戴花翎的前程呢。

胡秉宸出生时早已民国,哪里还有顶戴花翎一说?可是妈妈听了马倌的胡诌,还是禁不住笑逐颜开。

吴为对这一情节毫无所知,却好几次梦见胡秉宸和马在一起,特别是这一景象。除了地点不是那条胡同里的四合院,别无不同。

后来多次到欧洲旅行,看到那些几乎无处不在、半神半马的雕塑时,她猜想,那些梦是否与胡秉宸的某些信息有关?

胡同里各色人等,谁不知道他是胡家的少爷?

一出学校门,丁字路口水果摊上的掌柜总是讨好地招呼着:“少爷放学啦!”

台阶式的货架上罩着蓝布,蓝是洋染料染不出的蓝。鲜货衬着蓝布一层层码上去,或码出一个水粉的桃心,或码出一个灿灿的金字,要看季节而定。掌柜的也穿着同样的蓝布褂,一边抄着掸子,不着边际地掸着架上的鲜货,一边朝他努着满脸的笑。

他就似睬非睬地想,没话找话!

他不愿意人叫他少爷,可也不愿意人不知道他是大户人家的少爷。

除了家里看大门的老萧,他不和这些人以及其他佣人搭话。“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是自小的庭训。

自行车接着一拐进了家。看大门的老萧同样没话找话:“少爷回来啦!”

就是对用得着的老萧,他也不过点点头。

刚放下书包,小丫头就端来了酸梅汤。酸梅汤是佣人从离家不远琉璃厂西口路南的信远斋买来的。

他端起祖上传下来的青瓷小碗,随即就从青瓷小碗上嗅到消散已久的、胡家的那股旧味儿。

碗里那点不多的、琥珀色的、一直在冰块上镇着的酸梅汤,与冒着胡家旧味儿的青瓷小碗,似乎同化为一团爽软的玉,流溢在他的手中,就像拥着一个玉样温润、精致的女人。

端着那个青瓷小碗的胡秉宸,怎么也不会想到,有一天自己会在零孤村抱着一碗臊子面,狼吞虎咽。直到很久以后,这种感觉才会重现,在拥吻吴为的时候,还有白帆为他生下一个小女儿的时候。

他在那个小人儿身边整整坐了一夜,那一夜他其实刊么也没想,想的只是盛在祖上传下的青瓷小碗里的酸梅汤以及当时那满手的爽软。于是给女儿起了“芙蓉”那个名字,明白了什么叫做“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那种爱到极至的困顿。

也许有必要把顾秋水和叶莲子对吴为的描绘做个对比。

顾秋水对叶莲子说:“你看她的眼睛,又黑又亮,活像两颗小黑豆。”

叶莲子说:“像黑宝石。”这个通俗的比喻,肯定来自流行的白话小说,还不如木匠儿子那个“黑豆”的比喻,像迎面砸来一大块肥沃的黑土地上的泥巴。这样一比,就看出胡秉宸的阳春白雪,顾秋水和叶莲子的下里巴人。

胡秉宸的心因这温润如玉的女儿的到来变得善良而宽容。他不再纠缠白帆生的那个儿子是不是他的种,想起白帆那可怜的、底气不足的辩白,他甚至有些怜悯。当然,他也万万没想到可怜的白帆,在他日后提出离婚时,稳操他急迫求离的心理,与当年判若两人地说:“经过回忆和扳着指头细算,你还得承认他是你的儿子吧。再说我才睡过几个男人,吴为睡过的男人又有多少?”

在男人眼里,女人大致分作三类:母亲是神圣的,几乎与他们心中的“女”字无关;妻子和情人总是有缺陷的(不是缺点),即便占尽天下女人,也不能弥补男人对女人全方位的需求;惟有女儿才是男人心目中比妻子、情人都完美的,无可挑剔、绝无缺陷的女人,是世界上最让他们引以自豪的女人。而血缘的承袭又无时不在提醒他们,这个再优秀不过的女人,只能是他们的女儿。

但女儿到底还是女人。在远古时期,在人类还没有接受文明的教化之前,女儿和女人的界限是没有的,界限只是在人类不断进化后才渐渐形成并被人们所遵循。

虽然时间和空间的跨度那样宏阔,但谁能说清,从远古时期传递下来的某种信息已全然泯灭?

女儿是男人潜意识里的第一情人。

到了后来,一旦女朋友们就婚姻大事征询吴为的意见,她最关心的就是男方结没结过婚,有没有孩子,男孩还是女孩。如果是女孩,不由分说,她马上跳起来反对:“不行,不行,赶快打住,将来的日子一定好过不了。”至于儿子,不过是男人的历史情结,肩负着延续家族历史的使命,对待儿子就像对待历史教科书。历史教科书是绝对不可或缺的,然而,可曾有人为一本历史教科书神魂颠倒?胡秉宸一生爱过不少女人,就是把吴为算上,也从来没有超越过他对芙蓉的爱。就像吴为一生爱过不少男人,可是从来来不能超越她对叶莲子的爱一样。尽管这是两种不能类比的爱。

如果他和吴为热恋时由芙蓉出来阻止,白帆根本用不着那样大动干戈。

他们结婚后,芙蓉似乎接过了白帆的接力棒,在胡秉宸那些战友中走家串户:把当初反对胡秉宸离婚而后已然瓦解、罢休的队伍,重又黏合起来。

吴为知道这个结子结在了哪儿。

那一年远在国外访问,一位陪她购物的华裔作家对她说:“……真是可怜天下女人心,你如此费心为你先生的千金购买礼物图的是什么?又能得到什么回报?我有幸会见过你先生的千金,对我们这些毫不相干、初次会面的人,她都不遗余力地编派你,在她眼里你实在连……连娼妓都不如……”她看看吴为手里的大包小包,接着说,“这日子该是相当艰难的吧?”

她连忙打断那位女士的话,打肿脸充胖子地说:“她其实对我不错,我们还是朋友呢。”心里却凉凉地想,和胡秉宸共同生活的艰难,果然是无望改变了。

她当然知道,和文学毫无关系的芙蓉,是通过什么渠道与这些人会见的,不由得心里对芙蓉那位情人讨饶:“这真是天大的冤枉,那天保姆回去撞见你们在床上,真是和我一点儿关系也没有啊!”

那时胡秉宸和吴为结婚不久,借住的是朋友两间房子,所以还没有条件为芙蓉准备一个房间。吴为陪胡秉宸住院的时候,胡秉宸把钥匙交给了芙蓉和她的情人,也没有向她打个招呼。如果告诉她房子由芙蓉和她情人暂住几日,她无论如何也不会让保姆回去给胡秉宸熬鸡汤,而是让保姆到叶莲子那里去熬。从那以后,芙蓉对她就势不两立了。她不得不但起这个天大的仇恨,可她也不能向芙蓉解释,越解释就越糟。

难怪胡秉宸出院后他们回到家里,只见她的照片被芙蓉一张张倒扣着。

葡萄酒瓶也摔碎在地板上。暗红色的葡萄酒液,像陈旧干结的血迹满地铺开。散撒在地板中央的酒瓶碎片,像一只只冷眼,分毫不会放过地窥视着她。那一摊酒瓶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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