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武侠世界逍遥行-第16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这里,“侠以武犯禁”,这五个大字纯属扯淡,只要你武功强,功名富贵,想要多少有多少,杀个把人,绝对没人找你麻烦。

    类似的情况,还有许多。

    譬如武器交易,只要你有钱,想买多少兵刃就买多少,只要你喜欢,朝廷绝不干涉。当然,前提最好还是把税交了。

    譬如私人武装,每州面积不一,各自人数限制也不一样,但上有对策下有应策,你养个武士,就说他是赶车的马夫,谁又能把你怎么着?所以,各地虽有人数限制,实际情况却还是想养多少养多少,只要你有钱。

    法律公文似乎都成了摆设,对这些强人完全无用。

    哦,说错了,倒也不是摆设,至少统治天下百分之八十的良民,还是行之有效的。

    念及此处,叶锋恍然大悟一般,顿悟了:别说这里,就算是前世,还不他娘的一样?!所谓法律,不过是上层贵族,统治平民阶层,正大光明的幌子。

    他们自己,是不怎么遵守的。

    自从叶锋来到大唐王朝,朝廷的存在感寥寥,影响甚微。

    这当然是叶锋的错觉,但他这错觉,也没错得太离谱。

    泱泱大唐,幅员辽阔,名义上,这片大陆是由慕容家族代表的大唐王朝统治着。事实上,庙宇、江湖,两者有着奇妙的平衡的状态。

    朝廷自然是强势一方,但也没对江湖形成压倒性优势。

    大唐王朝建国之初,自然是号令天下,谁敢不从。但三千余年过去,大唐王朝境内,天纵奇才辈出,这种优势便一点点被蚕食。

    不提朝廷,单论江湖。

    有人的地方便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便有利益纠纷,而有利益纠纷,便会产生派系之分。

    太阳底下无鲜事,无独有偶,这个精彩的江湖,也有正派邪派。

    大唐王朝十三道,势力最大的邪派便是魔门。

    魔门,也即星月神教,正如正派组织,这片大陆什么时候开始,它便什么时候存在。

    三千年前,正值乱世,魔门第三十四代教主,习武走火入魔,爆体而死。

    其时,恰逢乱世,八国并立,魔门内部在支持何人的问题上,产生严重分歧,随即四分五裂,分为日、星、月三宗。

    日、星、月三宗,各自为营,分别支持八个大国中的一个,甚至是两个。动用教内所有资源,倾尽全力打压其他国家。岂料,最终取得胜利的,竟是以慕容决为主的番邦小国——唐国。

    唐国升级,大唐帝国随即诞生。

    结果可想而知,因为魔门三宗战时,倾力绞杀过唐国,大唐王朝建立之后,慕容决随即下达有史以来,最严厉的绞杀令,全国围剿魔门弟子。

    即便到死,慕容决所留遗嘱,仍是子子孙孙,千秋万世围剿魔门,决不妥协!

    其后一十七位皇帝,直至当今圣上“君临天下”慕容千秋,亦牢记祖辈遗言,不敢有片刻遗忘。

    魔门虽心有不甘,大举反抗,但胳膊拧不过大腿,魔门高手一个个被围剿杀死,侥幸逃脱的,也都隐姓埋名,自此不问江湖事。魔门陷入建教以来的最低谷。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了两千多年,直至九百年前,更准确的说法是八百年前!

    九百年前,一代魔君独孤戈诞生,其人天纵奇才,仅仅只用了五十年,便参透魔门无上宝典《焚天噬地诀》,一跃成为化神境高手,继承魔门日宗宗主之位,号“至尊神君”。

    其后又用五十年,一举击败星、月两宗宗主,成为魔门第三十五代教主,成为魔门有史以来武功修为最强的教主,独享“魔君”称号。

    天下正派,乃至于朝廷,提及历代魔门教主,都要加上第几代第几代,唯独独孤戈不需要,但凡说起“魔君”,所指唯他一人尔。

    而“魔君”独孤戈也一跃成为天下公认的第三位大宗师!

    迄今为止,所谓大宗师,天下也不过寥寥七人。

    “剑圣”南宫绝三百年前,一人一马入帝都,单挑“君临天下”慕容千秋,晋升为第七位大宗师。此后三百年,再无一人有此资格。(未完待续。。)

    ps:  又到拓展剧情时,虽然没情节,但我怎么写的挺燃?

第181章 狗血的相遇

    “魔君”独孤戈,三千年来,第三位问鼎大宗师的天才。

    自他一统魔门以来,天下大势,瞬间为之一改。被打压了两千多年的魔门,扬眉吐气,天下莫敢与之争锋,大唐帝国也不能!

    直到七百年前,大唐帝国,慕容家族又出了一个惊才绝世的天下,这便是当今圣上“君临天下”慕容千秋,第四位大宗师级别高手。

    饶是慕容千秋惊才绝艳,可跟独孤戈相比,他还是太嫩了些。

    同样是这一年,独孤戈孤身一人,单枪匹马入帝都,目的为何,世人皆知。

    大唐帝国为之震惊,好不容易才出了一个慕容千秋,要不明不白这么夭折了,那可如何了得?

    不得已,大唐帝国只得搬出地藏奇宫,原因无他,只因三千年前,第一个大宗师“剑道独尊”净散仙人,便是出自地藏奇宫。

    故老相传,净散仙人两千岁时,就已逝世。

    可地藏奇宫就是地藏奇宫。

    虽然净散道人生死未知,但当时地藏奇宫的方丈空慈大师,仍提前拦下独孤戈,不知说了什么,竟说服了独孤戈,将其引向地藏奇宫地底,独孤戈从此失踪,不知生死。

    魔门声势煊赫两百余年,又再衰竭下去,魔门又成一盘散沙,直到百余年前,方才由“小魔君”夜羽色重组。

    这夜羽色惊才绝艳,虽比不得独孤戈,却也足以担任魔门教主之位。

    日、星、月三宗宗主。皆心悦诚服。欲推其为魔门第三十六代教主。但夜羽色坚辞不受,只肯担任副教主,说是独孤教主归来之日,便是魔门奉还之时。

    七百年过去,江湖上,再也不曾听过独孤戈的消息,无人相信独孤戈仍活于世。有赞扬夜羽色高风亮节的,也有说他虚伪做作的。评论莫衷一是。

    旁人问起,夜羽色只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岂料,预言成真!

    四个月前,这魔门有史以来,修为第一,不可一世的教主,竟又重现江湖!

    更教人始料不及的是,他这第一步棋,便是拿河西道青州府沈家开刀。

    一夜之内。尽诛沈家总舵;三日之内,横扫沈家所有分舵。青州境内。便唯青山寇独尊了。

    对天下大势来说,这一手无关痛痒,左右不过开战,不是沈家就是李家、黄家,只是天下大乱的讯号罢了。可对叶锋来说,青山寇无意之中却帮了他一个大忙。

    有一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敌人的敌人未必是我的朋友,却一定是我的盟友。

    这大街上烂白菜似的俗语,叶锋却用自己的例子,给出了犀利反击:敌人的敌人,他娘有可能还是自己的敌人!

    当然,所有一切,皆是机密,青山寇乃魔门青州分舵,寻常人自是不知。

    叶锋虽自认自己不是寻常人,但悲催的是,他也不知道。跟许多寻常江湖人一样,他目前掌握的消息,也仅限于“魔君”独孤戈重现江湖。

    沈家尽灭,虽然仍不排除有人觊觎斩龙剑,但叶锋面临的压力,骤然减少。

    可保险起见,这段时间,他仍用上易容术,竭力约束自己的行为,路见不平也不拔刀相助,撑死也就背后下点儿阴手,低调,且奢华,且有内涵。

    唯一没有约束的,是那爱凑热闹的性子。

    ……

    ……

    这日傍晚,夕阳如血,漫天的晚霞将苍穹侵染得火红一片。

    叶锋剑藏匣中,负于身后,随即拍马南下,赶往渭水最繁华的码头。现今他武功大成,保命杀手锏一大堆,倒有实力前往河西道首府,见识一下这个世界的繁华了。

    夜色微醺,此刻,恰好途径一客栈。

    叶锋笑了一声,纵身下马,将马屁拴好,随即大跨步走了进去。

    奇怪的是,进门之后,非但没有店小二前来招呼,客栈一楼,更是一个人也没有,偏生客栈之外,拴有许多马匹。

    穿越异世之灵异事件?

    他轻笑一声,吐槽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难不成今儿……咱就遇到了各大武侠小说,屡试不爽的桥段——人肉客栈!”

    这个想法仅仅维持了一秒。

    下一刻,窃窃私语的喧嚣声自三楼传来,除了喧嚣声,还伴有喉结蠕动声。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